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对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 2011-07-0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主题分类】证券期货【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7838864591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203838864717000【处罚日期】2021.12.07【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深圳市【处罚对象】杨波【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2.25 15:15:05索引号bm56000001/2021-00306591分类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发布机构发文日期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文号主题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当事人:杨波,男,1989年8月出生,住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依据200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杨波操纵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股票价格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杨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杨波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2017年3月8日至4月10日期间,杨波实际控制“时某"“叶某亦"“徐某"“刘某英"“张某生"“孙某"“杨某国"“张某晖"“吴某生"“柯某月"“王某侠"“潘某"“颜某荣"“杨某平"“吴某容"等15个证券账户,使用其中13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操纵“东方中科"股票。
财务工作报告标题

财务工作报告标题【篇一:财务自查报告范文(精选)】小编精选了四篇关于财务自查报告的范文,希看您能喜欢!(一)一、整改活动展开情况公司根据贵局下发的[***x]109 号《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进展开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调查问卷》、《常见题目》中对相干具体题目的描写,我司***x年11 月20 日前展开了第一阶段的自查工作,认真分析了自查中发现的题目,确定了具体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人,财务自查报告怎样写。
对深圳证监局走访进程中提出的题目,我们已严格依照要求整改。
在对相干题目整改中我们咨询了公司外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建议。
本次整改以会议、邮件、现场检查等情势催促、跟进整改进度,落实整改情况。
二、自查发现的题目及整改情况根据《通知》的目标和要求,各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应到达以下要求:(一)各公司应当建立符合规定和适应公司本身发展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做到岗位职责清楚,授权明确公道,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务会计职员具有相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会计从业资历;公司对财务会计职员后续教育有制度性安排。
(二)各公司应当根据相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符合公司本身经营特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其实不断予以完善,明确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流程和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
制度中应包括责任追究条款,对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处罚措施和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责任追究应与绩效考核挂钩。
各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相干负责人管理制度,对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考核等做出规定。
财务会计相干负责人管理制度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各公司应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系统的独立性,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财务信息系统,也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任何能够查询、修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会计电算化相干规定的要求,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用户及其权限的管理。
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与整改总结(pdf 7页)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信建投以及指定保荐代表人李波、邱平协助和督导了证通电子的整改工作,并就《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总结报告”)发表意见如下:一、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1、专项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1)董事长规范运作意识不足,导致公司存在经营管理风险存在的问题:董事长对重要控股子公司疏于管理,未能防范、及时发现和制止严重的财务违规行为;董事长规范治理意识不足,以个人决策代替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
整改措施:公司延续聘请持续督导机构,并接受保荐机构的培训指导;加强内审部在内控等方面的职责;完善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内控建设的工作;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议事细则》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保证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正确行使管理与决策职权,保证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理合法。
整改结果:①公司已于2011年4月27日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持续督导保荐协议,延续聘请中信建投为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为2011年4月1日—2012年12月31日;②2011年4月—6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部门经理、子公司部分管理人员接受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公司内控建设顾问单位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的有关培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意识;③公司内审部今后将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进行内部审计,并在审计完成后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相关内部审计报告;④公司已经制定子公司《章程》样本,并于2011年6月20日专门向子公司下发通知,重新委派了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人员,并要求子公司按照《章程》样本对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⑤公司按照深证局字(2011)31号《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启动内控建设工作,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目前在顾问单位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的帮助下,公司正在对证通电子、证通金信两家公司进行部门访谈和资料抽凭,整理公司风险清单和风险数据库,后续将按照《内控基本规范实施工作方案》进度,建立和完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体系,夯实发展基础,切实提高公司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⑥公司于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方案;6月9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的年度报酬方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
