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吉安市中小学创客教育的实施意见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吉安市中小学创客教育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08•【字号】•【施行日期】2019.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吉安市中小学创客教育的实施意见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创新是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创客教育是青少年实现创新、创意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手段。
为在全市青少年中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引导学生从小树立“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观念,增强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立德树人、弘扬工匠精神理念,坚持育人为本,积极推进创客教育等新兴教育模式在中小学校的普及应用,努力构建具有吉安特色的优质高效创客教育生态体系,为实现吉安创新发展和产业集群升级,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基本原则1.以学生为中心。
充分发挥创客教育跨学科学习的优势,尊重学生个性化选择,挖掘学生创新潜能,培养学生善于学习、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时代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坚持开放共享。
加强区域、校际和社会的互动交流,扩大学生受益面。
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各类开源技术,打造开放的创客教育环境,让学生共享资源,分享新思想和新成果。
3.坚持特色发展。
立足区域和学校实际,融合传统优势,开展特色创客建设,形成“一校一特色,区域多亮点”的良好态势,打造办学优秀品牌。
4.坚持整体推进。
加快创客教育基础设施设备、专业人才队伍和制度环境等方面建设,集中各方积极因素,形成全市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三、主要任务(一)加快创客空间建设各县(市、区)要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加快学校创客空间建设,要根据区域和学校特点,选择符合实际的创客空间建设项目,合理布置创客空间各功能区。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15•【字号】•【施行日期】2017.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鉴于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主任:王少玄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主任:杨丹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成员:龚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晓彬市发改委主任傅正华市财政局局长王华程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罗军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彭金平市水利局局长谢海泉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宋春生市公路局局长陈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发芽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春泉市林业局局长黄进市审计局局长罗刚市发改委副主任刘平市重点工程办公室主任娄学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管委会代表市政府负责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包括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药品采购等)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地点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刘晓彬同志兼任主任,罗刚和娄学敏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牵头制定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指导有关行业部门制定行业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协调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处理。
2017年3月15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办公室负责同志分工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办公室负责同志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4•【字号】吉府办字〔2019〕75号•【施行日期】2019.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办公室负责同志分工的通知吉府办字〔2019〕75号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正副秘书长、办公室负责同志分工通知如下: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党组书记尹小明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主持办公室党组工作;负责市政府接待、新闻等方面工作;协助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处理驻外办事处、智慧城市、信访、政策研究、督查、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兼管市“五型”政府建设办公室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主任刘烨球在秘书长领导下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负责市政府重要文稿、主要领导文稿的协调、把关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重要事项督查落实,以及全市政务服务、涉外涉港澳事务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协助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处理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民防空、公共资源交易、住房公积金等方面工作以及与市社联、市残联的联系协调工作;兼管办公室调研科、督查科、秘书一科、政务服务协调科、外事和港澳科。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丁桂生负责协助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处理国有资产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文化旅游、机关事务、智慧城市等方面工作以及与市文联的联系协调工作;分管办公室秘书二科。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孙英剑负责协助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处理发展改革、苏区振兴和吉泰走廊建设、政府管理制度改革、财税、审计、金融保险、统计、重点项目、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信访、社会稳定、消防救援、军民融合、政务信息与公开等方面工作以及与市人大、市政协、驻军的联系协调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科。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3.17•【字号】•【施行日期】2014.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29号)精神,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集中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集中整治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保持了打击和防范虚开发票偷骗税的高压态势,有力地打击了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但是,从目前掌握和有关方面通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骗税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去年以来出现了涉及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督办的重大典型系列虚开发票偷骗税大案及专案,形势较为严峻。
虚开发票偷骗税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蚀国家税基,而且极易引发经济风险、财税风险、廉政风险,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发展环境。
对此,各地、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认识,从维护国家利益和吉安经济长远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虚开发票偷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全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偷骗税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明确任务,全力打好“春季行动”攻坚战。
各地、各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不徇私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以交通运输等“营改增”试点企业、出口及出口供货企业、金属加工、农产品收购及加工企业、商贸企业、异常注销走逃企业为整治对象,以无实际经营场所、无经营业务、无经营人员的“三无企业”和其他涉嫌虚开发票企业为重点整治对象,打好“春季行动”攻坚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招商工作组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世界500强和国内500
强企业招商工作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5.09.01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
业招商工作组的通知
井开区管委会,市台办,市工信委,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招大引强,提升精准招商工作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招商工作组,重点负责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的对接招商工作。
工作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邓淑斌井开区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谭华市工信委主任
副组长:舒海波井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谭强市台办副主任
王洲嫔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员:严富津市商务局综合科科长
易樟医井开区商务局正科级干部
陈晓花市工信委综合科科长
工作组成立后,要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实际,尽快梳理明确对接走访企业,全面掌握企业投资发展动向。
