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0-2021年)的批复》全文文档
自然资源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49号(资源环境类256号)提案答复的函

自然资源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49号(资源环境类25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1.08.11•【文号】自然资协提复字〔2021〕054•【施行日期】2021.08.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49号(资源环境类256号)提案答复的函自然资协提复字〔2021〕054 李原园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与管控中切实加强水安全风险防控的提案》收悉。
现结合水利部、生态环境部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战略性的经济资源、生态系统的控制性要素,水安全状况决定了国土空间的安全状况。
您通过分析我国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中仍存在的水安全风险和威胁国土安全的现象,提出的加强水源涵养空间管控与治理、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加强洪水高风险区域空间规划与管控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水安全中的老问题仍有待解决,新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明确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
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结合部门职责,全力做好水资源安全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部在相关工作中将充分吸收采纳提出的建议,在国土空间规划与管控中切实加强水安全风险防控。
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加强水安全风险防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部正牵头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底数,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统筹考虑各地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发展与安全,科学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针对水安全风险防控,一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水资源超载或临界超载地区用水管理,建立涉水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二是划定并严格保护重要水源涵养区,以流域为单元,在重要江河源头区、重要水源补给区等划定重要水源涵养区,实施水流生态保护补偿,提升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三是科学实施地下水资源战略储备,在缺水地区划定地下水战略储备区,重点推进重点区域的地下水保护和超采综合治理,提高地下水水质优良率,实现主要平原盆地地下水水位总体回升,恢复地下水储备能力;四是系统拓展地表水资源战略储备空间,兴建重大控制性调蓄工程,预留水资源调控手段和供水能力,作为国家长远战略储备水源地,在其他水资源丰沛水域,划定一批地表水战略水源地,推进重要河湖水污染防治,力争水质达到三类以上,达到淡水资源战略储备要求,提升城市群、都市圈水资源保障能力。
《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2-2022年)的批复》全文

《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2-2022年)的批复》全文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年)》,下面是批复的详细内容。
国务院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年)的批复国函〔20xx〕178号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你们《关于审批〈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年)〉的请示》(国土资发〔20xx〕9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与环境、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关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矿业国际务实合作,实现资源开发惠民利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能源资源保障。
三、通过《规划》实施,到20xx年,基本建立安全、稳定、经济的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显著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塑造资源安全与矿业发展新格局。
国内资源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矿产资源供应保持安全稳定,资源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业国际合作开创新局面,矿业创新发展能力全面提升。
四、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根据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实施地方各级规划,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切实推进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各项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新时代我国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政策分析与研究

