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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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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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完整模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维护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本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二章公司的出资第五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由_______股东出资。

第六条股东应在出资期限内按照出资比例全额缴纳出资款,如未能按期缴纳出资款的,则应按照逾期天数计算违约金,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的,其未缴纳的出资款不计入股权数量及公司资本总额,如影响公司最终的成立,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股东可以使用资产、专利、技术等非货币性质的财产进行出资,其出资比例应当相当于其出资财产的价值在全体股东出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经理由法定代表人聘任,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出具经认可的授权委任书。

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不少于三人的董事。

其中股权占比最高的股东可拥有董事席位数的比例不得超过总董事人数的50%。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由股东依照出资比例选举监事。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由简历备案。

第十一条公司年度利润应当根据出资比例分派利益;利润分配,优先安排公司应交税金、储备、新业务拓展,然后再执行利润分配。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主要职责为做好公司的会计核算、税务筹划、公司财务管理等。

第四章公司的变更和解散第十三条公司因必要的原因需要变更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进行,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监事会确定解散方案,进行解散清算,并通过公告方式宣告解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公司名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点为:[注册地址]。

第二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公司宗旨]。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万元整。

第五条股东本公司仅有一个股东,即[股东姓名],其在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享有全部权利和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独资经营,以股东的自然人姓名或者法人单位名称登记注册。

第七条公司章程的执行本章程系本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执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修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公司解散和清算本公司的解散和清算程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公司章程的附件本章程的附件如下:1. 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 公司章程认证文件复印件;4. 公司注册资本证明文件复印件;5.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经营方式本公司的经营方式为独立经营。

股东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决策和规划。

第十二条组织架构本公司的组织架构包括顶层设计、部门设置、职能分工等。

具体架构及职责由股东决定。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管理本公司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股东有权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公司人事管理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和福利待遇等。

股东有权决策人事管理事项。

第十五条盈利分配本公司的盈利分配原则是按照股东所持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方案由股东决定。

第十六条公司风险管理本公司对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预警和控制。

股东有权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十七条股东大会的组织与职责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由股东行使股东大会的权力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x(以下简称“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xxxx。

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是一家以盈利为目的,由一个自然人(以下简称“创始人”)独资组建的公司。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xxxx。

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x元人民币,创始人应按照其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相应的注册资本。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六条: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创始人担任董事会主席。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董事会由创始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成员应遵守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章程。

第七条:经理公司设立经理,由创始人担任经理。

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

第八条: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创始人担任监事会主席。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监督,保证公司合法、合规运营。

第三章:公司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创始人。

创始人拥有公司全部股份。

第十条:股东出资创始人应按照约定出资比例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其出资比例即为其在公司中的所有股份比例。

第十一条:股东会和股东决策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创始人担任股东会主席。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重大决策、重要事务等。

股东会的决议应由过半数股东出席并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生效。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财务规定进行财务核算、报表编制和外部审计等。

第五章:公司权力与义务第十三条:创始人权力创始人拥有公司最高管理权力,可以对公司进行决策和指导。

第十四条:创始人义务创始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权益,不得违法从事其他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十五条:公司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债务不得由创始人个人承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XXX有限责任公司”,简称“XXX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注册地址位于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XXX、XXX等。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本公司经营期限为XXX年。

第二章:公司组织形式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

第七条:公司出资人本公司出资人为XXX。

第八条:公司董事本公司设立一个董事,由出资人担任。

第九条:公司监事本公司设立一个监事,由出资人担任。

第十条:公司财务负责人本公司设立一个财务负责人,由出资人担任。

第三章:公司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董事权利与义务1.负责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2.提出和执行公司经营计划;3.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和义务。

第十二条:公司监事权利与义务1.参加董事会会议;2.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3.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和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财务负责人权利与义务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2.向出资人报告公司的财务情况;3.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和义务。

