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新整理版

合集下载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章程目的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的制定是为了确立个人独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组织结构、运作方式、权利义务等事项,便于公司股东、管理层以及相关利益相关方的知晓和依据。

第二条公司名称本公司的名称为[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

第四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

第五条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股东姓名],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享有相应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六条公司决策机构本公司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并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

第七条股东会的召集和决策程序股东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决策程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八条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本公司设有董事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执行。

董事会由[董事姓名]组成,其中包括一个董事长和若干董事。

第九条董事的权力和责任董事享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代表公司行使相关职权。

董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十条常务董事董事会设有常务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等事务,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十一条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姓名]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公司运作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本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包括财务记录、会计报表的编制等。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控制本公司应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规、规范、高效。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保护本公司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依法合规使用和管理知识产权。

第四章公司解散与清算第十五条公司解散本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条件、股东会决定解散等。

第十六条公司清算本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的清偿和分配。

独资公司公司章程

独资公司公司章程

独资公司公司章程相关推荐独资公司公司章程范本(精选5篇) 在充满活⼒,⽇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章程,章程起着保证组织内部的管理功能正常运⾏的作⽤。

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下⾯是⼩编为⼤家整理的独资公司公司章程范本(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独资公司公司章程1 第⼀章总则 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具有约束⼒。

第⼆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第⼆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万元⼈民币。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例 第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起⼗⽇内通知债权⼈,并于三⼗⽇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条公司股东: ⾝份证号: 住址: 第九条股东⾏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决定公司的经营⽅针和投资计划; (⼆)任免执⾏董事,决定有关执⾏董事的报酬及⽀付⽅式; (三)任免由⾮职⼯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付⽅式; (四)批准执⾏董事的报告; (五)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案,决算⽅式; (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案和弥补亏损⽅案; (⼋)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九)决定公司合并、分⽴、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修改公司章程。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精选3篇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精选3篇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年*****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一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其次条公司住宅:******其次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转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需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增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做出决议。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年***月**日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二篇)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摘要:本章程为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包含了公司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合伙人权益、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运营规则等重要内容。

本章程经公司合伙人一致通过,自行具有法律效力。

正文: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第一条公司名称:【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个人独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个人独资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点本公司注册地点为X。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

第二章公司资本第五条:公司资本总额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元。

第六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X。

第七条:公司股份数量本公司股份总数为X股。

第八条:股份持有股份持有者对本公司享有投票权及分红权。

第九条:股份转让未经股东大会的批准,任何股份持有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第十条:股份转让的限制在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下,本公司只接受有限的市场交易对公司股份的转让。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管理机构本公司设有一个董事会、经理以及其它必须的管理组织。

第十二条: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到七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但不能超过两届。

第十三条:董事会职务由董事会中产生董事长和及其它必须的职务,同时设置经理职务。

第十四条: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为本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具有决策和管理的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为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可以决定公司的各项重大事务,同时审批公司的各项工作报告及财务报表。

第十六条:经理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其职权为公司的具体管理及经营决策。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会计核算制度本公司采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本公司每年年底需要编制完整的年度财务报告,报告内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

第十九条:税务管理本公司应依法纳税,及时缴纳各项税款。

第二十条:利润分配本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分红政策及利润情况,及时向股东分红。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法律责任本公司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章程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责任由违规方承担。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投资协议2. 公司分红政策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公司设立、组织、经营、监督和解散等相关法规。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篇一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一、章程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设在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公司股东:本公司唯一股东为_________。

第七条公司运营期限:本公司运营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八条公司章程:本章程是本公司的基本章程,是本公司股东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依据。

第九条公司经营方式:本公司经营方式是以盈利为目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进行。

第二章股权第十条股权种类:本公司只设有一种股权,即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第十一条股份变更:股东可以随时变更其持股比例,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二条股份转让: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股份有偿或无偿转让给其他人。

但转让的对象必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本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修改公司章程;2、选举和罢免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等;3、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4、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计划;5、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十四条股东会召开:本公司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必须至少在召集时间前7天向股东发出通知,并在通知中注明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

第十五条股东会决议:股东会的决议应当经过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数过半数以上的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股东会表决:股东会表决采取发言、举手、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数计算结果。

第十七条股东会记录:执行董事应当将股东会的决议内容制成书面记录,并保存公司档案。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十八条董事会:本公司设有一个执行董事,由股东选举产生,行使下列职权:1、领导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2、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3、实施股东会的决议;4、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预算等;5、决定公司的人事任免和奖惩等。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性质第三条公司住所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出资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章程的效力本章程是出资人设立本公司的基本准则,具有法律效力。

出资人、本公司及其员工、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应遵守本章程。

本章程对出资人、本公司及其员工、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_________元)。

第八条出资方式出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一次性足额缴纳注册资本。

第九条资产评估出资人对其出资的货币进行自我评估,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经营管理机构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为董事会和经理。

第十一条董事会(一)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由出资人担任董事长兼董事,并可根据需要礼聘其他董事。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的董事代理。

(二)董事会的职权1. 制定和修改本章程;2. 决定本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3.决定本公司的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4. 选举或者更换经理,并决定其报酬;5. 决定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6.审议并批准经理提交的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和损益补偿方案;7.监督经理的工作,并有权随时查阅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8.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应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

(三)董事会的会议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提前十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董事。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出席、表决等程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会议的内容和结果,应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盖章,作为本公司的重要文件保存。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个人独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所在地公司的注册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目标公司的目标是____________________。

章程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第五条:公司性质公司为个人独资所有,所有权归属于一名自然人。

第六条:公司责任公司的债务,以公司全部资产负责,个人独资者对债务担保无限连带责任。

第七条:公司经理公司设立经理一名,由个人独资者担任。

第八条:公司权力与义务公司经理享有代表公司行使权力,承担行使权力所需的义务。

第九条:财务管理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公司规模公司的规模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制。

章程第三章:公司出资与权益第十一条:公司出资方式个人独资者应以货币形式对公司进行出资。

第十二条:公司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个人独资者的权益个人独资者享有公司盈余以及资产分配中的优先权。

第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损失分担公司的损失由个人独资者承担。

章程第四章:公司运营与决策第十六条:公司运营管理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公司业务运营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公司决策机制公司的决策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个人独资者具有决策权。

第十八条:公司监督机制公司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公司的合并、分立、转让等事项需经个人独资者同意并遵守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解散与清算事项需经个人独资者同意并遵守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章程的修改对本章程的修改由个人独资者决定并作出书面通知,经公司经理执行。

第二十二条:章程的解释权对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个人独资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新整理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第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

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名称身份证号住址第九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三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五章执行董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行使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三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六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八修改公司章程;九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设置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任免,任期三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长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任免除应由股东决定任免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监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股东委任,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有关改善公司监督管理水平的提案;第十三条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三十日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二十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二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二十三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二十四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五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七条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十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第十二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章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第三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公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