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盗窃案件现场勘查应注意的问题
现场勘查的基本要求

现场勘查的基本要求现场勘查是指在案件发生地或者与案件有关的地点进行的一种调查方式,通过实地勘查、取证等方式获取案件相关的信息和证据。
现场勘查是刑事侦查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后续侦破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现场勘查的基本要求、现场勘查中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现场勘查中常见的错误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现场勘查的基本要求1.准确性现场勘查是为了获取案件相关信息和证据,因此准确性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
在进行现场勘查时,应该尽可能详细地记录每一个细节,包括物品摆放位置、痕迹分布情况等等。
同时,在拍照取证时也应该注意角度、光线等因素,以保证证据完整、准确。
2.全面性现场勘查应该全面而不遗漏。
在进行现场勘查时,应该对整个案发区域进行仔细观察和搜索,并将所有相关物品和痕迹都加以记录和保留。
如果发现任何可疑情况或者线索,都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和取证。
3.及时性现场勘查应该在第一时间进行。
在案件发生后,应该尽快到达现场进行勘查,以便及时获取证据和信息。
同时,在勘查过程中也应该尽可能地保持高效率和高速度,以便尽快结束现场勘查并开始后续的侦破工作。
4.科学性现场勘查应该遵循科学的调查方法和程序。
在进行现场勘查时,应该根据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调查方案,并遵循规范化的操作流程进行勘查。
同时,也应该注意采用科学技术手段辅助调查,如使用显微镜、化学分析仪等设备。
二、现场勘查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保护现场在到达案发现场后,首先要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
这包括采取隔离措施、限制人员进出等措施,以确保现场不被污染或者破坏。
同时,在拍照取证时也要注意不要影响或破坏物品和痕迹。
2.收集证据收集证据是现场勘查的核心任务之一。
在收集证据时,应该注意不要遗漏任何可能的证据,包括物品、痕迹、现场照片等等。
同时,在收集证据时也应该注意保护好证据,以免被污染或者破坏。
3.记录细节在现场勘查过程中,应该尽可能详细地记录每一个细节。
这包括物品摆放位置、痕迹分布情况、现场环境等等。
勘查工作注意事项有哪些

勘查工作注意事项有哪些勘查工作是指对某一项目、地区或物体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和实地考察,以获取必要的信息和数据。
在进行勘查工作时,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特别留意。
以下是几个关键的注意事项:1. 全面了解勘查对象:在进行勘查前,我们需要全面了解勘查对象的背景信息和基本情况。
这包括地理环境、地质地貌、气象条件、文化背景等。
了解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勘查工作。
2. 制定合理的勘查计划:在进行实地勘查前,必须制定合理可行的勘查计划。
这包括确定勘查的目标、范围、方法和时间。
制定合理的勘查计划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浪费时间和资源。
3. 合理使用勘查工具和设备:勘查工作通常需要使用一些专业的工具和设备,如测量仪器、取样工具等。
在使用这些工具和设备时,务必按照正确的方法和操作规程来进行,确保准确性和安全性。
4. 严格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勘查工作需要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
在进行地质勘察、地质调查等工作时,需要按照国家或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采集和记录准确的数据和信息:在勘查过程中,需要采集和记录大量的数据和信息,包括地层岩性、地下水位、土壤性质、气象数据等。
这些数据和信息对于后续的分析和评估非常重要,必须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6. 注意安全事项:在进行勘查工作时,安全是首要考虑因素。
特别是在野外勘查时,可能会面临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动植物威胁等风险。
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安全设备,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
