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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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

大全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 术语

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

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

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 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4 产品分类

按材料分金属、硬质木材和组合材料的栏杆、扶手。

5 技术要求

5.1.1 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

5.1.2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

5.1.3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

5.1.4 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材料

5.2.1 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栏杆、扶手的结构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照GBJ10规定的悬臂构件的要求进行。

7 检验规则

栏杆、扶手构件在出厂前,必须经生产厂检验部门进行出厂各项检验.

检验项目和方法应按照附录A《住宅楼梯栏杆、扶手检验项目和方法》的规定。

7.3 批量与抽样

7.3.1 按同一构件类型、同一单位工程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为一批。

7.3.2 在外观质量逐件观察的基础上,按5%随机抽检,且总抽检量不小于3件,批量大于300件时,按2%随机抽检,且总抽检量中就有不少于10件进行外观质量和允许偏差量测检验.

7.3.3 结构性能检验应按半年正常生产的构件中随机抽取1件试件进行检验. 质量评定原则:

按件评定,保证项目必须符合要求,主要项目必须符合各自要求,一般项目中,优等品必须不少于6项符合要求,一等品必须不少于5项符合要求,合格品必须不少于4项符合要求.

验收原则:

被抽检的栏杆、扶手中,优等品率低于90%,该批产品应按一等品验收;一等品率低于90%,该批产品应按合格品验收;合格率低于90%,该批产品应加倍抽检,合格品率仍低于90%,则应全部返修。

对返修的栏杆、扶手经检验合格后,一律按合格品验收,返修方法和检验结果应记录存档。

8 标志、包装、堆放、运输

必须在明显部位标志厂名(厂标)、产品代号、生产日期(年、月、日)和生产班组,并根据检验结果,盖验收章或挂标牌。

生产厂供应产品时,必须出具“合格证”交付使用单位,“合格证”应标明:标准编号、合格证编号、工程名称、构件代号、重量、生产和出厂日期、数量、结构性能、质量等级等。

楼梯栏杆、扶手应按照质量等级包装成组,每组重量不大于80kg。包装要牢固,严防变形、损伤。

栏杆、扶手应按组按型号堆放、运输、防止变形

建筑工程防护栏杆设置要求

建筑工程防护栏杆(板) 设置要求 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防护栏杆(板)的设置,强化建筑工程使用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防护栏杆(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民用建筑工程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二)临空处高度在24米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米;临空高度在24米及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 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米。 (三)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的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米,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米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四)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米高度内不宜留空。 (五)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米。

(六)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米。 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米。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米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米。 三、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栏板应平整、光滑和无突出物,扶手带顶面距自动扶梯前缘、自动人行道踏板面或胶带面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0.9米;扶手带外边至任何障碍物不应小于0.50米,否则应采取措施防止障碍物引起人员伤害。 四、住宅工程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米;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米。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 五、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米。 六、住宅工程楼梯井净宽大于0.11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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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 大全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3 术语 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 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 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 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4 产品分类 按材料分金属、硬质木材和组合材料的栏杆、扶手。 5 技术要求 5.1.1 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 5.1.2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 5.1.3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 5.1.4 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材料 5.2.1 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沈阳世博园百合塔钢结构安装工程) 编制人:叶海全郑丽丽 编制单位:中建八局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公司申报时间:2006年11月10日

1、工程概况 沈阳世界园艺博览会百合塔工程位于棋盘山景区,工程以混凝土结构为核心筒,箱形钢结构柱、管桁架为造型龙骨,以幕墙为整体装饰,共同组成盛开的百合花形观光塔,总高度127米,是沈阳市2006年世界园艺博览会的标志性建筑,也是历届世园会中最高的建筑。它的建成将为沈阳人民留下永久的纪念。该工程由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我公司负责钢结构工程的深化设计、制造与安装工作。百合塔钢结构工程总重量800余吨,有效安装工期180天。开工日期为2005年5月,竣工日期为2006年3月。 2、工程内容 2.1主体钢柱由地下一层至110米,由16根箱形柱和钢环梁组成,即保证主体结构稳定性又为外挂幕墙提供生根点,是实现工程整体形象的基础结构。 2.2裙摆部分底部安装标高为0.00m,上部安装标高约为37.50m,结构以13