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7.03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7.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处罚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经查,你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0394387G)在尚未取得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关闭了原营业场所;上海营口路证券营业部变更营业场所后,未及时向我局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反映出你分公司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和《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分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0年7月3日。
券商整改通知怎么写范文

券商整改通知怎么写范文一、引言首先,在整个券商行业,规范和监管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券商需要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因此,制定一份有效的券商整改通知是非常必要的。
二、通知目的本通知的目的是要求全体券商员工进行整改,明确问题和整改措施,以达到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和确保风险控制的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1. 内部管理不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开展自查和内审工作,确保内部运作规范有序。
2. 业务操作不规范:要求券商员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业务操作,不得违规违法从事各项业务。
3. 信息披露不及时准确:券商应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优化信息披露渠道,提高信息披露效率,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4. 风险防控不到位:券商要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各类风险事件,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
四、整改要求1. 内部管理规范化:券商要加强内部管理,继续推进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制定的内控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效。
2. 业务操作规范化:券商员工要深入学习各项业务规范,遵守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底线,不得从事违规业务操作,确保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化:券商要优化信息披露渠道,加强内部协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审核制度,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4. 风险防控到位:券商要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防控机制,强化内部风险意识,加强内外部交流与合作,做好风险预警与灾备措施,确保市场的稳定运行。
五、整改措施1. 制定整改计划:券商要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的落实和跟进。
2. 加强培训和教育:券商要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增强券商员工的业务操作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
XX证券公司监管机构《协查函》《警示函》处理流程

XX证券公司监管机构《协查函》《警示函》处理流程证券公司监管机构在发现证券公司存在违规行为时,会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其中,《协查函》和《警示函》是监管机构最常用的处理手段之一、下面将详细介绍《协查函》和《警示函》的处理流程。
1.发函通知:监管机构会向证券公司发出《协查函》,通知其存在违规行为的问题,并要求公司尽快整改。
《协查函》通常会列明具体的违规行为和整改要求。
2.回函接受协查:收到《协查函》后,证券公司应立即回函表示接受协查,并承诺整改。
回函需详细说明证券公司的整改计划和时间表。
3.调查核实:监管机构在证券公司回函接受协查后,会着手进行调查核实。
监管机构会认真研究证券公司的回函,检查其整改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调查报告:调查结束后,监管机构会形成一份调查报告,详细记录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和整改情况。
调查报告将作为后续处理过程的依据。
5.处罚决定:监管机构依据调查报告,判断证券公司的违规行为性质和情节,决定是否给予处罚。
处罚可以是罚款、警告、责令停业整顿等方式,具体处罚力度根据事实情况而定。
6.接受处罚:证券公司收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决定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处罚,并向监管机构缴纳罚款。
证券公司还需向市场公告,向投资者做出解释和申明。
7.监管跟踪:监管机构会继续跟踪证券公司的整改情况,确保其按照整改计划按时完成整改要求。
同时,监管机构也会对证券公司的业务运营进行监管,以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1.发函警示:监管机构在发现证券公司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时,会向其发出《警示函》,警示其整改并警示投资者风险。
《警示函》通常会详细列出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并要求证券公司迅速改正。
2.整改计划:收到《警示函》后,证券公司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计划报送监管机构。
整改计划需要包括具体的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
3.彻底整改:证券公司应按照整改计划的要求,彻底整改违规行为。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以下统称“直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内部审计部门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保密。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第六条直管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并保证审计人员数量能够充分履行审计职责。
资产规模大、从业人员多的所属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向党组织、董事会负责的领导体制,内部审计工作由企业董事长分管,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由主要负责人分管。
根据实际情况,企业董事长可以委托一名企业领导协管内部审计工作。
总审计师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审计独立性,协管内部审计的企业领导不得同时分管被审计工作。
第八条企业党组织、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内部审计年度计划、重要审计结果、审计整改情况等,增强董事会运用内部审计规范运营、管控风险的能力。
证券行业整改报告加强合规管理防范违规行为

证券行业整改报告加强合规管理防范违规行为证券行业整改报告:加强合规管理,防范违规行为一、引言近年来,我国证券行业迅速发展,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违规行为的问题,给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因此,为了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合规管理,预防和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成为当前证券行业整改的重要任务。
