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校联合《教育学基础》配套题库-课后习题(教育目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3章教育目的

1.说明教育目的内涵及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质的规定性。

答:(1)教育目的的内涵

教育目的是指教育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反映对教育在人的培养规格标准、努力方向和社会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狭义的教育目的特指一定社会为所属各级各类教育人才培养所确立的总体要求。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对教育活动具有指向性作用的目的领域,含有不同层次预期实现的目标系列。它不仅标示着一定社会对教育培养人的要求,也标示着教育活动的方向和目标,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2)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质的规定性

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的质的规定性是教育目的的基本特点之一。它是指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的社会倾向和人的培养具有质的规定性,主要表现在:

①对教育活动具有质的规定性。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教育目的总体上都内在地含有对教育“为谁培养人”、“为谁服务”的基本规定。这种质的规定性在于明确教育进行人才培养的社会性质和根本方向,以便使其培养出与一定社会要求相一致的人。如果偏离了社会要求或违背了社会性质,社会必然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其教育进行批评、整顿、改造,严重的甚至予以取消。

②对教育对象的发展具有质的规定性,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方面规定了教育对象培养的社会倾向,即要使教育对象成为哪个阶级、哪个社会的人,为哪个阶级、哪个社会服务;另一方面规定了培养对象应有的基本素质,即要使教育对象在哪些方面得到发展,应养成哪

些方面的素质等。

由此可见,教育目的作为培养人的总体要求,总是内在地决定着教育的社会性质和教育对象发展的素质。而这种对教育活动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使它自身对各种教育活动的要求具有很强的原则性,成为社会在总体上把握教育活动及人才培养性质和方向的根本所在。坚持了所确定的教育目的,把握了它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就能够从根本上保证教育对人的培养与社会发展要求相一致。

2.说明各类教育目的的特点及其在实践中应如何正确地看待和把握它们。

答:(1)各类教育目的的特点

同人类社会生活和活动的目的一样,教育目的也带有意识性、意欲性、可能性和预期性的特点。除此之外,各类教育目的还有两个较为明显的特点:

①各类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都具有质的规定性

第一,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具有质的规定性。即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的社会倾向和人的培养具有质的规定性。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教育的目标都会对教育活动的社会倾向和人的培养目的方面做出规定,对这种质的规定性在于明确教育进行人才培养的社会性质和根本方向,以便使其培养出与一定社会要求相一致的人。

第二,对教育对象的发展具有质的规定性。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方面规定了教育对象培养的社会倾向,即要使教育对象成为哪个阶级、哪个社会的人,为哪个阶级、哪个社会服务;另一方面规定了培养对象应有的基本素质,即要使教育对象在哪些方面得到发展,应养成哪些方面的素质等。

②各类教育目的都具有社会性和时代性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无不受到社会及各个时代的制约,这也就使得教育目的在历

史的发展中常常带有社会不同时代的特点,体现不同时代的要求。由此可见,教育目的作为培养人的总体要求,总是内在地决定着教育的社会性质和教育对象发展的素质。而这种对教育活动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使它自身对各种教育活动的要求具有很强的原则性,成为社会在总体上把握教育活动及人才培养性质和方向的根本所在。坚持了所确定的教育目的,把握了它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就能够从根本上保证教育对人的培养与社会发展要求相一致。

(2)正确看待和把握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的功能指教育目的对实际教育活动所具有的作用,具体来说,应从以下几方面来看待和把握教育目的:

①对教育活动的定向功能

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的定向功能具体体现为四个方面:

第一,对教育社会性质的定向作用,对教育“为谁培养人”具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对人培养的定向作用,使教育依循目的的规定,不仅能改变人的自然的盲目的发展性,而且还能对人不符合教育目的要求的发展给予正确的引导,使其发展与预定的方向相一致,符合教育目的的规定,产生社会所需要的新的品质;

第三,对课程选择及其建设的定向作用,对选择什么样的内容、选择何种水平的教育内容,对内容进行如何取舍等具有决定性作用;

第四,对教师教学方向的定向作用,除了要培养学生能力和技能方面的教学定向外,还有对培养思想品德方面的价值定向作用,使教师知道自己所要教的最重要的是什么。

正因为教育目的的定向功能,教育活动才有所依循,避免其社会性质和发展方向上的失误。

②对教育活动的调控功能

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的调控主要借助以下方式来进行:

第一,通过确定价值的方式来进行调控。

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对教育价值取向的把握上。教育目的带有一定价值观实现的要求,并成为衡量教育价值意义的内在根据,进而调控实际教育活动,使其对“价值不可违背”。

第二,通过标准的方式进行调控。

教育目的总是含有“培养什么样的人”的标准要求,这些标准对实际教育活动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是教育活动“培养什么样的人”的基本依循,使教育者根据这样的标准调节和控制自身对教育内容或教学方式的选择等。

第三,通过目标的方式来进行调控。

一种教育目的的实现会使它自身衍生出系列的短期、中期或长期的目标,这些目标具体调节和控制教育的各种活动。教育目的含有的各种内在规定性,对整个教育过程具有很强的调控功能。

调控对象:教育工作者(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受教育者(对学生的外部调控和学生的自我控制)。

③对教育活动的评价功能

教育目的不仅是教育活动应遵循的根本指导原则,而且也是检查评价教育活动的重要依据。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价值变异情况的判断与评价;二是对教育效果的评价。

教育目的的上述功能,是相互联系、综合体现的。定向功能是伴随评价功能和调控功能而发挥的,没有评价和调控功能,定向功能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而调控功能的发挥需要以定向功能和评价功能作为依据;评价功能的发挥也离不开对定向功能的凭借。在现实教育中,应重视和发挥教育目的的这些功能,对其合理的把握,在于对教育目的理解的深刻性和全面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