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定期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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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烟气在线监测管理制度

乌海市榕鑫能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烟气在线监测管理制度目录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以及废药剂的收集处理制度 2标准物质使用及更换制度 (2)烟气在线监测设施定期校准、校验制度 (4)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 (5)一、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日常维护 (5)企业现场端设备故障预防与处置制度 (6)一设备故障预防制度 (6)二设备故障处置制度 (6)运行、巡检制度 (8)一、日常巡检制度 (8)二、废气污染源巡检规程 (8)自动监测数据分析记录与统计制度 (12)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以及废药剂的收集处理制度标准物质使用及更换制度标准物质是给被测参数赋值的标尺,是数据准确性的决定因素。

同时也是仪器校准、检测质量控制的基础工具,为了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对标准物质的使用要进行严格、严谨的管理。

1、标准物质应有证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标准物质应有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及配制人。

3、自配标样应用有证标准样品对自配样品进行验证,验证结果应在标准值的不确定度范围内。

4、标准物质应定期检查,过期的应及时处理,不足时应及时申购。

5、标准物质应存放在阴凉处,密封保存,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保存。

6、标准物质须按照相应物质的处理方法处理,然后排放、焚烧、填埋或回收等。

7、标准物质记录应包括标准物质证书编号、购买日期,或配制日期、验证结果记录,标准物质核查记录。

1. 为保护环境,全体员工必须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随意倾倒有毒、有害化学废液,不随意掩埋、丢弃固体化学废物。

各级领导要给予足够的重视,督促、监督并检查本单位工作的落实。

2. 危险废物的处理工作实施“分类收集、定点存放、专人管理、集中处理”的工作原则。

3. 实验室与调度负责组织公司危险废物的集中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地区运营单位的管理情况。

4. 各地区运营负责安全的领导与公司签定“技术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的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

在线烟气检测仪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在线烟气检测仪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在线烟气检测仪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一、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具备操作资格。

2.在进行操作之前,必须仔细阅读并理解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3.使用该设备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面罩等。

4.操作人员应确保设备安装牢固,且与电源、气源连接正确。

5.在进行气体检测前,应打开通风设备,确保操作环境的通风良好。

6.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仪器参数,以免引发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准确。

二、设备保养规程:
1.定期检查设备的供电线路,确保电源连接牢固,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和断线现象。

2.定期清洁仪器表面,保持仪器的清洁干燥,不得在设备表面堆放杂物。

3.定期检查传感器的工作状态,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4.检查仪器的气路连接,确保气源供应正常。

避免气路中出现堵塞或泄漏等现象。

5.注意保养仪器的内部部件,清理灰尘和杂质,避免影响仪器的正常工作。

6.定期校准仪器,确保仪器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校准应遵循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

三、事故处理:
1.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或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检修。

2.如果发现设备产生异常气味或发热现象,应立即切断电源,隔离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设备厂家。

3.在设备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处理过程和改进措施等。

在线监测设备定期校准校验制度

在线监测设备定期校准校验制度

在线监测设备定期校准校验制度
一、定义
对环境空气在线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校验,以便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管理。

二、目的
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确保环境空气在线监测设备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备的精确度和可靠性。

2.保证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能充分发挥最大效力,有效实现全程质量管控。

3.确保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及时发现隐蔽异常,保证测量结果准确可靠。

三、法律法规与规范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4)及其实施办法
2.《国家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监测技术规范(T/CGCS100-2024)
3.《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备准确度类别和校正误差的分类》(HJ/T221-2024)
4.《点源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25-2024)
四、实施过程
1.环境空气在线监测设备定期校准校验时间的规定:
(1)新设备的校验:新购买的环境空气在线监测设备需要在被正式安装使用前进行校验;
(2)普通校验:普通校验应定期实施,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校准校验;。

在线监测设备定期校准校验制度

在线监测设备定期校准校验制度

在线监测设备定期校准校验制度定期校准校验制度一、定期校准1、化学需氧量(COD Cr)、总有机碳(TOC)、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仪器、应具备定期自动校准功能,系统应自动对校准期间数据进行标识,运行日志应有相关记录。

2、每168小时内自动进行化学需氧量(COD Cr)、总有机碳(TOC)、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仪器、紫外(UV)吸收污染源废水自动在线监测仪的零点和量程校正,系统应自动对校准期间数据进行标识,运行日志应有相关记录。

二、定期校验1、化学需氧量(COD Cr)、总有机碳(TOC)、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仪器、应具备定期自动标样核查功能,系统应自动对期间数据进行标识,运行日志应有相关记录。

