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法律思想在当代的价值
儒道法三家对现代社会的积极意义

儒、道、法三家对社会的积极意义春秋战国时期,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各诸侯都纷纷兼并周边的小国,掠夺其财富和人民。
因此,一些为统治阶级服务和具有反战爱民等思想的学派纷纷建立起来,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儒、道、法三家。
其中儒、道、法三家分别在历史上发挥了自身不同的作用。
因此,以下将分别对三家对社会的积极意义做简单地分析:一、儒家思想对社会的积极意义。
1、儒家思想对古代的积极意义。
春秋时期,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孔子为打破当时旧贵族统治阶级垄断教育的局面,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思想。
随着该思想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最终使传统文化教育波及到整个民族。
在孔子以后,随着儒家学派的日益壮大和进步,由孔子提出的“仁、义、礼”逐步发展为西汉时的“仁、义、礼、智、信”成为了古代人们的行为准则,成为中国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因素,也为巩固当时的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起到了重要帮助。
儒家主张以德治国,反对统治阶级用武力统治人民,反对苛捐杂税和沉重的徭役,主张君王以德行来治理天下。
这种思想使得大一统时的君王大都实行休战养民方针政策来巩固和发展国家。
儒家还主张世人积极入仕,取得功名利禄,用自己的品德和能力帮助君王治理国家,使人民温饱且懂“礼”。
给当时的下层百姓一个正确的价值取向,同时,也为宋朝时用文官治理国家这种正确的政治思想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儒家思想对当代社会的积极意义。
儒家思想对现当社会也有着重大的作用。
比如它所包含的仁爱诚信,爱国进取,"以和为贵"、"以诚为本"、"天人合一、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等优秀成分和合理因素,蕴藏着丰富的思想资源与精神财富。
这对于全球化时代正在崛起的中国而言,从儒学中发掘传统文化的精髓,不管是对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和文化形象塑造,还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对中国和谐社会治国理念的确立和整个民族人文素养的提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道家思想对社会的积极意义。
儒家文化对当代中国弊大于利

关于儒家文化在当今中国弊大于利的资料一、前言自春秋战国以来。
儒法斗争至今。
过去帝王们是阴法阳儒,是为法是不可不用,儒亦不可无者。
显然如今之形势似是阳法阴儒者。
提倡法者国治。
提倡儒者国危。
自古自今不一而道,春秋战过数国可论。
商鞅变法帝。
吴起兴法强。
汉以来以法治国兴。
武帝倡儒正是由兴渐衰的征兆。
试问哪朝哪代建国伊始不是以法而是以儒兴国者。
这样的事我还没有听说过。
可见建国欲兴必以法。
往往是由盛渐衰的时候帝王们才希望以儒家思想。
忠孝礼仪来稳固统治。
来挽救不治。
可见儒家思想往往是被动的。
是历来统治者为稳固挽救统治而不得不采用的,消极的东西。
能够保多久就保多久的心态。
倡法则是主动有效的。
法制盛没有不国强的。
法制盛还没有见过国乱的。
往往是乱了法制的时候才而造成国乱身危的时候。
西方国家没有中国儒家思想之深现在渐变为如此体制。
为什么中国没有同步甚至走在前面呢。
批儒倡法国家大治。
何以论之呢。
我想这和中国的影响深远的儒家思想不无关系。
二、儒家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从春秋时期孔丘创立儒学,后经孟轲、荀况、董仲舒、王阳明、朱熹等人的开展,2500多年来,儒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甚至至今都长期处于独尊地位,现在仍影响到每一个中国人的人生。
先说说儒家思想的精华:一、儒文化的一个根本概念是"仁〞。
"仁者,人也〞,就是说"仁〞是人的本性。
对人的本性的探讨既是儒文化的独特起点,又是儒文化的主要容。
儒主要探讨的是人的本性中的"人情〞,即"仁者爱人〞。
人情中,儒是从亲情入手进展探讨的,仁以爱父母亲为大,这就是"孝〞。
亲情是情的起点,这是人的本性,这是仁;父子之情母子之情是亲情的起点,这也是人的本性,这也是仁。
一个人不爱父母怎么会爱其他人呢?"孝〞作为人的本性是儒文化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
亲情从爱父母延伸到爱兄弟就是"悌〞。
由爱父母爱兄弟延伸到爱夫妻、爱亲情中的所有成员,延伸到家中的每一个成员。
浅析儒家礼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浅析儒家礼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儒家礼治思想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本文将从儒家礼治思想的基本概念与原则、儒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以及儒家礼治思想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应用三个方面进行浅析。
