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杰出华商珠宝企业家协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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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整理版)

珠宝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整理版)

XX珠宝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登记注册名称为: XX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住所为:省市区路号。

第三条公司宗旨是:。

第四条公司是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第六条公司股东人,分别是:XX珠宝有限公司,住所地:省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

,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身份证号码:。

公司股东一经工商注册登记,由公司发放股东凭证,并记载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公司股东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股东名册变更,原股东应当交还股东凭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出资入股。

第九条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单位:万元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三)按规定转让、赠与和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凭证)。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财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足额按时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三)公司一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向其他已经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在公司书面催告后15日内补足全部出资额;(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参加股东会。

商贸协会章程

商贸协会章程

以下是一份商贸协会章程的示例,供你参考。

请注意,具体的章程内容可能因协会的性质、目标和运作方式而有所不同。

在制定章程时,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

**商贸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名称:[商贸协会具体名称]。

第二条协会宗旨:本协会旨在促进商贸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发展,提高会员的业务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第三条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从事商贸相关行业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会员资格:1. 从事商贸相关行业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2. 拥护本协会章程。

3. 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并经审核批准。

第五条会员权利:1. 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和会议。

2. 享受协会提供的信息、培训等服务。

3. 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 自由退会。

第六条会员义务:1. 遵守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

2. 积极参与协会活动,支持协会工作。

3. 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会员大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协会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决策和管理。

第九条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行政事务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专业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各专业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的工作。

**第四章活动与服务**第十一条组织各类商贸活动,如研讨会、展览、培训等。

第十二条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与资源共享。

第十三条开展行业调研,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参考。

**第五章经费**第十四条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

2. 社会捐赠。

3. 开展活动的收入。

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经费使用:用于协会的日常运作、活动组织和服务提供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协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是商贸协会章程的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可根据协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商会简单章程范本

商会简单章程范本
2.个人会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第六条会员入会
1.申请人须向本商会提交入会申请书,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2.本商会秘书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入会。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1.会员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权益。
2.参加本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本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
3.获得本商会提供的商业信息、市场分析和其他相关信息。
1.会员的加入需按照本章程第六条的规定办理。
2.会员退出本商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3.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违反法律法规,本商会可予以除名。
第十条组织机构
1.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2.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商会的日常事务和决策。
3.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4.本商会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本商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通过。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和理事会
1.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
2.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长召集。
第十七条其他
1.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商会的实际情况办理。
2.本章程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本章程的制定旨在规范商会的行为,保障会员的权益,促进商会健康发展。各会员应当遵守本章程的规定,共同维护商会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4.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章程的解释
1.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商会理事会。
2.理事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章程的具体条款进行解释,并保证解释的合法性、合理性。

商会_章程_模板

商会_章程_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商会组织行为,明确商会宗旨、组织机构、活动范围和会员权利义务,保障商会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商会名称为:(商会名称),以下简称“本会”。

第三条本会性质:本会是由(行业名称)领域的企业、个体工商户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会宗旨:团结和凝聚会员,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名称)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本会住所:(住所地址)。

第六条本会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名称)。

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七条本会宗旨:(一)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协调会员关系,增强会员凝聚力;(二)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利益;(三)开展行业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四)组织会员开展业务培训、技术交流、产品推广等活动;(五)加强与国际同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第八条本会任务:(一)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范,规范会员行为;(二)开展行业评比、表彰等活动,树立行业典范;(三)举办各类活动,提高会员素质,增强会员实力;(四)加强与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五)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市场信息、技术支持等服务。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条会员资格:(一)承认本会章程;(二)自愿申请加入本会;(三)在本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十一条会员权利:(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享有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会员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声誉;(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如下:(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珠宝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珠宝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珠宝公司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珠宝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保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工人的行为规范,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人事管理第四条员工的招聘、选拔、培训、考核、晋升、调动、离职等管理工作,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公司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员工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财务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及公司财务规定,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的健康稳定。

第八条公司资金的使用、报销、审批等环节应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第九条公司应加强成本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生产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满足客户需求。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

五、销售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销售渠道的畅通和市场占有率的提高。

第十四条公司销售人员应严格执行销售政策,诚信经营,维护公司形象和客户利益。

第十五条公司应加强售后服务,及时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六、保密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进行严格保护。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保密规定。

第十八条公司应加强对保密资料的管理,确保保密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七、其他规定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员工的团队精神,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企业家的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增强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家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为企业家提供一个交流、学习和合作的平台。

