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档案人事关系答疑(整理版)
大学毕业生档案人事关系答疑(版)

大学毕业生档案人事关系答疑(整理版)作者:日期: 2大学毕业生档案人事关系答疑(整理版)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又叫派遣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
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又叫三方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 。
其实不然,这里只作简要说明。
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
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
同时,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
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
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参考:技术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
毕业未就业学生的档案应该怎么办

毕业未就业学生的档案应该怎么办第一篇:毕业未就业学生的档案应该怎么办毕业未就业学生的档案应该怎么办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机构了解到,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 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 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
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 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 优点: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
★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 优点: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 缺点: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第二篇:关于就业报到证和学生档案答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学生档案1.什么是《报到证》?答:毕业研究生使用由省教育厅签发的、国家统一制定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使用由省教育厅签发的、国家统一制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
《报到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
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正规的劳动合同,都可以办理《报到证》。
2.《报到证》的组成?答:《报到证》由上下两联组成,上联(研究生为红联,本专科生为蓝联)发放给毕业生交与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下联(研究生、本专科生均为白联,又叫就业通知书)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毕业生人事代理简介及相关问题答复

洛阳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毕业生人事代理简介及相关问题答复人事代理是指政府授权的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要求,受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以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代理有关的人事业务。
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变“单位人”为“社会人”,即单位管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则由人才服务机构负责。
人事代理是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是以人才交流服务工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下人员配置从过去的计划分配变为双向选择,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同学们现在的报到证以前是叫做派遣证,从这个名字的变化大家就可以感觉到就业方式的变化。
在1995年国家人事部就明确提出要建立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使之成为人事工作的一个新领域。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事代理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
服务的对象由最初的三资企业、民办高科技企业、乡镇企业等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发展到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单位。
代理的内容也从单纯管理档案发展到包括代办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开发和信息咨询服务在内的人事人才工作的各个方面。
毕业生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本着充分尊重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原则,为各类毕业生解决在择业、就业中遇到的人事方面的有关问题,并提供以档案管理为基础的社会化人事管理与服务。
根据国家及各级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只有各级政府所属的组织、人事部门委托的单位才有权保管人事档案。
请学校和广大毕业生注意:除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外,其他任何人才中介机构均无权受理毕业生人事代理事宜。
我们洛阳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是隶属洛阳市人事局的人才服务机构,在毕业生人事代理方面,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毕业生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考评、干部身份认定、工龄计算、档案工资调整、出具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的政审资料等服务。
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毕业生常见问题解答1。
什么是《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答:《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是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是学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2.毕业前没有签《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就业协议书》还有效吗?答:毕业时未就业的同学,应妥善保管个人《就业协议书》,自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实现就业的,仍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持签订的有效协议书办理改派手续。
3。
什么是人事代理?答: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在规定业务范围内接受用人单位和个人委托,从事下列人事代理服务:(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2)因私出国政审;(3)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5)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6)其他人事代理事项。
4。
什么是《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过去称“派遣证”,是大中专毕业生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的唯一合法依据和有效证明。
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只有列入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证件。
报到证是一个人从学生身份转变为国家工作者(俗称“干部”)身份的标志性材料,是人事关系正式从学校转移到就业单位的证明。
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由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和发放,具有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同等效力。
毕业后升学的毕业生没有报到证,需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学籍档案递转和户口迁移等手续。
5。
《报到证》有哪些作用?答:《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落实工作关系和编制的功能;证明持证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具有证明身份的功能;迁移和落实户口的功能;迁移和落实人事档案;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凭证;保护和维护普通高校毕业生权益的功能;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的下联)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重庆毕业生档案转递常见问题解答

