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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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申请表、验收证书、绩效评价报告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申请表、验收证书、绩效评价报告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验收管理,依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经批准列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资助的项目,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后,均须进行验收和绩效考评。

第三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科学的评价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验收组织管理第四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项目主管部门实施。

第五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前,由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成果转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江苏省重大科技项目专项经费审计暂行规定》(苏科审〔2003〕498号)要求,对项目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六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须组建验收专家组。

验收专家组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面向省内外聘请技术、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人数不少于7人。

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他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组专家。

第七条项目验收采取现场考察与会议验收相结合的方式。

第三章验收申请第八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文本约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等进行评价。

第九条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验收工作通常应在合同任务完成后的半年内完成,因客观原因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报告,通过省辖市科技局报省科技厅审批。

对申请提前验收的项目,提前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推荐)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计划拟立项目清单第二批科技成

(推荐)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计划拟立项目清单第二批科技成
10
苏州天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鹅去氧胆酸、熊去氧胆酸杂质分离纯化研究与开发
11
苏州三基铸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嵌入式专用控制器、压铸岛智能控制系统、压铸生产信息化管理MES系统
12
苏州点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双功能电解水生产器
13
江苏吴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TD-LTE第4代移动通信射频微波设备关键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
23
苏州颐华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小分子解聚海参糖胺聚糖(DHG)委托研究
24
苏州昕健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基于二维医学图像的个体化导航模板的三维建模系统的研究开发
25
苏州博联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家居通信模块及网络协议
26
江苏凸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能快速实施高楼救人的消防车
27
苏州美思迪赛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设备及其开关电源启动电路
融合无线传感器网络的RFID系统
19
北人机器人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用于遥控焊接的管道全位置焊接装置和用于远程焊接的机器人遥控焊接系统及方法专利实施许可
20
苏州华必大激光有限公司
纳秒光纤MOPA激光器
21
苏州华必大激光有限公司
纳秒光纤MOPA激光器产业化
22
苏州华必大激光有限庚商教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电源控制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29
江苏超敏仪器有限公司
无线通讯模块技术开发
30
江苏逐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可视对讲智能安防智能家居一体机软件开发
31
江苏逐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可视对讲智能安防智能家居一体机主芯片方案设计
32
苏州沃伦韦尔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拟立项目清单

2024年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拟立项目清单

文章要具体,内容准确
2023年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拟立项目
一、4S店网络智能客户管理系统:
该项目旨在为汽车4S店提供智能客户管理系统,以满足客户的多样
化需求,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汽车4S店的客户保
有率。

主要围绕客户管理、网络智能、服务运营和客户沟通四个方面进行
研发。

1.客户管理:系统将实施CRM(客户关系管理)技术,以便获取客户
的服务行为;支持客户资料的查询和修改;具备客户分类和分析能力,根
据分析结果定制不同客户群体的活动优惠和运营活动;支持客户服务过程
的管理,如销售过程管理、维修保养进度管理、服务回访、客户故障处理、客户走访等。

江苏省科技系统项目申报汇总及渠道

江苏省科技系统项目申报汇总及渠道

科技系统项目申报汇总及渠道第一类省级科技类项目1、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 (社会发展处)创新学者攀登项目项目类别面上项目企业博士创新项目支持重点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以实施“创新创业双千人才工程”为支持重点,按创新学者攀登项目、面上项目、企业博士创新项目三个类别组织申报。

创新学者攀登项目以培育院士或杰出科学家为目标,支持20名省内高层次科研人才,面向江苏地方需求自由选题开展创新研究,攀登科技高峰。

企业博士创新项目以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优秀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为目标,支持300名处于生产研发一线的企业博士开展创新研究,培育企业技术带头人.面上项目以面向应用为导向,主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围绕我省高技术新兴产业、区域特色产业和民生科技方面的创新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申报条件1、创新学者攀登项目。

主要资助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领军科技人员,申请人须在其研究领域已有明显学术建树,近年有望申报院士或成为国内外杰出科学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面上项目。

主要资助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我省经济、社会、科技发展需求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研究方向进行申报,第一申请人应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

3、企业博士创新项目。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入驻企业的年轻科技人员围绕企业需求开展创新研究。

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为该企业的在职职工或与企业有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省内科技人员(须附合同文本并以企业名义申报),年龄45周岁以下,近年有望培养成为企业的技术研发负责人。