第三条俱乐部的宗旨是:凝聚企业家的力量,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第四条俱乐部的活动范围主要涵盖企业管理、创新创业、社会责任等领域。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会员资格1. 俱乐部会员分为创始会员、常务会员和普通会员三种。

2. 创始会员由俱乐部的发起人担任,不再增补新的创始会员。

3. 常务会员由俱乐部理事会推荐,经全体会员投票通过后产生。

4. 普通会员由常务会员推荐,经理事会审批通过后产生。

5. 会员必须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或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位。

第六条会员权益1. 会员享有参与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2. 会员有权参与俱乐部的决策和管理,包括选举理事会成员、提出议案等。

3. 会员享有俱乐部提供的各类服务和资源。

第七条会员义务1. 会员应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和规定。

2. 会员应积极参与俱乐部的各类活动,并为俱乐部的发展做出贡献。

3. 会员应保护俱乐部的声誉,维护俱乐部的利益。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八条理事会1. 俱乐部设立理事会,由常务会员组成。

2. 理事会是俱乐部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俱乐部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3.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主持。

第九条主席团1. 俱乐部设立主席团,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俱乐部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3. 主席团成员任期为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条秘书处1. 俱乐部设立秘书处,负责俱乐部的日常事务和会员管理。

2. 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由主席团任命。

第十一条分支机构1. 俱乐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分支机构。

2. 分支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运作规则由俱乐部理事会决定。

第四章活动与服务第十二条活动类型1. 俱乐部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座谈会、研讨会、论坛等。

商会章程和商会的制度

商会章程和商会的制度

商会章程和商会的制度商会章程和商会制度是商会发展和运营的基础规范,旨在确保商会能够有效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商会的发展壮大。

下面就商会章程和商会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商会章程商会章程是商会组织的基本法规,其内容包括商会的目的、组织结构、会员资格、权利与义务、管理制度和商会解散等事项。

(一)商会目的:明确商会的宗旨和发展目标,如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相关行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和资讯等。

(二)组织结构:商会章程应规定商会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会长及副会长、秘书处等职务设置,明确各级领导职责和权力分工。

(三)会员资格:商会章程应规定会员资格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会员的权益和义务,如参与商会活动、享受商会服务、遵守商会章程等。

(四)权利与义务:商会章程应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如参与商会选举、建议商会发展方向、积极参与商会活动、缴纳会费等。

(五)管理制度:商会章程应规定商会管理的模式和程序,如会议制度、干部任用和换届机制、财务管理制度等,确保商会的运营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六)商会解散:商会章程应规定商会解散的条件和程序,明确商会解散时的资产处置和会员的权益保障等事项。

二、商会制度商会制度是商会运作的具体规定,旨在确保商会内的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促进商会的发展和会员单位的蓬勃发展。

(一)会员事务:商会制度应规定会员的申请、审批和管理程序,包括会费支付、会员信用评级、会员服务等事宜。

(二)商会活动:商会制度应规定商会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制度,包括商会会议的召开、座谈会、研讨会、交流会等活动的筹划和执行。

(三)会员合作:商会制度应规定会员之间的合作机制,鼓励会员单位之间的合作交流,推动会员单位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四)商会服务:商会制度应规定商会对会员单位提供的各项服务,如政策咨询、企业培训、市场拓展、投融资服务等,确保会员单位能够充分享受商会提供的服务。

(五)商会评价:商会制度应规定商会工作的评价机制,包括对商会工作的评估、会员满意度的调查和评价等,以不断提高商会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

企业家俱乐部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企业家的成长与发展,提高企业家的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搭建企业家共享资源的平台,特成立企业家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

第二条俱乐部是一个开放的、自治的、非盈利性的组织,由志愿加入俱乐部的企业家自愿组成。

第三条俱乐部的宗旨是:团结、合作、共享、创新。

第二章会员资格与会籍管理第四条任何具有独立经营权和法人资格,具有固定资产和员工的企业法人单位,经俱乐部大会审核通过并缴纳会费,可以成为俱乐部会员。

第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参与俱乐部组织的各种活动;2.参与俱乐部的决策和管理;3.共享俱乐部资源及合作机会。

第六条会员应遵守俱乐部的章程,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资深会员两个等级,普通会员由俱乐部大会审核通过后自动成为,资深会员由俱乐部理事会推荐,并由俱乐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章组织结构及管理第八条俱乐部设立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俱乐部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会员大会由俱乐部理事会召集,并提前15天通知。