毕业生档案转递常见问题解答毕业生同学们,你们好!你们即将结束大学生活,开始人生新的旅程。
在你们忙于毕业的同时,请不要忽略记载你们成长足迹的学生人事档案,她将永远伴随你们。
因为,你无论是想继续求学深造,还是想发展事业,在今后工作和生活中都需要她。
为了你和她都能顺利抵达新的人生驿站, 请你对下列问题一定给予关注,以便我们相互沟通和理解,确保记录你们人生历程的档案顺利到达接收单位。
问:高职学生档案属哪个部门管理?成教学生档案属哪个部门管理?答:高职学生档案由学生工作部管理,成教学生档案由教务处管理。
问:学生档案的重要性在哪?答:学生档案是人事档案的一部分。
人事档案具有三大职能:一是个人经历的真实记录;二是表明一个人的行政隶属关系;三是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人事服务的依据。
学生档案是许多用人单位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凡正规的用人单位,都会需要毕业生的档案并指定其转递到专门的档案保管部门。
大学生档案如没得到妥善管理,会给以后的再就业造成不利影响,还会在工龄、职称等方面遭受损失。
因此,保证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和一致性,不仅是学校职能部门的责任,同时也需要学生本人给予高度的关注和积极的配合。
问:档案如何转递?答:档案转递到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的高职学生,在招生就业处登记毕业生姓名、档案邮寄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学工部根据招就处提供的邮寄地址进行转递。
通过招就处将档案转递到人才交流中心的高职学生,学工部将档案移交招就处,由招就处负责转递。
本人自带档案的高职学生,领取毕业证后领取档案。
毕业证在教务处领取,学生档案在学工部牛蔓老师处凭毕业证和身份证领取。
问:毕业后学生档案的去向?问:私自拆封档案有什么后果?答:个人或无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私自拆封、涂改档案的,档案材料作废。
问:什么是人事代理?答:人事代理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人事人才政策,按照一定的程序,为其提供档案托管、人事管理、事务代办等社会化服务的行为。
毕业生必须知道(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派遣证、人事代理、户口迁移_、编制、工龄、签约、档案)

