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的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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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教材P 123: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1.不合法。

因为:.不合法。

因为:首先,根据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及其他主体提出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可以延长15日。

本题中,债务人A 公司于2007年6月10日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依法最迟应在6月25日作出裁定,但是法院未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在6月27日才做出裁定,显然违法了法律规定。

律规定。

其次,根据破产法规定,根据破产法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少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本题中,规定的申报期限只有20日,违反了法律规定。

2.A 公司达到了破产界限。

因为:公司达到了破产界限。

因为:根据破产法规定,根据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的,应依法规定清理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可知,企业达到破产界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二是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本题中,A 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对近三年到期和逾期的债对近三年到期和逾期的债务本息均无力偿还,并呈现出连续性状态。

可见,A 公司已经符合法律规定达到了破产界限。

合法律规定达到了破产界限。

3.有50万元。

分析如下:万元。

分析如下:第一,800万元房产分别担保了400万债权与1000万元债根据法律规定担保物不能作为破产财产,故此部分财产不能故此部分财产不能权,根据法律规定担保物不能作为破产财产,按照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供其债权人分配。

按照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供其债权人分配。

由于A公司在破产程序终结时仍未收回的债权250万元,故此部分财产实际上也不能按照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供其债权人分配。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全文]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全文]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全文]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案例一]荣昌针织厂(以下简称“荣昌厂”)始建于50年代初期属于地方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以严重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996年9月1日,该厂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照法定程序,于1996年12月20日宣布荣昌厂破产,并于同年12月25日成立了清算组接管荣昌厂。

随后,清算组对荣昌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1)荣昌厂资产总额为6000万元(变现价值),其中:流动资产1000万元,长期投资800万元,固定资产4000万元,其他资产200万元,负债总额为12000万元流动负债11000万元,长期负债1000万元。

(2)荣昌厂流动负债的具体情况为:A、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200万元,应交税金500万元B、短期借款4200万元。

其中:1995年10月5日,以荣昌厂厂房A、机器设备做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荣昌支行共贷款2200万元;1996年2月1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荣昌支行信用贷款2000万元。

C、应付帐款310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欠宏达公司1994年9月到期贷款160万元。

宏达公司经多次催交无效后,起诉于人民法院,1996年8月2日,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判决荣昌厂支付宏达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200万元,随后将荣昌厂办公楼予以查封,拟用于抵偿宏达公司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荣昌厂破产申请时,此判决正在执行之中。

b、欠华天公司1995年6月到期贷款100万元。

华天公司多次催交无效后,于1996年8月10日起诉于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受理荣昌厂破产申请时,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c、欠万达公司1996年5月5日到期贷款150万元。

1996年6月5日,应万达公司的要求,荣昌厂与万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若1996年8月5日荣昌厂不能支付万达公司150万元欠款,则以荣昌厂厂房B折价抵偿万达公司欠款。

D、其他流动负债合计3000万元。

破产法案例分析

破产法案例分析

二、驳回申请宣告破产还债案情简介育华大酒家1992年9月开业,注册资金人民币20万元。

1992年l0月,育华大酒家与鑫兴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协议。

协议规定育华大酒家由鑫兴公司承包经营至2002年10月31日。

鑫兴公司则书面全权委托邱天成全面负责经营管理。

在邱天成负责经营期间,经营不善,管理混乱,财务收支严重不平衡。

1995年7月,育华大酒家停业,l0月向本院申请破产还债。

根据育华大酒家向法院提供的1995年6月的资产负债表表明,育华大酒家的应收款为人民币194万元,但育华大酒家提供的应收款明细表中,应收款仅为人民币62万元,其余人民币132万元应收款无明细记载。

在已知的应收款人民币62万元中,除去7.4万元是一些企业或个人就餐签单的餐费外,其余人民币54.6万元全部是个人白条借款。

其中邱天成一人白条借款就达人民币20万元,另一叫安睦旺的人竟达人民币2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育华大酒家虽因管理混乱、经营不善而致亏损和资不抵债直至停业,由于资不抵债并未考虑企业的信用因素,资不抵债并不必然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育华大酒家提供的材料数据不一致,尚不足以证明其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另外,育华大酒家的应收款中,有54.6万元之巨额的个人白条借款。

这些个人借款,既未作销账处理,育华大酒家也未行使催款权利。

这些个人占用的巨额资金,是什么性质尚未查明,不足以证明是一种正常的经营亏损。

综上所述,育华大酒家破产还债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裁定驳回育华大酒家破产还债的申请。