二、整改现状分析在中国证券行业中,存在着一定的违规行为,如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这些行为既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当前,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已经加强了对违规行为的打击,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以遏制违规行为。
三、加强内部合规管理1.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全面的内部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范,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2. 增加内部合规培训:通过加强内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合规要求的认识和理解,使其熟悉合规管理规定,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3. 设立内部监控机构:建立内部监控机构,负责对公司内部各个环节的合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四、加强外部监管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建设和修订,对违规行为给予更为明确和严格的处罚,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2. 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障投资者获得充分、真实的信息,提高市场透明度。
3. 加强投资者教育:通过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辨识能力,减少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而受到的损失。
五、加强国际合作1. 加强跨境合作:与其他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违规行为,保护国际投资者的利益。
2. 开展经验交流:与其他国家的证券监管机构开展经验交流,学习借鉴其在合规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为我国证券行业提供借鉴和参考。
六、建立风险防控机制1. 加强风险评估:及时开展风险评估,识别和监测证券市场的风险点,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2. 提升监管科技能力: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部门的科技能力,增强监管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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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电子”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中信建投以及指定保荐代表人李波、邱平协助和督导了证通电子的整改工作,并就《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整改总结报告”)发表意见如下:一、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1、专项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1)董事长规范运作意识不足,导致公司存在经营管理风险存在的问题:董事长对重要控股子公司疏于管理,未能防范、及时发现和制止严重的财务违规行为;董事长规范治理意识不足,以个人决策代替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
整改措施:公司延续聘请持续督导机构,并接受保荐机构的培训指导;加强内审部在内控等方面的职责;完善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内控建设的工作;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议事细则》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保证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正确行使管理与决策职权,保证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理合法。
整改结果:①公司已于2011年4月27日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持续督导保荐协议,延续聘请中信建投为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为2011年4月1日—2012年12月31日;②2011年4月—6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部门经理、子公司部分管理人员接受了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公司内控建设顾问单位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的有关培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的意识;③公司内审部今后将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等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进行内部审计,并在审计完成后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相关内部审计报告;④公司已经制定子公司《章程》样本,并于2011年6月20日专门向子公司下发通知,重新委派了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人员,并要求子公司按照《章程》样本对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完善控股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⑤公司按照深证局字(2011)31号《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启动内控建设工作,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目前在顾问单位上海立信锐思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的帮助下,公司正在对证通电子、证通金信两家公司进行部门访谈和资料抽凭,整理公司风险清单和风险数据库,后续将按照《内控基本规范实施工作方案》进度,建立和完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体系,夯实发展基础,切实提高公司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水平;⑥公司于201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方案;6月9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的年度报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年终效益工资的发放均在获得相应审批后才予以执行;⑦公司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议事细则》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保证各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正确行使管理与决策职权,保证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理合法。
(2)重要控股子公司证通金信存在财务违规存在的问题:2008年以来,证通金信的管理层凌驾于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之上,资金管理、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失效,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严重不规范,会计、出纳不兼容岗位一人兼职,不按规定向母公司上报财务相关资料、不接受母公司财务监控和内部审计,导致公司财务报告存在错报;证通金信于2008年1月至2010年4月将相关资金款项分批直接划转至原总经理卞海波、原副总经理林杰、原财务部经理彭雪影、原会计及出纳许琴等人员的个人账户,致使证通电子2008年度至2009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错报。