毕业生必须知道:干部身份、三方协议、派遣证、人事代理、户口迁移、编制、工龄、签约、档案一、关于签约和派遣问题(一)签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签约就是你和用人单位双方相互了解后,有意向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也有意向接收你,此时,需要签订一式四份的就业协议书,以此为据办理报到证。
(二)签约的手续有哪些?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谈妥后,双方签字、盖章,然后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然后交各学院盖章,就业指导中心盖章,登记备案和办理报到证等相关手续。
(三)与用人单位签约应注意哪些问题?首先,在签约以前,要先了解一下求职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单位的成立年限、经营状况、用人机制、晋升制度、培训体系、发展方向、老板的人品等。
一个十全十美的单位很少,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最关键的是要明确应聘职位的工作内容是否与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契合,单位的稳定性如何,自己的职业能力是否能够得到提升。
第二,要明确试用期期限和合同期限。
一般来说,签1年合同的,试用期为1个月至3个月,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若试用期为6个月的,合同期限必须超过3年。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三,注意单位明细的薪水额度和福利状况,是否有交“四金”或者“三金”的约定。
一般按照国家规定,“三金”是必须交的,不要随意放弃自己的权利。
第四,当用人单位提出先安排你去基层锻炼的要求时,切记不要断然拒绝,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常规做法。
最后,要明确违约责任。
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
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四)回生源所在地结果会怎样?一般情况下省外毕业生生会派回到省人事厅大中专毕业分配机构,省内毕业生则派回到所在地市的人事局。
两年之内享受应届毕业的一切政策,学生离校后,尽快到人事厅(局)查询人事关系或与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签署人事代理协议,等待就业。
学校一律不再为毕业生存放档案。
(五)什么是《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张,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由学校统一发放到学院,学生在学院领取。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及户口处理方法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及户口处理方法一、是转至生源地。
生源地人事部门一般是指地级市的人事局,这种转档案的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毕业生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是办理暂缓就业,户口档案留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
该政策执行几年来,许多毕业生受益,但也凸现了一些弊端。
按照有关规定,毕业生只要与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档案留校协议,就可以将户口、档案暂时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三、是转至工作所在地。
一般在毕业生尽快的落实工作和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之后,由单位负责办理相应的手续。
但要求是单位必须具有人事权,单位为毕业生申请到接收函后,毕业生持接收函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由学校发放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后到用人单位报到,户口迁移证交单位人事部门,而毕业生的档案则通过机要转递到单位。
四、是转至各地人事代理服务机构,即人事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
一是毕业生已落实了就业单位,但单位不具有人事权,可通过人事代理机构向人事局申请接收函;二是毕业生符合当地先落户再就业政策,可直接先办理落户手续,再完成就业工作。
毕业生持接收函等返回学校办理派遣手续,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等到人事代理服务机构报到即可。
此方案的适用性和灵活性均比较强,而且目前多数用人单位不负责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所以使用人事代理服务机构办理户口和档案的迁移成为一种很普遍的现象。
大学生就业人事代理管理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09-09-18 08:26:50】 【访问人数:1878】 【关闭】
人事代理
1、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其它任何部门或中介组织均无权开展人事代理业务)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有关人事业务。人事代理的服务业务很广泛,其中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代理”是毕业生普遍关心的问题。什么是毕业生人事档案代理呢?简而言之就是学生毕业后,由于种种原因,“人事档案”不能转入用人单位或找不到接收单位的,档案可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代管期间,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及时补充档案材料,接续工龄。
2、档案、户口有没有用?它的重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有相当一部分同学认为:我毕业后凭毕业证就可找个单位打工挣钱,档案、户口无所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档案、户口是相当重要的。这表现在:(1)毕业后,同学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结婚或考研,若不办理落户及人事档案相关手续,婚育证明或考研政审材料是无法开具的。(2)档案是记录了一个人的成长过程的原始资料,必须完整并及时补充,其它材料替代不了,如果断档,补接会十分麻烦,有些档案过期就没有办法再补充。(3)你不可能一辈子打工,以后可能会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考录,这项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政审”即“审查档案”,没有档案是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4)目前,没有户口、档案,是不能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的。(5)技术职称档案材料是人事档案的一个重要部分。有的同学可能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的年限计算并不是从你毕业算起,而是要看你的工龄,没有档案是不会有连续工龄的。(比如2006年的毕业生,毕业前落实就业单位或是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其工龄从2006年7月算起。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或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工龄从落实就业单位或办理人事代理的时间算起,而不是200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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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档案人事关系答疑(整理版)大学毕业生档案人事关系答疑(整理版)1、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又叫派遣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
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又叫三方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
其实不然,这里只作简要说明。
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
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
同时,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
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
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参考:技术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
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所谓的干部身份,就是你在一个单位工作满一年,上报人才市场后,给你办理转正定级确认干部身份。
你如果2年还没有找到工作,就无法转正定级,什么时候找到工作,什么时候开始一年以后的转正定级。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
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石家庄市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补充: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的三种管理办法: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除本市企业外,在与外省市企业签就业协议时,毕业生应注意以下事宜: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
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
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石家庄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6、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三)档案工资的晋级;(四)职称晋升申报;(五)办理落户手续;(六)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专门机构。
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即安全又方便。
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
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
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
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
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附:(武汉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可查询档案去向。
)11、劳动合同一般来说,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就可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
现在使用的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里面的必备条款有:①劳动合同期限;②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④劳动报酬;⑤劳动纪律;⑥劳动合同终止条件;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⑧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补充条款。
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补充条件款中常有这方面的约定,对这些,你心中要有数。
有些单位,包括一些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等)为了保证毕业生在该单位长期工作,约定了很多提前解约的赔偿条款,你务必认真对待。
毕业生提前辞职的赔偿责任不应当过高,一般不应当超过毕业生的年工资。
刚参加工作的毕业生一般签短期合同(一年)为好,待转正定级后再签中期或长期合同,这时,用人单位和你之间都已经相互了解。
但是现在劳动力供需矛盾突出,就业压力很大,很多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声称: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异议就另谋高就。
针对这些问题,同学们要记住两点: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也就是说,不能以试用为由拒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的专门条款。
2、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照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复函"[(1996)181号]中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而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时解除与劳动者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予受理。
也就是说,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在获得赔偿方面应一视同仁。
12、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生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的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障和生育保险等项目。
具有强制性。
如果你是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不用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是到私营企业、民营机构或被聘用到不占其行政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你就得提出这个问题,至少要提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很多单位没有为员工办基本养老保险,这是违反《劳动法》的,有些单位薪酬高,让你以个人名义参保,应该主动参加。
13、其他问题除了以上列举的,还会遇到其它问题。
一些毕业生在非公企事业单位工作多年以后,忽然发现自己的人事关系仍无着落;有的虽然与工作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到人才交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致使自己的工龄、档案、保险等受到影响,职称不能及时申报,各类证明如考研证明、出国政审等没地方开具。
这部分毕业生毕业时大都认为,只要有工作,管它什么工龄、身份、档案、保险;有的毕业生认为现在反正不包分配,也不到毕业生分配部门报到,有没有人事关系也无所谓,到有一天需要某方面材料时,手忙脚乱,而且会造成许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