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联合试运转及竣工验收程序及要求范文
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三篇)

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是依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第6号令)、《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两疆监察分局负责对煤矿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条件的竣工验收工作。
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条件竣工验收,实行分级管理。
(1)设计或新增的生产能力在45万吨/年以上120万吨/年以下的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和60万吨/年以上40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煤矿建设项目,由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竣工验收。
(2)设计或新增生产能力在45万吨/年以下的井工煤矿建设项目和60万吨/年以下的露天煤矿建设项目,由监察分局负责竣工验收。
(3)由监察分局负责验收的煤矿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和条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将批复文件及有关验收材料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4、煤矿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后,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前进行联合试运转。
联合试运转的时间应不少于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验收改造的通知》(煤安监监察[xx]44号)及《转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验收改造的通知》(新煤安监发[xx]9号)的相关规定,小型煤矿建设项目(≤30万吨/年)联合试运转方案报地(州、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大中型及纳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监管的煤矿建设项目(≥45万吨/年)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批准;小型建设项目按属地报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大中型建设项目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
(2)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期间,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做好现场检测、检验,收集有关数据,并编制联合试运转报告。
(3)联合试运转期间,建设单位应做好验收资料的编制工作。
煤矿矿井竣工验收资料(5篇范文)

煤矿矿井竣工验收资料(5篇范文)第一篇:煤矿矿井竣工验收资料煤矿井巷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总目录一、质量管理资料目录(一)开工准备阶段技术文件目录1、开工报告(前附开工报告报审表)2、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前附报审卡)4、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5、项目管理人员资格复印件6、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7、施工技术(安全)交底记录8、工程施工承包合同9、工程洽商记录10、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人员备案书(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目录1、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施工单位自评记录(1)单位工程质量检验综合评定表(2)煤矿井巷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评定表(3)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4)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2、施工记录、质量自检、中间验收质检记录目录(1)每月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3)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前附报验申请表)(4)施工及质量自检记录3、单位工程评估报告(1)施工单位单位工程自评报告(2)监理公司单位工程评估报告(三)单位工程竣工工程质量验收文件目录1、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单2、单位工程竣工核验申报表3、单位工程竣工竣工报告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四)单位工程工程测量记录目录1、单位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2、单位工程施工测量记录(五)各种通知、记录及质量处理结果资料目录1、建设(监理)单位通知、指令、认定记录、报告及处理资料2、建设(监理)单位通知、指令的回复单3、工程质量监督站各种通知处理措施处理结果资料以及回复单二、质量保证资料目录(一)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目录1、钢材出厂合格证(前附材料报验申请表)2、钢材力学试验报告(前附见证取样单)(二)焊接试(检)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目录1、电焊工上岗证书复印件2、焊条(剂)合格证(前附材料报验申请表)3、焊接试(检)验报告(前附见证取样单)(三)水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目录1、水泥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前附材料报验申请表)2、水泥试验报告(前附见证取样单)(四)其它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目录1、砖、砌块出厂合格证(前附材料报验申请表)2、砖、砌块、料石力学试验报告(前附见证取样单)(前附见证取样单)3、砂子试验报告(前附材料报验申请表)(前附见证取样单)4、碎石试验报告(前附材料报验申请表)5、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前附材料报验申请表)6、外加剂试验报告(前附见证取样单)(五)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目录1、防水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