对有投资意向的企业,要加强跟踪对接,保持工作韧劲,盯紧盯牢,久久为功,力争实现重点突破,推动项目签约落地。
2015年9月1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吉安市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吉安市加强行政服务
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19
•【字号】吉府办字[2013]119号
•【施行日期】2013.04.1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吉安市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
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3〕119号)
市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市行政服务中心顺利迁入新址,提升我市行政服务水平,打造全省一流的行政服务中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吉安市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胡世忠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刘连根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员:
尹小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段平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
刘晓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曾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保局局长
刘卫国市财政局局长
王思仁市编办主任
肖敏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各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段平生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3年4月19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吉安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吉安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14•【字号】•【施行日期】2017.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吉安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鉴于机构职责变化、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吉安市减灾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单位名单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主任:杨丹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主任:李家祥市政府副市长邹家洪市政府副秘书长秘书长:龚上迈市民政局局长委员:罗刚市发改委副主任(兼)、市苏区(吉泰)办副主任(专职)周润生市财政局调研员李彪翼市统计局副局长廖勇市工信委副主任王跃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聂建林市农业局总经济师曾玖庚市林业局副局长胡勤市水利局总工程师李强市气象局副局长王贞荣市水文局副局长邓敦彪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倪云飞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王勇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建舒市人防办副主任戴光明市公安局副局长刘锣芳市科技局副调研员周心东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曾宪锋市教育局副局长刘忠开市卫计委副主任晏圣林吉安军分区司令部作训办主任徐雄伟市武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庆松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曾汕市科协副调研员罗查森市社联副调研员郭晶晶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钟兴楠吉安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胡东云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谢昔林市移动公司副总经理胡立中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宋军发市外侨办主任王双剑吉安火车站站长夏诚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夏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吉安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2017年2月14日附件吉安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市民政局:参与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的制定,提供重大抗灾、救灾预案;申请、管理和分配全市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提供有关减灾信息;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和灾后重建工作;承担国内外对我市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1.20•【字号】•【施行日期】2012.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井冈山管理局,井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吉安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第2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11月20日吉安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停车场的建设和发展,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西省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及机动车停放者,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经营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工商营业执照,向物价部门申报停车场收费标准,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四条市直相关部门,按照下列职责分工实施本细则。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规划设置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及管理,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
协助对停车乱收费行为治理。
城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规划设置城市停车场,做到整体规划,合理布局,便于停放,有利交通。
协助对停车场资质的审核。
工商部门:负责对停车服务收费单位资质的审核。
协助对停车收费行为的规范。
物价部门:负责制定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充分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停车场有序发展;负责停车收费行为的规范和治理;协助对停车场规划设置及资质的审核。
财政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协助对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收费行为的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吉府办字〔2009〕101号
关于印发吉安市县级人民政府2009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吉安市县级人民政府2009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教育督导评估方案通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4月30日印发
吉安市县级人民政府2009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4]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吉府办字[2005]180号)精神,以及2009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为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落实,保障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推动全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原则与内容
(一)评估原则:坚持以督导评估促改革,促进步,促发展的原则,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全面、均衡、健康、持续发展。
(二)评估内容:以《江西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为基础,在督促县级政府履行职责基础上,重点对经费投入与管理、职业教育发展二个方面进行督导评估。
具体内容见附件《吉安市县级人民政府2009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
二、评估方法与要求
(一)采取自我评估与督导评估相结合,专项督导评估与年度督导评估相结合,评估县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与到乡镇和学校进行情况核实相结合的方法。
督导评估活动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督导评估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操作”。
督导评估过程中充分听取
被评单位的意见,随时核实情况,据实纠正错误。
被评单位应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评估,如实提供自评报告和有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督导评估所要查阅和核实的数据和材料,各地要按照《评分细则》进行准备,并按指标类别和顺序整理。
(三)评分依据专项督查和年度综合督导评估的情况确定。
评估结果和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
受检单位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整改情况和结果。
对受检单位整改情况将进行专项督查,对指出的问题在整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将予以扣分。
(四)为促进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加强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将“未完成市下达的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和“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列入“一票否决”内容,被“一票否决”的县(市、区)取消参与“2009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的评选资格。
(五)评估时间:2009年底。
三、督导评估结果的处理
1、将督导评估情况在全市通报,同时报送省人民政府及其督导部门。
2、对获得优秀等次前三名的县(市、区)授予“2009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