育华大酒家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认为一审驳回其破产还债申请之裁定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上诉人目前状况及提供的材料,尚不能成为其申请破产还债的依据。

原审对本案的处理并无不当,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驳回育华大酒家的上诉,维持原审裁决。

破产法试题及解答解析

破产法试题及解答解析

破产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1.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企业破产原因的是( )。

A.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B.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C.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明显丧失偿债可能D.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下列人员可以担任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的是( )。

A.某注册会计师,由于过失伤害被判刑罚,刑罚已执行完毕B.某注册会计师,由于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刑罚已执行完毕C.某律师,并且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是被申请宣告破产企业的债权人 D.某律师,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3.红光印染厂被宣告破产,需要清偿如下费用及债务:(1)管理、变价和分配企业财产的费用(2)企业作为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负担的保证债务(3)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4)企业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以上费用及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

A.(1)(3)(2)(4) B.(1)(4)(3)(2)C.(4)(1)(3)(2) D.(3)(1)(4)(2)4.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B.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职工和工会代表参加C.债权人会议主席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D.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不享有表决权5红日公司是碧海公司出资人,其占碧海公司注册资本的30%,碧海公司有明显丧失偿债能力可能,蓝天公司是碧海公司的债权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碧海公司、红日公司、蓝天公司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碧海公司重整B碧海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法院不需审查,直接裁定碧海公司重整,并予以公告 C.重整期间,碧海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D.重整期间,蓝天公司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6.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对下列事项不享有表决权的是( )。

A.通过重整计划B.通过和解协议C.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D.通过债务人财产的变价方案7.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法院确定了2个月的申报期限,甲公司的债权人乙企业没有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案例分析雷曼兄弟破产

案例分析雷曼兄弟破产

当以次级房贷为基础旳次级债证券旳市场价值急剧下降,市场 对整个以抵押物为支持旳证券市场价值出现怀疑,优先级债券旳 市场价值也会大幅下跌。次级债证券市场旳全球化造成整个次级 债危机变成一种全球性旳问题。
这一轮由次级贷款问题演变成旳信贷危机中,众多金融机构因 资本金被侵蚀和面临清盘旳窘境,这其中涉及金融市场中雄极一 时旳巨无霸们。贝尔斯登、“两房”、雷曼弟兄、美林、AIG 皆 面临财务危机或被政府接管、或被收购或破产收场,而他们曾是 美国前五大投行中旳三家,全球最大旳保险企业和大型政府资助 机构。在支付危机暴发后,除了美林旳股价还占52 周最高股价 旳1/5,其他各家机构股价均较52 周最高值下降98%或以上。 六家金融机构旳总资产超出4.8万亿美元。贝尔斯登、雷曼弟兄 和美林旳在次贷危机中分别减值32 亿、138 亿及522 亿美元, 总计近700 亿美元,而全球金融市场减记更高达5,573 亿美元。 因减值造成资本金不足,所以全球各主要银行和券商谋求新旳投 资者来注入新旳资本,试图度过难关。
外篇 外国旳金融风险案例
• 案例案例:雷曼弟兄破产
• 一、案情
• 2023年9月15日,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雷曼 弟兄按照美国企业破产法案旳有关要求提交了 破产申请,成为了美国有史以来倒闭旳最大金 融企业。
• 拥有158年历史旳雷曼弟兄企业是华尔街第 四大投资银行。2023年,雷曼在世界500强排 名第132位,2023年年报显示净利润高达42亿 美元,总资产近7 000亿美元。从2023年9月9 日,雷曼企业股票一周内股价暴跌77%,企业 市值从112亿美元大幅缩水至25亿美元。第一种 季度中,雷曼卖掉了1/5旳杠杆贷款,同步又用
2.提升企业旳内部管理和抗风险能力:雷曼弟兄作为一种生存 了158年旳企业,我相信其内部管理已经到达了相当规范旳程度, 但其仍在困境中破产,阐明企业旳抗风险能力是一种综合旳原因, 所以我们在做企业旳过程中,不但要加强企业旳内部管理,同步 也要提升企业在困境中生存旳能力,企业家要随时准备好面对引 起企业倒闭旳困境。

模块五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及习题参考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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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五:《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及习题参考答案1模块五《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及习题参考答案第一部分案例与分析【解析】答:(1)破产申请案件归B县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条的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于丰信公司主要办事机构在B县,因此破产申请案件归B县人民法院管辖。