榀主桁架为骨架,通过托架固定于塔体上,横向采用桁架连接,所有桁架均为不同曲率的曲线构成,钢结构总重量约140吨。 2.3花瓣结构以16榀主桁架为骨架,通过托架固定于塔体钢柱上,横向采用次桁架连接,所有桁架均为不同曲率的曲线构成,形成百合花形状。花瓣挑出最大部分分别在5轴和13轴,5轴挑出最大为19m,13轴挑出最大为12m。花瓣结构底部安装标高为70.00m,上部安装标高约为119.80m。花瓣部分钢结构总重量约180吨。 3、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杜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等死亡事故,杜绝火灾事故。 职工重伤负伤率为零,轻伤负伤率低于2?。 控制外租机械设备机损事故和由机损引起的工伤事故。

楼梯栏杆的国家标准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楼梯住宅楼梯住宅楼梯住宅楼梯栏杆、扶手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 楼梯护栏的释义 a.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 b.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 c.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 d.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 e.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楼梯护栏的要求 按材料分金属、硬质木材和组合材料的栏杆、扶手。 楼梯护栏的技术要求 a.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 b.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 c.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 d.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护栏材料的选择 a.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b.制做栏杆、扶手的原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进场时应按批号分批验收。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物理、化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结构性能 栏杆、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随受GBJ9规定的水平荷载0.5Kn/m,

护栏设置规范细则

一,路侧波形梁防护栏的设置 1、设置路侧的波形梁护栏,按防撞等级可分为A级和S级.S级护栏属于加强型,适合于路侧特别危险的路段使用.S级护栏的立柱中心间距为2m。 2、路侧波形梁护栏的横断布设,不应使护栏面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并不得使护栏立柱外侧的侧向土压力明显减小.立柱外边缘到路肩边缘的最小距离规定为:当土路肩宽度为75cm时,不应小于25cm;当土路肩宽度为50cm时,不应小于14cm, 3、路侧护栏端头的设置:路侧波形梁护栏的起,讫点应进行端头处理.路侧护栏的端头可以设计成地锚式或圆头式.逆行车方向的上游圆头式端头与护栏标准段之间应设渐变段,顺行车方向的下游端头可与标准段护栏成一直线布设. 4、路侧波形梁护栏的防阻块是波形梁与立柱之间的承力部件,适用于交通流中车种比较复杂,担心碰撞车辆可能会在护栏立柱处拌阻的路段;或为了减少路缘石对碰撞车辆运动轨迹产生不利影响的路段. 护栏防阻块分为A型,B型两种.A型适用于圆形立柱, 5、路侧护栏应安装于坚实的土路肩中,当护栏立柱遇软基础情况时,应把护栏立柱设置于混凝土基础中,有条件时,宜采用抽换式护栏立柱. 二,中央分隔带波形梁防护的设置

1、设置于中央分隔带的波形梁护栏,按防撞等级可分为Am级和Sm级.Sm级护栏属加强型,适合于在中央分隔带内有重要构造物,并需要限制护栏横向位移的路段.构造上有分设型和组合型两种.分设型护栏适合于中央分隔带相对较宽,中央带内的物较多,并在中央分隔带下埋设有管线的路段.组合型护栏适合于中央分隔带宽度较窄,中央带内构造物不多或埋设管线较少的路段. 2、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护栏的横断布设应根据中央分隔带的宽度和断面形式确定.按分设型布设时,不宜使护栏面侵入到公路建筑限界以内. 3、当分设型护栏设置在有路缘石的中央分隔带内,波形梁护栏应有防阻块.而且在中央分隔带内布设比较紧张时,波形梁护栏面到缘石面的最小C值可减小到25cm. 4、中央分隔带采用组合型波形梁护栏时,护栏立柱的中心线与公路中线重合.当公路中线位置内有构造物,地下管线时,护栏立柱的中心线可以向一侧偏移,或把组合型改变成为分设型,以便绕过中心线位置的构造物. 5、组合型波形梁护栏由立柱,横隔梁,波形梁,紧固件组成,立柱可采用圆形或槽形等型钢制造.横隔梁由两根槽钢组成,分别安装在立柱两边.横隔梁的两端分别与波形梁板相连.两边波形梁的最大组合宽度为100cm,亦可根据中央分隔带的宽度作适当调整. 6、设置于中央分隔带起点,终点及开口处的护栏应进行端头处理.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一、关于栏杆概念的明确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0mm; 说明:阳台、外廊等临空处栏杆高度应超过人体重心高度,才能避免人体靠近栏杆时因重心外移而坠落。据有关单位1980年对我国14个省人体测量结果:我国男子平均身高为1656.03mm,换算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是994mm,穿鞋子后的重心高度为994+20=1014mm,因此在国标《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中规定:“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得低于1050mm”,故本条规定24m以下临空高度(相当于低层、多层建筑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0mm,超过24m临空高度(相当于高层及中高层住宅的高度)的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0mm,对于高层建筑,因高空俯视会有恐惧感,所以加高至1100mm。 注中说明当栏杆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220m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450mm的可踏部位,按正常人上踏步情况,人很容易踏上并站立眺望(不是攀登),此时,栏杆高度如从楼地面或屋面起算,则至栏杆扶手顶面高度会低于人的重心高度,很不安全,故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100mm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110mm;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110mm。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895-38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1)攀登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2)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3)立梯工作角度以750±50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并不得有缺档。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0~450为宜,较链必须牢固,并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出2m,宜加设护笼,超过8m,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