7. 注意环境保护:勘查工作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进行土地开发、采矿等工作时。
在进行勘查工作时,必须注意环境保护,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合理的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8. 精确分析和评估数据:勘查工作完成后,需要对采集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
这需要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方法,对数据进行准确的解读和评价,并提出科学的结论和建议。
9. 勘查报告撰写:勘查工作完成后,需要编写详细的勘查报告,对勘查过程和结果进行系统的总结和描述。
常见盗窃案勘查重点

常见盗窃案件现场勘查的重点盗窃案件现场,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地点、场所。
盗窃案件现场是刑事案件现场中最多、最常见的一种。
由于盗窃案件作案成员复杂,侵害目标广泛,作案手段方法多种多样,所以现场的表现形式也存在较大的差异。
一、盗窃案件现场的特点(一)入室盗窃案件现场一般有明显的进出口犯罪分子要想入室行窃得逞,必须经过一定的孔道进入室内,达到作案目的后经过一定的孔道离开现场,这样就形成了现场的进出口。
在一般情况下,现场无人时,门窗紧闭,因此,犯罪分子要进入室内,必须采取破坏门窗、挖洞等手段,这样肯定会留下相应的较明显的痕迹。
侦查实践中,虽然有些现场,由于犯罪分子作案手法隐蔽狡猾,如有的乘无人之机潜入室内待机作案;有的事先将窗户插销打开;有的作案时采取将窗户玻璃卸下,而后又装上,从而致使现场进出口不明显,但是进出口还是存在的,通过细致的勘验,进出口还是不难发现和确定的。
(二)现场遗留有较多的痕迹物品在一般情况下,犯罪分子要想达到盗窃目的,必须破坏两道障碍物:一是现场上的门窗等,即进出口,不管是采取挖、撬、踹、开锁,还是其他手段进行破坏,必然会留下相应的破坏痕迹;二是存放财物的箱、柜、抽屉等物体,对这些物体无论采取什么方法进行破坏,都会留下相应的破坏痕迹。
此外,犯罪分子为了搜寻财物,肯定会翻动、触碰现场上的其他物品等,因此,盗窃案件上留有的痕迹物品较多。
(三)现场上有财物损失盗窃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其作案目标多是现金、金银首饰、有价证券和其他高档物品等,所以,一旦盗窃得逞,现场上必然有财物短少。
在勘查现场时,必须查清现场上失少哪些财物,为以后的侦查破案工作提供线索和依据。
(四)形成现场的习惯性手法较为突出盗窃犯罪分子中,惯犯较多,他们在长期的盗窃生涯中,形成了一整套自身特有的行之有效的作案手法。
因此,在勘查现场时,应分析研究犯罪分子对作案时间、地点、进出口的选择,破坏门窗、箱柜的方法以及反侦查伎俩等,为串、并案侦查提供线索和依据。
第二十一章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

第二十一章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第二十一章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第一节勘查盗窃现场的任务盗窃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以秘密窃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案件。
这类案件在整个刑事案件中比例最高。
由于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情况复杂,侵害目标广泛,作案手段繁多,现场情况也就各不相同。
在侦查实践中,常见的盗窃案件现场有入室盗窃现场,扒窃现场和盗窃交通工具案件现场三类。
入室盗窃现场是指犯罪嫌疑人侵入室内,窃取存放于室内财物的现场。
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仓库商店、居民住宅被盗现场等。
扒窃现场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公共场所,公共交通车船上窃取事主随身携带财物的现场。
如扒窃事主衣袋、手袋、挎包、背包中的钱、物;乘机拎走或调换事主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
盗窃交通工具现场是指犯罪嫌疑人窃取停放在公路旁或停车场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现场。
其中尤以盗窃自行车、摩托车居多。
不同的盗窃案件现场有各自的规律特点,勘查方法,重点亦相应不同。
但就勘查的目的和任务而言却是一致的。
勘查盗窃案件现场的主要任务有:一、查明事件性质勘查盗窃案件现场的首要任务是要查明现场上是否确有盗窃犯罪发生。
尽管大多数事件现场确为盗窃案件现场,但也有部分"盗窃案件现场"是虚假的。
例如,"事主"因各种复杂的动机谎称被盗,伪造盗窃现场;某些单位或个人对财物底数不清,或有其他原因,被盗后并未及时觉察或不予承认;有时财物并未被盗,确因某些迹象误认为被盗。
