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重庆生育险报销流程

重庆生育险报销流程
重庆市生育险报销流程。
一、申请条件。
1.1、持有重庆市户籍或在重庆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的女职工。
1.2、已经生育的女职工需在生育后1年内申请报销,未生育的女职工需在怀孕后1年内申请报销。
1.3、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
二、申请流程。
2.1、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险报销手续。
2.2、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如符合条件,办理生育险报销手续。
2.3、申请人领取报销款项。
三、注意事项。
3.1、申请人在申请报销时需携带完整的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2、申请报销时需按规定的时间进行,逾期申请将无法获得报销款项。
3.3、如有疑问,申请人可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拨打12333进行咨询。
四、结束语。
重庆市生育险报销流程简单明了,申请人只需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流程进行申请,便可顺利获得报销款项。
希望广大女职工能够及时了解并按照相关流程办理生育险报销手续,享受到应有的保障和福利。
新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新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二、选择报销方式
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妇女可以选择两种不同的报销方式,即窗口报
销和网上报销。
窗口报销需要前往社保服务中心或社区服务站,在指定窗
口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销则需要登录新疆生育保险官方网站,按照要求
填写在线申请表。
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报销方式。
三、准备申请材料
四、办理报销手续
在选择好报销方式并准备好申请材料后,接下来需要办理具体的报销
手续。
如果是选择了窗口报销方式,个人需要前往指定的办理窗口,进行
现场申请和材料提交;如果是选择了网上报销方式,个人需要登录新疆生
育保险官方网站,按照提示进行在线申请和材料上传。
五、等待审核
办理报销手续后,个人需要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中,可
能需要进一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面谈。
一般情况下,审核时间不
会太长,个人只需耐心等待。
六、领取报销款项
七、留存相关材料
个人需要在成功领取报销款项后,妥善保管好所有相关的材料,包括报销申请表、发票等。
这些材料是以后是否需要交叉核对的重要证据,必须妥善保存。
以上就是新疆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的详细介绍。
个人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并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只有顺利通过审核,才能最终领取报销款项。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资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资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五险一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六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统称。
作为雇员,了解资阳市的五险一金政策及办事指南对于个人的福利和权益保障至关重要。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资阳市五险一金的办事指南,以便更好地了解和享受相关保障。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为劳动者提供退休、退职、退工等因年老而终止劳动关系后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在资阳市,参保人员需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比例加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之和,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20%。
办事指南:1. 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社保卡等相关材料;2. 参保人员如需享受养老金待遇,在退休前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并提供有关材料;3. 如遇到参保年限等相关问题,可前往当地社保局咨询或办理相关手续。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解决城乡参保人员因病致贫问题,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在资阳市,参保人员需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比例加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之和,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2%,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6%。
办事指南:1. 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相关材料;2. 参保人员如需就医,可携带退休证、社保卡等材料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3. 如遇到报销问题或参保范围等疑问,可前往当地社保局咨询或办理相关手续。
三、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为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和就业帮助。
在资阳市,参保人员需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比例加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之和,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0.5%,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
办事指南:1. 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2. 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参保人员可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失业保险金申请;3. 如遇到申请资格或失业金待遇等问题,可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或办理相关手续。
郑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郑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社会保险登记与缴费社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之一,对每位劳动者来说都非常重要。
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城市,其社会保险登记与缴费也有一定的规定和流程,下面我们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郑州市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办事指南。
1.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旨在确保劳动者退休后拥有足够的经济保障。
在郑州市,每位劳动者在就业即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具体缴费比例为个人缴纳8%,用人单位缴纳20%。
在办理养老保险时,劳动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卡、以及个人银行账户等相关材料。
2.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病或受伤时能够得到相应的医疗救助。
在郑州市,每位劳动者在就业即开始缴纳医疗保险,具体缴费比例为个人缴纳2%,用人单位缴纳10%。
办理医疗保险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卡等相关材料。
3.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帮衬。
在郑州市,每位劳动者在就业即开始缴纳失业保险,具体缴费比例为个人缴纳1%,用人单位缴纳1%。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卡等相关材料。
4.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与救助。
在郑州市,每位劳动者在就业即开始缴纳工伤保险,具体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全额负担。
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劳动者报告等相关材料。
5.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旨在为生育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和社会保障。
在郑州市,每位女性劳动者在就业即开始缴纳生育保险,具体缴费比例为个人缴纳0.8%,用人单位缴纳1.2%。
办理生育保险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劳动合同等相关材料。
6.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劳动者个人储蓄,用于购房、装修、还贷等住房相关用途。
在郑州市,每位劳动者在就业即开始缴纳住房公积金,具体缴费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晋城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晋城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义务。