(2)应当受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申请。

丰信公司全部财产只有100万,而负债总额有230万,资产负债率达230%,达到破产申请的界限,应当受理企业法人丰信公司的破产申请。

(3)《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

即破产企业财产将优先清偿企业担保人,职工工资和其他福利仅能从未担保财产中清偿。

因此,本案中,应优先偿还工商银行设用设备作抵押的30万元和东平公司用房屋作担保的20万元,其余债权人按比例分配分配破产财产,其中工商银行未设担保部分,可从破产财产中获得约13.9万,加上之前设担保30万元,当地工商银行共获得43.9万元。

甲公司由于未设担保,可从破产财产50万中获得约27.8万元。

东平公司未设担保部分,可从破产财产中获得约8.3万元,加上之前设担保20万元,共可获得28.3万元。

P74【解析】答:(1)建筑设备公司租赁的设备,应该由建筑设备公司交付给破产企业的管理人。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2)广商贸易公司可以主张抵销。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据此,广贸公司可以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主张抵销。

(3)建设银行不能就600万元债权享有全部的表决权。

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其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经济法破产法

经济法破产法

专题一破产法【例题9·2015年案例分析题A】A公司因拖欠B公司债务被诉至人民法院并败诉,判决生效后,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A公司仍无法完全清偿B公司债务。

A公司的债权人C公司知悉该情况后,于2014年7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A公司提出异议:第一,A公司账面资产仍大于负债;第二,C公司并未就其债权向A公司提出清偿要求,因此不能直接判断其债权能否获得清偿。

人民法院驳回A公司的异议,于8月12日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管理人接管A公司后,在清理债权债务过程中发现如下事项:(1)2013年6月,D公司向甲银行借款80万元,借期1年,A公司以其设备为D公司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借款到期后,D公司未能偿还,经A公司、D公司和甲银行协商,A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借款本息,但尚有14万元未能清偿。

(2)2013年9月,A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期6个月,E公司为此提供保证担保。

2014年2月2日,A公司提前偿还借款。

(3)2013年11月,F公司向A公司订购一批汽车零部件,合同价款30万元,A公司交货后,F公司一直未付款,获悉人民法院受理针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F公司以30万元的价格受让了G公司对A公司的58万元债权,之后,F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其受让G公司的债权抵销所欠A公司的债务。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就破产申请提出的两项异议是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A公司的两项异议均不成立。

根据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而“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是指只要债务人的任何一个债权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未能得到清偿,其每一个债权人均有权提出破产申请,并不要求申请人自己已经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

在本题中,债权人B公司在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未能得到清偿,故债权人C公司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公司破产清算案例: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清算的案例分析

公司破产清算案例: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清算的案例分析

公司破产清算案例: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清算的案例分析案例名称:ABC公司破产清算案例引言: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可能会导致破产清算。

本文以ABC公司为例,详细分析了其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清算的案例,并附带了具体时间和更多细节,最后由律师对该案例进行点评。

一、公司背景:1.公司名称:ABC公司2.成立时间:2005年1月3.公司行业:制造业4.公司规模:员工人数约500人5.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二、事件发展:1. 2007年1月:ABC公司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进行了扩张计划,投资了一条新的生产线;2. 2008年4月: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全球经济陷入衰退,ABC公司的销售额出现大幅下降;3. 2009年3月:ABC公司开始经营困难,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供应商的欠款;4. 2009年7月:ABC公司向当地政府申请救助,但由于经济形势不容乐观,政府未能提供有效的帮助;5. 2009年11月:ABC公司宣布破产,并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6. 2010年1月:破产管理人被任命,开始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7. 2010年6月:破产管理人完成了对公司资产的拍卖,其中包括了生产线、设备和存货等。

三、法律程序:1.申请破产清算:在2009年11月破产申请成功后,ABC公司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破产程序公告:根据法律的规定,破产管理人必须在媒体上发布破产清算公告,通知各债权人对公司的债权提起申请;3.资产清算和拍卖:破产管理人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并将清算所得用于偿还债务;4.还款顺序: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优先偿还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等员工权益,其次是银行和供应商的债权;5.取消公司登记:破产清算结束后,破产管理人将向相关机关提交文件,注销ABC公司的企业登记。

四、律师点评:对于ABC公司的破产清算案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律师点评:1.公司扩张过度风险:ABC公司在市场低迷时进行了扩张计划,未能充分考虑到全球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行业竞争的激烈程度,导致了后续经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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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的案例分析题,麻烦帮忙做一下!!
悬赏分:30 - 解决时间:2008-6-27 17:36
晚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长期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该贸易公司于2007年7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人民法院2007年7月20日裁定受理此案并宣告贸易公司破产,同时指定甲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管理人接管该企业后,发现以下的情况:
(1)2007年7月1日与乙企业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乙企业应先向贸易公司发出100万元的货物,发货后10日内由贸易公司付款,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介于贸易公司临近破产的事实,乙企业要求管理人提供一定的担保后才予以发货,管理人向其出具了某担保公司的担保函件,保证到期支付款项后合同遂继续履行。