所以,勘查人员应通过对现场的勘查,初步查清事实,揭露虚假报案,确定案件是否成立。
二、确定盗窃案件的性质盗窃案件按犯罪嫌疑人行窃的目的可分为经济性盗窃和非经济性盗窃。
非经济性盗窃有政治性的目的,如盗窃国家机密文件、枪支弹药;也有其他非经济性的目的,入室盗窃财物报复陷害他人等,这类案件比较少见。
经济性盗窃以非法占有钱财为目的。
绝大多数盗窃案件属于这一类。
发生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内部盗窃公有财产的案件,实践中一般依照犯罪嫌疑人同该单位的关系,分为外盗、内盗、内外勾结盗窃和监守自盗四种。
盗窃案件特点及现场勘查对策

盗窃案件特点及现场勘查对策盗窃案件是发案率高、破案率低的一种多发性刑事案件,在全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相当大的比重。
区域性和系列性作案是此类案件的两大突出特点,而现场勘查率和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率又是制约破案率的两个重要因素。
因此,努力提高此类案件的勘查率和发现提取率,是提高破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盗窃案件现场的特点盗窃案件现场具有多发性、广泛性、多样性、隐蔽性、习惯性、团伙性、流窜性等特点。
(一)多发性在各类刑事案件的现场中,盗窃案件现场数量最多,比例最高。
一般来讲,盗窃行为(绺窃除外)都会在发生的地点或场所形成有形的、可供勘验的现场。
(二)广泛性盗窃案件现场可能会出现在任何场所或地点,从警卫戒备森严、防范措施严密的要害部门、金融机构,到一般的机关、住宅;从豪华的宾馆饭店,到广大农村;从室内到露天,几乎都有此类现场出现,这是刑事案件中占比例最高的现场。
(三)多样性多样性表现在许多方面,案件性质上有流窜作案、团伙作案等外盗性的;有内部人员作案,内外勾结作案等内盗性的;还有伪造作案的假案性的。
进入现场的方式如撬门、钻窗、掏洞、配钥匙等;使用工具如撬压类、打击类、夹持类或是自制类;侵害目标如现金、物品、特定物,或见什么要什么;造成的后果如财物损失,或因此造成人员伤亡(盗窃杀人,盗窃伤害)等。
(四)隐蔽性由于盗窃是一种非法的秘密犯罪行为,行为人必然要在人们不易察觉的时间、地点、场所实施其盗窃行为,故其现场具有隐蔽性,使人们在短时间(如几小时到十几小时),或一段时间(几天到十几天)内不易发现。
(五)习惯性根据心理学和人体工程学原理,人在活动中必然会暴露出自身行为的习惯性。
在犯罪活动中,有的行为人往往会故意压抑、改变一些习惯行为,但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在现场上必然会反映出这种习惯性。
如进入现场的方式,使用工具的种类或个体使用工具的方法等。
这种习惯性被称为现场"签名",是行为人心理和生理特征的具体表现。
浅析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

1 入 室盗 窃案件 的特 点
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需要结合现场的环境去判定作
案地 点 、作案 时 间和作 案方式 。人 室盗 窃案 件现场 一般 是封 闭 的空 间环境 ,例 如居 民住 宅 、租 房 、办公 室 、商场 、仓库 等 。从 目前入 室盗 窃案 件 的发生情 况来 看 ,案犯多 为昼 伏夜
查 能 力 的提高 ,他们 会故 意对 现场 进行破 坏或 者现 场还 原 ; 另一 方面 ,由于涉及 到 财物 的损失 ,在 案发后 ,事 主急 于 了 解 自己 的财产 损失 状况 , 自 行 对现 场进 行查 找 ,很 多重 要 的
人室盗窃案件的外围现场勘查能够为案件侦破提供较为 重要的信息。外 围现场可能勘查到作案人必经之路 ,分析其 作案的路线,包括踩点 、逗留、分赃等地点。而且 ,外围现
[ 关键词] 入室盗窃案件
现场勘查
勘查难点 对策 证效果欠佳,影响案件侦破进展。人室盗窃案件的现场不仅 包括第一现场 ,在现场附近的地方很有可能搜集到作案人遗 留下的物证和线索 ,因此在勘查同时还需进行分析 ,找寻可 能存在的第二现场 、关联现场等。
2 . 3现 场勘 查人 手 不足 与技 术 滞后
供 有价值 的证 据 。
2 入 室盗窃 案件 现场勘 查工 作难 点
2 . 1现 场破 坏程度 大
3 入室盗窃案件现场勘查工作的对策
3 . 1 重视入 室盗 窃案件 外 围现 场的勘 查
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难度大首先是由于人为对现场 的破坏 ,一方面源 自作案人对现场的破坏 ,随着作案人反侦
特征和体貌特征 ,通过与中心现场所 留下的足迹痕迹进行 比 对 ,能够缩小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将内外现场的勘查结果相 结合能够理清整个作案过程 ,排除干扰痕迹 ,确定勘验检查
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分析

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分析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分析【摘要】现场勘查是现场调查和勘验检查工作。
