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论文
浅论《聊斋志异》之悍妇形象 毕业论文

聊斋志异人物形象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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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论文呢?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聊斋志异人物形象分析论文,欢迎大家分享。
聊斋志异人物形象分析论文篇1在我国封建社会里,女性处于被歧视、被压迫的地位。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就把女性打入与“小人”同类的行列,“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人们自觉不自觉地奉行着“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信条,给女性套上了难以解脱的精神枷锁。
同时。
在《聊斋志异》中的女性不再被笼罩在男性的阴影之下,丧失了自身的意义,而是充分显示出了自己的主动性,充满了进取精神,她们在爱情婚姻的追求上表现得大胆热烈,毫不顾及封建礼教的种种束缚,敢于按照自己的感情和意愿,义无返顾地去追求,忠贞不渝地去爱,直到实现与所爱的人的幸福结合。
爱情背景下聊斋女性的代表主要有:(一)敢爱敢恨的狐妇《武孝廉》中的狐妇在石某病时救了石某,也不嫌弃他的落魄嫁给他,并且帮助他走上仕途,但石某不知恩图报,百般侮辱、谋害狐妇,狐妇在得知石某要杀死自己后决然收回自己赠给石某的丸药,让石某旧病复法而亡。
作者让那些负心汉一个个没有好下场,一方面表明了作者对这些被侮辱女性的同情,另一方面表现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鞭笞。
不难看出,这些被侮辱的女性她们虽然普遍命运悲惨,都是为男子所遗弃所侮辱,但是她们都有坚决的反抗精神,最终都惩罚了那些负心汉。
(二)外貌丑而心灵美的乔女乔女在丈夫穆生死后,志不二嫁。
后来孟生不嫌其“黑丑”,欲要迎娶,乔女不嫁,然而她却认为孟生不嫌自己丑陋,是自己的知己,所以孟生死后,她为了酬报知己挺身而出,急其家难,抚其遗孤,撑其门户,增殖其产,自己却廉洁自守贫贱以终,表现出“士为知己而死”的美德。
仇大娘则是在娘家面临破产时,挺身而出担起重担使家庭得以重新振兴。
作者在这里着重肯定的是传统女性那种善于治家的天性。
《聊斋志异》讽刺艺术论文提纲

论《聊斋志异》中的讽刺艺术——以鬼狐妖形象为例毕业论文写作提纲一、总述《聊斋志异》的地位、前人研究《聊斋志异》关于讽刺艺术的情况。
二、概括《聊斋志异》中鬼狐妖的形象。
与魏晋、唐传奇中鬼狐妖形象进行对比,突出现在《聊斋志异》中的鬼狐妖的形象是拥有完美的人性、超凡的本领和美貌,这与前人所塑造的厉鬼和狡猾狐狸妖的形象有着颠覆性的变化,这一种变化就一方面说明了作者非凡的想象力和勇于打破常规的创造力,另一方面也说明了鬼狐妖的形象有一种提升的空间,鬼狐妖的形象人格化了。
三、鬼狐妖的形象塑造上就具有讽刺艺术。
讽刺用于暴露对象的缺点和可爱之处,用夸张或者反讽等方式揭示事实。
以《婴宁》为例。
婴宁爱笑的形象到最后不笑的形象反映出当时的社会容不了像婴宁这样纯真、笑得烂漫的女子的存在,讽刺当时肮脏的人间社会容不下一点美好的事物的存在。
四、人与鬼狐妖形象的对比,更显出鬼狐的人性的光辉。
作者用鬼狐代表正义的呼声,没有塑造典型的英雄人物形象,这是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下,人非人,甚至远离人间的鬼狐妖比君子更可爱更具有人性的光辉,所以作者只能寄托虚幻的鬼狐妖来展示出世间的美好,另一方面,也讽刺了在当时社会的人都带着一颗邪恶贪婪的心活着,导致了人性的毁灭,人都不能算是人了,只能通过鬼狐原本被认为是邪恶的代表来传递人性的美好,而原本最应该具备人性的美好的人却比不上鬼狐妖。
