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6篇】

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6篇】一、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问题一:监督执纪力量不足在基层监督执纪工作中,由于一些原因,监督执纪力量相对不足。
一方面,有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人员素质不高,工作能力有限;另一方面,一些机关部门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一些小型或者农村地区的机关。
建议: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力度不减。
问题二:执纪力度不够有一些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执纪力度不足的问题,一些违纪行为没有及时处理或者处理不彻底,给了不法行为可乘之机。
建议:加强执纪力度,对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对严重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得到贯彻。
问题三:监督执纪方式不多样目前的监督执纪方式相对局限,主要是靠检查、督办等手段,对一些隐藏在幕后的问题难以发现。
建议:创新监督执纪方式,引入新的科技手段,如短视频、大数据分析等,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确保监督执纪工作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二、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问题一:基层干部监督执纪意识不强有些基层干部对自己的违纪行为缺乏清醒认识,对违纪行为处理缺乏敬畏之心。
建议:加强基层干部的监督教育,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问题二:监督执纪工作制度不健全一些地方的监督执纪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一些工作程序和流程不规范,导致监督执纪工作的延误和不彻底。
建议: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制度的研究和完善,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的程序和流程,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问题三:权力寻租问题突出一些基层干部通过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从中谋取不正当的私利。
建议: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严厉打击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行为,保证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确保执纪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三、当前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问题一:制度执行不到位在基层监督执纪工作中,一些制度规定虽然有,但执行不到位,导致违纪行为无法得到及时处理。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2篇)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2篇)改革和完善纪律监察体制,构建我国特色的党内监督机制,是现阶段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以下是关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一)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依旧任重道远(一)干部思想不稳定。
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
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
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
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对六安市各区县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县区的人社局都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部分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
《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
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
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
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
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
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进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新的更高要求。
为了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我们需要认真解决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总体形势良好,但历史和发展途径表明,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四个新变化”,即任务更繁重、领域更广、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格。
这些新变化要求我们正视和解决与形势发展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客观分析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思想认识上的不适应。
有些纪检监察机关在取得成绩后,产生了松懈麻痹思想,惯于用老观念、老办法、老套路来处理问题。
他们对反腐倡廉工作在不同阶段呈现出的不同特征认识不足,缺乏创新精神。
有些机关认为增加人手就能解决问题,存在“等靠要”的思想。
还有些机关本位思想严重,认为狠抓纪检监察工作会影响本地区各级阶段性中心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工作方法上的不适应。
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方法落后,不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缺乏信息化意识,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同时,一些机关工作重心不够突出,缺乏重点和重心的把握,导致工作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3.机制体制上的不适应。
一些机关的机制体制不够完善,规范性文件不足,内部管理不严格,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导致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开展。
二、对策为了解决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创新意识。
通过加强培训、交流等方式,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创新能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2.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现代化。
3.完善机制体制,加强内部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在领导体制方面存在不适应的问题。
首先,现行领导体制难以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
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对策思考

下检察机关反腐 倡廉建 设的特点和 规律 , 极探索解 决 问题 的办 积
一