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6)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M2。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2、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1)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后方可使用。 (3)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4)吊装中的大模板、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5)支模板应按规定的工艺进行,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

楼梯栏杆强制性标准

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 净空不应大于110mm。 找到强制性条文有关内容如下: 一、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定的水平荷载; 二、栏杆高度不应小于,高层建筑的栏杆高度应再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米; 三、栏杆离地面或屋面高度内不应留空; 四、有儿童活动的场所,栏杆应采用不易攀登的构造。 楼梯、扶手、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米。 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米。当楼梯井净宽度大米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900mm。室外楼梯及水平栏杆(或栏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100m。 楼梯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 《住宅建筑》(GB50096-1999)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低层、多层住宅不应低于m,中高层、高层住宅不应低于m,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m。 条文解释: 外廊、内天进及上人屋面等处一般都是交通和疏散通道,人流较集中,特别在紧急情况下容易出现拥挤现象,因此临空处栏杆高度应有安全保障。根据我国国家标准GB10000088《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资料换算成男子人体直立状态下的重心高度,穿鞋后的重心高度为+20mm=,因此对栏杆的最低安全高度确定为。对于中高层层、高层住宅,由于人们登高和临空府视时会产生恐惧的心理,而造成不安全感,如适当提高栏杆高度将会增加人们心理的安全感,故比低层、多层住宅的要求提高了,即不应低于。 对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

楼梯设计国家规范要求汇总

楼梯设计国家规范要求汇总 楼梯设计规范是有章可寻的。室内楼梯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才能让人看的舒畅,走的顺畅,而且耐用、安全。以下是几个楼梯设计规范数据,供参考: 1、室内楼梯踏步的斜度设计规范 踏步的斜度通常是由层高、洞口周遍的空间大小条件来决定的。 楼梯踏板的前沿连成的直线和水平夹角称为楼梯的斜度。室内楼梯的斜度一般为30左右最为舒适。室外楼梯一般斜度要求比较平坦。 2、室内楼梯板设计规范 楼梯板的规格包括踏板和立板的规格,一般要求适应于人的脚掌尺寸。一般踏板宽,立板低的踏步会较为舒适。室内楼梯的踏板宽度应不小于24厘米,一般在28厘米最舒适。立板的高度应不高于20厘米,一般在18厘米最舒适。而且各个踏板宽和立板高应该是一致的,否则容易使人摔倒。 3、室内楼梯步长设计规范 步长即楼梯的宽度。室内楼梯的步长一般为90厘米,即省空间又让人行走舒适。 楼梯设计规范虽然经常被提到,但是没有一个确定的指标,都是大的楼梯企业做出的,也是楼梯行业约定俗成的,所以说所谓的楼梯设计规范是没有具体的行业硬性标准。 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一、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护栏相关知识

