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11.3.3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八条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一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三条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管理第十四条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和应急预案制度。
第十五条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建立事故统计分析制度,总结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
第七章安全生产投入第十九条企业应当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使用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第二十一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和废止本制度,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2. 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 所有员工: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 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
2. 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
3.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稳定。
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加强对特殊工种和危险作业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2. 设备管理(1)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验、维修和维护。
(2)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加强设备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3. 生产现场管理(1)生产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严禁乱堆乱放。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3)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4. 安全生产检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
5.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3)做好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总结工作。
五、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和生产现场。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当设立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八条公司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条公司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二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三条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加强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六章应急救援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二十条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
第七章安全生产奖惩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以及进入本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三方。
第三条本单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本单位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应组织、协调、督促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公司级、部门级和岗位级。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十七条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
第六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生产、管理、技术、后勤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对本级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级管理人员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条各部门、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十二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操作规程;(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六)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七)应急预案制度;(八)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企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新员工入职前,企业应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度
一、总则
为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职责与权利
1. 企业负责人要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
3. 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安全生产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上级并提出整改建议。
4. 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自觉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不得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培训:企业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安全设施管理: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监督企业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安全检查: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企业负责人汇报。
4. 危险物品管理: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
5. 应急预案: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应急处置流程,并定期组织演练,以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四、奖惩措施
1.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企业可以给予警告、停职或者辞退等处理;
2. 对于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如果发生重大事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订,应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
1. 公司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2. 生产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3. 所有员工都有安全生产责任,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安全生产措施。
1.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2.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危险设备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
3.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应对。
五、安全生产考核。
1. 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六、附则。
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并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9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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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
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1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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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和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特修订本制度。
1.2 搞好安全生产,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企业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是衡量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1.3 增强安全生产的观念和意识,加强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搞好安全防护设施,达到标准化、规范化,预防事故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4 公司全体职工(包括各类临时来公司的施工人员,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队伍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合同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法规、制度,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组织管理2.1总公司为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组织领导和全面管理。
总经理担任安委会主任,成员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及相关职能部室、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总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机构为安全动力部。
具体负责全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
2.3 分公司和生产经营单位设安全管理机构,由行政领导担任负责人,成员由分管生产安全的副职、分会主席、专职安全员组成。
2.4 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3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3.1 较大以上事故为零;3.2 重大设备事故为零;3.3 重大火灾事故为零;3.4 职业病事故为零;3.5 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行业规定的范围之内;3.6 员工教育100%;3.7 施工安全交底100%;3.8 安全隐患的整改率达100%。
4 安全生产责任制4.1 总公司安全委员会职责4.1.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规定。
4.1.2 负责制定总公司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审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审查年度安全投入使用情况。
4.1.3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重点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
4.1.4 组织实施总公司应急响应预案。
4.2 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4.2.1 建立健全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4.2.2 组织制定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2.3 保证总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2.4 督促、检查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2.5 组织制定并实施总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2.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3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4.3.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总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具体实施总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督促各职能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4.3.2贯彻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执行计划、布臵、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3.3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保证专款专用。
4.3.4 根据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结合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组织实施总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和奖惩工作。
4.3.5组织完善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每月组织安全生产例会,研究总公司安全生产状况,确定阶段性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及对策。
4.3.6 组织季度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4.3.7当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的工伤事故后,亲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抢救,协助事故调查处理,落实防范措施。
4.4 总工程师4.4.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总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做好总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总公司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4.4.2 根据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结合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组织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4.5.3 领导总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职业安全科研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对总公司研究、开发和使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新施工技术,负责组织审查研制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能,组织编制和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5.4 组织编制、审批重大工程、特殊工程和专业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
4.5.5 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5 安全动力部4.5.1 宣传和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5.2研究安全动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5.3组织或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4.5.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交流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定期对各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项目经理)、专业承包队伍负责人及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
组织违章人员、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5.5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5.6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制订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实行月检、季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
4.5.7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审核鉴定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4.5.8 审核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4.5.9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4.5.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4.5.11 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4.5.12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4.5.13 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参加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6 技术质量部4.6.1 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4.6.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时,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贯穿于每个环节。
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4.6.3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时,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6.4 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工作,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4.7 工程管理部4.7.1编制每年、季、月生产计划时,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4.7.2 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作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4.7.3 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文明施工。
4.7.4 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4.8 人事劳资部4.8.1 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4.8.2 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管理人员。
4.8.3 监督落实劳动保护待遇的执行情况。
4.8.4 审查劳务分包队伍资格,保证提供合格的劳务分包队伍。
4.8.5 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9 工会4.9.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组织安全竞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9.2组织开展群众性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增强职工预防事故能力,推动劳动保护和安全工作的开展。
4.9.3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组织群众性安全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9.4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4.10 财务部4.10.1 根据总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4.10.2 按照国家、省市以及总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审查购臵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4.10.3 负责安全奖罚费用的办理工作。
4.11 保卫部4.11.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程,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11.2协助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4.11.3 负责调查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4.12 党委办公室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利用板报、录像、图片、报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利用正反典型,搞好安全生产施工的教育。
4.13 职能部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职责4.14.1 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4.13.2 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4.13.3 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4.13.4 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4.13.5 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做出处理决定。
4.14.6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做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4.14.7 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14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4.14.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14.2 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14.3 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14.4 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14.5 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定期研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14.6 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4.14.7 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4.14.8 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4.14.9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4.15 项目经理4.15.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4.15.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4.15.3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4.15.4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隐患;4.15.5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16 施工员(栋号长)4.16.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