是社会 生活 的深刻变化 和 各种思潮相 互激荡 , 对广 大干警
有相 当数 量干 警理想 信念受 到冲击 。 突 法 和途径 , 断提 高检察机 关纪 检监 察工作 的水平 。 者结合 纪 产生 了不容 忽视 的影响 , 不 笔
办 受理对检察人 员违法违 纪行 为的举报和 控告 , 并按 管理权 限进 三 是少 数干警 政 治上要求 不 严, 注重物 质利益 , 视精神追 忽 党 内监督方面 履行职 责 。因此 这从 性质 上确立 了纪 检监 察部 门 求; 注重 关 系, 忽视 公正 ; 注重索 取 , 忽视奉 献 。 比如 , 当地 党委政
、
义、 分散主义 、 金主 义 、 乐主 义和 极端个 人主义 错误思想 , 拜 享 这
二是基层 检察机 关处 于双重领 导 的关 系, 业务工作 由上级领
J u 《 人民检察院监 察工作 条例》 二条规定 : 第 人民检察 院的纪检 就 给检察 机关 J强 党风廉 政建 设提 出 了更 高的要 求。 监察部 门是检 察机关 负责工作 的专 门机 构, 依照本 条例和有 关法
检监 察工作实践 , 对做好基层 检察 院纪检监 察工作谈 一些粗浅 的 出表现 在思想活 动 的独 立性 、 择性 、 选 多变性和差 异性 日益增加 , 看法 。
一
价 值观 念呈现 出多样化 和 复杂化 的趋 势 ,特 别 容易发 生 自由主
基层检 察院纪检 工作 的重 要性和 必要 性
的重大政 治任务 , 在此 同 时更J注重 治本 , J u 更加 注重预 防, 更加注
重制度 建设 , 展从源 头上 防治腐 败工 作领域 。 今年 的高检 院 思想上对 纪检监 察部 门监 督效 能的必 要性和重要 性认识不够 , 拓 在 工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与建议-纪检监察工作建议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与建议-纪检监察工作建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与建议一、问题分析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和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工作职责不明确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范围较广,既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又涉及日常监察工作,使得工作职责不明确。
有些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过于注重反腐败工作,忽视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导致工作不够全面、细致和科学。
2.人员队伍不够专业化由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对工作人员的要求较高,需要具备一定的纪律学和法律知识,但是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中,专业化人员相对不足,很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是由其他岗位调入,缺乏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难以胜任工作。
3.制度建设滞后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一些规章制度比较模糊,执行力度不够,很多制度缺乏操作指导性,使得工作难以有效地开展。
而且,部分地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和问责机制还不够完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不够及时、公开、公正,很难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4.监督对象不全面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一般主要针对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而一些涉及基层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的腐败问题常常被忽视,监督对象不全面。
这使得一些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在实施腐败行为时容易逃避监管,造成不公正和不公平。
二、建议措施1.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划和指导,明确工作职责。
建立纪检监察工作的分类指标、评价体系,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措施可操作。
同时,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责任感。
2.加强人员培训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提供相关法律和纪律学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保证他们能够胜任工作。
通过制定培训计划和推行考核制度,落实人员培训和选拔任用的规定,激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作者:陈胜杰王秀君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25期摘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任务,是整个检察中心工作的重要保证。
担负着教育、监督、查处、保护四项职能。
它具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服从服务于检察工作全局。
二是紧密围绕检察业务开展监督之责。
本文旨在分析如何发挥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
关键词监察职能检察职能机构设置作者简介:陈胜杰、王秀君,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09.055纪检监察部门是检察机关行使内部监督职能的重要内设机构。
长期以来,在基层检察院中,由于少数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加上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少,致使纪检监察干警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比较被动、针对性不强、水平不高,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因此,在当前形势下,针对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加强和改进基层院纪检监察工作十分迫切。
一、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和问题(一)少数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基层检察院中,少数干警认为反贪、反渎、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的工作才是检察院的第一工作,是一线,纪检监察部门是附属机构,是可有可无的“摆设”,为保一线,像纪检监察这样的二线部门不要过于较真、负责,否则会增加办案人员的思想负担,影响一线办案。
这种思想充分反映出少数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意义认识不清,割裂了纪检监察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关系。
(二)机构不健全、人员少、水平不高机构不健全,人员少的状况不仅增加了现有干警的工作强度,也与日渐壮大的检察队伍和逐渐增加的检察业务不相适应。
而且现有的纪检监察干警很多都来自院内的业务部门,属于“半路出家”,先前并未从事过这方面的工作,岗前和在岗阶段也基本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所谓“隔行如隔山”,工作效率和水平不够理想。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纪检监察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一环。
它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行为,查处腐败现象,保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然而,纪检监察工作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分析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不足纪检监察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发现和查处腐败行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不足是导致纪检监察工作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方面,目前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相对较少,无法覆盖全国所有地区和所有行业。