它是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侦查措施,也是国家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专门侦查权。
基于此,文章分析了入室盗窃的特点,以及入室盗窃的现场勘查要点,最后对提升现场勘查质量提出建议。
【关键词】入室盗窃;案件;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是刑事侦技人员,在刑事案件发生以后,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揭露证实犯罪人,而依法对犯罪有关的人和事以及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所进行的现场调查和勘验检查工作。
它是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侦查措施,也是国家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专门侦查权。
任何犯罪活动都不能离开一定的时空条件,要留下与作案有直接关系的犯罪现场。
犯罪现场中蕴藏着大量的犯罪信息,现场勘查就是要我们公安侦技人员用专门的知识去获取这些犯罪信息,“重现〞犯罪活动的过程。
但由于犯罪现场具有客观性、特定性、易变性等一些规律特点,而我们的认识能力、手段都要受一些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影响,所以我们对现场的认识,案件的分析判断往往会出现一些或多或少的偏差甚至失误。
一、入室盗窃案的特点发案地域相对较为集中入室盗窃案件的发案区域相对集中,往往是一个区域内连续作案,且大多采取甲地作案,乙地销赃,丙地藏身的方式,增加了公安机关的侦查难度。
作案的手段智能化随着居民防范意识的增强,各类防盗门、防盗窗条等防盗设施对预防犯罪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一些犯罪分子也改变了过去使用撬棍、起子、螺丝刀撬压等粗笨的作案方法,通常是两三个人共同作案,有的踩点,有的望风接应,有的实施盗窃。
发案时间的持续性入室盗窃案件在防范较差的辖区、楼层、企事业单位随时都可能发生,相对而言,晚上较白天多。
犯罪分子利用人们麻痹大意、疏于防范管理的弱点,夜间趁人熟睡之机撬、翻窗潜入室内进行盗窃;白天趁人外出、上班之机踹门、撬门、切割机割门进行盗窃等。
目标的不特定性。
有句俗话是“强盗进屋连灰都要抓一把〞,这说明犯罪分子进行盗窃的不特定性,只要是有价值的物品,他都可能要。
公安机关盗窃现场处置方案

公安机关盗窃现场处置方案背景与概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盗窃案件在我国社会中也屡见不鲜。
公安机关对于盗窃案件的处置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在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掌握相关证据和信息,展开有效的调查取证工作,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是公安机关必须要掌握的基本技能和处置方案。
本文从公安机关的角度出发,就盗窃案件的现场处置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盗窃案件现场处置方案一、初步处置公安机关接到盗窃案件报警后,应尽快赶到案发现场,进行初步处置。
初步处置的主要内容包括:1.了解案发现场的情况,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包括案发地点、作案时间、被盗物品情况等信息;2.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是否需要立即进行抓捕行动,在确定案发嫌疑人已逃离现场的情况下,应尽快设卡,调取视频等相关信息进行搜捕;3.保护好现场,避免现场被破坏,同时避免对现场留下自己的痕迹;4.与出警民警沟通,了解现场情况,确保警力的充足,防止进一步出现交通阻塞等情况。
二、现场勘查在初步处置之后,公安机关需要进行现场勘查的工作,以便更全面地掌握案情信息。
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确定案发现场的范围以及现场可能留下的物证、痕迹等;2.对可能涉案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排查,获取涉案人员及其车辆的信息;3.获取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拍照以及询问现场目击者等;4.制定相应的勘查计划,在保证勘查效果的同时,尽可能减小对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干扰。
三、证据搜集与分析在进行现场勘查之后,公安机关还需要进行证据搜集与分析的工作,以便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案情信息。