第十条理事会是俱乐部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组成。

理事会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全体理事共同决策。

第十一条秘书处是俱乐部的具体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

秘书处负责俱乐部的日常事务,负责会员的入会和退出手续,并协助理事会的工作。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俱乐部的财务由财务专员负责,每年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报告,并报俱乐部理事会审议。

第十四条俱乐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明确稳定的收支,及时准确的核算,并配备专门的会计人员对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过俱乐部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投票通过。

第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归俱乐部理事会所有。

第十七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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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杰出华商珠宝企业家协会章程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世界杰出华商珠宝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英文名称:WORLD EMINENCE C&B JEWELRY ENTREPRENEUR ASSO Q I英文ON写为WECBJA
第二条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全球性国际组织。

协会是在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直接领导下,为全球华人珠宝企业服务的非营业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会员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服务会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扩大交流,成为全球珠宝界沟通与合作的桥梁及纽带;促进发展,为弘扬中华珠宝文化,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的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职能和任务
第五条本会的职能和任务是:
(一)建立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渠道,协调同业与政府间的关系,制定行规、行约,依法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全球珠宝界的业务交流,开展咨询、考察、培训、会展、评估、鉴定、拍卖等中介服务及活动。

(三)为全球珠宝经营企业、收藏家和珠宝爱好者提供鉴定评估、规划定位服务。

(四)为会员单位招商引资,投资建厂、市场推广、商品推介、打造品牌、高层公关等服务,为会员单位开拓新的目标市场,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商品流通献计献策。

(五)组织会员参加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会会员由企业会员、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一)企业会员:全球范围内,从事珠宝加工、经营,研究、检测及其相关单位,承认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经申请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企业会员。

(二)团体会员:全球范围内的珠宝业社会团体。

(三)个人会员:全球范围内从事珠宝行业工作或热心支持珠宝业发展的有识之士,经申请批准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七条会员入会的条件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积极缴纳会费。

(三)经本会会员介绍,并通过本会秘书处审核登记。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秘书处审核通过,报主管副会长审批;
(三)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与监督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
(六)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
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
(九)提供市场信息和有关统计资料;
(十)本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会费又不参加本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可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半数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举行时,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批准。

第十五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力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选举常务理事;
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常务理事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
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理事会每1-2年召开一次。

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 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通讯形 式召开。

第十七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 权。

常务理事会职权是:
(一)履行第十五条职权;
(二)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
(三)研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八条常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 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特殊情况也可 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九条 本会设会长会议。

会长会议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常务理事 会职权。

会长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是协会的领导核心。

会长会 议由会长主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会长会 议的职权是:
指导并监督秘书处的工作;
决定本会办事机构、专业委员会的设置、撤消及负责人的任免;
审议决定本会办事机构、职能机构的名称和办公地址;
审议本会有关重大活动的承办、主办资格和实施方案;
研究决定召开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
决定聘请名誉会长、顾问等有关人选;
研究决定协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会长常务会议。

会长常务会议由会长召集,或会长指定 常务副会长召集,根据某项工作的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

对会长会议负责。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

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五年。

任职期间如有变动,须经常务理事会半数以上常务理事表决通过, 报世界杰出华 商协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召开理事会议、常务理事会议和会长办公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对协会的财务负责。

第二十三条本会设常务副会长6-8人。

常务副会长由会长提出建议名单, 由会长会议选举产生。

选举办法,须经会长及副会长半数以上到会, 并获得到会 半数以上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秘书长由会长提名,会 长办公会议通
(四) (五)
过,报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批准后聘任。

秘书长必须专职,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在社会其他组织中担任职务。

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会长批准后聘任。

第二十五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行业中有代表性,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力;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经验;
第二十六条本会秘书处是协会的办事机构,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

第二十七条本会设名誉会长、顾问等职位
名誉会长、顾问的推荐由会长提名,会长会议讨论通过后聘任。

第二十八条设置办事机构、直属分支机构
本会设专家委员会、玉文化研究会、检测鉴定机构及各地方商会(办事处)。

第二十九条法律顾问
本会聘请法律顾问。

负责本会与社会各界合作举办的各项活动的协议书、合同文本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的审核。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本会经费来源: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规定收取会员的会费。

第三十二条本会的费用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事业发展和业务范围之 内,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 确、完整。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 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a) 会费;
b) 赞助或捐赠;
C) 政府资助;
d) 服务性收入;
e) 银行利息;
f) 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人员调动工作时,
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 《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报世界杰
出华商协会审议批准。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
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 本会终止前,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世界杰出华商协
会同意。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世界杰出华商珠宝企业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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