前附材料报验申请表)2、防水材料试验报告(前附见证取样单)(六)构件合格证目录1、预制钢筋砼构件出厂合格证(前附材料报验申请表)2、预制构件结构性能试验记录(前附见证取样单)3、钢结构构件出厂合格证(七)砼试块试验报告目录1、砼试块力学试验报告(前附见证取样单)2、砼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表(八)砂浆试块试验报告目录1、砂浆试块力学试验报告(前附见证取样单)2、砂浆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表(九)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目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十)砼、砂浆配合比通知单目录1、砼配合比通知单2、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十一)锚杆、锚固剂出厂合格证、抗拔力检测记录目录1、锚杆、锚固剂出厂合格证(前附材料报验申请表)2、锚杆杆体出厂合格证3、锚杆杆体力学试验报告(前附见证取样单)4、锚杆抗拔力检测记录(十二)井筒涌水量实测资料目录井筒涌水量实测资料(十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记录目录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十四)实测设备基础图目录实测设备基础图(十五)地质水文地质资料目录1、检查钻孔地质报告2、地质预测和综合分析报告3、主要巷道、硐室地质剖面图、素描图或井筒实测柱状图(十六)设计文件、竣工图目录1、施工图2、设计变更通知单3、竣工图第二篇:申请矿井竣工验收申请矿井竣工验收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报毕节煤监分局)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2、经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附设计图)、开采方案设计及有关文件和资料;3、施工期间伤亡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4、单项工程质量认证报告书;5、联合试运转报告(附批准试运转的文件);6、安全验收评价报告;7、建设单位对验收评价报告所提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8、经国家授权单位鉴定的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层爆炸危险性报告;以揭露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本或上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审批文件;9、《煤矿安全规定》规定的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10、相关证照:①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持证情况: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法人代表安全资格证。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范本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范本煤矿建设项目是一个重要的国家基础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验收,确保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下面是一个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范本,供参考:一、验收准备阶段1. 项目方与验收机构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
2. 项目方提供煤矿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等。
3. 项目方对煤矿建设项目进行自查,确保项目已按要求完成。
二、验收人员组织1. 验收机构派遣验收团队,由项目方和相关部门派员组成。
2. 验收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牵头,负责协调和组织验收工作。
三、安全设施验收1. 矿井主要设施的验收:包括井筒、井口、井筒支护等;2. 通风系统的验收:包括风井、风机、通风道等;3. 排水系统的验收:包括抽水站、排水井、排水管道等;4. 工作面设施的验收:包括采煤机、刮板输送机、支护设备等;5. 灭火设施的验收:包括灭火器材、自动灭火系统等;6. 电气设施的验收:包括供电系统、接地装置、照明设备等;7. 安全监测设施的验收:包括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测量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等。
四、条件验收1. 通风条件的验收:包括风量、风速等;2. 排水条件的验收:包括排水量、排水井水位等;3. 瓦斯抽采条件的验收:包括瓦斯抽采量、瓦斯含量等;4. 灭火条件的验收:包括灭火器材配备、灭火系统运行等;5. 电气条件的验收:包括供电稳定性、设备接地等;6. 安全监测条件的验收:包括瓦斯测量精度、温湿度监测准确性等。
五、验收结果评定1. 验收团队根据验收标准和要求,对各项安全设施和条件进行评定。
2. 根据评定结果,验收团队做出评价,包括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3. 验收团队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并确定整改措施和期限。
六、验收报告编制1. 验收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编写验收报告,包括验收过程、验收结果和整改要求等。
2. 验收报告由团队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项目方和相关部门。
矿井联合试运转及竣工验收程序及要求

鑫隆煤矿联合试运转程序及要求一、联合试运转需要的条件、图纸、资料(一)18项主要系统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完成地面:1、主井提升系统2、副井提升系统3、通风系统4、压风系统5、地面原煤生产系统6、地面排矸系统7、地面供电系统8、通讯系统9、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管理系统及调度系统10、地面防灭火系统11、地面供水、供热系统12、地面运输系统13、辅助厂房和仓库14、必需的生活设施15、“两堂一舍”及办公设施16、地面消防材料库井下:1、井下排水系统2、井下煤流运输系统3、井下辅助运输系统4、井下供电系统5、井下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管理系统及调度系统6、井下防灭火系统7、井下消防系统8、井下防尘系统9、井下运输系统10、井下机电设备11、井下通讯系统12、井下通风系统13、井下压风自救系统14、井下消防材料库15、避难硐室等六大系统(二)符合矿井实际的20种矿图(一式四份)1、矿井地质地形图2、矿井水文地质图3、煤岩层综合柱状图4、各井筒断面布置图5、采掘工程平面图6、井上下对照图7、矿井充水性图8、安全监控系统图及断电控制图9、采煤工作面布置图10、安全监控监测装备布置图11、运输系统图12、通风系统图13、井上下通讯系统图14、通风系统