该货物收回后,变现价款为150万元。

(2)2007年7月5日与丙服装厂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贸易公司向丙厂提供一批牛仔布,由丙厂为其加工牛仔裤,约定的违约金为10万元,管理人决定解除该合同,解除该合同给丙厂造成了5万元的损失,该批牛仔布由管理人组织全部运回后变现,变现价值为132万元。

(3)2007年6月,贸易公司因有逃避纳税的行为,其库房的一批价值为120万元的货物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予以扣押。

(4)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1日时通知了所有已知债权人,并进行了公告,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为2007年8月1日――2007年9月15日。

(5)贸易公司为购置办公楼于2006年5月向工商银行信用贷款1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由丁公司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7年5月,贸易公司不能清偿工商银行的贷款,人民法院受理了贸易公司的破产案件后,工商银行向管理人申报了全部债权,同时,丁公司也以自己将来的求偿权申报了债权。

(6)管理人发现贸易公司于2006年11月1日无偿转让150万元的财产,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追回财产,并于2007年10月1日将该财产全部追回。

除以上事项外,管理人清查的其他财产和负债情况如下:
一、财产变价
(1)贸易公司以上用工商银行贷款购置的办公楼变现价值为1500万元,其中用于对所欠招商银行1000万元贷款的抵押担保,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贷款尚未清偿。

(2)库存商品变现价值500万元。

(3)租用某公司复印机一台,价值5000元。

二、负债
(1)欠供应商货款共计1530万元,其中欠A企业525万元。

(2)欠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00万元、欠交税款100万元。

(3)破产案件的受理费、文件送达费、律师费等费用15万元;需要支付甲会计师事务所报酬30万元;受无因管理而须支付的费用12万元。

(4)管理人执行职务时,贸易公司的库房货物堆积不合理而倒塌,砸中其中一位工作人员造成其人身伤害,需要支付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为2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结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乙企业是否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并说明理由。

(2)管理人决定解除与丙服装厂的合同后,对于造成的违约金和损失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3)人民法院受理了贸易公司的破产案件后,税务机关扣押的该批货物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4)该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工商银行和丁公司共同申报债权的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对于甲公司无偿转让的150万元财产,管理人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7)破产企业的破产费用的数额为多少?共益债务的数额为多少?
(8)请说明贸易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
(9)A企业可以获得的清偿额为多少?
答案麻烦详细一些,计算的时候,麻烦写明计算步骤。

比如什么+什么+什么=多少这样!谢谢了!!真的是非常的感谢!!我马上就要考试了!!
问题补充:
你怎么做的那么快????
提问者:蓝羽纷飞的世界- 五级
最佳答案
(1)乙企业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根据规定,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本题中,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与乙企业的合同,因此乙企业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一定的担保。

(2)管理人决定解除与丙服装厂的合同后,对于造成的违约金不再予以支付;对于造成其5万元损失,可以由丙厂依法申报债权。

根据规定,管理人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3)人民法院受理了贸易公司的破产案件后,税务机关对该批货物的扣押应当解除。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4)该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题中,从发布受理申请公告之日至债权期限届满的时间超过了30日,短于3个月,是符合规定的。

(5)工商银行和丁公司共同申报债权的方式不符合规定。

根据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本题中,工商银行已经向管理人申报了全部债权,因此,丁公司就不能再以将来求偿权申报。

(6)对于甲公司无偿转让的150万元财产,管理人的做法是符合规定的。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破产企业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本题中,贸易公司在2006年11月1日无偿转让财产,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前1年内,因此管理人是有权依法撤销的。

(7)破产费用=15+30=45(万元);共益债务=100+12+20=132(万元)。

(8)①贸易公司财产变现价值总额=150+132+120+150+1500+500=2552(万元)
②优先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后的财产额=2552-1000=1552(万元)
③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财产额=1552-45-132=1375(万元)
④清偿工资和法定社会保险费后的财产额=1375-200=1175(万元)
⑤清偿税款后的财产额=1175-100=1075(万元)
该剩余财产额用于支付普通债权。

(9)①普通债权额=5+1200+1530=2735(万元)
②清偿率=1075/2735×100%=39.31%
③A企业可以获得的清偿额=525×39.31%=206.38(万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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