另一方面,现有的纪检监察人员数量不足,无法应对日益复杂的腐败现象。
建议:为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应当适当增加纪检监察机构的数量,并且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进行精细化设置。
同时,应当加大对纪检监察人员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吸纳更多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人才进入纪检监察队伍。
二、执法能力和手段有待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但在实践中存在一些执法能力和手段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提高。
虽然纪检监察人员经过了相关的培训,但在面对复杂的腐败案件时,往往缺乏足够的技术和法律知识。
另一方面,纪检监察人员的执法手段相对单一,不能有效地打击腐败行为。
目前,纪检监察人员主要依靠问责和处理手段来解决问题,缺乏更加有力的手段。
建议:为了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当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不仅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培养,还要加强实践能力的训练,让纪检监察人员能够熟练地掌握调查和审查的技巧。
此外,应当加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技术支持力度,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反腐败的效果。
三、执法公正和透明度亟需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涉及到权力的运行和利益的分配,因此执法公正和透明度是其工作的基本要求。
然而,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一些纪检监察人员存在权力滥用、执法不公的问题。
他们往往利用职权之便,对个别人员不公平对待,打击报复对手。
推进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04
CHAPTER
案例分析
某基层检察院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将任务分解到部门和个人,确保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
落实责任制
该检察院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定期汇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加强督促检查
该检察院将“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体系,确保工作成效与个人利益挂钩,激励员工积极履行职责。
完善考核机制
某基层检察院注重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党性教育、廉政教育等方式,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强化思想教育
该检察院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同时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优化人才结构
该检察院注重团队建设,通过开展文化活动、交流学习、团队训练等方式,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团队的协作能力。
纪检监察部门在履行职责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开展廉政教育、监督检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等,以确保检察院各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01
02
面临的挑战包括:如何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如何加强内部监督,如何提高廉政教育的效果等。
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督检查不够严格、廉政教育效果不佳、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等。
推进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引言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问题推进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策略案例分析总结与展望
01
CHAPTER
引言
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是确保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持清正廉洁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落实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旨在探讨如何推进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确保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 ・ 9 (上)
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
陈胜杰
摘
王秀君
要 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任务, 是整个检察中心工作的重要保证。 担
负着教育、 监督、 查处、 保护四项职能。它具有两个主要特点: 一是服从服务于检察工作全局。二是紧密围绕检察业务开展 监督之责。本文旨在分析如何发挥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 关键词 监察职能 检察职能 机构设置 文献标识码: A DOI: 10.19387/ki.1009-0592.2016.09.055 件, 但对于一些较为棘手的问题, 不敢正面应对, 怕得罪领导, 影 响单位的声誉和形象, 因此查处的力度不大。 二、 纪检监察部门正确发挥监督效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八章第四十四条规定了纪检机关的主 要任务和具体工作。 《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 界定了监察部 门工作的性质和五项职责。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国共产 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 话, 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 支持纪 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 开展工作, 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 实际困难和问题, 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近年来, 我院纪 检监察部门在上级院、 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院党组的领导下, 在规范办案行为、 提高办案质量、 纠正不正之风、 查处违纪违法案 件、 增强干警公正执法意识和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监督效能日益凸显。新形势下, 伴 随世情、 国情、 党情以及腐败行为的新发展, 更需要纪检监察部门 紧紧把握时代脉搏, 进行前瞻性、 预见性和战略性的思考与运筹, 用更加积极和果敢的精神风貌接受反腐败斗争的一切挑战。 三、 加强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一) 完善纪检监察用人机制 纪检监察干警的素质直接影响到检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的成效。