1、以《武孝廉》为例。
石孝廉原本是身患重症之人,靠的狐女的一颗救命丸续命,狐女不求回报而且还愿意伺候石孝廉,后来石孝廉得知狐女的真实身份后却要杀了她。
一个善良、宽厚和气、得体的狐女和一个以怨报德、豺狼野心的石孝廉这两个形象有着鲜明的对比,反衬出人类的丑恶,竟然比狐狸还要凶狠,进一步讽刺了人类社会的复杂和人性的丑恶。
2、《葛巾》为例。
葛巾这一美艳的花妖,被常大用的爱花之情所感动,而以身相许,葛巾不仅使常大用家业兴旺,而且把自己的妹妹许配给常大用的弟弟,两姐妹为常家生了儿子,葛巾做到了传统妇女的典范,但是在常大用知道了妻子的真是身份后,以前对葛巾的痴爱却消失了,甚至对葛巾产生怀疑,与叶公好龙这一故事一样,作者辛辣地讽刺了常大用这人物,揭示了他的虚伪、表里不一的坏作风。
聊斋志异(论文)

《聊斋志异》中的女性形象塑造韩辉摘要:本文以薄松龄的《聊斋志异》主要研究内容,以其中所塑的女性形象为切入口,从她们的性格特点着手分析这些女性形象塑成功的原因,以及从时代因素、文化传承角度和作家个人因素三个方面去探索体现在这些女性身上的进步思想。
关键词:聊斋志异女性个性解放《聊斋志异》是清代著名文学家薄松龄的代表作品,它融汇汲取了传统与志怪传奇的成就,成为我国文言短篇小说的集大成之作。
它由近五百篇文言短篇小说结集而成,多叙狐魁神仙之事,题材广泛,内容繁多,取得了很高的文学成就。
在当时就被誉为“小说家谈狐说鬼之书,以《聊斋》第一”,“流播海内,几于家有其书”。
在《聊斋志异》中描写人和鬼狐花妖所幻化的女性间相亲相爱的篇章尤为解放,使得作品具有了很高的思想性,也体现了作者世界观的进步性。
一、中国社会中的传统女性形象人们往往在阅读聊斋志异时,感受最深的是那些亲切动人颇具人性的狐鬼花妖的女性形象。
中国文学中的女性形象地位历来是很低的,这同在中国占正统的儒家思想有密切的关系。
儒家思想中轻视、侮辱女性的思想是很严重的。
《易经》上说:“女主位于内,男主位于外”,《论语》上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这种思想在人们头脑中已经是根深蒂固,在文学作品中便会不自觉的反映出来,往往在文学作品中所描写的女性,她们要么是淫荡的化身,要么是心甘情愿充当男性驯服的玩偶。
可以说她们是很少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充当的是男性的附庸,地位是相当低下的。
随之而产生了诸如“红颜祸水”、“红颜误国”等种谬论。
《聊斋志异》独立的人格,不依附于男子,敢于寻求个人价值的实现和个性的自我解放,将女性推到了一个新的台阶。
《聊斋志异》中的女性大多是由狐鬼花妖幻化而来的。
有评论说:“《聊斋志异》中挥写最多的是爱情故事”、“塑最成功、数量最多的是狐鬼花妖所变的妇女形象”,在我国文学史上,叙写狐鬼,并非始自《聊斋志异》,远在汉魏六朝的志怪小说中就已经出现了大量的狐瓜而且常常散发着浓烈的神学气味,只能使人感到荒诞不经,阴森可怖而已。
优秀大学论文——浅析《聊斋志异》的写作手法

浅析《聊斋志异》的写作手法《聊斋志异》是清代作者蒲松龄的作品,小说主要描写魅狐怪异故事,同时也折射出当时社会的各种弊端,世俗风情以及人们的精神理想,表现出清朝社会上人们普遍的文化追求和价值取向。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将《聊斋志异》的艺术手法概括为“用传奇法,而以志怪”,长期以来,许多研究者经常用这八个字来概括《聊斋志异》的创作,但并没有全面概括《聊斋志异》的写作手法。
事实上,无论是采用传奇笔法,还是表现志怪题材,蒲松龄都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有所超越。