Vol. 30 ! No. 1Jan 2021第30卷第1期2021年1月中国矿业CHINA MINING MAGAZINE矿业管理与经济新时代我国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政策分析与研究王建忠,许书平,陈志广,孔 宁(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北京100860)摘要:国家高度重视稀土等重要战略矿产资源,尤其在近期中美贸易争端加剧背景下,更加凸显其特殊性和重要性。
本文系统梳理了我国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政策,分析了目前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动态调整机制尚未建立;开发利用监管执行不到位;产业集中度相对较低;查明资源储量下降。
按照新时代新发展理念,提出了四条政策建议:明确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法律地位,加快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监管机制,促进全产业链协调发展;突出绿色发展,提高开发利用水平,更加注重生态安全;完善重要矿产地的储备,保障资源安全等%关键词: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矿产资源;管理政策;生态安全;资源保障中图分类号:F2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051(2021)01-0024-05Analysis and research on managementpolicy of theprotective minerals in the new eraWANG Jianzhong , XU Shuping , CHEN Zhiguang , KONG Ning(Strategic Research Center of Oil and Gas Resources,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Beijing 100860, China)Abstract : The state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strategic mineral resources such as rare earths , especially inth@cont@xtofth@r@c@ntSino-UStrad@disput@s !whichfurth@rhighlightsitsparticularityandimportanc@.The article systematically sorts out the specific mining management policies for protective minerals ? and analyzesEour existing problems including :the dynamic adjustment mechanism has not yet been established !thedevelopmentandutilizationoEsupervisionandimplementationisnotinplacetheindustrialconcentration isrelatively low !and the resource reserves are continuously declining.In accordance with the newdevelopmentconceptoEthenewera !Eourpolicyrecommendationsareproposedincluding :deiningthelegal status of specific mining for specific mining , accelerat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a dynamic adjustment mechanism , improving the regulatory mechanism , promoting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the entireindustrial chain, emphasizing the concept of green development , and improving the level of development and uilizaCion.Pay morea C enionCoecologicalsecuriyimproveChereservesofimporCanCmineraldeposiCsand ensureChesafeCyofresourcessupply.Keywords : protective mineral ; mineral resource , management policy , ecological security ; resourcepBotection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鸨、锡、铸、稀土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也是我国优势矿产资源,多 年来储量、产量、岀口量居世界 &11%国重视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20世纪80年 来,针对生产能力过剩、资源利、产业结构失衡、环境污染、岀口 ;混收稿日期:2019-08-02责任编辑:赵奎涛基金项目:"矿业权管理筒政放权改革研究”项目资助(编号"019KYQSP03)第一作者简介:王建忠(1984 — ),男,博士,副研究员,主要从事矿业权审批登记管理、矿产资源政策法规、油气资源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分析研究等方面的工作,E-mail :wangjz@sinooilgas. org. cn%引用格式:王建忠,许书平,陈志广,等.新时代我国保护性幵采特定矿种管理政策分析与研究中国矿业,2021,30(1):24-28. doi : 10.12075/j. issn. 1004-4051. 2021 01 002第1期王建忠,等:新时代我国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政策分析与研究25乱等问题,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加强管理与维护秩序、促进合理开发与高效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总体安全观,以及中美贸易争端背景下,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全面审视现有管理政策,深入剖析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政策意见建议,对促进资源高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资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1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管理有关规定《矿产资源法》规定,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进行了定义,指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建设和高科技发展的需要,以及资源稀缺、贵重程度确定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计划批准开采的矿种%1988年和1991年国务院分别将黄金、鹄、锡、铢、离子型稀土确定为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对国实保护采的特矿种后台管理政策措施,从管理的目的和角度来看,总体上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1.1规划调控,总量控制111矿产资源规划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加强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依据%自2001年《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开始持续要求加强对优势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开采管理,实行规划调控、限制开采%2005年,国务院要求按控制总量、节约资源、合理布局等原则,制订鹄、锡、铢工业发展规划。
矿业用地治理的思路变革与制度完善——兼评《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35卷 第12期2021年12月Vol.35 No.12Dec.,2021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1 引言矿产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具有重大的战略价值。
但就其客观存在方式而言,矿产资源与其所依附的土地之间是浑然一体、不可分割的。
这意味着,矿产资源的开发需要同时对相应土地进行深度利用。
然而,为了保障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的控制,《矿产资源法》(第3条)采取了“矿地分离”的立法模式[1],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权利相分离。
这种法律与现实之间的缝隙会造成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的分置,矿业权人与土地权利人往往并非同一主体。
鉴于土地权利的配置不仅关乎经济发展,而且兼具社会治理功能和生存保障功能[2],我国向来对土地采取严格审慎的管理政策。
这导致矿业权人往往很难获得开发所必需的矿业用地,进而致使矿业权被虚置,难以实现其价值。
因此,在矿产资源开发实践中,“矿业用地供给不足”这一问题不仅一直存在,而且成为制约整个矿产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甚至导致矿业权人“合法采矿,违法用地”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隐患。
在此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总结地方改革经验的基础之上,创设了专门的矿业用地条款(《草案》第30条),第一次从中央立法层面尝试建立矿业用地制度,以系统性地解决矿业用地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
这样既有创新精神又符合发展要求的尝试无疑是值得肯定的,但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草案》中的矿业用地条款,仅仅是矿业用地改革从实践探索走向制度化、体系化的一个开端,而若要建立一个真正行之有效的矿业用地制度有待于进一步的展开。
2 政府对矿业用地供应的保障义务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可能无法取得必要的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财产价值面临无法实现的风险[3]。
依《宪法》第13条,国家有义务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其中当然也包括矿业权[4]。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2.05.18•【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函》和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自然资源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审计署、统计局、林草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提出了加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现报告如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栗战书委员长、王沪宁、韩正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深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持续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保障国家安全、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
一、关于继续夯实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一)加快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建设。
自然资源部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业务体系建设,研究建立“天空地网”一体化调查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开展统计调查制度修订。
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研究制定自然资源分类标准。
水利部出台省界断面水文监测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规范。
自然资源部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后的首次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980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980号建议的答复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980号建议的答复你们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去产能煤炭企业资产债务问题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财政部、人民银行、全国人大财经委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制定去产能煤矿资产与债务处置政策我委会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研究制定去产能企业资产债务处置相关政策。
2018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委联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756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债务处置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公平合理分担处置成本”、“充分尊重债权债务关系”,因此需要由债权人和债务人等市场主体自主协商形成债务处置方案,政府不承担兜底损失。
《通知》对统借债务清分做出了规定,允许相关企业和债权人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去产能企业资产或营业收入在企业集团中的占比、所去产能在企业集团总产能中的占比等情况自主协商一致后,从企业集团的统借债务中清分出实际用于去产能企业的债务,清分后的统借债务可纳入去产能企业的直接债务中一同处置。
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努力下,“十三五”期间煤炭去产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低效无效供给大幅减少,有效和中高端供给明显增加,职工安置平稳有序,资产债务处置稳步推进,行业整体效益和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继续推动解决去产能企业资产债务处置相关问题。
标准绿色矿山创建(共49张PPT) (1)