2、同时每次巡检时应及时记录标样核查信息,填写DB14 /T 205-2020标准表A相应表单。

3、每24 小时内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或按规定方法配制的标准溶液),其选用浓度约0.5 倍现场工作量程上限值的标准样品进行自动标样核查。

如果自动标样核查结果不满足表1 的规定,则应对仪器进行自动校准。

仪器自动校准完后应使用标准溶液进行验证(可使用自动标样核查代替该操作),验证结果应符合HJ 355-2019标准表1的规定,如不符合则应重新进行一次校准和验证,6 小时内如仍不符合HJ 355-2019标准表1的规定,则应进入人工维护状态。

4、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仪器自动校准及验证时间如果超过6 h,则应采取人工监测的方法向相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 次,间隔不得超过6 h。

5、每月针对化学需氧量(COD Cr)、总有机碳(TOC)、氨氮(NH3-N)、总磷(TP)、总氮(TN)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一次质控样比对试验。

应采用国家认可的质控样,质控样浓度、比对试验误差见HJ 355-2019标准表1。

4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管理制度

4烟气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管理制度

烟气在线检测设备运营管理制度1、日常巡检:(1)日常巡检间隔不超过7 天,巡检记录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日期、被检项目的运行状态等内容,每次巡检应记录并归档。

(2)日常巡检规程包括该系统的运行状况、烟气CEMS工作状况、系统辅助设备的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记录。

(3)每星期一上午12:00前向六安市环境监察支队提交前一星期自动监测报告结果及设备运行情况报告。

(由于各地区环保部门要求不一样,可根据当地情况自行调整)2、维护保养与标定、校验和比对(1)根据烟气CEMS 说明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养内容、保养周期或耗材更换周期均保证按说明书规定执行,每次保养情况记录并归档。

(2)定期维护保养项目:⏹现场开炉到停炉前运营工程师必须到现场清理光学镜面。

⏹每7天对采样头、伴热管、反吹系统、气体预处理等设施检查一次;⏹每7天对采样泵工作状态和管路畅通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泵膜,清洗管路等易损设备;⏹每月进行一次烟气分析系统检查,主要检查外接设备(气体过滤器、气体制冷器、转换器)、气体管路、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等;⏹每月对预处理系统进行一次维护,包括清洁采样头、清洗管路、更换滤芯等;⏹每月至少检查、清理一次颗粒物探头、流速探头的积灰情况和腐蚀情况以及管路的反吹状况;(3)定期标定、校验、比对项目:定期标定内容:模块标定内容颗粒物CEMS 有自动校准功能的每24小时自动校准一次零点和量程手动校准至少每3个月用校准装置校正的零点和量程每3个月进行一次准确度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相关系数检查气态污染物CEMS 有自动校准功能每24小时自动校准一次零点和量程直接测量法每30天用校准装置,校准零点和工作点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每15天用零气和高浓度标准气体或校准装置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工作点,并检查响应时间至少30天进行一次线性误差测试至少3个月进行一次相对准确度测试直接抽取法每3个月进行全系统校准,零气与标气从采样入口进入,经过预处理设施后进行零点、量程、线性误差、响应时间的检测流速CEMS 有自动校准功能的每24小时自动校准一次零点(或/和量程)。

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标准

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标准

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标准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是指对锅炉烟气中的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以确保排放达标,保护环境。

在我国,锅炉烟气在线监测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其标准也越来越严格。

本文将对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从业人员和监管部门了解相关内容。

1. 监测对象。

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的对象主要包括烟气中的氧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颗粒物等污染物。

这些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有一定的危害,因此需要进行监测和控制。

2. 监测要求。

在进行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时,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监测标准和要求。

首先是监测设备需要具备稳定可靠的性能,能够准确监测烟气中各种污染物的浓度。

其次是监测数据需要实时传输到监控中心,以便监管部门及时了解排放情况。

同时,监测设备需要定期维护和校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测方法。

目前常用的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方法包括化学分析法、光谱分析法、质谱分析法等。

这些方法各有优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

同时,监测设备的安装位置也需要科学合理,能够真实反映烟气排放情况。

4. 监测标准。

国家对锅炉烟气排放标准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不同行业和地区也可能有一些特殊的要求。

监测设备需要根据这些标准进行设置和调试,确保监测数据符合相关的排放标准。

5. 监测管理。

锅炉烟气在线监测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监测责任人和监测周期,建立监测档案,及时处理监测数据和异常情况。