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正式版) 护栏相关知识 1.0.8在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条件下,应积极推广使用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 2.0.1净区:公路车行道以外,无障碍物,车辆驶出车行道后可以停车或驶回公路的带状区域。 2.0.2护栏标准段:断面结构形式保持不变并在一定长度范围内连续设置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3护栏过渡段:设置于两种不同结构形式或不同防护等级的公路护栏之间、连接平顺、结构刚度平稳过渡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4路侧护栏:设置于公路路侧建筑限界以外的护栏。 2.0.5中央分隔带护栏: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内的护栏。 2.0.6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设置于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具有开启功能的公路护栏结构段。 2.0.7刚性护栏:车辆碰撞后基本不变形的护栏。混凝土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通过爬高并转向来吸收碰撞能量。 2.0.8半刚性护栏:车辆碰撞后有一定的变形,又具有一定强度和刚度的护栏。波形梁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利用土基、立柱、波纹状钢板的变形来吸收碰撞能量 2.0.9柔性护栏:具有较大缓冲能力的韧性护栏结构。缆索护栏是主要代表形式,车辆碰撞时依靠缆索的拉应力来吸收碰撞能量。 2.0.10缓冲设施:设置于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出口处的分流鼻端、收费岛头,或者护栏端部等,可以减缓冲击,降低碰撞车辆和车内人员伤害的设施,主要形式有防撞端头、防撞垫等。 2.0.11防撞端头:设置于护栏的迎车流方向起点,和护栏连接在一起,对碰撞车辆车辆起阻挡、缓冲和导向作用的设施。 2.0.12防撞垫:设置于公路交通分流处的障碍物或其他位置的障碍物前端的一种缓冲设施,车辆碰撞时通过自体变形吸收碰撞能量,从而降低乘员的伤害程度。防撞垫可分为可导向防撞垫和非导向防撞垫。 2.0.13隔离设施:分隔双向或同向交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车辆和行人等的设施。 2.0.14桥梁与高路堤坝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m时,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不同形式的护栏连接时,应进行过渡设计;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出口分流三角端应设置防撞垫。 3.4.3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不同形式的护栏连接时,应进行过渡设计;高速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处必须设置开口护栏。 3.3.4桥梁与高路堤路段必须设置路侧护栏;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应设置保障行车安全的隔离设施。 3.4.6路侧有不满足计算净区宽度要求的悬崖、深谷、深沟、江河湖海等路段应设置路侧护栏。 3.4.7设置避险车道时,应设置配套的交通标志、标线及隔离防护、缓冲等设施。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方案

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施工组织设计(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表2-1

丰盛·凤凰左岸二期C01-C04号楼及地下车库(二)工程 高 处 作 业 安 全 防 护 专 项 施 工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单位: 江苏新马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一、工程概况: 丰盛·凤凰左岸二期C01-C04#楼,由南京城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由南京天京建筑工程监理事务所监理,江苏新马建设有限公司承建,总建筑面积67225.37㎡,框剪十四、十五层,该工程合同工期500天,安全生产目标为创省文明工地。为此项目制定了总体目标规划,并将各项责任目标分解到各个责任人,以“成本为核心,安全出效益”全面推动各项安全管理。在工程施工中,我项目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现场平面布置进行了优化,合理利用施工现场,同时注意行人及现场周边安全,在安全生产上时刻将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认真落实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及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有效地杜绝事故的发生,同时注意保护和防止或减少对周边及场内环境的影响。 二、基本要求: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凡是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都必须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 防护用具。 2、负责高处作业的管理人员应对高处作业施工负有安全责任。施工前, 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 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电器设施和防护设施,必须在施工前 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可投入施工。

楼梯栏杆的国家标准

楼梯栏杆的国家标准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住宅楼梯住宅楼梯住宅楼梯住宅楼梯栏杆、扶手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 楼梯护栏的释义 a.楼梯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接不同标高的建筑平面。 b.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 c.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 d.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 e.楼梯井(Stair 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楼梯护栏的要求 按材料分金属、硬质木材和组合材料的栏杆、扶手。 楼梯护栏的技术要求 a.室内共用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中心线量起至扶手上皮不宜低于900㎜.水平扶手超过500㎜长时,其高度不宜低于1000㎜. b. 室外共用楼梯栏杆高度不宜低于1050㎜,中高层住宅不应低于1100㎜. c. 楼梯井宽度大于200㎜时,不宜选用儿童易于攀登的花格.栏杆垂直杆件之间净空不应大于110㎜. d.栏杆、扶手上下或平面转接时,宜保持衔接。 护栏材料的选择 a.原材料的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b.制做栏杆、扶手的原材料,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进场时应按批号分批验收。没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物理、化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结构性能 栏杆、扶手与梯段安装完毕后,其结构承载能力应能随受GBJ9规定的水平荷载m,最大允许挠度值不应超过h/100(h为扶手高度). 护栏外观标准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全)