证据搜集与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规定,收集与案件相关的物证、证人证言和资料;2.对收集到的物证、证人证言和资料进行初步分析,筛选有用信息;3.对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身份辨认,以建立相关的涉案嫌疑人数据库,为后续的破案工作提供依据;4.实施足迹检验、苍蝇防治等调查工作,帮助公安机关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案情信息。
四、抓捕与侦查在完成了初步处置、现场勘查和证据搜集与分析之后,公安机关需要依法对涉案嫌疑人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包括抓捕、审讯、调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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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盗窃案件现场勘查应注意的问题浅谈盗窃案件现场勘查中应注意的问题一、盗窃案件的概念、类型及特点(一)盗窃案件的概念盗窃案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较大数额公私财物的犯罪案件。
盗窃犯罪是我国最多的一种犯罪,盗窃案件是刑事案件中数量最多、比例最大的案件,侵害对象广泛,人民群众深受其害。
(二)盗窃案件的类型在盗窃案件中,因其作案方式、作案地点、作案人人数、作案目标等不同,以及作案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盗窃案件。
1、根据作案人的作案方式,可将盗窃案件分为偷盗案件和扒窃案件。
(1)偷盗案件。
偷盗案件是指作案人使用工具撬门、破窗、挖洞、翻天窗、爬阳台等方式侵入单位元室内或居民住宅,或者在室外露天场地和公共场所进行盗窃财物的案件。
(2)扒窃案件。
扒窃案件是指作案人采用不同的掩护手段,利用技术手段,在公共场所利用事主和周围群众不留意之机,掩蔽的偷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犯罪案件。
2、根据作案地点可将盗窃案件分为入室盗窃和室外盗窃案件。
(1)入室盗窃案件。
入室盗窃案件是指作案人侵入厂矿、企业、机关、部队、学校、公司等单位的财会室、办公室、仓库,或侵入到银行、商店、文物馆、博物馆或居民住宅室内进行盗窃财物的案件。
(2)室外盗窃案件。
室外盗窃案件是指作案人在室外的露天场地和公共场所进行的盗窃财物的案件。
3、根据作案人人数可将盗窃案件分为单人盗窃和结(团)伙盗窃案件。
(1)单人盗窃案件。
单人盗窃案件是指在一起盗窃案件中,作案人只身一人作案的盗窃案件。
(2)结(团)伙盗窃案件。
结(团)伙盗窃案件是指在一起盗窃案件中,有两人以上参与作案的盗窃案件。
4、根据盗窃的目的物,可将盗窃案件分为盗窃车辆(机动车、摩托车等)案件、盗窃枪弹案件、盗窃文物案件和盗窃仓库、保险柜案件。
为了盗窃鉅款、珍贵文物等,在实施犯罪前,往往会尽心比较充分的预谋准备。
例如,有的到书店购买保险柜结构的书籍,研究各类保险柜的保险装置;研制破锁工具;有的搜寻“案例汇编”、侦探小说,研究对付公安机关的对策和反侦察措施;有的设法接近财物保管人员,偷取钥匙模印,仿制开锁钥匙;有的事前准备撬别工具、运赃车辆、假面具,假发、绳索或刀、枪,以防不测;有的甚至绘制出入路线图。
窥测,习惯上称为“踩点”。
一般来说,重大盗窃案件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前要“踩点”。
比如,有的在作案前以购买物品,探访亲友、参观游览等名义,暗中选择目标,观察进出路线,窥测事主和周围群众的工作和生活规律;有的实地查看侵犯目标的门窗户壁、通讯、报警装置情况;有的在作案前还要严格选择天气、支手时间等等。
这些活动为他们的盗窃成功带来便利,但同时也很容易使他们暴露行藏。
因此,案发后注意访问现场及其周围群众,注意了解案发前后的可疑事件、可疑人员,对于破案工作极为有利。
4、案后多有赃款赃物可查证。
盗窃犯罪的目的就是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因此有赃款赃物可查是该类犯罪案件的一个重要特点.犯罪分子盗取财物后,有的自用挥霍,有的销赃,有的为了掩盖罪行将赃物转移或掩埋。
一般情况下,盗运销都是一体的,犯罪分子们为了逃避司法机关的打击,实现快速作案、快速转移、快速销赃的目的,他们在各个环节都明确分工,采取一条龙方案实施犯罪。
因此该类犯罪大多都有较多物证予以证实。
在实践中这类证据主要有赃款赃物、作案工具和现场提取的各种痕迹、遗留物等。
要注意,这些物证本身不会证实任何事情,必须要把这些物证的来源、形成过程、提取时间与方法、保管固定措施以及鉴定结论等查清,再结合其它证据进行审查。
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物证特有的证明价值。
5、盗窃手段走向多样化,主要技术含量提高,盗窃隐蔽性增强。