一、儒家礼治思想的基本概念与原则儒家礼治思想主张社会按照礼义来管理,以建立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秩序,保障民众的福利,最终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进步。
其核心理念是“仁爱、诚信、和谐、敬治、以礼治国”,这也是儒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理念。
其次,儒家礼治思想还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
首先是“仁爱”原则,强调人在应对社会问题上应该满足人性的需求,并牢记对他人的关切与同情。
其次是“中庸”原则,强调人要避免过度的情绪波动,保持内心的平静,以达到思虑明晰的境界。
第三是“忠诚”原则,强调人要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做到不讲求个人私利而考虑大局。
二、儒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儒家思想对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首先,儒家礼治思想强调“以德治国”,即强调道德是治理国家的核心原则。
在当代中国,立法应该注重道德教育,特别是应注重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促进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其次,儒家思想强调了“德治则治平”,即只有通过道德来规范人心,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定和平衡。
在当代中国,法律的实施不应该局限于严惩违法者,而更应该注重培育人们的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
最后,儒家思想强调了“以礼制度”,即通过礼仪用法律来调整社会关系。
在当代中国,立法应该注重正义与法治的结合,让人们认知到法律的权威,从而达到法律影响力的最大化。
三、儒家礼治思想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应用儒家礼治思想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应用有很多方面。
例如,法律的规定与立法的普及,应当充分考虑道德因素,以塑造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此外,我们应该培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让人们从生活中发现法律,理解法律,突出法律规范的强制意义。
儒家思想在当今社会的体现

儒家思想在当今社会的体现
①孔子的严谨生活观:
近代以来,儒家思想传承了古代孔子的严谨生活观,即要求人们以自
省为本、坚持中庸之道,在日常生活中行事慎重,坚持仁慈、忠实、
信守的价值观以及做人要知恩图报的原则。
现代社会儒家思想传承了
推崇勤俭节约的思想,如增进生活节约的思想、崇尚工作勤奋的思想、诚信守约的思想、尊重艰苦劳动的思想等。
②礼仪作为衡量品德的标准:
儒家礼仪是衡量人品德、品行、心态等标准,主张师生言行要正,要
亲友之礼、昏君之礼、尊长之礼,重视文字、礼、乐三者,推崇礼仪
作为社会建立相同意识和常态化调节的手段,要求人们能够坚守良知,以孔子的理想——“仁义礼”为准则行事,以避免行为的不端和恶习的
滋生,最终塑造一个文明的社会。
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孔子以“齐政以利民”为治国之本,认为必须维护好社会的公平正义,
把握住分权制衡的基本原则,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对政府统治制度和
法律制度做出科学完善的改革,尊重社会公平原则,不容忍贵族专权、歧视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今天,人们更加明确了以公平正
义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意义,维护特定的公正体系,努力解决各类社
会问题。
④尊重养老的传统文化:
儒家思想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占据一席之地,其中有“和悦休老”的理念,主张尊重养老,看待老年人要和蔼可亲,努力为老人创造一个良好的
家庭氛围,使他们拥有婚丧嫁娶,生病治病,饮食旅行等社会功能。
现实生活中,晚辈也要珍惜传统文化,尊重长辈,遵守传统习俗,关
心老人,多增加与老人沟通的机会,更好地分享老人最后的快乐时光。
儒家法律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的积极影响

儒家法律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的积极影响儒家法律思想的形成是历史长期发展演变的结果,是适应特定的历史需求而产生的,因此它必然具有封建社会的特征,带有一定的消极因素,如:如皇权至上、义务本位、特权法盛行等,这些因素与现代法治理念相去甚远,但并不能因此而抹杀儒家法律思想中所蕴含的合理内核。