整改措施: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证通金信相关资金用途和去向进行了专项核查;对证通金信的管理层和财务人员进行重新选聘,并彻底解决会计、出纳不兼容岗位一人兼职的问题;证通金信尽快制定《供应商管理程序》、《材料采购管理程序》等制度,完善各环节工作流程;加强对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的管理。
整改结果:①公司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证通金信相关资金用途和去向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深鹏所专审字【2011】027号专项审计报告,公司及证通金信承诺积极采取措施追回资金,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承诺为避免损失及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如一年内不能追回由其个人代付。
林杰非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公司已提请金信董事会确认对其奖励;②公司于2010年4月对证通金信的管理层和财务人员进行了重新选聘,委派公司副总经理曾胜辉担任证通金信总经理,重新选派了证通金信分管市场与技术的副总经理,并对外公开招聘了证通金信财务部负责人以及其他财务人员,解决了会计、出纳不兼容岗位一人兼职的问题;③证通金信制定并试行了《供应商管理程序》、《材料采购管理程序》等制度,明确了供应商开发、评价、审批;材料采购的请购、审批等程序;④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公司对各子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子公司经营管理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的管理。
(3)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况存在的问题:“三会”运作不规范;内审工作存在缺陷;《总经理工作细则》、《印章管理制度》等制度未能严格执行。
整改措施: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履行规定的工作程序,并尽快制定和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办法》;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公司将加强对董事会成员规范运作意识的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运作,确保董事会会议议案表决规范、合法;完成内审部的各职位说明书修订并充实加强内审部门力量,并规范内审部工作职责。
整改结果:①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细则》、《董事会议事细则》、《监事会议事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规定的工作程序,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中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后再行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②公司于2011年6月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在合同审批中增加信息披露环节的审批,并将于2011年7月起开始执行;③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经2011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完成了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的修订;④公司在今后召开股东大会时,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已在董事有需要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时,要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出具授权委托书,在召开董事会时要求受托董事出具委托授权书;并将加强对董事会成员规范运作意识的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严格遵守董事会议案表决程序、董事会授权委托管理规范等规定,确保董事会会议议案表决规范、合法;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员目前已在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专业委员会召开时,在会议记录中详实、完整、准确记录会议情况,参会人员在审核无误后在原始会议记录上签字;公司将对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进行改选,督促各专业委员会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以及重大项目决策中发挥积极的作用;⑥公司人力资源部目前已修订完成内审部的各职位说明书,公司目前正在通过社会招聘,进一步充实加强内审部门力量;公司要求内审部今后严格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按照内审部的工作职责和内审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并追踪改进过程及结果,进行后续审查并形成追踪检查记录;公司今后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等文件均由内审部负责人直接报送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内审部经理参加会议并汇报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和执行等工作情况、记录会议内容,确保内审部门与审计委员会沟通顺畅;公司今后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等文件均由内审部负责人直接报送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内审部经理参加会议并汇报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和执行等工作情况、记录会议内容,确保内审部门与审计委员会沟通顺畅;⑦行政部目前已经严格《印章管理制度》,印章保管人在取得经审批的《印章使用审批表》后盖章,对《印章使用审批表》进行了连续编号,并和《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对应,印章保管人、用印人在的登记表上签字留痕,保证档案记录以及勾稽关系的完整性;公司在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中,已明确要求采购、销售等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按照《印章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行政部目前已经制定《公司公文管理制度》,并于2011年7月开始在公司试行。
(4)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存在的问题: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存在严重缺陷,会计人员变更频繁,会计人员缺乏专业胜任能力;在财务系统方面,公司未使用统一的财务系统进行会计核算,部分子公司仍采用手工记账;ERP系统与财务系统未能有效对接,ERP系统权限设置不合理;成本核算也存在不规范情况。
整改措施:公司将修订财务部岗位职位说明书,并增强财务部人员力量;加快实施子公司的供应链模块上线;完成对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的全面梳理;加强公司内审部的定期季度检查;财务部将加强存货盘点并规范成本核算。
整改结果:①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目前已完成对财务部各岗位职位说明书的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各岗位职位说明书,对现有财务部人员进行了补充,目前财务部人员共计11名;②公司已经制定了证通金信、证通佳明光电两家全资子公司的供应链模块上线方案和工作计划,并于2011年5月27日召开了子公司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等人员参加的子公司信息化建设启动大会,计划于2011年9月1日实现子公司供应链模块的上线试运行;③财务部目前已经初步完成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的全面梳理,后续将根据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④公司内审部将从2011年第三季度起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季度检查;⑤公司将在所有子公司开始实施用友U8供应链模块,并增加成本核算模块,将委外加工费纳入U8系统中进行明细核算;⑥证通电子财务部目前于每月底对仓库和车间进行盘点,将生产成本按完成程度在产成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摊,严禁采用倒轧法进行成本核算,部分工作将于2011年9月31日之前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