六朝志怪小说并不是现实的志怪故事,而是用虚幻来代替现实,表现荒诞滑稽的内容,但当时的志怪小说题材单一,故事情节简单,表述极为简略,而《聊斋志异》运用相同的方式则采用了丰富多变的写作笔法,反应了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对以往的志怪小说有了新的提升。
作为文言文小说的《聊斋志异》,作者首先采用了唐传奇的写作手法表现志怪内容,将六朝时期的短小篇词发展为情节丰富曲折有头有尾的完整故事。
文辞华丽,形象生动,叙述婉转,意境突出,描写波澜起伏。
《聊斋志异》继承唐传奇,出现了大量突出意境描写的篇章,且写作手法丰富多样,作者意境描写意蕴深厚,具有象征性,寓意性强,在意境描写中,与人的刻画描写紧密结合,塑造了众多典型人物。
席方子是孝子典型,珊瑚是孝妇的典型,张成是孝友的典型,田七郎是侠客的典型,江城是悍妇的典型,郎玉柱是书痴的典型,孙子楚是情痴的典型。
《聊斋志异》在人物描写方面发生了质的飞跃,蒲松龄明确的阐明把刻画人物性格作为艺术构思的核心,不仅人物形象鲜明生动,而且刻画出的人物复杂的性格特征,《聊斋志异》中许多人物不仅有相似的性格,却又同中有异,同样是写人物的“痴”,《聊斋志异》中的孙子楚“痴”于爱情,《黄英》中的马子才“痴”于菊花,《合鸟异》中的张幼量”痴”于鸽子,《书痴》中的郎玉柱则“痴”于书本。
《聊斋志异》加强了环境描写,但其并不是简单纯粹的静态景物描写,而是与人物个性紧密地结合起来,用以突出人物的特性。
聊斋志异论文

聊斋志异论文
聊斋志异是一部明代蒲松龄创作的短篇小说集,也被认为是中国古代短篇小说的代表作之一。
论文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
首先,可以从文学角度分析聊斋志异的艺术特点。
蒲松龄运用了丰富的幻想想象和神话传说元素,构建出一个虚实交错、玄奇异彩的世界。
可以分析其中故事的情节设计、人物塑造、语言风格等,探讨蒲松龄的艺术手法。
其次,可以从文化角度考察聊斋志异在明代社会的文化背景下的意义。
可以分析其中所反映的社会风貌、人文思潮、价值观念等,揭示出作品对于当时社会的影响和示意。
此外,聊斋志异中多以鬼怪的形象出现,也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解读作品。
可以分析其中对恐惧、妖魅等情感的描写,以及故事中涉及的人际关系、欲望冲突等方面,了解蒲松龄对于人性的思考。
还可以从女性主题角度考察聊斋志异。
可以分析其中女性形象的塑造,了解当时的婚姻制度、家族观念对女性的影响,以及作品中所探讨的性别问题。
综上所述,聊斋志异是一部兼具文学、文化、心理学和性别学等多重视角的研究对象,对其进行深入的论文研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探讨。
《聊斋志异》超越传统运用传奇手法写志怪小说。论文

《聊斋志异》超越传统运用传奇手法写志怪小说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创造性地继承了文言小说,用唐人传奇法来志怪,既反映了丰富的社会生活,又有很高的艺术造诣,才把我国文言小说推到更高的阶段。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将《聊斋志异》的艺术手法概括为“用传奇法,而以志怪”,长期以来,许多研究者经常用这八个字来概括《聊斋志异》的创作,但并没有全面概括《聊斋志异》的写作手法。
事实上,无论是采用传奇笔法,还是表现志怪题材,蒲松龄都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有所超越。
小说主要描写魅狐怪异故事,同时也折射出当时社会的各种弊端,世俗风情以及人们的精神理想,表现出清朝社会上人们普遍的文化追求和价值取向。
六朝志怪小说并不是现实的志怪故事,而是用虚幻来代替现实,表现荒诞滑稽的内容。