比如,将法律与人、自然、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结合,惩罚与教育的互补,保持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等等,这些对于社会的统一与稳定以及环境保护立法等无疑具有不可忽视的内在价值。
而且,在全球化背景下,儒家法律思想也在文化交流与冲突中发展,适应着时代进步的要求,对儒家法律思想进行研究,对于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仍然很有价值。
标签:儒家化法律思想礼法治一、儒家法律思想的形成过程所谓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就是将儒家的伦理道德观贯彻到立法、司法的整个法律实施过程中,使儒家思想成为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原则和灵魂,也就是说儒家伦理道德获得法律上的效力和权威。
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一)法律儒家化之开端:《春秋》决狱。
汉武帝时期,汉初分封的诸侯王势力逐渐强大,地主阶级的地位得到巩固,同中央发生了尖锐的矛盾。
这种情况下,最高统治集团迫切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
此时董仲舒提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既迎合了统治阶级中央集权的愿望,又奠定了儒家在“大一统”中的地位。
《春秋》本是儒家的一部经书, 其文字简单而隐晦,很便于随意的引申附会,用《春秋》的经义解释法律和指导司法实践,很符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
因此,《春秋》成为封建司法实践的指导原则。
汉代将儒家思想定为一尊后,亲属相隐便成为汉律中定罪量刑的一项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卑幼首匿尊长,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卑幼,除死罪上请减免外,其他也不负刑事责任。
因而这一时期立法指导思想相应地变为“德主刑辅,礼律融合”。
(二)法律儒家化之深入:以经注律。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割据混战的时期,同时又是各民族大融合的时期。
先秦儒家法律思想对中国当代法律的影响

《 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L 文综合版 ) 和 汉
J1 0 0第 2 第 三 期 u. 1 2 9卷
总第 6 5期 先秦儒家法律思想对 中国Fra bibliotek代法律的影响
王亚迪
( 南阳理工学院教育学院 河南南阳 4 30 ) 70 0
捅 望 J 作为 “ 百家争鸣” 中最早形 学派,儒家思想 成的 支配了中国 不容许任何个 人为谋取私利而损 害社会 、国家或他 人的利益 。 在今天 的社会现实生 活中,惟利 是图 ,拜 金主义,企业经营 的 维方式 本文拟通过对其基本 内容的阐述 .分析其对中国当代法律的影响 ,着重 短期行为, 地方保护主义, 部门保护主义等现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其积极的一面 ’ 这种现实同样地向人们提出:如何通过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完 善法 制 ,来指 导、规范公 民和法人的经济 活动或求利行 为,调整各 l 镇E j 天 例 先秦儒家:法律思想:积极影响 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作为封建正统的儒家思想曾长期占据主 种利益关系,使求利或经营活动合于义、合于法,使社会主义关系 导地位 ,而这种 由号称 “ 群儒 之首 ”的董 仲舒奠基的新 儒学是 以先 处于更和谐状态。 而研究儒家义利观、法律价值观,也许可以使 秦 儒学为基 础 以儒为主 ,儒法合流并吸 收了道家 、阴阳五行家 以 我 们从中获得某些 借鉴和启示 。 及殷 周天 命神权 等各种 有利于 维护封建 统治 的思想因素 。 ‘ 它不 仅 2 从社会规范这 个角度来说 , 家义利法律观 涉及道德和法制 , . 儒 对秦汉以后的封建社会影响巨大,而且对中国当代法律也有着深远 指导性 、教育 性规范和禁止 性、制裁性 规范之 间关 系等 ,这些同样 的影响 ,它们融化在 人们的生 活方式、思 维观 念之中 ,积 淀成中 国 是今天需要讨论的课题。按儒家的观点,义属于 “ ,礼近于义; 德” 特 有的法律 意识和法律心理 。 刑近 于 “ ” 力 ,属于功利 。因此在义重 于利,远 利益 重于暂时效益的 先秦儒家法律思想概述及其代表人物 价值观念下,其价值取向必向德、礼倾斜,而以刑禁为辅。这些主 先秦儒家是刚刚登上政治舞台的封建贵族的代言人,教育人民 张,我们虽不一定认同,但可从中得到启迪。因为在现代社会管理 安分守 己,建立统一 的贵族政 体,维护宗法等 级秩序 。他们 继承和 中,如何恰当地运用道德教育和法制,如伺在立法中运用指导性和 发展 了西 周以来 的 “ 礼治 ”和 周公的 “ 明德慎 罚 ”的思 想,提 出了 禁止性规范,使之相辅相成,仍然值得思索。回顾一下建国以来的 整套坚 持 “ 治” 礼 ,提倡 “ 德治 ” ,重视 “ 人洽 ”的法律观念 。“ 礼 历史,不难发现我们在某一时期有过偏重于思想教育,而对法制建 治 ”要求 建立 以家族 为本位 ,以伦理为 中心 ,以等级为 基础 的法律 设抓 得不够 的情况 而一 当强调经济和法制 建设时 ,在一些 人当中 制度和意 识形态 ;德治 ” “ 表现在认为法 律强制仅仅是确立和 推行 君 又出现放松道德思想教育,放松提高人的道德素质的工作的现象。 