第十四条:公司出资人权利与义务1.对公司事务提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意见和建议;2.以书面形式注明个人意见,由董事作出决定;3.对公司的财务情况有权了解和监督,并有权对公司的决策提出质疑;4.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和义务。

第四章:公司资产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财产1.本公司的财产包括注册资本、营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部资产;2.营业成本、税金、利息费用、开支及其他支出由公司负责支付。

第十六条:公司的经营收入公司的经营收入包括XXX、XXX、XXX等。

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成本公司的经营成本包括XXX、XXX、XXX等。

第十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1.公司年度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为:现金股息、公积金、筹备备案前亏损补足、分红。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1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如何制定?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个股东),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一、本公司章程范本适用于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的,设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三、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使用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

四、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修改。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名称与住所如下:股东名称:深圳市******有限公司注册号: *******住所:深圳市*********或:第七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姓名与住所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三)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决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公司侵害其合法权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全称),简称为(简称)。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注册资本和股东出资比例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金额)万元。

股东(姓名)出资(金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实缴到位。

第四条公司住所本公司住所为(地址)。

第五条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详细说明)。

第六条公司期限本公司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X)年。

第七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条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本公司章程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本公司章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股东和出资第九条股东本公司仅有一名股东,即(姓名)。

第十条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股东(姓名)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其认缴出资的款项全部缴纳到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一条出资额和缴纳方式股东(姓名)认缴出资(金额)万元,实缴出资(金额)万元。

第十二条股权转让股东(姓名)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管理机构本公司设立董事一名,由股东(姓名)担任。

公司设立监事一名,由聘任制度方式产生。

第十四条董事的职权和责任董事是本公司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董事具有以下职权:1.召集股东会和董事会;2.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3.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年度预算和决算,并报董事会审议;4.确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内部管理规定;5.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公司合同;6.处理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7.其他职权。

董事须履行以下职责:1.保护公司利益;2.履行法定义务;3.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4.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5.定期向股东会和监事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6.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7.其他职责。

董事的任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两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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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公司名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的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金额]万元。

第五条公司出资人本公司的出资人为[出资人姓名],其出资额为[出资额]万元。

第六条公司股权1. 本公司的股权份额与出资额相对应,由出资人持有。

2. 出资人可转让其股权份额,但需经其他股东允许,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1. 公司设有董事会,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2.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共同推荐产生。

3. 董事会的职责与权限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职责与权限]。

第九条总经理1. 公司设有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经股东大会确认。

2.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向董事会报告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解散与清算1. 出资人一致决定解散公司的情况下,公司解散。

2. 公司解散后,由清算组进行清算工作。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章程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七条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附件1》2. 《附件2》...第十八条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法律名词1:法律名词1的解释。

2. 法律名词2:法律名词2的解释。

...第十九条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艰难及解决办法:1. 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况,可通过寻求银行贷款、引入新的股东等方式解决。

2. 遇到法律法规变动的情况,应及时进行法律咨询,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最后,本章程于[日期]签署生效。

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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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第三条公司由一名自然人或法人股东投资设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具体营业期限或长期]。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许可经营项目,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凭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具体金额]元人民币,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填写)。

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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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生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一人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市区第四条本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四、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二、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但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股东可以决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产品的方法、职权第十五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发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

第十七条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九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者;(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一条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第二十二条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给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亦不得将公司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向外单位投资。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四条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经营相同或相近的项目,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东的职权第二十五条股东行使以下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任命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任命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7、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修改公司的章程;9、聘任或解聘公司的经理;10、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董事、经理、监事第二十六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任命或委派,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三选一)。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董事,并向股东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支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投资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1名,由股东任命或委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的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在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四)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第三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三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四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上一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三十五条分配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第三十六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公司的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八章公司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第三十七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作出决定;按《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八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作出合并、分立决定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合并、分立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第三十九条公司因合并、分立,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公司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第四十条公司因《公司法》第181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才能向股东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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