六朝志怪小说的写作目的是为了“发明神道之不诬”,用虚幻代替现实,内容多荒诞无稽,情节简略、单调,艺术粗糙平板。
而《聊斋志异》在运用志怪题材反映现实生活方面,却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超过以往的志怪与传奇,达到新高度,取得新成就。
如对于地狱阴司的不同认识。
唐传奇从六朝的“粗陈梗概”发展到有头有尾、•文辞华丽、叙述有致,写法上更是通过“尽设幻语”的虚构手法,完成一个个委婉曲折、优美动人的故事,这就是所谓“传奇手法”。
作为文言文小说的《聊斋志异》,作者首先采用了唐传奇的写作手法表现志怪内容,将六朝时期的短小篇词发展为情节丰富曲折有头有尾的完整故事。
文辞华丽,形象生动,叙述婉转,意境突出,描写波澜起伏。
《聊斋志异》继承唐传奇,出现了大量突出意境描写的篇章,且写作手法丰富多样,作者意境描写意蕴深厚,具有象征性,寓意性强,在意境描写中,与人的刻画描写紧密结合,塑造了众多典型人物。
席方子是孝子典型,珊瑚是孝妇的典型,张成是孝友的典型,田七郎是侠客的典型,江城是悍妇的典型,郎玉柱是书痴的典型,孙子楚是情痴的典型。
《聊斋志异》在人物描写方面发生了质的飞跃,蒲松龄明确的阐明把刻画人物性格作为艺术构思的核心,不仅人物形象鲜明生动,而且刻画出的人物复杂的性格特征,《聊斋志异》中许多人物不仅有相似的性格,却又同中有异,同样是写人物的“痴”,《聊斋志异》中的孙子楚“痴”于爱情,《黄英》中的马子才“痴”于菊花,《合鸟异》中的张幼量”痴”于鸽子,《书痴》中的郎玉柱则“痴”于书本。
论《聊斋志异》悲剧性及其成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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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聊斋志异》的悲剧性及其成因摘要:《聊斋志异》作为文言短篇小说创作的巅峰之作,在揭露、批判、讽刺现实的同时又直接或间接地透露出它的悲剧性色彩,而它的悲剧性则主要表现为人物形象的悲剧性。
根据其内容,我们可以把《聊斋志异》的悲剧性归纳为三类:科举知识分子的悲剧性,下层平民百姓的悲剧性,婚姻爱情的悲剧性。
在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聊斋志异》悲剧性的成因。
关键词:聊斋志异悲剧性成因鲁迅说:“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1]亚里士多德在《诗学》里给悲剧下的定义是:“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模仿”。
[2]朱光潜说:“要给悲剧下一个确切的定义,我们就可以说他是崇高的一种,与其他各种崇高一样具有令人生畏而又使人振奋鼓舞的力量;它与其他各类崇高不同之处在于它用怜悯来缓和恐惧”[3]。
因此,悲剧是悲剧主人公在外在力量压制或者自身性格缺陷的情况下,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导致他本身所想干的事情没有成功,而悲剧主人公自身的悲剧也就是悲剧的悲剧性所在。
一、《聊斋志异》的悲剧性《聊斋志异》是文言短篇小说的巅峰之作,它展现给我们的是一个奇异的充满幻想的世界:一个充满着鬼、魅、狐、妖的世界,一个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世界,但是作品却是现实社会的一个反映,它反映的是科举知识分子的悲剧,下层平民百姓的悲剧,婚姻爱情的悲剧。
“所悲的,主观上也许只是科场失意,功名未就,老死牖下,客观上其作品中的感伤却充满了那个时代的回音。
”[4]科举知识分子的悲剧性在《聊斋志异》中这部分作品所占的比重不大,但是这部分作品大都凝聚着作者深厚的情感。