2006年深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破获了一个网上盗窃QQ号,Q币等虚拟财产的犯罪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44人,批捕11人,这是迄今为止中国较大的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案件。
二、我国盗窃案件的发展趋势当前我国盗窃案件的发展趋势如下:(一)犯罪手段日趋成熟,呈类型多样化趋势,其中财产型犯罪多。
在盗窃案件中,出现内外勾结、监守自盗;盗窃、窝赃与销赃发展成“一条龙”。
(二)由单个作案向多人合伙作案,甚至组织有预谋犯罪集团发展,合伙作案可以对作案过程进行具体分工、负责从而连成作案网络,便于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再者由于打击力度不够全面、社会治安防范措施不当等给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犯罪势力日趋壮大,向集团犯罪发展。
(三)犯罪身份多样化,农民犯罪日趋突出。
由于农村劳动力过剩,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受经济利益驱动,农民犯罪日趋升级。
(四)青少年犯罪多,犯罪主体低龄化。
第一、由于家庭环境不良影响与学校教育方法不当,教育措施不力,使青少年从小受到不良影响,从而扭曲了青少年的心灵;第二、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保障力度不够。
我国目前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青少年受教育程度不高,是非感、正义感不强,且社会提供未成年人健康的活动场所不多,而是电子游戏厅等均青少年健康成长。
第三、社会对不良行为乃至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采取挽救、教育的措施不够。
我国虽颁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各级政府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家庭、各团体等没有各司其职,忽视对青少年的教育,不能及时预防、矫治青少年的不良行为,给青少年犯罪铺路,使得他们铤而走险。
(五)网络盗窃日趋凸显。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迅速发展,网络盗窃案件也呈快速上升趋势。
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实施盗窃,成本低而效率高,危害性越来越严重。
(六)农村中发生的盗窃案件在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逐年增加,已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因素,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社会治安形式的走向。
三、当前我国盗窃案件现场勘查中存在的问题盗窃案件是指作案人以秘密切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案件,具有发案高、情况多变、痕迹物证分布复杂、现场易被破坏和伪装等特点。
目前,刑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而刑事案件中仍以盗窃案件的发案数量最多、最常见。
特别是近些年来,案件数量直线上升,且作案成员趋于复杂化、侵犯目标越来越广泛、作案手段更是多种多样。
因而,盗窃案件现场勘查质量的高低,往往直接影响案件的侦破工作。
通过对近年来国内盗窃案件现场勘查工作的分析,发现在当前盗窃案件现场勘查中还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一)现场保护工作不到位。
如果说犯罪现场是追溯判断犯罪活动和犯罪嫌疑人的客观物质基础,那么现场保护就是更好地提供这个物质基础的重要前提。
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保护好的犯罪现场很少,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群众缺少保护犯罪现场的基本知识,或发现被盗后出于紧张,或是为了尽快弄清楚财物的损失情况而在现场上随意走动、对现场物品随意翻动,使很多犯罪现场在民警或保安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就被事主、被害人或发现人等破坏、变动,甚至销毁了痕迹物证;一些派出所民警、小区保安人员平时缺乏这方面的基本训练,没有经验,不知道处置要领,到达现场后随意触摸、挪动现场物品,使得现场保护措施不当,继而使现场痕迹物证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甚至灭失。
以上这些行为,都使原始现场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变动,不仅增加了现场勘查工作的难度,而且直接影响了现场勘查的质量,甚至因无法提取到痕迹物证而使案件的侦破工作陷入僵局。
