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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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服务标准化和城市管理规范化水平,促进居民生活品质化,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我们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战略部署,加强社会建设,解决当前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提升社会和市民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

2.基本原则:明确分级管理原则:市房产局等职能部门是监管主体,乡镇街道是小区物业管理的责任主体,社区是落实主体,综合协调解决小区物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明确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原则:商品房小区实行市场化物业服务;暂不具备市场化服务条件的,由社区托管,提供基础服务;通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创造条件向市场化物业服务过渡。

坚持有偿服务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分区域、分层次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逐步转变居民消费观念,实现契约化管理。

二、组织机构:成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市房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成立物业管理工作站和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社区负责人兼任主任。

三、工作机制:1.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进小区机制: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___牵头召开,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遇到突发情况可随时召开,研究执法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由各乡镇街道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工作小组,根据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安排,处理小区中物业管理中违规、违法行为和矛盾、难点问题。

2.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

市物价部门与市房产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分级、分类定价。

同时,根据我市物业公共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每两年对物业服务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公布。

物业管理提升行动方案

物业管理提升行动方案

物业管理提升行动方案一、概述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管理在城市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优质的物业管理能够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改善社区环境,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然而,目前我国物业管理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服务不规范、管理混乱、信息不透明等,亟待提升。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物业管理提升的行动方案。

二、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措施1. 规范物业服务流程(1)建立完善的物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使居民能够清楚了解自己享有的服务权利。

(2)建立居民投诉管理机制,及时解决居民的投诉和问题,提高居民的满意度。

2. 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1)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培训,提升其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

(2)加强物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使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规范管理和服务的能力。

3. 完善物业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制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服务质量和居民权益。

(2)建立物业管理奖惩制度,以激励和约束物业管理人员的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三、推动信息化物业管理1. 建立数字化管理系统(1)引入先进的物业管理软件,实现物业管理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建立居民服务平台,方便居民了解物业服务和管理信息,提高居民参与度。

2. 开展智能化设施建设(1)推动智能化设施在小区内的应用,如智能门禁、智能照明等,提高小区的管理水平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2)建立智能监控系统,加强对小区内环境的监测和管理,增强小区的安全性。

3. 推进物业信息公开(1)建立物业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物业管理的相关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

(2)建立居民意见反馈平台,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改进物业服务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1. 加强社区环境整治(1)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提升社区环境整体形象和居住舒适度。

(2)加强对社区绿化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居民的居住体验。

2. 加强社区安全管理(1)加强对社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提高社区的安全水平。

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4篇)

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4篇)

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4篇)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篇1为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改善人们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大连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景,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创新机制,构筑适应城市发展的物业管理模式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条保块管、综合协调”的原则,在我区率先构建与现代城市管理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体制。

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住宅区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与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各职能部门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协调、考核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一)房管部门是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1、拟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及工作思路,制定相关配套措施;2、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会同财政部门制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方案,同时做好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3、落实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投标制度,组织物业管理行业的检查、考核和人员培训工作;4、监管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调处物业管理重大纠纷案件。

(二)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辖区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1、负责所辖区域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维修资金、检查考评物业服务质量、交接监管物业管理项目,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新建住宅区公共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2、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3、负责将住宅区物业管理作为社区居委会重要工作之一,融入社区综合管理;4、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工作;5、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后,业主大会尚未选聘出物业服务企业的,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城建部门委托经核准的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单位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场地需要维修养护的,组织利益相关的业主按照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组织利益相关的业主自筹。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全面提升我县物业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居住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上级物业管理要求,以便民、利民、惠民、安民为宗旨,以解决物业管理突出问题为导向,全面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努力构建现代物业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小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相结合、依法监管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示范带动、依规操作、依法保障、全面推进。

(三)工作目标。

根据住宅小区物业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对新建住宅小区、旧住宅小区(商品房小区、安置小区等)进行统一规划、分类管理,实现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

