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调整5元辽住建[2010]36号
市住建委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市住建委转发省住建厅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12]112号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葛洲坝城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鄂建文[2012]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鄂建文[2012]85号)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2年11月26日附件: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鄂建文[2012]85号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单位:为切实反映建筑市场劳动力价格变化情况,保障建设工程领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测算,决定对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定额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现就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我省现行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估价表)、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单价。
二、调整标准1、定额人工以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形式表现的,人工单价调整为:普工56元/工日;技工86元/工日;高级技工129元/工日。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技工标准调整。
2、定额人工以综合工日形式表现的,综合工日调整为:75元/工日。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按综合工日标准调整。
三、调整方法不论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调整后的人工费与原人工费之间的差额,计取税金后单独列项,计入含税工程造价。
四、执行时间本通知自2012年12月1日起执行。
1、2012年12月1日前已完成的工程量,定额人工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2、从2012年12月1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3、2012年12月1日起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定额人工单价和调整方法计算招标控制价。
4、从2012年12月1日起鄂建文[2011]80号文停止执行。
人工动态调整

2014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文件精神,经测算,我省2014年第一季度建筑、装饰、安装、园林、房屋修缮工程人工费指数为32%;市政工程人工费指数为22%。
辽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3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文件精神,经测算,我省2013年第四季度建筑、装饰、安装、园林、房屋修缮工程人工费指数为29%;市政工程人工指数为19%。
辽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3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文件精神,经测算,我省2013年第三季度建筑、装饰、安装、园林、房屋修缮工程人工费指数为33%;市政工程人工指数为23%。
辽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3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文件精神,经测算,我省2013年第二季度建筑、装饰、安装、园林、房屋修缮工程人工费指数为31%;市政工程人工指数为21%。
辽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3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文件精神,经测算,我省2013年第一季度建筑、装饰、安装、园林、房屋修缮工程人工费指数为28%;市政工程人工指数为18%。
辽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2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文件精神,经测算,我省2012年第四季度建筑、装饰、安装、园林、房屋修缮工程人工费指数为26%;市政工程人工指数为16%。
辽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2年第三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文件精神,经测算,我省2012年第三季度建筑、装饰、安装、园林、房屋修缮工程人工费指数为32%;市政工程人工指数为22%。
05-5.辽住建建管〔2020〕3号关于发布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动态指数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动态指数的通知各市住建局,沈抚新区建设局:根据《辽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260号)及《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建筑市场人工费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发布配合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使用的人工费动态指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7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动态指数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采用我省2017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价的工程项目的人工费调整。
人工费动态指数每季度发布一次。
二、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合同中有人工费调整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从2020年第一季度开始按每个季度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招标工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非招标工程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按基准日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调整人工费进行报价并考虑风险因素。
三、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按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加10%风险系数计算人工费。
四、按人工费指数调整的人工费增加部分不作为除安全施工措施费、税金外的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
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也按本通知规定进行调整。
五、执行2008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在建工程按当季度发布的人工指数的50%加2019年第四季度的人工费指数之和作为该工程的人工费指数。
计算公式:执行2008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指数=S×50%+N S为2020年每季度发布的人工费指数N为2019年第四季度人工费指数六、2017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费指数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发布。
2020年 3 月25 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2020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人工费动态指数。
2008-2014辽宁省建筑工程结算文件

2014年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会议纪要辽建价发[2014]8号一、综合性问题:1.关于2015年辽宁省计价定额的编制情况。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正在组织编制2015年我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2015年计价定额的编制与国家目前正在编制的建筑与装饰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进度同步,预计将于2015年下半年颁布执行。
国家近年来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等将在我省新一届计价依据体系中全面执行。
2.关于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如何处理?结算时发现投标报价的计算错误,应由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给予解释。
3.关于地方税务部门代缴的社会保障费问题如何处理?此问题在上两个年度的结算会议纪要中已经明确,对于地税部门代缴的这部分社会保障费,不计入工程造价。
应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相应工程项目的地税部门代收社保费的收据,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
目前我省对计入工程造价的规费是按“以支定收”的原则进行核定。
规费计取标准的作用有两个,其一是直接按核定的标准在结算中计取规费;其二,对于有劳保统筹的城市,按照规费核定的标准,到劳保统筹部门支取社会保障费。
二、2008年计价定额问题:1.工程签证中发生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如何计算?工程签证发生的人工和机械费用应按合同或投标文件关于计日工约定计算。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一是按市场租赁价格计算;二是按定额机械台班价格再取各项费用。
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按两者价格较低的计算;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协商解决或参照国有投资项目的方式处理。
2. 装饰装修定额2-46,2-47干挂花岗岩墙面与2-115墙面干挂花岗岩板有何区别,套项时,应如何选用?2-46,47是不用挂件直接干挂石材的做法;而2-115用的是不锈钢干挂件,是先挂钢龙骨架后挂石材的做法。
执行2008年辽宁清单及定额文件的工程结算