(二)各警种之间相互配合不够。
在对犯罪现场实施妥善的保护措施之后,派出所民警或侦查员应抓紧一切时机,采取各种不同形式,向有关人员了解发生案件的情况,了解谁在发生案件时在场、谁是案件的发现人、报案人以及事主的一些基本情况等,当刑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传达、通报,以便使技术人员迅速掌握现场基本情况,立即开展勘查工作。
但在实践中,当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时,甚至开始勘查现场后,个别派出所民警没有及时开展现场访问和现场调查,而是比较被动地跟在技术人员后面等着勘查结果;当然,也存在个别技术人员在现场勘查工作中,参与侦查破案意识不强的情况,认为现场勘查和侦查破案是两回事,只要提取了痕迹物证,制作了勘查笔录就完成了任务,而破不破案是派出所的事。
总之,由于警种不同、部门分工不同,在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中仍然存在派出所民警、侦查人员和技术人员各自为营,合作意识薄弱的情况。
(三)技术设备不够完善。
当今社会是一个高度信息化的社会,对侦查、技术人员来说,能否及时、全面地掌握各种犯罪信息,对案件的侦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中,技术人员在现场发现的部分犯罪信息需要通过一些设备固定、存储、传递或交流,例如,数码摄录相机、笔记本计算机、便携式多波段光源等,但由于资金、装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设备不能在每一个犯罪现场得到应用,造成部分犯罪信息无法及时固定、存储,在一定意义上也降低了现场勘查的作用。
(四)现场取证率较低。
现场取证率的高低主要与现场留痕情况、承痕情况、现场保护情况及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采痕取证的装备条件等有关。
调研发现:实际工作中有相当一部分盗窃案件现场由于时间、人力、物力的因素而不能保证勘查质量,没有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甚至个别有勘查条件的现场根本就没有派人勘查。
较低的现场取证率直接影响了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力度。
从某种角度上说,也是造成刑讯逼供的客观原因之一。
针对以上问题,要提高盗窃案件现场勘查的质量,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提高对现场勘查重要性的认识现场勘查是刑事侦查人员,在刑事案件发生以后,为了查明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揭露证实犯罪嫌疑人,而依法对与犯罪有关的人和事以及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等所进行的现场调查和勘验检查工作,它是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侦查措施,是侦查破案的第一道程序,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主要任务是发现和收集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证;记录犯罪现场情况、固定存储犯罪信息;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依据等。
所以,必须提高对现场勘查重要性的认识。
(二)进一步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保护现场是顺利进行现场勘查的前提和基础。
侦查实践早已证明:凡是现场保护好的,勘查中发现提取的犯罪痕迹物证就多,破案率和破案品质也随之提高;反之,犯罪现场保护的不好,就会使重要的痕迹物证遭到破坏,从而使痕迹物证失去提取条件,使侦查工作失去线索。
因此,要加强对基层公安民警以及保安人员进行保护犯罪现场的教育训练,不仅要使他们懂得保护犯罪现场的重要意义,明确他们的职责权限,而且还要帮助他们掌握保护犯罪现场的具体方法;同时,要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保护犯罪现场的宣传教育,结合典型案例和群众的切身利益,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解保护犯现场的益处和保护的方法,使他们懂得在受到犯罪侵害或发现犯罪现场时,不仅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且要在民警到达现场之前,自觉主动地将犯罪现场保护起来,尽量减少犯罪现场的被破坏程度。
(三)在现场勘查中加强各警种之间的合作对犯罪现场进行勘查,头绪多,任务重,情况复杂,经常出现瞬息万变的紧急情况,需要及时处理,必须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共同努力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