有关栏杆及楼梯扶手设计规范 栏杆: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7.2阳台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登,栏杆的垂直杆件间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3.7.3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楼梯栏杆防护相关条文:4.1.2、4.1.3、4.1.5、4.2.1 综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栏杆围护设计通用内容为:阳台、楼梯等由使用者经常踩踏停留地方,其围护高度标准要求(1.05M)高于短暂停留的窗台设计围护高度标准(0.90M)要求;中高层、高层等较危险处围护高度要求提高(1.10M);栏杆围护除楼梯水平段小于0.5M的扶手高度采用窗的围护标准(0.9M)外,扶手或栏杆高度均采用不低于1.05M (一般)1.10M(特殊)要求;栏杆垂直杆件净空均要求不大于0.11M。 验收量取标准: 窗台高度:从窗台面(也就是窗的下框位置)标高到地面(可踏部位表面)标高的高差 栏杆高度:栏杆顶部标高到可踏部位表面标高高差 附文: 关于住宅窗和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问题,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居住建筑与设备研究所负责《住宅设计规范》日常解释工作的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林建平作出了相应解释。 栏杆的高度必须足够,应从“可踏部位表面”起计算 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净高”,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以确保安全高度。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经常属于明显“可踏”: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低位水平空心栏杆;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 在低窗台附加栏杆,重外观效果更得重安全 常见的低窗台距地0.5米左右,如果紧贴内墙增加0.4米栏杆或栅栏肯定达到规范要求的防护措施。但由于美观要求和利用窗台的需求,很多人喜欢将栏杆设在紧贴窗扇的位置,如果窗台台面太大,如凸窗等,小孩经常站在窗台上眺望,而且使用者也必须站到窗台上开启窗户,这时,附加在窗台上的栏杆本身高度应达到0.9米,如果窗台太低,住户往往会无意识攀登到窗台上,不宜简单附加低栏杆,否则危险是没有充分杜绝的。 以固定窗作为低窗台的防护措施时,仍有危险存在 最近,采用低窗台或落地窗的住宅越来越多,有若干情况存在安全问题。如固定窗框强度不够,使用者轻趴在窗框上会导致玻璃破裂;落地窗仅用固定玻璃,没有必要的防护,儿童玩耍、椅子翻倒等正常活动会碰破玻璃,造成险情;在高层住宅的高层套型中采用落地窗时,如果没有必要的防护设施,老年人普遍反映外眺时眩晕。类似情况只要引起投诉,设计人员就要承担一定责任。同时,根据国外相关规范和我国部分地区标准,2001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斜屋顶下可居住空间技术规程》提出:“当斜屋顶窗的单块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时,应采用安全玻璃”。因此,设计固定扇落地玻璃窗时,务必采取确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