立体图和网络图15、排水系统图16、消防、洒水管路布置图17、井上下供电系统图18、压风自救系统图(包括躲避硐室)19、井下避灾线路图20、反风操作示意图(三)其它资料1、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六长”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4、最终设计资料及批复文件完备;5、矿领导班子已组建、结构符合要求;6、安全生产科室、队、班(组)已组建、满足生产要求;7、工作人员已全员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8、特种作业人员配置满足要求,取得操作证;9、专职安全人员按要求配置;10、安全劳动合同已签订;11、救护协议已签订;12、相关保险费用已缴纳;13、井下劳动定员按需要配置、并已经市局批复;14、主要机电设备、连接装置(钢丝绳、楔形连接)等检测报告、准用证;15、相关的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各项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已制定,并已学习贯彻落实;16、必需的生产物资储备量满足生产需要;17、矿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表(申报试运转时);18、合格的联合试运转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19、质量认证书和工作监理质量评估报告;20、联合试运转申请报告。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范文(二篇)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范文【正文部分】一、前期准备工作1. 验收组成员的确定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验收组进行。
验收组成员的确定应根据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来确定,确保验收过程的专业性和公正性。
2. 验收计划的制定在进行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之前,应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
验收计划应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并将计划书面通知煤矿建设方。
二、验收条件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设方在验收前应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自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 安全设施及条件的完备性和有效性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应确保煤矿的安全设施及条件完备,并具备有效性。
验收组应对煤矿的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能够达到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
三、验收内容1. 安全设施的验收(1)通风设施的验收:包括通风设备、通风管道、排风系统等的安装和运行情况的验收。
(2)防排水设施的验收:包括防排水设备(如防水门、抽水机等)的安装和运行情况的验收。
(3)瓦斯抽采设施的验收:包括瓦斯抽采系统(如瓦斯抽采设备、瓦斯管道等)的安装和运行情况的验收。
(4)矿井出口和逃生通道的验收:包括矿井出口和逃生通道的设置和疏散情况的验收。
2. 安全条件的验收(1)作业场所的验收:包括井下作业场所、井口作业场所等的安全条件的验收,如井下照明、防爆电器的设置等。
(2)矿山设备的验收:包括矿山设备(如采矿机械、运输机械等)的安装、运行情况、维护计划等的验收。
(3)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的验收:包括煤矿建设方对矿工的培训和安全教育情况的验收。
四、验收报告的撰写在完成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后,验收组应编写验收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1. 验收的时间、地点、组成人员等基本信息。
2. 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及条件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的总结,包括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改进措施。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范文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范文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程序可参考以下范文:一、验收准备阶段1. 提前准备资料:准备煤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安全设施建设方案、设备设施清单等相关资料。
2. 成立验收组:由相关部门、专家和业务人员组成验收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和任务。
3. 开展现场勘察:验收组前往煤矿建设现场进行勘察,了解项目规模、工程进度、安全设施建设实施情况等。
二、资料审查阶段1. 进行资料审查:验收组对煤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安全设施建设方案、设备设施清单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2. 检查设计是否符合要求:验收组对煤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进行评审,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3. 检查工程进度:验收组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进行评估,确保安全设施的建设进展符合计划。
三、设备设施验收阶段1. 安全设施检查:验收组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逐项检查,包括矿井通风系统、防尘设备、防火设施、排水系统、危险物品存放设施等。
2. 检查设备性能:验收组对煤矿建设项目的设备进行性能测试和安全评估,确保其能够满足煤矿生产的要求。
3. 检查安全标志标牌:验收组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标志标牌进行检查,确保其数量、位置和内容符合相关要求。
四、安全条件验收阶段1. 安全管理体系检查:验收组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包括安全责任制度、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
2. 安全培训和考核:验收组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项目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验收组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安全岗位设置和责任分工等。