同时,监测数据需要报送相关部门,并接受监督检查。

总结。

锅炉烟气在线监测标准的严格执行对于环境保护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从业人员和监管部门需要充分了解监测标准,严格执行要求,确保排放达标,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希望本文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促进锅炉烟气在线监测工作的规范和提高。

定期校核制度

定期校核制度

定期校准制度
根据国标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CEMS运行过程中的定期校准应做到:
a.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和气态污染物CEMS每24h至少
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跨度;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CEMS 每24h至少自动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或/和跨度;
b.无自动校准功能的颗粒物CEMS每3个月至少用校准装置校准一次
仪器的零点和跨度;
c.直接测量法气态污染物CEMS每30d至少用校准装置通过零气和接
近烟气中污染物浓度的标准气体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工作点;d.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气态污染物CEMS每15d至少用零气和接近烟气
中污染物浓度的标准气体或标准装置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工作点;
e.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流速CEMS每3个月至少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
跨度
f. 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准,
要求零气和标准气体与样品气体通过的途径(如采样探头、过滤
器、洗涤器、调节器)一致,进行零点和跨度、线性误差和响应
时间的检测。

对直接测量法气态污染物CEMS用参比方法检测准
确度按国标HJ/T 75-2007要求进行。

烟气自动监控设施至少每季度用参比法和同时段数据进行一
次比对校验,当校验结果不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时,应扩展为对
颗粒物相关系数校正、气态污染物相对准确度、流速的流速场系数的校正,直到达到规范要求,颗粒物、流速获取5个平均值,气态污染物和氧量至少获取9个数据。

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

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安全操作及保养规程1. 引言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是一种用于监测燃煤电厂、工业锅炉、炼油厂等单位的烟气排放情况的设备。

本文档旨在指导用户正确、安全地操作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并提供保养规程,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2. 安全操作规程为了确保操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使用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时需要遵守以下规程:2.1. 环境安全及通风•使用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的场所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避免有毒气体积聚。

•确保设备周围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清洁。

2.2. 电源和电器设备•请使用标准的电源插座和电源线,确保电源接地良好。

•在操作设备之前,检查电源线是否有损坏。

如发现损坏,请立即更换。

•不要将电源线和其他设备的线缆混在一起,以免发生短路。

•在潮湿的环境中使用设备前,请确保设备及电源线完全干燥。

2.3. 操作人员安全•操作人员应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和护目镜。

•操作人员在使用设备时,不要随意触摸设备内部部件,以免受到电击或其他伤害。

•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随意接触设备,以免发生设备故障或人身伤害。

2.4. 设备操作规程•在使用设备前,请先阅读操作手册,了解设备的结构和使用方法。

•注意设备的各个指示灯和显示屏的状态,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如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请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售后服务部门。

•定期校准设备,以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3. 保养规程为了延长烟气在线监测分析仪的使用寿命,需要进行定期的保养工作。

以下是保养规程:3.1. 清洁设备•断开电源并拔下电源线后,使用干净的抹布或纸巾擦拭设备外壳、显示屏等表面。

•确保设备无尘、无油渍。

3.2. 定期校准设备•根据操作手册中的指引,定期校准设备,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微调仪器,确保准确度和精度在可接受范围内。

3.3. 检查和更换耗材•定期检查传感器和滤网的状态,如有磨损或污染,请及时更换。

•确保更换的滤网和传感器符合设备的要求,并按照操作手册中的步骤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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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校准、校验制度
一、监测系统的定期校准、校验需由经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书的运营技术人员进行。

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对设备进行定期校准、校验。

校准气体通常使用108ppm、200ppm、399ppm、500ppm、1010ppm的
二、 SO
2
校准气体,根据设备设定的量程选择与样气基本一致的标气进行量程校验。

三、使用校准气体对设备进行校定、校验要参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误操作有可能会造成设备的永久性损坏。

四、标定使用的标准气体,使用完后要及时充满或更换。

五、具有自动校准功能的气态污染物和流速CEMS由运营技术人员每24小时至少自动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

六、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气态污染物和流速CEMS每90天至少用零气和接近烟气中污染物浓度的标准气体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量程。

七、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全系统的校准,要求零气和标准气体与样品气体通过的路径(如采样头、过滤器)一致,进行零点和量程、线性误差和响应时间的检测。

八、每个季度至少做一次校验,校验用参比方法和CEMS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按技术规范进行。

九、进行相关校准和校验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在测试期间保持相对稳定,作好测试记录和调整、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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