楼梯、栏杆及玻璃的规定

关于民用建筑中层高、楼梯、栏杆以及门窗玻璃 等方面常见问题的规范解读 近期,我站在对开发区内的民用建筑监督过程中,有关层高、楼梯、栏杆以及门窗玻璃等几方面问题频繁出现。典型案例包括:同丰路某住宅小区,设计层高2.80m,竣工验收实际测量部分单元层高仅2.75m;太湖路某多层住宅,单元楼梯底层平台梁下过道净高实测值1.85m,小于规范要求的2.0m最低值;柏庐路某18层写字楼,上人屋面栏杆高度实测值0.90m,小于规范要求的1.10m最低值;珠江路某高层商住楼,阳台栏杆高度从可踏面处计算不满足设计1.10m要求,且阳台栏杆设计为可攀爬型;此外,部分工程外门窗未按设计要求采用节能型中空玻璃,不按规范及设计要求选用安全玻璃。凡此种种,不一枚举。 通过对上述存在问题的工程进行调查分析,发现问题产生有多方面因素。部分工程是不按图施工;部分工程是设计图纸存在问题;部分则是由于现行规范已做局部修订,而设计及施工单位仍按原规范内容执行,进而产生问题;少部分工程则完全由于施工人员缺乏对规范的基本了解,凭感觉做所致。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由于现行规范种类繁杂,而且对于同一内容彼此规定也存在差异,工程技术人员普遍反映难以全面掌握。 针对上述事实,笔者对涉及常见民用建筑中层高、楼梯、栏杆以及门窗玻璃等方面规定的现行规范进行了初步整理,以方便一线工程技术人员掌握使用。 一、关于层高问题 层高指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计算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面层(完成层)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或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当楼盖、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者,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第6.2.2条); 建筑物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专用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 m(第6.2.3条)。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第3.6.1条); 住宅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第3.6.2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住宅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第3.6.3条); 住宅的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第3.6.4条); 厨房、卫生间内排水横管下表面与楼面、地面净距不应低于1.90m,且不得影响门、窗扇开启(第3.6.5条); 3、《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和寝室净高不应低于2.8m,特殊形状的顶棚、最低处距地面净高不应低于2.20m(第3.1.5条)。 4、《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②设双层床的学生宿舍,其净高不应低于3.00m。 二、关于楼梯的问题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第6.7.3条);(见图1) 图1 每个梯段的踏步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第6.7.4条);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注:梯段净高为自踏步前缘(包括最低和最高一级踏步前缘线以外0.30m范围内)量至上方突出物下缘间的垂直高度(第6.7.5条);(见图2) 图2 不同性质建筑楼梯踏步的高宽比应符合表1的规定(第6.7.10条)。 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第6.7.8条)。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m(第4.1.2条); 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第4.1.3条);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小于2.0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坪应有高差,且不应小于0.1m(第4.1.4条); 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第4.1.5条)。 3、《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第6.3.1条); 楼梯不得采用螺形或扇步踏步(第6.3.2条); 每段楼梯的踏步,不得多于18级,并不应少于3级。梯段与梯段之间,不应设置遮挡视线的隔墙。楼梯坡度,不应大于30°。楼梯梯段的净宽度大于3000mm时宜设中间扶手(第6.3.3条);

安全防护规范

1、边长在25~200mm(含200mm)的水平洞口防护 采用洞口楔紧2根木枋(立放),上盖18mm厚木胶合板用铁钉钉牢,面层刷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间距20cm角度45°。 2、边长在200~500mm(含500mm)的水平洞口防护 采用洞口上部盖18mm厚木胶合板用φ8膨胀螺栓固定,面层刷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间距20cm角度45°。 3、边长在500~1500mm(含1500mm)的水平洞口防护 采用洞口上部铺木枋(立放)@400mm,上盖18mm厚木胶合板用铁钉钉牢,木枋侧面与地面之间的缝隙也用18mm厚木胶合板封严,面层刷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间距 20cm角度45°。洞口周边设置交圈的φ48钢管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水平杆、立杆刷间距为400mm红白相间油漆,并在最上一道水平杠处悬挂“当心坠落”警示标志。 所有水平杆控制伸出立杆外侧100mm。 4、边长在1500mm以上的水平洞口防护 洞口周边设置交圈的φ48钢管防护栏杆,立杆间距不大于1800mm,防护栏杆下部设置200mm高18mm厚木胶合板挡脚板,防护栏杆的水平杆、立杆以及挡脚板,必须 刷间距为400mm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防护栏杆外立面满挂密目安全网并在最上一道水平杠处悬挂“当心坠落”警示标志。所有水平杆控制伸出立杆外侧100mm。 第二节、临边防护 一、基坑临边防护