四、市场人工单价的实际应用
1、网刊人工单价:分别“工日”和“实物量”单价,甲乙
双方工程结算一般不使用。因为,人工定额消耗量大, 如在定额人工含量的基础上使用网刊人工市场单价, 明显不合理,造成人工费偏高 2、实际市场承包价:仅适用于大包与二包、二包与三包之 间的结算,不能作为甲、乙方结算价,因为,与定额 含量不匹配;且定额不分工种而市场价在工种之间价 格差异也较大,定额的技工和普工与市场不同专业工 种不匹配。定额或网刊单价一个工日按八小时计算, 而实际承包结算价要大于八小时 3、建筑面积人工承包价:也是用于大包与二包、二包与三 包之间的结算
三、如何理解定额人工费和市场人工费
人工费 = 数量×单价
数量:定额消耗量、实际消耗量 单价:以工日为计量单位,定额单价(八小时)、网刊 (官方)市场价(八小时)、实际承包结算价(实物量、 建筑面积)(十几小时) 定额单价:综合划分为技工、普工 网刊市场价:按工种划分,分别工日单价和实物量单价 实际承包结算价:a)招标人与承包人按合同价(清单、 定额)规定计量单位结算人工费,b)大包与二包、二包 与三包按实物量结算,c)包工头与工人按天(月)结算 人工费
定额( 一、2008定额(清单)人工费调整文件 定额 清单)
执行界限划分: 辽住建【2010】36号:人工日工资单价调整从 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招投标工程在本文件发 布之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非招投标工程已签 订施工合同的,不予调整。 辽住建发【2011】5号:对本文件执行之日起 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五、材料检验试验费
建标[2003]206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材料检验试验费含在材料费中,2008定额材料费不 含该项费用,材料检验试验费的计取方法应在合同 中约定。 实际发生不仅仅是材料的检验试验费,还有主体检 测费、单项检测费 大连市质量检查站是质量管理的建设主管部门,行 使政府职能,但不收任何费用。大连市有7家机构具 有主体检查资质,有三十多家中介机构分别不同专 业有相应的检测、检验资质,其收费标准曾经在93 年有文件标准,但由于脱离市场现在已经没有机构 执行了。市场已经形成自有的市场价格。
执行2008年辽宁清单及定额文件的工程结算

定额( 一、2008定额(清单)人工费调整文件 定额 清单)
举例:接上例,该工程2011年10月10日开工,工 期一年,施工期共发布三期人工费指数,分别 为30%、35%、40%,合同约定计算方法为 算术平均法,三期人工费平均指数为35%, 35%-23%=12%,超过10%给予调整人工。 35%-23%=12% 10% 调整超过部分为2%, 即:13530元×2%=270.6元,列在税前。 如果平均值低于10%,且不再调整人工费
3.75工日/㎡×68.88元/工日)=258.3元/㎡ (不含管理费) 3.50工日/㎡×68.88元/工日)=241.1元/㎡ 如考虑人工风险系数:再增加24-26元工日/㎡
二、2011年下半年大连市建筑工程市场价格调查 年下半年大连市建筑工程市场价格调查
注意:
在实际工程中建筑面积人工含量每个工程都不同,是个 变数 市场实际工人的日工资报酬和网刊市场价,都不能作为 工程结算价格。 上述测算的价格是2011年3季度末的价格,从2010年3 季度到2011年3季度一年时间里市场人工费上涨了30%, 因此,在工程结算时要充分考虑市场价是逐步上涨的 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不同工程类型、不同施工时间、 不同承包范围都会产生差异
定额( 一、2008定额(清单)人工费调整文件 定额 清单) (三)人工费调整的有关规定
1、2008国家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
GB50500-2008规范【条文】4.7.6解释:“人工 单价发生变化时,发、承包双方应按省级或行业建 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 工成本文件调整工程价款”
三、如何理解定额人工费和市场人工费
3、人工费与取费之间的关系
市场人工单价包括了包工头的管理费用,造成定额人工费偏 低,而管理费(二类建筑工程工程14%)偏高 定额工人劳动报酬以外的费用(安全生产、劳动保险、养老 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含在取费里,由于建筑工人流动性较 大,市场用工对工人的其他费都是含在日工资单价中
辽建价发_2011_20号文

转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大建委发[2011]468号各区、市、县(先导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部门: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现将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辽住建[2011]3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工费指数由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季度在《大连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向社会发布。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大连市财政局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财政厅辽住建[2011]380号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各市建委(局)、财政局,绥中县建设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的相关规定及我省建筑市场人工费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之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人工费。
二、在施工期内的人工费指数,与基准日前发布的人工费指数的差,超过人工费风险幅度时,可对人工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
三、按人工费指数调整后的人工费增减部分不作为除税金外的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
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人工费风险应由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禁止单方承担无限风险。
我省规定人工费风险幅度为基期价格的±10%。
五、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人工费的风险幅度,但最高不得超过本通知规定的风险幅度。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人工费视为已按基准日前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进行了调整,并考虑了±10%的人工费风险。
六、人工费指数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季度在《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向社会发布。
辽住建 2011 380号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财政厅
辽住建[2011]380号
关于建设工程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
各市建委(局)、财政局,绥中县建设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的相关规定及我省建筑市场人工费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的人工费实行动态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从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之日以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本通知的规定调整人工费。
二、在施工期内的人工费指数,与基准日前发布的人工费指数的差,超过人工费风险幅度时,可对人工费超过部分
进行调整。
三、按人工费指数调整后的人工费增减部分不作为除税金外的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
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人工费风险应由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禁止单方承担无限风险。
我省规定人工费风险幅度为基期价格的±10%。
五、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人工费的风险幅度,但最高不得超过本通知规定的风险幅度。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承包人投标报价时的人工费视为已按基准日前发布的人工费指数进行了调整,并考虑了±10%的人工费风险。
六、人工费指数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季度在《辽宁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向社会发布。
附件:相关名词解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2011年9月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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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
人工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建委、财政局:
根据我省建筑市场人工单价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中人工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调整标准为每工日增加5元。
即原普工、技工日工资单价由40元/工日、55元/工日、65元/工日,调整为45元/工日、60元/工日、70元/工日。
机械台班中的人工日工资单价也做相应调整,计入机械台班单价中。
调整后的人工费、机械费做为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
人工日工资单价调整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招投标工程在本文件发布之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非招投标工程已签
订施工合同的,不予调整。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0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