作者在批判科举制度的同时也表达了对于追求功名利禄的知识分子的深切的同情。
在这类知识分子形象中,他们大都痴迷于科举,有的因怀才不遇、科举屡次落第抑郁而终,有的甚至连做梦都梦到自己科举高中,让人在感叹唏嘘、讥笑之余不禁为之垂泪。
《王子安》篇写王子安盼望科举高中而神经错乱,醉后梦见自己点了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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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聊斋志异》中的爱情与婚姻摘要:蒲松龄的志怪小说《聊斋志异》不仅以现实角度来描写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婚姻,而且用大胆地想象将花妖狐媚与人奇异的爱情婚姻写入书中,从而给人们展示了一座奇幻地爱情百花园。
关键词:聊斋志异;爱情;婚姻千百年来,美满的爱情婚姻是人类永恒追求的主题,许多文人墨客都将爱情婚姻作为描写的对象以诗歌、小说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
蒲松龄的志怪小说《聊斋志异》也不例外,在本文共503篇中,有156篇就是描写爱情婚姻的。
这其中既有至炽、至洁、至美的真爱婚姻,也有由封建礼教一手促成的悲剧婚姻;既有同大多数文人一样,描写人与人之间的爱情纠葛,也有作者展开丰富地想象将爱情婚姻的主人公转化为奇异的人狐恋(《鸦头》)、人鬼恋(《连锁》)、人花恋(《葛巾》)、人鸟恋(《阿英》)、人鱼恋(《白练秋》)等梦幻般的爱情婚姻,真可算得上是一座奇幻的爱情百花园了。
蒲松龄笔下的爱情婚姻虽大多描写花妖狐媚与人之间的爱情故事,让人乍一看感觉是虚幻的、不切实际的,其实不然,只要细细品味《聊斋志异》,就会发现蒲翁所写的人与事基本上都是现实封建社会爱情婚姻状况的大胆写照。
现在,就让我们共同走进《聊斋志异》这部文学著作,细细品味蒲翁笔下这虚幻与现实相结合的爱情与婚姻。
一、封建礼教下正统婚姻的弊端在古代中国,由于封建礼教的种种束缚,婚姻关系的成立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婚嫁之前,由媒人穿梭于两家之间,单靠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就将两个未曾谋面的青年男女硬“绑定”在一起,不用当事人点头,只要父母同意即可拜堂成亲,建立家庭,而且其中大多数新人都是要等到掀开盖头的那一刻才清楚地看到要相扶到老的另一半。
这种婚姻直接的结果就是:被迫组建的婚姻中不存在任何真挚感情,它不是爱情的产物,所以这种婚姻往往使当事人苦不堪言。
下面,就《聊斋志异》篇目中所述情节,将这种封建制度造成的悲剧婚姻分为三类:(一)不满的婚姻由于婚姻不是自主选择的,所以就有当事人不满意自己婚姻的现象,并想尽办法要改变现状。
如《姐妹易嫁》篇中,张家由父母做主将大女儿许配给放牧儿毛生,可大女儿嫌毛生家境贫寒,不愿意“每向人曰:‘我死不从牧牛儿’”。
[1](P257)直至毛生前来迎亲之时“女掩袂向隅而哭。
催之妆,不妆;劝之,亦不解”。
[1](P257)如果不是小女儿识大体替父母着想,替姐出嫁,就会出现贻笑大方的场面。
试想,如果一开始,就由女儿自主选择婚姻,也不至于落得迎亲之时不见新娘、“新郎欲行”[1](P257)的尴尬局面。
在《陆判》一篇中,同样是不满父母之命下的婚姻形式而想方设法改变现状的故事,但在这篇中写的是因为男子对女子相貌的不满而采取的行动。
朱尔旦本“素钝”,[1](P76)其父做主为他娶妻,但妻不美。
在他得一慧心之后,对其明媒正娶的妻子的相貌更加不满,则想出帮老婆换个头的办法使她变得娇美。
于是找到帮他换慧心的陆判说:“余结发人,下体颇亦不恶,但面目不堪佳丽。