一是物业管理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新建住宅小区专业化物业管理实现全覆盖,加快旧住宅小区水、电、气、消防和安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提质改造,逐步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全县物业质量满意度达85%以上。

二是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引导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物业服务企业,形成市场竞争机制。

三是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普遍增强。

全县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成立规范的业主委员会,业主主体意识、自我管理意识、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和参与物业管理的主动性明显提高。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物业管理工作责任感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县物业管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全县物业管理覆盖面不断扩大,行业发展初具规模。

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个别物业质量差、业主不配合不支持物业企业、管理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等问题,影响了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镇、县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以广大居民满意为出发点,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为核心,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广大业主提供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协同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针对我县小区居住点物业管理业态的复杂性和管理模式的多样性,遵循“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县、镇、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住建是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县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镇人民政府对辖区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社区配合镇做好社区物业管理的落实工作。

加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加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加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一、加强物业管理的重要性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居住小区、写字楼等物业管理区域面积日益扩大,物业管理工作任务也日益繁重。

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居民对于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他们对于各种便民服务、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也不断增加。

同时,近年来一些社区出现了诸如车辆乱停乱放、环境卫生差、消防隐患丛生等问题,给社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多困扰。

因此,加强物业管理,提高社区服务水平,解决社区居民面临的各种问题,成为当前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加强物业管理的基本思路加强物业管理的基本思路应当是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管理水平为核心,确保社区居民的生活便利、安全和舒适。

为此,我们需要着力于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完善人员队伍建设是加强物业管理的关键。

在人员队伍建设方面,我们应该注重引入专业的管理人才,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水平,实行专业化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2.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管理制度是物业管理的重要保障,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是提升管理水平的核心。

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规范和流程,加强对业主、租户等相关人员的管理,提高监管水平,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加强与居民沟通,形成良好的社区氛围。

与居民的良好沟通过是加强物业管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居民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建立居民满意度调查机制等;提高社区内部人际关系的和谐度,形成良好的社区氛围,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三、加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经过我单位的多年实践总结,就促进社区物业管理提升提出以下实施方案:1.完善物业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管理职责。

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的组织结构,明确管理职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一、前言当前社会发展迅速,小区化管理已成为城市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小区物业管理作为小区生活的保障,更加需要强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以满足居民的日益增长的需求。

本文主要从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改善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方案。

二、提高管理水平1. 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小区安全管理是保障居民生活安全的重要举措。

首先要完善小区安保设施,包括安装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加强巡逻管控工作,保障小区内外的安全。

其次要加强对小区人员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居民信息档案系统,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管理,确保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规范物业管理各项物业维修、维护、清洁等工作要有规范的管理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的物业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责任和流程,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3. 加强绿化管理小区绿化是小区环境优美的重要保障,加强小区绿化管理,提高绿化质量,增加居民的生活美感和舒适感,同时也是环保意识的宣传和教育。

4.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小区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小区物业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通过信息化管理,可以实现小区内部各项工作的无纸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流畅。

5. 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制度,明确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及时有效地解决居民的各类问题和意见,增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信任和满意度。

三、优化服务质量1. 完善服务项目根据小区居民的需求和意见,不断完善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提高服务的多样性和适应性,为居民提供更加便利和贴心的服务。

2. 增加服务设施根据小区居民的实际需求,逐步增加小区的服务设施,包括健身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文化活动设施等,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3. 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建立居民档案,分析居民需求,制定特色服务,并进行人性化管理,提高服务满意度和小区居民的归属感。

4. 推进智能化服务借助现代化科技手段,推进物业服务的智能化,例如智能家居设备、移动端服务平台等,提高服务效率和便利性。

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住宅小区是城市组成的重要单元,小区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推动怡居宜业城市建设,全面落实住宅小区“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长效机制,提升整体管理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强住宅小区自治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广泛深入宣传,树立广大业主依法自治、自我管理意识。