五、验收意见及报告阶段1. 验收意见书:验收组根据检查结果,形成验收意见书,明确煤矿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要求。
2. 缺陷整改要求:验收组提出对煤矿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安全设施和条件缺陷的整改要求,并明确整改期限。
联合试运转验收程序

所需申报核查材料: 1、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 目财务竣工决算报表》; 2、建设项目财务竣工决算编 制说明; 3、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决 算审计报告》; 4、建设项目招投标文件; 5、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6、建设项目材料供应及设备 采购合同; 7、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各专 篇设计概算书、设备清单。 8、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比较分 析。
验收单位: 省基建局、市煤炭局
验收单位: 市煤炭局
所需申报核查材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 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 文件; 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 护设施竣工验收(备 案)申请书;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控制效果评价报 告;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 资质证明;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或备案通知书(复印 件); 6、建设项目职业病防 护设施设计及批复 (复印件); 7、职业病危害控制效 果评价工作委托书 (复印件); 8、现有从业人员体检 报告; 9、职业危害应急救援 预案; 10、建设项目职业病 防护设施及其运行情 况报告。
所需申报核查材料: 1、《水土保持方案》及水行政主管部 门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4、《水土保持设施评估报告》; 5、《水土保持技术工作报告》; 6、《水土保持工作总结报告》。
所需申报核查材料: l、初步设计说明书、图纸、 批文(包括初步设计变更资 料); 2、紧急避险系统专项设计说 明书、图纸、竣工图; 3、紧急避险系统安装设施清 单及产品安全标志证、合格证 、性能检测、检验报告; 4、紧急避险系统工程竣工报 告; 5、紧急避险系统矿建、(土 建)、安装单位工程质量认证 书; 6、建设单位及县(市、区) 申请验收报告。
所需申报核查资料: 1、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 申请文件; 2、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情况汇报材料; 3、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中长 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机构,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和人 员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职 责; 5、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 图表; 6、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月 自查验收评分表;
矿井联合试运转及竣工验收程序及要求

鑫隆煤矿联合试运转程序及要求一、联合试运转需要的条件、图纸、资料(一)18项主要系统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完成地面:1、主井提升系统 2、副井提升系统3、通风系统4、压风系统5、地面原煤生产系统6、地面排矸系统7、地面供电系统 8、通讯系统9、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管理系统及调度系统10、地面防灭火系统 11、地面供水、供热系统12、地面运输系统 13、辅助厂房和仓库14、必需的生活设施 15、“两堂一舍”及办公设施16、地面消防材料库井下:1、井下排水系统 2、井下煤流运输系统3、井下辅助运输系统4、井下供电系统5、井下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管理系统及调度系统6、井下防灭火系统7、井下消防系统8、井下防尘系统 9、井下运输系统10、井下机电设备 11、井下通讯系统12、井下通风系统 13、井下压风自救系统14、井下消防材料库 15、避难硐室等六大系统(二)符合矿井实际的20种矿图(一式四份)1、矿井地质地形图2、矿井水文地质图3、煤岩层综合柱状图4、各井筒断面布置图5、采掘工程平面图6、井上下对照图7、矿井充水性图 8、安全监控系统图及断电控制图9、采煤工作面布置图 10、安全监控监测装备布置图11、运输系统图 12、通风系统图13、井上下通讯系统图 14、通风系统立体图和网络图15、排水系统图 16、消防、洒水管路布置图17、井上下供电系统图 18、压风自救系统图(包括躲避硐室)19、井下避灾线路图 20、反风操作示意图(三)其它资料1、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六长”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4、最终设计资料及批复文件完备;5、矿领导班子已组建、结构符合要求;6、安全生产科室、队、班(组)已组建、满足生产要求;7、工作人员已全员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8、特种作业人员配置满足要求,取得操作证;9、专职安全人员按要求配置; 10、安全劳动合同已签订;11、救护协议已签订; 12、相关保险费用已缴纳;13、井下劳动定员按需要配置、并已经市局批复;14、主要机电设备、连接装置(钢丝绳、楔形连接)等检测报告、准用证;15、相关的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各项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已制定,并已学习贯彻落实;16、必需的生产物资储备量满足生产需要;17、矿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表(申报试运转时);18、合格的联合试运转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19、质量认证书和工作监理质量评估报告;20、联合试运转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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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隆煤矿联合试运转程序及要求一、联合试运转需要的条件、图纸、资料(一)18项主要系统工程必须按照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完成地面:1、主井提升系统2、副井提升系统3、通风系统4、压风系统5、地面原煤生产系统6、地面