欲烦君刀斧,何如?”[1](P77)正是因为其父为他娶的妻子不如别的女子美丽,朱尔旦才有了这种换头的想法来改变其妇外貌。
如果一开始就给朱尔旦按照自己的意愿娶一美妇回家,也就不会发生这异首的血腥一幕了。
再如《毛狐》一篇,当马天荣问媒人自己欲娶之妻的面貌时,媒人答:“妍媸之间”。
[1](P217)马天荣在误信媒人之言后“乃纳聘”,[1](P218)可娶到的“美妇”却是“胸背皆驼,项缩如龟,下视裙底,莲船盈天。
”[1](P218)假如马天荣在娶妻之前亲眼看一下女子的面貌,我想他是不愿娶如此丑的女子的,此时的马天荣真是后悔莫及呀!(二)悍妇形象在封建社会,封建家长在挑选儿媳的时候,主要是看女子是否守妇道,是否遵循“三纲五常”。
这一标准是通过什么来衡量的呢?在当时仅仅依靠媒人的一张三寸不烂之舌或第一印象得出来的。
这当然不能完全看清一个女子的品行如何的。
所以,在这种明媒正娶的婚姻中就会出现犯上虐下的悍妇形象。
《聊斋志异》中对悍妇的描写就颇多。
蒲松龄笔下悍妇犯上虐下的行为,有的简直心狠手辣到丧心病狂的地步。
如《江城》篇中,江城是高生年幼时樊老师的女儿,两人当时“皆八九岁,两小无猜,日共嬉戏。
”[1](P415)长大之后两情相悦,高母“见女明眸秀齿,居然娟好,心大爱悦,”[1](P415)于是择吉日迎女归家中。
可婚后不久,江城渐渐跋扈起来“女善怒,反眼若不相识;词舌嘲啁,常常聒于耳。
”[1](P415)娶这么一个妻子确实挺倒霉的,可这仅仅只是开始,江城的悍妇形象在本篇的后面才被刻画地更加淋漓尽致。
“一日,生不堪挞楚,奔避父所,茫茫然如鸟雀之被鹯殴者。
翁媪方怪问,女已横梃近入,竟即翁侧捉而箠之。
翁姑沸噪,略不顾瞻。
挞之数十,始悻悻以去。
”[1](P416)从这段描写不难看出,江城都敢在公爹、公婆面前如此放肆地随意打丈夫,她可算得上是胆大妄为也。
再如,江城一日见高生与婢说话,怀疑两人有私情,“以酒坛囊婢首而挞之。
已而缚生及婢,以绣剪剪缚间互补之,释缚令其自束。
月余,补处竟合为一云。
女每以白足踏饼抛尘土中,叱生摭食之。
”[1](P419)看来,江城不仅仅是个悍妇,更是个妒妇。
这就是高母一开始“见女明眸秀齿,居然娟好,心大爱悦”之后选下的“好媳妇”,真是看走眼了。
在《马介甫》中也描写了一位悍妇的暴行。
杨万石“妻尹氏,奇悍。
少忤之,辄以鞭挞从事。
杨父年六十余而鳏,尹以齿奴隶数。
”[1](P351)就连杨万石的朋友马介甫来家作客,尹氏也没有端出美味佳肴招待,端出的而是“脱粟失饪,殊不甘旨”[1](P351)的东西。
马介甫屡次为杨想办法教训悍妻尹氏,皆无用,反而闹的更厉害“乃起捉厨刀,万石大惧而奔,妇逐之。
犬吠鸡腾,家人尽起。
万钟不知何故,但以身左右翼兄。
妇乃诟詈,怨见翁来,睹袍服,倍益烈怒;即就翁身条条割裂,批颊而摘翁髭。
”[1](P353)最后逼得公爹出家做了道士。
对弟弟、弟媳、侄儿,尹氏也无人性,害得弟死,弟媳再嫁,就连唯一的侄儿,也是“朝夕鞭楚。
”[1](P354)这真是虐待一家老小呀!同时,尹氏也是一位妒妇。
杨万里的妾被尹氏整治的连话都不敢跟杨万石说,当尹氏发现妾怀孕后,立即动手打得“崩注堕胎”。
[1](P352)尹氏真是悍妇之极也。
再如《大男》中,奚成列之继室申氏“终日晓聒,恒不聊生”。
[1](P746)奚忿怒而去,真应了那句老话:“眼不见为净”。
像这种悍妇形象,《聊斋志异》中还很多,如《辛十四娘》、《邵女》、《张鸿渐》、《嫦娥》、《吕无病》、《崔猛》、《段氏》等。
(三)卖妻易财在女权意识尚未兴起时,妇女的婚嫁是以买卖的方式进行的,妇女被视为货物。
男方下聘就像是用钱买货物一样向女方家买女儿。
既然妇女被视为货物,当家中无法度日时,男方就会有卖妻的举动。
在《聊斋志异》中提及卖妻的情形就有4篇。
如《云翠仙》一篇,女主人公云翠仙由母亲做主将其嫁于无懒汉子梁有才,云翠仙在对自己的命运做了无效的反抗后,不得不“迫母命,漫相随”。
[1](P361)可梁有才毕竟品行不端,在骗娶云翠仙后,狐狸尾巴立即露了出来,整天赌钱喝酒,偷云翠仙的首饰卖,以供其玩乐。
