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自然人独资(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第三条本公司住所:[住所地址]。
第四条本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为[出资人姓名],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额]元。
第五条本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具体业务以营业执照记载为准。
第六条本章程对本公司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利润分配、终止清算等事项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本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依法经营,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本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享有公司全部权益。
第九条本公司不设股东会,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
第十条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出资人行使董事会职权。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设监事会,出资人行使监事会职权。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经营管理机构由出资人直接负责,下设以下部门:(一)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资金管理、成本核算等工作。
(三)市场营销部:负责公司的市场调研、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市场营销工作。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劳动保障等工作。
(五)行政部:负责公司的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物业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经营管理机构各部门负责人由出资人任命或解聘。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五条本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出资人负责。
第十六条经营管理机构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报出资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经营管理机构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八条本公司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确保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九条本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五章财务会计第二十条本公司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个人独资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独资公司的组织与运营,保障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致力于(公司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经营业务范围,如: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教育培训等)。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由(股东姓名)一人出资设立,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额)元。
第七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分配公司利润;3. 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4. 依法转让其出资;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遵守公司章程;3. 不得抽逃出资;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姓名)为董事长。
个人独资企业_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企业的组织与运营,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高效地开展业务。
第二条本企业名称为:(企业名称),以下简称“本企业”。
第三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投资人姓名)以下简称“投资人”。
第四条本企业住所:(住所地址)。
第五条本企业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描述)。
第六条本企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追求卓越,为投资者、员工和社会创造价值。
第二章投资人第七条投资人是本企业的唯一所有者,享有本企业全部资产的所有权。
第八条投资人享有以下权利:1. 决定本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任命或解聘企业负责人;3. 监督企业经营管理;4. 收益分配权;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投资人承担以下义务:1. 依法缴纳企业税款;2.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3. 依法承担企业债务;4. 保障企业资产安全;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企业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第十一条投资人担任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企业。
第十二条本企业设立经理,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经理的任命、解聘和薪酬由投资人决定。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本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五条本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包括:1. 财务管理制度;2.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 生产管理制度;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质量管理制度;6. 其他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本企业应依法进行税务申报和纳税。
第十八条本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本企业财务年度为:(年度起止时间)。
第二十一条本企业财务报表包括:1. 资产负债表;2. 利润表;3. 现金流量表;4. 财务状况说明书。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精选3篇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年*****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一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其次条公司住宅:******其次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转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需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增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做出决议。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年***月**日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二篇)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摘要:本章程为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包含了公司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合伙人权益、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运营规则等重要内容。
本章程经公司合伙人一致通过,自行具有法律效力。
正文: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第一条公司名称:【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篇一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一、章程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所在地公司的营业地址位于(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填写公司宗旨)。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填写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填写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个人独资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法律适用本章程的解释适用中国法律。
第八条生效日期本章程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股东1. 公司的唯一股东为(股东姓名),号码为_____________。
2. 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和义务按照其出资比例确定。
3. 股东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行增资,但须经过公司股东会议的审议和决策。
第十条公司经营管理1. 公司的经营管理由股东负责。
2. 公司设立总经理一职,由股东任命并聘任。
3.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代表公司进行对外事务。
第十一条公司决策机构1. 公司设立股东会议作为最高决策机构。
2. 股东会议由公司股东组成,由股东行使表决权。
3. 股东会议召开须提前七天通知,且必须有超过一半的股东出席方可召开。
第三章公司运营第十二条公司财务1.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由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和监督。
2.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财务会计记录,并定期进行内外部审计。
第十三条公司留存利润和分配1. 公司在支付各项费用及税金后,应将利润的10%列入公积金账户。
2. 公司将剩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条公司违约及处罚任何股东如违反本章程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受到处罚。
第四章解散与清算第十五条解散公司在以下情况下解散:1. 公司目标实现或无法实现;2. 公司破产;3. 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第十六条清算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工作,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财产清算,并对公司债务进行偿还。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个人独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个人独资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点本公司注册地点为X。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
第二章公司资本第五条:公司资本总额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元。
第六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X。
第七条:公司股分数量本公司股分总数为X股。
第八条:股分持有股分持有者对本公司享有投票权及分红权。
第九条:股分转让未经股东大会的批准,任何股分持有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分。
第十条:股分转让的限制在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下,本公司只接受有限的市场交易对公司股分的转让。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管理机构本公司设有一个董事会、经理以及其它必须的管理组织。
第十二条: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到七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但不能超过两届。
第十三条:董事会职务由董事会中产生董事长和及其它必须的职务,同时设置经理职务。
第十四条: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为本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具有决策和管理的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为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可以决定公司的各项重大事务,同时审批公司的各项工作报告及财务报表。
第十六条:经理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其职权为公司的具体管理及经营决策。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会计核算制度本公司采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本公司每年年底需要编制完整的年度财务报告,报告内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
第十九条:税务管理本公司应依法纳税,及时缴纳各项税款。
第二十条:利润分配本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分红政策及利润情况,及时向股东分红。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法律责任本公司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章程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责任由违规方承担。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投资协议2. 公司分红政策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公司设立、组织、经营、监督和解散等相关法规。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下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注册地点本公司注册地点为【注册地点】。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描述经营范围】。
第五条:成立日期本公司成立日期为【成立日期】。
第六条: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七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
第八条:出资方式本公司的出资方式为【详细描述出资方式】。
第九条:股权比例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分配如下:【股权比例分配表】第十条:出资期限本公司股东应于成立之日起【出资期限】完成出资。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一条: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作为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 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审议和决定本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投资和业务重组,选举和罢免董事长、监事等。
第十二条:董事会1. 董事会为本公司的决策机构,由公司董事组成。
2.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审议并决定本公司的年度预算、财务报表,确定并监督公司经营管理政策和日常运营。
1. 监事会为本公司的监督机构,由公司监事组成。
2.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审计,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总经理1. 本公司设立执行董事/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
2. 执行董事/总经理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施董事会决议。
第三章:公司财务第十五条:财务记录本公司应对每笔收入、支出进行详细的财务记录,并按照法定要求保留相应的财务凭证和报表。
第十六条:财务报表1. 本公司应按照法定要求编制、保存和报送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 财务报表须经董事会审议并由法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章:公司治理本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有效执行,以确保公司运营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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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由一方共同出资设立济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济南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济南市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出资时间股东(名称)姓名证照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人民币)比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股东担任,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7)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七条股东作出的公司决定采取书面形式,签字后制备于公司,公司设立经理1名,由股东担任或聘任(解聘)。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投资人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八条公司设立监事1名,由股东聘任产生。
监事对股东负责。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公司会议;(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接受《公司法》规定的监事的责任和义务第九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六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务状况变动表;4、财务情况说明书;5、利润分配表。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设会计帐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十四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2、提取10%列入法定公金;3、提取5%-10%列入法定公益金;4、提取任意公益金;5、投资人取得投资利润。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投资人决定。
公司不得弥补公司亏损和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分配利润。
第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6)宣告破产。
第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其他
事项第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备案登记。
第二十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留存一份,股东各持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