排矸系统7、地面供电系统8、通讯系统9、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管理系统及调度系统10、地面防灭火系统11、地面供水、供热系统12、地面运输系统13、辅助厂房和仓库14、必需的生活设施15、“两堂一舍”及办公设施16、地面消防材料库井下:1、井下排水系统2、井下煤流运输系统3、井下辅助运输系统4、井下供电系统5、井下安全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监测管理系统及调度系统6、井下防灭火系统7、井下消防系统8、井下防尘系统9、井下运输系统10、井下机电设备11、井下通讯系统12、井下通风系统13、井下压风自救系统14、井下消防材料库15、避难硐室等六大系统(二)符合矿井实际的20种矿图(一式四份)1、矿井地质地形图2、矿井水文地质图3、煤岩层综合柱状图4、各井筒断面布置图5、采掘工程平面图6、井上下对照图7、矿井充水性图8、安全监控系统图及断电控制图9、采煤工作面布置图10、安全监控监测装备布置图11、运输系统图12、通风系统图13、井上下通讯系统图14、通风系统立体图和网络图15、排水系统图16、消防、洒水管路布置图17、井上下供电系统图18、压风自救系统图(包括躲避硐室)19、井下避灾线路图20、反风操作示意图(三)其它资料1、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3、“六长”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4、最终设计资料及批复文件完备;5、矿领导班子已组建、结构符合要求;6、安全生产科室、队、班(组)已组建、满足生产要求;7、工作人员已全员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8、特种作业人员配置满足要求,取得操作证;9、专职安全人员按要求配置;10、安全劳动合同已签订;11、救护协议已签订;12、相关保险费用已缴纳;13、井下劳动定员按需要配置、并已经市局批复;14、主要机电设备、连接装置(钢丝绳、楔形连接)等检测报告、准用证;15、相关的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各项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已制定,并已学习贯彻落实;16、必需的生产物资储备量满足生产需要;17、矿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表(申报试运转时);18、合格的联合试运转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19、质量认证书和工作监理质量评估报告;20、联合试运转申请报告。
(四)编制联合试运转方案煤矿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编制联合试运转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及申请,联合试运转方案内容如下:1、联合试运转的系统、范围和期限;2、联合试运转的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机构和人员;3、联合试运转的预期目标和效果;4、联合试运转期间产量计划与劳动组织;5、应急预案与安全技术措施;6、其他规定的事项。
二、申请联合试运转煤矿将联合试运转申请、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及有关图纸、资料各一份上报县局,县局初审后组织人员现场检查矿井的矿建工程、安装工程、土建工程施工情况,审查图纸、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合格的,上报市煤炭局,市局按照程序对煤矿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以文件批复煤矿联合运转,试运转时间至少1个月。
煤矿将市局下发的试运转批复文件及有关资料报省厅和吕梁监察分局备案。
三、联合试运转期间应做的工作1、煤矿竣工前置验收(1)项目工程质量认证;(2)职业病防护设施;(3)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以上三项合并验收。
2、专项验收(1)安全设施;(2)环境保护设施;(3)消防设施;(4)节能评估;(5)质量标准化;(6)竣工档案资料;(7)竣工决算报告(通过审计)四、联合试运转报告联合试运转结束后,煤矿根据试运转情况编制联合试运转报告,并申请竣工验收。
联合试运转报告内容如下:安全生产各主要系统和紧急避险“六大系统”运行情况;安全生产主要系统、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处理记录与分析;提升、运输、排水、通风、供电、采掘、监测监控等主要设施与装备的检测、检验报告;联合试运转的效果分析,包括最高日产量,最高月产量;矿井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矿井应急预案与安全保障措施;影响安全生产的主要危害源分析;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五、竣工验收1、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管理机构及生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劳动定员情况;项目招投标以及合同履约情况;工程质量认证情况;主要设备检测检验情况;专项验收情况;联合试运转情况;项目效益与建设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处理建议。
2、验收程序煤矿竣工综合验收(为竣工综合验收与信息监测监控两项合并验收)。
六、工程验收程序(一)工程质量认证1、工程质量认证①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
矿井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分为矿建工程、土建、安装三大类举例:主井工程为一个矿建单位工程办公楼工程为一个土建单位工程副斜井绞车安装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②单项工程质量认证单项工程又称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存在意义的一个完整工程,是由许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综合体。
举例:兼并重组整合项目为一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认证1、认证单位吕梁市地方煤矿工程质量监督站2、认证程序3、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内容:《煤矿建设国家规范标准》《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与评级办法》《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10—954、参加单位: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矿井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单项工程质量认证1、认证单位:山西省煤炭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2、认证程序:单项工程质量认证等级:①优良等级优良等级:单项工程分值为80分及以上且所含主要单位工程的优良评率不低于50%,评为优良等级。
②合格等级合格等级:单项工程分值为60分及以上,达不到优良等级者,评为合格等级。