臣父子 ’道 德准则 的辅助手段 ,主张 ‘ 以德服人 ’ 人 治 ”则提倡 这就说 明,如何处理好道 德教育和法制 的关系 ,仍需重视 。 ;“ ‘ 圣人治 国’ ,将立 法、司法 的权力集 中于 ‘ 明’的君主 ,同时将 英 至于法律规范中,指导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如何运用和配合也 君 主个人 的智能 、道德 与权 威置于法 律之 上。 很重要,尤其是在今天,如何在市场经济中发挥法律的导航作用, 先秦儒 家的代表 人物主要有 孔子 、孟子和 荀况 。在三 个人 的主 更具有现实意义 儒家注意德教,重视运用更具指导性规范的礼, 张中 ,孔子 和孟 子可 以说是一 脉相承,苟况在 不改变儒 家思想核心 重 视以礼法调整人 际关系 。在注 重德观念之 下儒家还重视法 制和道 德精神的统一 ,注 意将道德 精神注入律 典的规定之中 ,儒家 的这种 的基础上 ,“ 引法入 礼” 。 主 张也 向今人提示 , 在现代法 制中 , 应如何体现社会 主义道德精神 , 二、先秦儒家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 ( ) 为 国以礼 ” ~ “ 的礼 治论 。 在西 周末期和春秋 时期 ,西周 的 哪 些道 德规范应 赋予法律效 力,法制应如何 维护和支持社 会主义公 礼每况愈下,到了 ‘ 礼崩乐坏’的程度。这时,孔子等一帮儒家要 德 的发 展等等 ,这些 问题 都有待今人思考 。 求恢复和加 强以贵族政体 为核心的宗法等级 制度,主张 “ 复礼 ” 一 。 3 从提倡人性化的法律制度建设看,儒家提倡的 “ . 教化” 恤 、“ 方面 以 “ 伦 ”为 中心 ,强调 “ 五 正名分 ” 。另一方面 以家族 为本位 , 刑”等对我们当今的法制建设尤其是刑法方面的作用尤显重要。在 强调 “ ” 忠 ” 孝 、“ 。最后 以等级为基础 ,强调 “ 别贵贱 ” 。 犯 罪对 策和社会治安 方面 ,儒家代表人物孔 子认为预防重于 惩罚 , ( ) 为政 以德 ”的德治论 。儒家在统治方法 上,提 倡 “ 二 “ 为政 教化 高于镇压 ,宽惠优于峻严 ,从德化教育 出发 ,他期望通 过 “ 德 无讼”的境界。他说: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 , 以德 ”的 “ 德治 ”或 “ 以德服 人 ”的 “ 仁政 ” ,主张 “ 道 ” 王 ,反 对 治”达到 “ “ 霸道 ” 。重视道德 的教化作用 ,相对轻 视法律及其强 制作用 , 张 ’ 主 即以 “ 德礼感化使人 正心 诚意 ,不生争讼 ” 国当前刑法的适用 。我 在道德教 化不起作用 时才诉诸法律 。 采取了宽大处理的手法,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犯罪。但仅仅如此并 ( ) 为政在 人 ” 三 “ 的人 治论 。 治理 国家中,起 决定作用 的是 没有使 犯罪发 生率 明显降低 ,可借鉴儒 家的事前教化 ( 在 当然我们所 教化 ”已不 同于先秦儒家们 倡导的灌输宗法 伦理和 等级观念 , 统治者个 人还是法 律制度 ,在 统治方法上主 要是依靠道 德感化还 是 称 的 “ 法律强制 , 自古 以来 ,这就 是 “ 人治 ”与 “ 治 ”争 论的焦点 。儒 而是以法制的形式普及社会民众的法治意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 法 家主张 “ 人治 ” L , 子和孟子 从道 德与政治的关系入手 ,认为政 治就 水平)和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并且倡导法律适用过程中的 “ 慎 是道 德的扩大 ,因此注重并 强调执政者 在治因中 的决 定作用 ,苟 子 杀 ” 思想 ,以减 少死刑适用 频率,还 民众一个和 谐稳定的生活空 间。 ( )先秦儒 家倡导的 “ 治”思想的积极 因素。 二 人 则是 从人和法律 都是统 治工 具的角度分析 ,认为二者 之中人起着 决 春秋时代 ,孔子最早提 出 “ 贤才 ” 举 ,主张在 “ 笃于 亲”的前 提 定法 律的作用 。 下,让非贵 族出身 的 “ 贤才 ”参 与国政,积极执行 法律 。同样我们 三 、先秦儒家法律思想对中国当代法律 的影响 从前面的分 析可 见先秦 儒家的法 伴思想是精华 与糟粕并 存,如 的立法 、执 法、适用法 律的过程 中引进熟悉法 律知识的各行各业 高 能 正确地汲取其 精华而剔除 其糟粕 ,此 种法律思想对 我们 当今 的法 素质人才参 与其中 ,使我 们的立法 、执 法及法律 的适用更加体现 高 律仍 有~定的价 值。 水平的实际需 要。 在孔子看 来政治 是上行下效 的关 系 ,统治 者以身作则是法 令贯 ( )先秦 儒家的 “ ~ 礼治 ” 德治 ”的当代价值 。 、“ 1义利 作为 个探 讨道德、政 治原则与物质 利益关系 的课题 , 彻的关键。他说:“ .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 “ 其身 。他 小能正其身, 古今具育共 相。儒 家以面对现实 的态发来思考 义利关系 ,主 张个人 正 ,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 ,虽令不 从” 多次指出:“ 求利行为 以及国家涉 及财利的聚敛 行为 ,必须 顾及整体利 益和长远 如正人 何? ”在现 代社会不存 在统治者之说 ,人民是国家 的主人 , 利益,哑 由义和利加 以引导 、规制 ,反对 见利 忘义 、惟利 是图等 。 可是并 不是所有 的主人都可 以行 使到管理 国家的职权 ,于 是出现 了 此 中便 含有合理成分和 卡 。因为任¨ }会 部 在个人利 益和群体 有 中因特 色的 “ 【 1 上 人民代表 ” ,他们 代表 人民去行 使管 理翻家、社会 的 利 益、眼前 利益和 长远 利益等关 系;为 了}会 的稳定和发 腱,都需 神圣职权 如粜说这些所谓的代表们能恪尽职守、 职尽责的话我 十 要以某种道 德、 律求 州整各种利 益茂系 , 法 规范 _会 水利行 �
