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增强信息服务功能,着力发挥信息服务主渠道作用,提高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加强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立足实际,增强做好信息工作的责任感政务信息是各级政府了解情况、协调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于确保政令畅通,促进政府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务信息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能否及时、准确地为各级政府提供更多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综合性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各级政府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各镇(办)、市政府各部门要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快和谐项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形成领导重视、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政务信息工作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工作更加符合新时期各级政府工作的需要,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政务信息工作力度(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重要举措,坚持服务宗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网络体系,打造信息载体,努力拓宽信息领域、挖掘深度、多出精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全面反映政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制定决策、实施决策和完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及时反映重大改革的进展情况、重大经济活动的运行情况,为政府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服务;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提供宏观性、导向性和超前性的信息服务。
经过努力,在我市建立起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全覆盖政务信息网络,培植一批信息来源均衡、稳定的信息报送单位,建设一支政治敏锐性高、责任心强、业务精的骨干信息员队伍,增强我市政务信息工作综合实力,争取进入省级先进行列。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铜政办〔2017〕2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铜政办〔2017〕21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6日铜陵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皖政办〔2017〕18号)要求,深入推进“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建设幸福美丽新铜陵营造更加优良的政务环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深化“五公开”要求,推进“阳光政府”建设(一)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
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在本单位公文流转程序(含电子办公系统)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环节,并提出具体操作规定,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市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
通过审核的文件,要在文件末页标注公开属性字样,其中,属于依申请公开的,要编入依申请公开目录。
(二)在会议办理程序中落实“五公开”要求。
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在2017年底前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法律顾问等列席本级政府(部门)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铜陵市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的意见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铜陵市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13•【字号】铜政办[2009]109号•【施行日期】2009.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铜陵市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的意见(铜政办[2009]109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和中共安徽省委、中共铜陵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对口联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同民革铜陵市委对口联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民盟铜陵市委对口联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同民建铜陵市委对口联系;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同民进铜陵市委对口联系;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同农工党铜陵市委对口联系;市旅游局同致公党铜陵市委对口联系;市科技局同九三学社铜陵市委对口联系;市工商局同市工商联对口联系。
二、主要内容和形式(一)市政府有关部门在总结本部门年度工作、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和专业性会议时,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
民主党派、工商联召开代表会议和开展重要活动时,邀请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参加。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政策、开展重要检查、采取重大举措,以及解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时,向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通报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并邀请其派员参加调研、检查等有关活动,充分发挥其人才智力优势和民主监督作用。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
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政办秘[2009]55号
【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8.11
【实施日期】2009.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铜政办秘〔2009〕55号)
各科室(办)、归口管理单位: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业经2009年8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十一日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规范市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办公室内设科室及归口管理单位中具有行政职能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政府办公室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信息办负责本规定的实施、评议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四条本办应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务事项:
(一)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
(二)市政府机构和市政府办公室机构;
(三)人事信息;
(四)政府规范性文件;
(五)提交人大报告;。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铜政办[2008]48号【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5.30【实施日期】2008.05.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的通知(铜政办[2008]48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五月三十日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操作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的信息发布,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关于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是铜陵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
市民可在网站上查询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各时期关系民生的文件、政府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监督投诉等。
同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二、用户名与密码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管理平台的用户名为编制单位的机构代码(如市政府办公室为“GA001”。
具体代码已在《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中编订),用户名不可更改,二级单位编码由各单位自行编写;管理平台登录的初始密码为“123”,为确保信息安全,首次登录后,请修改密码。
信息发布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各单位在管理平台自行设置。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一)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目录是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汇编,以文档、图片等为主要发布形式。
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编制办)已按市政府各部门、县(区)政府及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分三类编制了基本目录。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精神,为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高效灵敏的信息反应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是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
及时准确地相向上级政府报送信息是各级政府、市直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条严肃的政治纪律。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上级领导尤其需要了解各地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掌握各地发生的重大紧急情况,以便总揽全局,加强指导。
因此,全市各级政府、市直各部门都要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党、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做好信息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抓好本地本部门紧急重要信息上报工作。
二、健全机构,完善政务信息网络体系市直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并有专职或兼职人员从事信息工作。
县、区政府办公室要建立信息工作专门机构,并要有人以上的专职信息人员。
全市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颁发信息员证,并登记在册。
如信息工作人员有变动,应及时补充新的人员,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健全、畅通的网络是搞好信息工作的一个重要保证。
全市政务信息网络由县区、市直单位和乡镇直报点单位三部分组成。
全市要形成以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为龙头,市、县区、乡镇紧密联系的信息工作三级网络。
着力拓宽信息渠道,扩大信息来源,通过点、线、面的结合,真正形成政务信息工作快速灵敏、稳定长效的运转机制,以提高政务信息服务水平和效率。
要进一步优化信息处理手段,大力推进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主要办公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和一体化,使信息处理向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转变。
三、围绕中心,提高信息报送的针对性和前瞻性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市政府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服务。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重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办〔2015〕35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重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重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办〔2015〕35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铜陵市政府系统重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2日铜陵市政府系统重要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促进政府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要工作信息报告遵循“事前请示、事后报告、实事求是、及时准确、规范简明、逐级上报”的原则。
第三条重要工作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国有企业等。
第四条市政府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一)市政府重要会议包括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以及全市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等。
(二)参会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应于会后7个工作日内报告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一)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目标责任分解意见,各主要责任单位对落实情况实行季度报告制,具体工作进展和形象进度形成书面材料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将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点目标任务和履行自身职能所开展的工作及其进度信息,每2周1次分别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设置的专栏对外公开。
(三)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
总结和计划书面材料须在当年11月底前报市政府办公室。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4•【字号】铜政办[2007]14号•【施行日期】2008.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07]14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区)、乡(镇)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本方案,与市政府同步组织编制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三月十四日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120号)的要求,为确保2008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目录编制范围。
分工协作原则。
市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规划、检查、验收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编制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编制工作的指导。
统一规范原则。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附件2)的要求,确认所辖相关单位的机构代码和信息公开目录,合理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主体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包括: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市政府部门、中央和省垂直管理的部门;市政府所属其他单位;市政府派出机构;各县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垂直管理部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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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政办[2009]15号
【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24
【实施日期】2009.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2009]1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高效灵敏的信息反应机制,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
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的重要方式,政务信息在当好领导耳目、发挥参谋助手、加强沟通交流和推动问题解决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前,我市改革、发展、
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种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因此,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对确保政府工作有序运转,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准确应对各种复杂情况,开展科学民主决策,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十分重要。
各部门和单位要从推动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政务信息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努力使政务信息工作更加符合新时期各级政府领导工作的需要。
二、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按期完成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是各部门和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也是一项硬任务。
尤其是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每年初下达的政务信息采用目标任务。
(三)提高报送信息的针对性和前瞻性。
政务信息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突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具有苗头性、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