作为对员工基本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五险一金政策旨在提供全面、全国一致的社会保障标准,确保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本文将针对晋城市的五险一金办事指南进行详细阐述。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指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获得的由国家提供的一种基本养老金。
晋城市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理流程如下:1. 缴费登记: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
在职工开始工作时,用人单位需要协调职工和社保机构,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2. 缴费比例:晋城市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8%,其中单位缴纳6%,职工缴纳2%。
3. 养老金待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在退休后,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享受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二、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为了帮助失业职工渡过失业期间的经济难关,提供一定的生活救助而设立的。
以下是晋城市失业保险的办事指南:1. 参保登记: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是指劳动者开始参加失业保险的登记手续。
在劳动者开始工作时,用人单位需将劳动者的相关信息报送当地的人社部门,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手续。
2. 失业金申领:符合失业登记和认定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领失业金。
劳动者需到所在区县的人社局进行相关申请和材料提交。
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时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抚恤金等费用支出。
以下是晋城市工伤保险的办事指南:1. 用人单位申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需要及时向工伤保险机构申报工伤。
工伤保险机构会派员核实工伤情况,评估工伤等级。
2. 工伤待遇申领: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后,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待遇。
具体的申领流程以及所需材料,可向当地的人社部门咨询了解。
四、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为了帮助职工应对生育相关的费用开支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长沙市生育保险办事指南一、资格审核参保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备案登记●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应到本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任选一家作为本人妊娠诊断、检查和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带医保手册、准生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变更;●参保女职工住院终止妊娠、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须带医保手册、结婚证到本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三、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怀孕20周后至生产前的孕期检查费用为600元,参保人员须在备案登记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怀孕28周后的围产期疾病治疗、住院分娩,所发生的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标准予以报销,参保人员须在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终止妊娠门诊400元、住院1000元、上环和取环各100元、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须在参保人员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直接在医疗机构结算;四、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①办理程序:参保人员提交所需资料,由单位专管员负责办理;②办理时间:产妇休完产假后的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自分娩之日起的8个半月,逾期不予受理;女职工生育津贴每周三办理,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每周二办理;③所需资料:●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根据个人情况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终止妊娠: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诊断证明盖章、妊娠B超单原件;●男职工配偶: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夫妻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必须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诊断证明盖章、住院费用发票、女方无工作无经济收入证明;④津贴支付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支付;男职工无经济收入的配偶一次性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2565元的50%支付;五、产假规定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和终止妊娠,均享有产假:●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下列情形,可增加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90天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六、异地生育①办理程序:参保人员填写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由单位签字盖章、异地分娩医院的医保科签字盖章、异地医保中心签字盖章,并在分娩前由单位专干持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及医保手册、准生证到长沙市医保中心进行备案登记;②办理时限:备案登记时间是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费用报销时间是自分娩之日至8个半月内,每周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③所需资料:医保手册、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费用明细发票及汇总清单盖章、产前检查门诊发票、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需提供复印件;统筹支付标准下列医院为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中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南省马王堆医院、湖南旺旺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一医院、长沙市三医院、长沙市四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八医院长沙市中医医院、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医院、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三医院、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湖南航天医院、湖南省地质矿产开发局职工医院、长沙市芙蓉区医院、长沙尚美妇科医院、长沙安贞妇产医院、长沙丽人妇产医院、长沙县人民医院长沙县妇幼保健院、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望城县人民医院、望城县人民医院望城坡分院、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浏阳市人民医院、浏阳市中医医院、宁乡县人民医院;。
上海市生育保险金领取的详细流程

上海市生育保险金领取的详细流程一、办理生育保险登记1.怀孕的孕妇应及早前往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3.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填写《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二、产假期间待遇支付申请1.孕妇在产假期间将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相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待遇支付申请。
2.孕妇应按照规定时间内将《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表》、相关医疗费用票据以及其他所需材料一起提交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生育保险金的支付手续。
三、生育津贴的领取1.生育津贴是根据孕妇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政策制定的,待遇金额可能不同。
2.孕妇应在生育保险登记的同时了解自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政策,确定自己的生育津贴金额。
3.在领取生育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生育津贴的领取手续。
四、退休保险金支付申请1.孕妇在领取完生育保险金之后,如果满足退休条件,可以申请退休保险金。
2.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海市退休人员申领退休保险金申请表》及其他所需材料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休保险金的支付手续。
五、其他注意事项1.孕妇在办理生育保险金时需注意办理时限,逾期可能无法享受相应的待遇。
