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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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的公司章程(3篇)

个人独资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个人独资公司的组织与运营,保障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致力于(公司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具体经营业务范围,如: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教育培训等)。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由(股东姓名)一人出资设立,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额)元。

第七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2. 分配公司利润;3. 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4. 依法转让其出资;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 遵守公司章程;3. 不得抽逃出资;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姓名)为董事长。

个人独资企业_公司章程(3篇)

个人独资企业_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企业的组织与运营,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高效地开展业务。

第二条本企业名称为:(企业名称),以下简称“本企业”。

第三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投资人姓名)以下简称“投资人”。

第四条本企业住所:(住所地址)。

第五条本企业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描述)。

第六条本企业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追求卓越,为投资者、员工和社会创造价值。

第二章投资人第七条投资人是本企业的唯一所有者,享有本企业全部资产的所有权。

第八条投资人享有以下权利:1. 决定本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任命或解聘企业负责人;3. 监督企业经营管理;4. 收益分配权;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投资人承担以下义务:1. 依法缴纳企业税款;2.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3. 依法承担企业债务;4. 保障企业资产安全;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企业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第十一条投资人担任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企业。

第十二条本企业设立经理,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经理的任命、解聘和薪酬由投资人决定。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本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十五条本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包括:1. 财务管理制度;2.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 生产管理制度;4.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质量管理制度;6. 其他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本企业应依法进行税务申报和纳税。

第十八条本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十条本企业财务年度为:(年度起止时间)。

第二十一条本企业财务报表包括:1. 资产负债表;2. 利润表;3. 现金流量表;4. 财务状况说明书。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精选3篇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精选3篇

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年*****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一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其次条公司住宅:******其次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转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需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增减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做出决议。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

****年***月**日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二篇)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摘要:本章程为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包含了公司的基本情况、经营范围、合伙人权益、公司组织架构、公司运营规则等重要内容。

本章程经公司合伙人一致通过,自行具有法律效力。

正文: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第一条公司名称:【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公司章程模板个人独资

公司章程模板个人独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立。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经营宗旨],致力于[主营业务],以诚信为本,追求卓越,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四条公司住所地为:[住所地址]。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元。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列举经营范围,如:生产、加工、销售[产品名称或服务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第四章投资人第七条公司投资人姓名为:[投资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第八条投资人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

第五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公司实行投资人决策制度,投资人有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投资人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任命或者解聘公司管理人员;3.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4. 决定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章财务会计第十一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投资人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接受有关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八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十六条公司因经营期限届满、投资人决定解散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解散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十七条公司解散后,清算人应当依法清理公司财产,编制清算报告,并向投资人提交。

第十八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将剩余财产返还给投资人。

第九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章程经投资人签署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经投资人同意,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备案。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

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优秀9篇)一个人的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篇一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一、章程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所在地公司的营业地址位于(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填写公司宗旨)。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填写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填写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个人独资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法律适用本章程的解释适用中国法律。

第八条生效日期本章程自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股东1. 公司的唯一股东为(股东姓名),号码为_____________。

2. 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和义务按照其出资比例确定。

3. 股东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行增资,但须经过公司股东会议的审议和决策。

第十条公司经营管理1. 公司的经营管理由股东负责。

2. 公司设立总经理一职,由股东任命并聘任。

3.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并代表公司进行对外事务。

第十一条公司决策机构1. 公司设立股东会议作为最高决策机构。

2. 股东会议由公司股东组成,由股东行使表决权。

3. 股东会议召开须提前七天通知,且必须有超过一半的股东出席方可召开。

第三章公司运营第十二条公司财务1. 公司设立财务部门,由负责人负责财务管理和监督。

2. 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财务会计记录,并定期进行内外部审计。

第十三条公司留存利润和分配1. 公司在支付各项费用及税金后,应将利润的10%列入公积金账户。

2. 公司将剩余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条公司违约及处罚任何股东如违反本章程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受到处罚。

第四章解散与清算第十五条解散公司在以下情况下解散:1. 公司目标实现或无法实现;2. 公司破产;3. 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第十六条清算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工作,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财产清算,并对公司债务进行偿还。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个人独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个人独资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点本公司注册地点为X。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为X。

第二章公司资本第五条:公司资本总额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元。

第六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为X。

第七条:公司股分数量本公司股分总数为X股。

第八条:股分持有股分持有者对本公司享有投票权及分红权。

第九条:股分转让未经股东大会的批准,任何股分持有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分。

第十条:股分转让的限制在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下,本公司只接受有限的市场交易对公司股分的转让。

第三章公司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管理机构本公司设有一个董事会、经理以及其它必须的管理组织。

第十二条: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到七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但不能超过两届。

第十三条:董事会职务由董事会中产生董事长和及其它必须的职务,同时设置经理职务。

第十四条: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为本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具有决策和管理的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为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可以决定公司的各项重大事务,同时审批公司的各项工作报告及财务报表。

第十六条:经理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其职权为公司的具体管理及经营决策。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会计核算制度本公司采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第十八条:财务报告本公司每年年底需要编制完整的年度财务报告,报告内需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

第十九条:税务管理本公司应依法纳税,及时缴纳各项税款。

第二十条:利润分配本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分红政策及利润情况,及时向股东分红。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法律责任本公司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章程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责任由违规方承担。

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投资协议2. 公司分红政策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公司设立、组织、经营、监督和解散等相关法规。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格式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格式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名称:XXX个人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XXX(具体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的地址:XXX(具体地址)。

第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XXX(具体营业期限)。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XXX元(具体注册资本),由出资人XXX (个人姓名)全额出资。

第二章公司出资人和组织形式第七条公司的出资人为XXX(个人姓名)。

第八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个人独资公司,出资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九条公司由出资人XXX行使经营管理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确定公司的经营方针、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2.聘请、解聘公司职员、工人以及专业人员;3.签订、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和其他合同;4.确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并对其进行奖惩;5.决定公司的资产和利润分配;6.处理公司重大事项。

第四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十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财务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编制财务预算、核算和报表;2.完成年度财务审计工作;3.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费;4.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的财务年度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章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二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不得从事不合法、不道德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公司承担对第三方责任的范围为其公司的财产,出资人不承担对第三方责任。

第六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五条在下列情况下,公司解散:1.公司达到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2.公司因经营状况不能继续经营,遭到吊销许可证或者被撤销执照;3.公司遭受法院依法宣告破产;4.其他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况。

第十六条公司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工作。

清算人由出资人XXX担任。

第七章公司章程的修订第十七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应由出资人XXX提交提议,并经全体出资人共同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公司章程的修订,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经登记机关审批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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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智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木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大理市智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第三条企业地址:大理市下关鹤庆路1号花样年*艺墅花乡A 幢17层18号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刘玉富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图文设计制作,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3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木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木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15年 5月1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而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

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FI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木章程未尽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正本件二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本企业存
档一份。

投资人签字(盖章): 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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