一是要积极牵头组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要按照地域相对独立、业主相对认同和小区公共设施便于分摊管理等原则,合理划分住宅小区区域范围,建立街道领导、社区居委会成员挂包小区制度,会同房管部门指导住宅小区做好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工作,选择热心公益事业的小区业主,选准配强业主委员会班子。

小区业主在社区居委会任职的,应推荐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

“十二五”期间,各街道辖区符合条件新的住宅小区(入住率50%以上)业主委员会组建覆盖面要达100%,旧小区要达80%以上,力争达100%。

在此期间,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相关职责。

同时,各街道、社区和业主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住宅小区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组建5—10人的小区自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小区管理劝导工作,建立多层面管理、监督主体,推动小区自治。

二是要建立健全小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房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依照各自职能和有关法规、规章,结合小区自治管理实际,指导建立、完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小区管理经费筹集制度、物业管理考评制度、保洁制度和绿化养护制度等,以制度管人、管事。

小区内用于出租经营的房屋,必须经所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经所在社区居委会)同意并提供书面材料,否则,工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及年检,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三是要落实小区物业管理模式。

立足小区规模和实际,探索多元化管理办法。

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住宅小区是群众居住和生活的基本场所,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单元和主要细胞,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循序渐进,逐步转入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发展轨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大精神,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努力提高住宅小区居民的获得感,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X 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市上有关精神,现就加强全区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管理的覆盖范围不断拓展和延伸,小区物业管理在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也成为城市建设和管理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

加强小区物业管理对于提升老百姓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镇街、相关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注重统筹,密切协作,努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二、理顺物业管理工作体制坚持“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按照“物业管理部门具体指导监督,街道办事处(镇)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配合”的办法,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镇街、相关部门和业主自治组织在物业小区管理上的作用,共同推进小区物业管理。

(一)夯实主体责任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1.街道办事处要把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体系,对小区综合管理负总责。

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召开、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对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改选、换届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对社区、业主委员会落实住宅小区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落实对物业服务企业“弃管”小区的临时托管。

2.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解决下列事项:(1)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2)业主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4)提前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的问题;(5)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和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6)调解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具体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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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X秘〔X〕65号),着力解决我区当前物业管理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结合X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统一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综合协调”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强化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责任,有序推进住宅小区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努力营造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居住环境。

确保新建住宅项目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力争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5年内,至少培育1个国优、3个省优、5个市优物业项目。

(二)基本原则坚持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和业主自治组织的作用,着力提高物业服务标准化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物业服务管理机制。

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住宅小区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建立房管牵头协调、部门齐抓共管、乡镇属地管理的物业管理新体制。

坚持市场化主导、政府分类管理的原则,对新建物业项目,通过招标公开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对无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和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积极参与接管,政府给予财政补贴,促进市场化运营。

二、主要措施(一)明确物业项目建设单位的义务1.进一步完善新建项目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建设。

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按照《X省物业管理条例》《X市物业管理办法》,确定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规划在地面以上,二层以下(含二层),位于小区主要出入口或方便小区物业管理、交通便利的位置,并且具备采光、通风、水、电、通信、网络等正常使用功能。

对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物业服务用房应当在前期规划、配建。

加强新建项目物业管理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实行物业管理“一卡通”门禁系统。

区规划部门在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会同区房管部门对物业服务用房的规划进行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予以标注。

物业服务用房已经规划许可的,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经区房管部门审查确认并提出书面意见。

2.建设单位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当向区房管部门提交标注有物业服务用房具体位置、面积、配置标准的书面材料,以及物业配套建筑、设施设备清单和产权归属说明等材料。

物业服务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物业管理区域内人防工程的使用必须取得区人防主管部门出具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符合安全、防火等管理规定,不得影响战时使用效能。

3.严把新建项目物业服务市场准入关。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物业,经区物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4.落实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制度。

对前期物业管理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对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等进行检查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由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整改。

双方要办理好总体移交和单项移交手续。

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物业档案资料清册,并报区物业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依法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1.规范物业企业的服务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参照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和投标承诺,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