所在企业须按省资助经费1:1的比例给予配套.2、科技支撑计划(高新技术处)工业部分项目分类社会发展重要技术标准科技支撑计划(招标项目)科技支撑(工业)部分支持重点省科技支撑计划(工业)主要围绕省科技创新“八大工程”中的“高端跨越工程”,以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向高端攀升为目标,开展产业前瞻性技术研究、关键或共性技术开发和技术集成创新,培育一批前沿性的战略目标产品,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技术储备。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二条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围绕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重点支持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经转移转化能够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条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项目立项、结题验收到绩效评价期间,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目标与成果,对项目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凡列入本计划获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现场监督检查考核结论主要依据项目实施进展和相关任务完成情况。对项目进度正常、目标任务完成的,按合同拨付后续分年度拨款;对项目进度滞后、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可做暂缓分年度拨款、中止项目并取消分年度拨款、撤销项目并追回全部省拨经费等处理。中止项目作项目经费财务审计,并根据项目审计报告和有关规定,对省拨经费进行相应处理。
(四)相关处理。对未及时备案相关事项的项目承担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分年度拨款、取消贷款贴息额度、中止项目、追回省资助经费等处理。对未及时报告、备案相关事项的科技行政部门进行通报,并记入信用管理档案。
第十九条开展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送。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据实填报项目经费到位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情况数据。各项内容及数据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可按规定自主组建科研团队,并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项目负责人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可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承担单位备案并报送省科技厅。
第十八条加强项目管理情况备案。
(一)项目实施中出现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项目承担单位发生重组、并购等,项目承担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停产、倒闭等,所在地的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应及时主动报送,设区市科技行政部门核实情况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后报省科技厅。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项目实施中如有重大调整,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及时经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向省科技厅、财政厅提出调整的申请。调整批复内容视同对合同内容的调整或补充,作为项目检查验收的依据。
第二十条 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项目,省科技厅、财政厅将视情况采取缓拨、减拨、停拨后续资金或中止项目合同等措施予以纠正。有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项目,将追回拨款,并追究有关方面责任。
(一)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建议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与技术依托方的合作协议;
(四)企业上两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报表附注(复印件)等;
(五)可以说明项目技术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科计[2004]216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
依据《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省科技厅、财政厅制定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合同书,切实完成项目的目标任务;
(二)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落实自筹资金、设施条件及相关人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三)接受对项目的检查和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同时每半年报送项目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四)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
附件:《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增强我省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设立省级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以下简称“成果转化资金”)。

为加强成果转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果转化资金每年由省财政预算安排,省科技厅、财政厅共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指已取得科技成果、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能较快形成较大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第四条成果转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突出重点、集成联动、科学管理、专款专用、注重效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级政府、金融机构、民间和外资等多方面资金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五条设立省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一)审议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二)审议成果转化资金年度工作计划;(三)审议成果转化资金年度经费预算;(四)审议成果转化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五)协调解决成果转化资金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省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由省政府分管科技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科技厅和财政厅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信息产业厅、农林厅、环保厅、药品食品监管局、中科院南京分院等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第七条省科技厅具体负责成果转化资金管理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会同省财政厅拟定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标准;(二)会同省财政厅研究提出成果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

统一受理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三)组织专家开展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评审、论证工作;(四)会同省财政厅编制成果转化资金工作计划,提出成果转化资金年度支持项目及经费安排建议;(五)负责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管理,包括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合同签订、项目监管、验收、统计等,并向省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汇报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六)办理省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验收申请表


:(盖章)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六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项目起始时间
年月
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年月
计划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经费到位情况
拨款资助
贷款贴息
有偿资助
地方匹配
银行贷款
企业自筹
其它
经费使用情况
人员费
新(农、兽)药证书
动植物新品种
其它
已申请专利数量(件)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国外专利
软件著作权
新(农、兽)药证书
动植物新品种
其它
出版专著(部)
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篇)
其中SCI(篇)
其中EI(篇)
获取技术标准(件)
其中国家标准(件)
新建与项目直接关联的研发机构数量及级别
改建建与项目直接关联的研发机构数量及级别
形成目标产品数(个):
新建厂房(平方米)
改建厂房(平方米)
新建生产线(条)
改建生产线(条)
新增研发设备(台套)
新增产业化设备(台套)
自行研制专有设备(台套)
参加科技人员数
其中高级职称
其中中级职称
其中博士
其中硕士
其中海归
其中省外人员
其中合作单位参加
已获授权专利数量(件)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国外专利
软件著作权
项目完成时达到的产能
项目新获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类别及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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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附件清单
1、通过年检的最新企业营业执照(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注册批件,中外合资企业应提供相应的批准证书及股份构成文件);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3、技术权益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及专利缴费凭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科技奖励证书、项目验收证书以及获得国家、省级计划立项批文等相关材料,有产学研合作的项目须附具体合作协议;授权专利或已公开的专利申请的公告说明书第1页、权利要求页、附图代表页,未公开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4、有审批要求的,如:新药、医疗器械、医用材料、诊断试剂、动植物新品种、化肥、通讯设备、压力容器、食品等,必须附相应的批准和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涉及环境评价的项目,须提供权威部门的环境评价报告;涉及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的申报项目,应提供实验动物许可证或委托实验证明、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
5、企业最近两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自筹能力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开户行资信证明、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证明、股东增资协议等;近两年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6、资金筹措中涉及银行贷款,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金筹措中涉及风险投资,应提供与创业投资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
7、有关产品的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报告、重要用户报告、科技查新报告等;其他证明(主要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创新型企业证书、落实科技减免税政策证明等反映企业开发、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材料)。

说明:
1、各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上附件材料,填写《项目附件审查表》,并报主管部门审查;
2、上述1~4、7项须在网上作为附件上传。

检验、检测报告如页数较多,可只上传封面、测试结论和盖章审核页。

所有附件须提供完整纸质材料;
3、近三年获得与本项目技术相关的国家或地方科技计划支持情况以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须在附表对应栏目中逐项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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