单项工程分值在60分以下者,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后重新计分评级。
3、认证主要内容:准予建设的程序性文件、初步设计审批情况、投产标准、工程建设概况。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概况,单位工程质量认证情况等。
4、参加单位市、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矿井的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环保设施审批验收部门山西省环境保护厅2、验收程序3、验收内容:环保设施建设“三同时“情况,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储煤场,筒仓,生产系统的粉尘噪声,脱硫除尘,锅炉污水排放口,在线监测,矸石山,进矿公路,,居民搬迁,绿化,文物保护等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政策、技术、规范等。
4、环保设施验收参加单位市、县环保局,主体企业,《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评估单位,环保设施施工监理单位。
(三)消防设施验收1、验收单位:县(市)公安消防大队2、验收程序:3、验收内容:对照工程消防设计验收矿井办公楼、调度楼、职工餐厅、公寓等生产生活所配套的消防设施器材及软件资料等是否满足消防功能要求。
(四)节能评估(五)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2、审批验收程序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验收程序参照省厅验收程序3、验收条件对照《职业卫生专篇》审查从业人员的体检报告、个人档案、个体防护、噪声、热辐射,高空作业、粉尘、有害气体等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
4、参加单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评审单位以及主体企业 (六)质量标准化验收1、验收部门:质量标准化验收部门、吕梁市煤炭工业局 2、验收程序3、质量标准化验收内容《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规定的有关内容。
4、质量标准化参加单位:市、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等(七)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1、验收部门: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部门设计或者新增的生产能力120万吨/年以上的建设项目,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竣工验收,45万吨/年以上120万吨/年以下的建设项目,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竣工验收,45万吨/年以下的建设项目,由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吕梁监察分局负责验收。
2、验收程序:申报资料包括:《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申请文件和申请表》预验收报告书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安全专篇及批复文件单项工程及质量认证书《联合试运转报告》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编制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批文钢丝绳、主提升机等检测报告井上火药库验收证书矿井反风演习报告3、验收内容:对照矿井《安全专篇》主要验收:矿井竣工验收必备条件,开拓与开采;矿井通风,瓦斯防治、粉尘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电气系统;提升运输和空气压缩机,安全监控系统,矿井救护保健,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六大系统”(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紧急避险。
)建设运行情况等。
4、参加单位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吕梁分局,主体企业,矿井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八)信息监控系统验收1、验收部门信息监控系统验收部门建设规模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验收程序参照省厅验收程序。
3、验收内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产量监控系统,通信联络(广播)系统等。
4、参加单位市、县煤炭工业局,主体企业,各系统设备安装施工单位5、注意事项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产量监控系统,通信联络(广播)系统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及设备生产厂家必须经省煤炭工业厅、市煤炭工业局备案。
(九)煤矿作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验收该项验收是矿井联合竣工验收的前置条件1、验收部门2、验收程序3、验收内容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将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列为矿井投产和复工复产验收前置条件的通知》(晋煤劳发【2012】78号文的要求)验收内容主要包括:煤矿“六长”和副总工程师,煤矿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煤矿特有工种是否达到省煤炭工业厅规定的专业学历和执业(职业)资格准入标准,煤矿用工管理是否符合“五个统一”煤矿用工管理要求。
劳动合同签订率,煤矿用工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从业人员年检率是否达到五个百分之百。
4、参加单位市、县煤炭工业局,劳动用工管理部门,主体企业。
(十)综合竣工验收1、验收部门9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组织验收吕梁市煤炭工业局组织验收s2、验收程序建设规模6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验收程序参照省厅验收程序3、验收内容对照矿井的《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检查验收矿井的审批、设计建设以及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瓦斯抽放系统验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消防设施竣工验收、节能评估、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质量标准化验收、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等各单项验收情况,对建设项目做出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