最终梁有才动了卖妻为妓换取钱财的恶毒念头,虽说最终云翠仙运筹帷幄,未曾让梁有才的想法得逞,但从中我们依然可以看出,若不是云母一意孤行要将女儿嫁于这“豺鼠子”,[1](P363)她的女儿也就不会遭遇险为妓女的厄运了。
同样,在《仇大娘》中,仇福因嫖赌,花光家产,最后竟以妻做抵押向人借钱,最终把妻子输掉了。
在《素秋》中,某甲受人引诱竟以其妻素秋与人换两妾及五百金。
《霍女》中的女主人公也被视作货物卖与他人。
二、男尊女卑思想下的婚姻制度在现今社会,婚姻法规定一夫一妻。
而在封建社会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下,则允许一夫多妻婚姻的存在,更确切的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至于为何纳妾,主要的原因多是妻不孕,其次是升官发财后有能力纳妾。
《聊斋志异》中就有许多篇提及男子的这个特权。
(一)主动为夫纳妾在宗法血缘社会中,子嗣对一个家庭甚至家族来说非常重要,牵涉到能不能传宗接代的严重问题。
封建社会的人们认为:娶妻就是为了延续香火、传宗接代。
这就成了评价一个妻子是否称职的唯一标准。
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百年之后因无人继承香火与家业,不但血缘断绝,产业也会被亲族瓜分。
所以,就需要纳妾生子嗣。
如《段氏》中的情况就是这样。
大富翁段瑞环四十无子,妻连氏又最妒,欲买妾而不敢。
段私下与一婢女在一起,被连氏逮到,“挞婢数百。
鬻诸河间栾氏之家。
”[1](P727)直至段瑞环死也未曾留有一子。
其妻连氏在段瑞环去世后,无力阻止诸侄瓜分遗产,差一点就露宿街头。
最后幸因被逐之婢女栾氏生有段瑞环一子,认祖归宗后,被占财产才得以要回。
于是连氏临终时:“呼女及孙媳曰:‘汝等志之:如三十不育,便当典质钗耳,为婿纳妾,无子之情状难堪也。
’”[1](P728)这就应了封建礼教中的那句话:女性在不能生育时,就有为丈夫纳妾的义务。
在同篇中,济南蒋稼妻毛氏“不育而妒。
嫂每劝谏之,毛不听,曰:‘宁绝嗣,不令送眼流眉者忿气人也。
’”[1](P728)到四十岁时,毛氏“颇以嗣续为念”,[1](P728)打算过继兄子,兄长使出激将法,有意让儿子说不愿,还教儿子对毛氏说:“待汝死后,何愁田产不为吾所有。
”[1](P728)惹得毛氏大怒,立即找媒人,主动为丈夫买了一个妾。
再如《林氏》篇中,林氏自刭虽未死,但“首为颈痕所牵,常若左顾。
”[1](P382)林氏自觉形秽,想要为丈夫戚安期纳妾,戚安期执意不肯。
过了几年,林氏不育,再次劝丈夫纳妾,戚仍不允,最后林氏暗度陈仓,将丫头海棠推上了坚决不愿纳妾的丈夫的床。
在《颜氏》一篇中,因丈夫屡试不第,颜氏男扮女装考取功名,官至河南掌印御史。
改朝换代后,使其丈夫承其官衔,颜氏则在家做家庭主妇。
不久之后因自己不孕而出钱为其夫买妾,并同时对他的丈夫说“凡人置身通显,则买姬媵以自奉。
我官迹十年,犹一身耳。
君何福泽,坐享佳丽?”[1](P368)生曰:“面首三十,请卿自置耳。
”[1](P368)这只不过是闺房中的一句笑话,若夫未亡,妇则不可续面首,否则就会被称为淫妇,被社会舆论所攻击。
这些故事中的正妻都是因无子嗣,受尽苦楚,即使是官至河南道掌印御史的颜氏,也不得不为夫纳妾,这是无奈的选择,也是封建社会制度下妇女的悲哀。
(二)续弦前面所说的纳妾是正妻健在或因子嗣或因有财而另觅新欢的篇目,在《聊斋志异》中还有许多篇目是描写因正妻已死,另娶女子为妻的情况,这在古代称作续弦。
如《聂小倩》、《王桂庵》、《水莽草》、《莲香》、《黄英》、《红玉》、《辛十四娘》、《仇大娘》、《阿霞》、《阿英》、《小梅》等均是在男子丧妻之后才被娶进门的,即使在男子正妻未亡之前就相遇相恋的,如《黄英》篇中的女主人公黄英与马子才在其妻健在时就郎有情女有意,但没有点破,也是到马子才的妻子死后两人才结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