在我国古代, 监察官员的选任特别严格。在品 格方面, 历代共同强调的标准是 “公正廉明” 。 “发人之奸, 贬人之 爵, 夺人之官, 甚则罪人于死地。 ” 做到 “不荡于富臾, 不整于贫贱, 不摇于威武, 道之所在, 死生以之。 ” 在资历方面, 大多注重实践经 验和显著的政绩。宋代规定, 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 清代规定出任知县经三年考满才可做监官。 在选任程序方面, 两 汉时大多通过察举方式, 由地方官推荐人选; 隋代由吏部铨选监 察官; 唐宋则大多由 “帝王亲擢” 。此外, 为保证监察官吏具有足 以适应监察工作的能力和阅历,明朝还规定了 “试职” 制度。俗话 说 “打铁先要自身硬” , 纪检监察干警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一支重要 力量, 身负监督办案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的重要使命。因此, 为了 更加有效地发挥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职能, 可以借鉴古代监察官 员的选任标准, 选拔高素质干警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完善现有用 人机制。在岗时期,鼓励干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 作者简介: 陈胜杰、 王秀君,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 D926.4
2016 ・ 9 (上)
训, 通过调查研究, 不断完善知识结构, 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赢得 工作主动权。 (二) 加强领导、 更新观念、 改进方法 在新的形势下, 各级检察机关主要领导必须加强领导, 增强 抓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紧迫感,像地方党委那样重视纪检监察工 作, 准确定位, 落实纪检监察人员应有的待遇, 真正做到有职有 权, 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纪检监察干警应当确立 “有为才 有位” 的思想观念, 遇到困难和挑战要积极作为, 凭着一身正气, 大胆开展工作, 长期坚持下去, 定会得到广大干警的理解和支持。 许多腐败的案例告诉我们, 人只是权力的实施者, 本身不具备腐 败性, 只是当人和权力结合在一起, 而权力本身又出项 “缝隙” 时, 腐败分子才有机可乘。因此, 监察工作的重点应是 “盯权” 而非 “盯人” , 力争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 监督就能到哪里。面对 “前 腐后继” 的怪异趋势, 纪检监察干警必须转变就事论事的工作观 念,将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和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方 面。 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 全局性、 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基 层检察院的各项工作, 大到适用法律, 小到一言一行, 都需要用制 度去规范和约束, 但制度本身不仅在于制定和设计, 关键在于执 行。 纪检监察工作是制度的 “忠实卫士” , 对不按制度办事者要严 格追究其责任, 但要把握好惩处的 “度” , 以达到正确履行惩处职 能, 增强威慑力的功效, 需讲究策略。惩处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 (上接第 109 页) 正意见, 并认为需要开庭审理并建议二审法院开庭审理的, 二审 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 控告, 法 院应当向检察机关说明理由。二审法院对于经过审查确实存在 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况而决定不开庭审理的, 也要按照法律规定 讯问被告人, 听取其他当事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而不 能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 被告人和其他当事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 人认为二审法院不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不经过讯问, 也不听取意 见的行为剥夺其再次出庭陈述意见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也可以 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 控告, 检察机关应当要求法院说明原因, 认 真查明情况, 确属事实的, 应当要求二审法院纠正其行为。 (四) 解决建立二审不开庭审理案件的检察监督和检力资源 短缺的矛盾问题 在提出赋予检察机关对二审不开庭审理案件进行检察监督 的权利的建议时, 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是目前检察机关 “案多 人少” 的矛盾如何合理分配检力资源?解决此问题至少可以有两 种方案: 一是增加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二审不开庭审 理的案件进行检察监督; 二是探索建立独立的二审检察部门。 学 界和实务界倾向于采用第二种方案, 理由是将控诉职能和法律监 督职能分离, 以更好地进行监督。笔者认为, 对于应当开庭审理 的案件, 检察机关派员出庭尚且困难, 虽然不开庭审理的案件不 需要检察机关派员出庭, 但如何在检察机关内部抽出一部分人对
纪检监察部门是检察机关行使内部监督职能的重要内设机 构。长期以来, 在基层检察院中, 由于少数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 的性质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加上机构不健全、 人员配置少, 致使 纪检监察干警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比较被动、 针对性不强、 水平 不高, 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因此, 在当前 形势下, 针对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 加强和改进基层院纪检监察 工作十分迫切。 一、 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一) 少数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在基层检察院中, 少数干警认为反贪、 反渎、 侦监、 公诉等业 务部门的工作才是检察院的第一工作, 是一线, 纪检监察部门是 附属机构, 是可有可无的 “摆设” , 为保一线, 像纪检监察这样的二 线部门不要过于较真、 负责, 否则会增加办案人员的思想负担, 影 响一线办案。这种思想充分反映出少数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的 性质和意义认识不清, 割裂了纪检监察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关系。 (二) 机构不健全、 人员少、 水平不高 机构不健全,人员少的状况不仅增加了现有干警的工作强 度, 也与日渐壮大的检察队伍和逐渐增加的检察业务不相适应。 而且现有的纪检监察干警很多都来自院内的业务部门, 属于 “半 路出家” , 先前并未从事过这方面的工作, 岗前和在岗阶段也基本 没有经过专门培训, 所谓 “隔行如隔山” , 工作效率和水平不够理 想。 (三) 工作方式陈旧、 针对性不强、 监督力度比较薄弱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 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改革创新是任何环境和条件下都必须坚持的行为理念,流水不 腐, 户枢不蠹。纪检监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如果不 能因时而变、 因事而为, 就不能满足党的需要和人民的嘱托, 更无 法完成党章所赋予的神圣职责。 但实践工作中, 基层院纪检监察 部门大多照搬、 类推上级活动方案, 存在 “一阵风” 现象, 结合自身 实际少, 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基本处于领导交 代什么就干什么的被动应付式状态, 极少主动出点子、 出新招。 在一些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上一软, 失之以宽; 有 的也在上级院的领导和支持下,查处了一些轻微的违法违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