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000mm时,必须搭设基坑临边防护栏杆。基坑临边防护栏杆采用钢管搭设,设置三道水平杆,立杆间距不大于1800mm,立杆打入地面以下深度 ≥700mm(若基坑顶面有混凝土压顶梁则预埋1φ18钢筋,深度≥500mm、外露150mm,与立杆焊接),防护栏杆下部设置200mm高18mm厚木胶合板挡脚板,防护栏杆的水 平杆、立杆以及挡脚板,必须刷间距为400mm的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所有水平杆控制伸出立杆外侧100mm; 2、防护栏杆靠基坑侧满挂密目安全网,在醒目处悬挂“当心坠落”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置夜间警示灯; 3、基坑排水沟设置在防护栏杆外侧,采取有组织排水。 二、楼梯临边防护 1、楼梯及休息平台临边采用φ48钢管搭设防护栏杆,水平杆二道(需要挂设安全网的位置为三道水平杆); 2、防护栏杆的水平杆、立杆必须刷间距为400mm红白相间的警示油漆,所有水平杆控制伸出立杆外侧100mm; 3、防护栏杆立杆固定方式:采用冲击钻钻孔,打入1φ18钢筋,深度≥200mm、外露150mm,与立杆焊接; 4、建筑物有裙楼的,裙楼部分的楼梯防护栏杆必须挂设安全网。建筑物无裙楼的在1~4层标准层楼梯防护栏杆必须挂设安全网。其他楼层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或 地方要求确定是否挂设安全网; 5、楼梯间必须设置照明,采用36V低压供电,并设置灯罩。 三、楼层、屋面临边防护 1、当临边窗台或屋面女儿墙高度≤800mm,外侧高差大于2000mm时,需要搭设临边防护;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6)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8)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9)必须认真执行国电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10)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隔离措施,无措施严禁同时进行施工。

防护栏杆及钢平台安全要求

编号:SY-AQ-0679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防护栏杆及钢平台安全要求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rotective railings and steel platforms

防护栏杆及钢平台安全要求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4一般要求 4.1防护要求 4.1.1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面1.2m及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得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 4.1.2在平台、通道或工作面上可能使用工具、机器部件或物品场合,应在所有敞开边缘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 4.1.3在酸洗或电镀、脱脂等危险设备上方或附近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敞开边缘,均应设置带踢脚板的防护栏杆。 4.1.4当平台设有满足踢脚板功能及强度要求的其他结构边沿时,防护栏杆可不设踢脚板。 4.2材料 防护栏杆及钢平台采用钢材的力学性能应不低于Q235-B,并具有碳含量合格保证。

4.3防护栏杆设计载荷 4.3.1防护栏杆安装后顶部栏杆应能承受水平方向和垂直向下方向不小于890N集中载荷和不小于700N/m均布载荷。在相邻立柱间的最大挠曲变形应不大于跨度的1/250。水平和垂直载荷以及集中和均布载荷均不叠加。 4.3.2中间栏杆应能承受在中点圆周上施加不小于700N水平集中载荷,最大挠曲变形不大于75mm。 4.3.3端部或末端立柱应能承受在立柱顶部施加的任何方向上890N的集中载荷。 4.4钢平台设计载荷 4.4.1钢平台的设计载荷应按实际使用要求确定,并应不小于本部分规定的值。 4.4.2整个平台区域内应能承受不小于3kN/m2均匀分布活载荷。 4.4.3在平台区域内中心距为1000mm,边长300mm正方形上应能承受不小于1kN集中载荷。

扶手栏杆规范 (借鉴材料)

栏杆扶手规范 (2009-06-09 16:16:02)转载 标签:杂谈 强制性条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6.6.3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 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 .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0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0.10m高度内不宜留空; 0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0.11m; 0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0.11m。 - ·防护栏杆国家强制性标准汇编 发布日期:2006-10-25 中国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住宅楼梯栏杆扶手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楼梯金属栏杆、金属、塑料或木制扶手。 2 引用标准 GBJ96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JGJ37 建筑设计通则(试行) GB1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JGJ18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GBJ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GJ10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攀登作业安全防护 凡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被称为攀登作业,登高应借助于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工具,进行攀登作业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1、移动式梯子: 1、梯脚的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的工作角度以75度为宜,踏板的上下间距以30厘米为宜,梯子不得有缺档。 2、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数不超过一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3、人字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0度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拉撑措施。 2、马凳: 1、马凳应应用金属材料制成,高度应控制在2米以内,马凳应有登高设施。 2、马凳腿子的夹角以35---40度为宜,顶梁宽度 500---700mm,使用时应两只马凳配合使用,上面铺设脚手

板。 二、悬空作业 1、模板支设、拆除中的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1、支模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严禁在连接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条垂直面上操作,结构复杂的模板支、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2、支设高度在3米以上的柱子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搭设脚手架,低于3米的可用马凳。 3、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应有稳定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其盖没。砼板上拆模后形成的洞口或临边,应按规定进行防护。 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模板支撑拆除前,砼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申报批准后拆能进行。 6、拆模是必须设立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模必须拆除干净彻底,不得保留有悬空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2、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1、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马道。 2、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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