2.孕妇应尽量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请流程,以便能够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总结:上海市生育保险金的领取流程包括办理生育保险登记、产假期间待遇支付申请、生育津贴的领取、退休保险金支付申请等步骤。
在办理过程中,孕妇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此外,孕妇还需了解自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政策,以便知晓生育津贴的金额。
办理过程中应注意办理时限和相关注意事项,以免影响待遇的享受。
绵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绵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成为雇主与雇员之间重要的协商议题。
五险一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福利制度,在绵阳市也得到了广泛实施和普及。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绵阳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准确详细地介绍各项保险和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和要点,以便雇主和雇员能更好地了解并依法享受相应的福利。
一、社会保险绵阳市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部分。
下面将逐一介绍各项社会保险的办理流程和相关要点。
1.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退休员工的福利待遇,在绵阳市的办理流程如下:(1)雇主需提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2)员工入职时应向雇主提交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3)雇主每月按时向参保员工支付养老保险费用;(4)参保员工在退休时,凭个人身份证和退休申请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养老金。
2. 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为了减轻员工就医费用负担,在绵阳市的办理流程如下:(1)雇主需提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登记;(2)员工入职时应向雇主提交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3)雇主每月按时向参保员工支付医疗保险费用;(4)参保员工就医时,凭个人医疗保险卡向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享受相应的报销政策。
3.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补贴,在绵阳市的办理流程如下:(1)雇主需提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2)员工入职时应向雇主提交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3)雇主每月按时向参保员工支付工伤保险费用;(4)参保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时,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提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4.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为了在员工失去工作时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在绵阳市的办理流程如下:(1)雇主需提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2)员工入职时应向雇主提交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3)雇主每月按时向参保员工支付失业保险费用;(4)参保员工失业时,应向所在单位申请失业保险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长沙市生育保险办事指南
一、资格审核
参保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备案登记
●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应到本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任选一家作为本人妊娠诊断、检查和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
并带医保手册、准生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变更。
●参保女职工住院终止妊娠、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须带医保手册、结婚证到本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生育医疗费用结算
●怀孕20周后至生产前的孕期检查费用为600元,参保人员须在备案登记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
●怀孕28周后的围产期疾病治疗、住院分娩,所发生的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标准予以报销,参保人员须在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
●终止妊娠(门诊400元、住院1000元)、上环和取环(各100元)、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须在参保人员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直接在医疗机构结算。
四、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①办理程序:参保人员提交所需资料,由单位专管员负责办理。
②办理时间:产妇休完产假后的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自分娩之日起的8
个半月,逾期不予受理。
女职工生育津贴每周三办理,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每周二办理。
③所需资料:
●正常生育: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准生证、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根据个人情况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
●终止妊娠: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夫妻双方
身份证、结婚证、诊断证明(盖章)、妊娠B超单(原件)。
●男职工配偶:生育津贴申领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医保手册、夫妻双
方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必须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诊断证明(盖章)、住院费用发票、女方无工作无经济
收入证明。
④津贴支付标准: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天×
产假天数支付;男职工无经济收入的配偶一次性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
平均生育医疗费用(2565元)的50%支付。
五、产假规定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和终止妊娠,均享有产假:
●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8天。
下列情形,可增加产假: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
30天;产假期间(90天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
天。
●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
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六、异地生育
①办理程序:参保人员填写《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由单位签字盖章、异地分娩医院的医保科签字盖章、异地医保中心签字盖章,并在分娩前由单位专干持《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及医保手册、准生证到长沙市医保中心进行备案登记。
②办理时限:备案登记时间是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费用报销时间是自分娩之日至8个半月内,每周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③所需资料:医保手册、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费用明细发票及汇总清单(盖章)、产前检查门诊发票、生育人员异地就医登记表。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身份证、准生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需提供复印件。
统筹支付标准
下列医院为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脑科医院)、湖南中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湖南省马王堆医院、湖南旺旺医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长沙市一医院、长沙市三医院、长沙市四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长沙市八医院(长沙市中医医院)、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医院、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六三医院、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湖南航天医院、湖南省地质矿产开发局职工医院、长沙市芙蓉区医院、长沙尚美妇科医院、长沙安贞妇产医院、长沙丽人妇产医院、长沙县人民医院(长沙县妇幼保健院)、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望城县人民医院、望城县人民医院望城坡分院、浏阳市妇幼保健院、浏阳市人民医院、浏阳市中医医院、宁乡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