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公示服务等级标准和服务内容,划分服务区域,明确服务责任人,及时向业主、物业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要按规定向区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2.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质价相符的原则,依照服务等级标准,实行不同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

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物业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规定,健全企业财务账目,严格按标准收费,自觉接受物价、物业主管部门及业主的监督。

对实行包干制收费的物业服务企业,每半年至少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和物业经营性收益的收支明细。

3.规范物业企业管理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期间,不得强制业主选择指定的装修、运输、安装等队伍及建材等供应商,向装修单位和装修业主收取的押金、保证金应符合规定,严禁以押金、保证金等形式变相收费。

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上述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交由相关执法部门查处。

物业服务企业对损坏房屋安全的装饰装修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4.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撤离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撤离物业项目,有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将物业服务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及相关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移交给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无业主委员会的,移交给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移交给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撤离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等理由拒绝移交。

移交方与承接方应对照物业档案资料清册进行查验,并做好新一轮查验接收工作。

区物业主管部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移交与承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社区居委会积极协助配合。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时,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未选聘到位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三)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1.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

区物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支持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扩大市场份额,全力打造公开、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物业管理市场。

业主大会决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等均应由业主大会确定。

提倡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授权下组织公开招投标,逐步建立既有住宅小区选聘物业企业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

2.监督落实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制度。

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对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承接查验情况加强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承接查验协议,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杜绝不经查验就接管、不移交资料就管理的现象。

3.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信用管理体系。

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划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实施差别化管理。

积极构建业主及业主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多方评价体系。

完善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诚实信用档案,建立第三方评价测评制度。

4.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动态考核。

区物业主管部门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开展经常性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活动,对存在问题的,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对表现较好的企业记入诚实信用档案并列入“红名单”,给予通报表扬;对服务不好、投诉较多又不及时整改的,记入诚实信用档案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和规范业主自治组织建设1.积极引导规范业主自治组织建设。

区物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要按照《X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积极指导有条件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及时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制定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要依法提交筹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并承担会议的筹备经费。

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业主大会筹备相关工作。

2.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中的功能作用,把业主委员会的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范畴。

社区居委会要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制定的管理规约和工作规则,实施小区重大事项公开公示制度,不断完善民主管理监督机制。

大力推进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等方式,协调处理小区居民自治与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

(五)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1.健全物业管理工作网络。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骨干作用。

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明确负责物业管理工作机构,落实物业管理专职人员。

社区居委会要设置物业管理专职岗位,保障物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乡镇人民政府要保障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经费。

2.建立提高物业服务费收缴率的保障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引导广大业主增强主动缴费意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等合理费用。

区物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的处罚条款及制约欠缴物业服务费的措施。

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物业主管部门依法制定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并加强监管。

积极探索建立住宅区物业服务费缴纳与水费、电费、燃气费统一缴纳“一卡通”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3.建立物业分类扶持机制。

对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由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提供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排水管网清淤改造及公共设施设备日常维护等基本物业服务,区财政每年补贴每个社区一定办公经费。

对新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标准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和经营性用房,其收益实行专户存储,用于弥补物业服务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不足,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该资金的使用。

4.建立综合执法进社区机制。

建立社区居委会日查、乡镇人民政府周查、区物业主管部门月查的工作机制,公布物业管理举报电话,重点巡查违章搭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毁绿种菜、环境污染、乱堆乱放、违章停车、恶意侵占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提出处理建议,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

对日常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区房管、城管、环保、市场监管、公安、消防、规划、建设、国土、人防、物价等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及时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

三、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房管、住建、城管、环保、市场监管、财政、规划、物价、公安、消防、人防等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负责人组成的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统筹协调全区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

乡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有关职能部门、乡镇和社区,要依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共同抓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切实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水平。

区房管局负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监督物业服务用房的配建和使用,参与新建项目规划配套建设的竣工验收;监督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和物业管理投诉受理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参与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和物业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与服务中的违规行为;指导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开展无物管小区的日常物业报修、维护、下水道清淤、改造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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