儒家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借鉴意义

儒家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借鉴意义儒家的哪些思想对现代有借鉴意义?儒家思想又被人们称为儒教或儒学,是由至圣先师孔子创立的。
儒学最初只是指的司仪,后来逐步发展成为了一种思想体系,并且将尊卑等级的“仁”作为该体系的核心。
儒家学派对中国文化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也成为了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甚至对全世界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是儒家学派的思想家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或价值取向,是他们看待、处理问题的基本态度和立场。
归纳起来,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肯定人的现实价值,尊重人的生命在近代人文社会科学出现之前,对人的现实价值持完全肯定态度的只有我们中国的文化。
在作为主流思想的儒家思想中,人生存在现实世界的意义得到了充分肯定,儒学认为在天、地、人三者之中,人处于最重要的位置,是中心。
中国古代的“天命论”,认为包括人在内的世间万物都是上天安排的结果,体现了上天意志。
这种说法虽然与宗教的“上帝创世论”相似,但是也存在着重要的区别。
儒家思想中的“天”主要指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也就是现在所讲的自然界的客观规律,虽然也有神的含意和成分,但不是主要的。
而最为重要和根本的一点是,中国古代“天命论”的出发点和归宿并不是要求人们为“天”献身和殉道,或者去追求“天国世界”,而是借助“天”来证明在现实世界行为的合理性和按照天的意志(即客观规律)办事,以达到天为人服务的目的。
第二、主张顺应和合理满足人的欲望不同的文化流派中,对人类本性的看法和处理方法都不一样,甚至差别巨大。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对人类的本性给予了肯定和承认,提出应该对人的欲望予以合理的满足,而不是采取诅咒式的态度。
如对人类“性”的理解,儒家认为“食、色,性也”,“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人们的这种本能的欲望应该得到合理的满足。
第三、“仁者爱人”,充分承认和尊重人们的基本权利“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和基础,“仁”的基本会归纳起来就是人们要有友善、宽容、助人之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
儒家思想的当代意义

儒家思想的当代意义
对于解决今天的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矛盾、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相脱节的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德治”主张和“礼治”的秩序思想对当今政治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等。
现实意义就是促进现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
使一个民族成为有素质、有礼仪、有教养的文明之国。
一个社会如果没有礼仪没有那些制约人的道德规则的话,那么这个社会就要混乱了,即使是严厉的法律制度也不能约束人们的行为,而儒家思想这种无形的道德行为规范植根在人们的心中,可以起到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
儒家文化对当代社会的现实意义在于它的道德价值、教育价值及政治价值。
儒家的孝道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在当今社会更应该代代传承,发扬光大。
知行合一这种思想对于解决今天的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矛盾、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相脱节的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儒家的思想文化,不仅是道德的哲学,教育的哲学,生活的哲学,也是政治的哲学。
重要的体现就是“仁政”主张和民本思想,主张“轻刑薄税”“听政于国人”“与民同乐”等。
以“仁”为核心的儒家政治思想,闪烁着民主、民生的光芒,在历史的变迁中融入了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影响着中国历朝历代的政治活动,尽管有其历史的局限性,但它“德治”主张和“礼治”的秩序思想,都对当今政治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