绿色矿山的基本含义
绿色矿山是以保护生态环境、降低资源消耗、 追求可循环经济为目标,将“绿色” 绿色生 态的理念与实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 全过程(矿山勘探、规划与设计、矿山开发、 闭坑设计),体现了对自然原生态的尊重, 对矿产资源的珍惜,对景观生态的保护与重 建。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同 步,长远规划,合理布局,实现矿山开采科 学有序;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强化依法管理,
标准绿色矿山创建文档ppt
绿色矿山创建
绿色矿山建设条文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 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土资发(2021)119号文件
绿色矿山的基本含义
绿色矿山是在新形势下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和矿业发展道路的全新思维,是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与经济社会环境相和谐的矿山,实现了 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 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 生态化。
绿色矿山的发展历程
第三阶段:当代,资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世界各国发展的重要问题, 综合利用资源的课题也取得了众多进展;由于工业文明对地球的污染与 破坏已经引起了全人类的重视,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成为重要话题;经 济的空前发展,带来了人权的高度发展,“以人为本”已经成为全世界 共同认可的基本准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全世界已经达成了“科 技创新是人类发展与进步的唯一途径”这一共识。
2021年8月1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 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随文附带了《国家 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这是第一份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提出的建设“绿色矿 山”的明确要求,也是后来绿色矿山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绿色矿山的发展历程
2021年3月19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首批“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同煤大 唐塔山煤矿、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等37家单位上榜。 2021年4月18日,国土资源部,公布第二批“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烟台 宜陶矿业李家川矿区等183家单位为第二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2021年6月14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到2021年,建设600个以上试 点矿山,形成标准体系及配套支持政策措施;2021~2 年,全面推广 试点经验,实现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 绿色矿山条件规范管理、基本形成全国绿色矿山格局的总体目标。 新 办矿山达不到绿色标准将不能获批。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重大专题

附件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重大专题一、矿产资源需求形势分析总结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成效,分析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矿产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战略定位与作用。
结合国内国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世界矿产资源供需中长期趋势,包括技术、结构、供需格局的趋势性变化,对2025和2035我国矿产资源消费总量、结构进行多情景预测。
承担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经济研究院、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各行业协会。
二、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研究把握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新特征,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我国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研判。
分析2025和2035全球和我国重要矿产资源供需格局变化,预测重要矿产资源保障程度,研究提出符合我国自身发展战略和利益的战略性矿产目录,明确提高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的总体思路和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建议。
承担单位: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经济研究院、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各行业协会。
三、新时代矿业高质量发展举措研究立足矿产资源行业现代化演进基本规律、发达国家实践经验和我国资源基本国情,根据新时代对矿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剖析我国矿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分析需要弥补的弱项和短板,提出发展思路、举措,分阶段落实的步骤、任务和重大政策等。
承担单位:各行业协会,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中海油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经济研究院、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
《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1年)的批复》全文文档
Document Writing
《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1年)的批复》全文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 年)》,下面是批复的详细内容。
国务院关于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年)的批复
国函〔20xx〕178号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
你们《关于审批〈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年)〉的请示》(国土资发〔20xx〕9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
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与环境、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关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矿业国际务实合作,实现资源开发惠民利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能源资源保障。
三、通过《规划》实施,到20xx年,基本建立安全、稳定、经济的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显著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塑造资源安全与矿业发展新格局。
国内资源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矿产资源供应保持安全稳定,资源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业国际合作开创新局面,矿业创新发展能力全面提升。
四、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根据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实施地方各级规划,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切实推进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各项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资金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国土资源部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重大进展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xx年11月2日
相关新闻:
国务院作出批复,原则同意《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
批复明确,《规划》实施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化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与环境、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关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加快矿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矿业国际务实合作,实现资源开发惠民利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可靠能源资源保障。
批复提到,通过《规划》实施,到20xx年,基本建立安全、稳定、经济的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显著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塑造资源安全与矿业发展新格局。
国内资源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矿产资源供应保持安全稳定,资源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业国际合作开创新局面,矿业创新发展能力全面提升。
批复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实施地方各级规划,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切实推进本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各项工作。
国土资源部要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