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类院校实习生的法律地位探析
实习期的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下的诊疗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

实习期的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指导下的诊疗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郭某某于2016年由某医专毕业后被某县中医院正式录用,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在院前急救中心从事院前急救工作。
2017年5月10日,某县中医院接到某村村民杨某某120急救电话。
由于值班带教医师已经出诊,为争取抢救时间,按照《某县中医医院院前急救工作职责》接到呼救电话后须在5分钟内出诊的规定,院领导指派郭某某同护士一同乘坐院内救护车出诊。
郭某某在接回患者杨某某途中,就患者病情和应采取医疗急救措施及时电话向急诊科带教医师进行了请教。
根据病人症状,郭某某高度怀疑其患心绞痛。
考虑到随时有突发心肌梗塞甚至呼吸心跳骤停的可能,郭某某及时对其进行吸氧处理。
后在电话请教带教医生的情况下,郭某某及时给患者用上硝酸甘油、肾上腺素、可拉明等药,同时向患者家属交代了病情,患者家属表示理解并签字。
急救车到达医院后立即由内科和急诊科医师对患者进行抢救,无奈无力回天,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患者死亡5个月后,患者家属得知120出诊医生郭某某没有医师资格证书,以郭某某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向县公安机关报案。
县公安机关于2017年11月15日侦查终结后,以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移送县人民检察院。
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不构成犯罪的不起诉决定。
纵观本案,试用期医学毕业生郭某某构成非法行医罪吗?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医学毕业生郭某某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参与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是符合规定的合法行为,不应认定构成非法行医罪。
其行为符合《医师法》第35条和《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指导下参与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不承担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责任。
但需说明的是,未取得医师资质的医学生,若独立开设门诊从事诊疗活动,则有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
职业院校实习生的法律地位困惑及对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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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麟
河 南省 医药 学校 ,河 南 开封 4 50 70 1
竟然 匙
坛
摘
要
职业院校应届 生在 最后一学年都要前往实习单位参加顶 岗实习。在顶岗实 习过程 中, 实习单位 和实
习生之 间的法律 关系不明晰。按照现行法律规 定, 实习生不属 劳动法调整范围, 不享有劳动工资权、 带薪体假权、
此 她的情形 不构成 工伤 , 公司没有 义务赔偿 。就这样 , 司拒 公 绝 为小李承担 医疗 费,而家 境贫寒 的小李全家就 此 陷入 了 困 境之 中 。万般 无奈之 下 ,小 李一纸诉状 把她实 习的这家 公司 告上 了法 院。在受 理案件 的法院 的调解 下 ,这 家药业 公司终 于 同意负担小 李的医疗 费用 , 但公司 明确 表示 : 公司 出钱 纯粹 是 出于 同情 , 笔费用绝 非是小李 的工伤损 害赔偿 金。 这 通过 以上 案例可见 学生在 实习期间 , 存在着 一定的风 险 , 意 外也是 时有 发生 。如果实 习过程 中受 到意外伤 害 ,谁来 负
国现行 劳动法 的调整 。
一
包装 工作 。令人意想 不到 的是, 习 了两个 月后 , 实 小李开 始感 到全 身酸痛 , 肉颤抖 , 且还不 断掉头发 。很 快 , 医院做 肌 而 去
检 查的小李被 确诊 为 “ 中毒并 肾损 害” 汞 。住 院至今 , 小李先 后花 费 了近 3万元 的医疗费 。尽管 目前她 已被确 认是在 实习
了当务之急 。当前 实 习生权 益受到 侵害 比较 突 出的情况大致 有 以下几种 。
1 . 实习生报 酬权 、 带薪 休假权 问题
一
些不 良公司打着 招聘顶 岗实 习生 的幌 子,实则利用学
临床医学中的医学伦理与法律问题

临床医学中的医学伦理与法律问题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临床医学所面临的伦理与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凸显出来。
与此同时,医学伦理与法律问题的解决对于保护患者权益、维护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临床医学中的医学伦理与法律问题,并分析其对医学实践的影响和应对措施。
一、患者权益的保护在临床医学中,患者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伦理和法律问题。
伦理上,医生应当尊重患者的自主权、知情权和隐私权。
法律上,医生应当遵守医疗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
为了保护患者权益,医生首先应当尊重患者的自主权。
这意味着医生在做出医疗决策时,应当尊重患者的意见和选择,充分听取患者的意见,并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共识。
同时,医生应当积极提供必要的医疗信息,使患者能够做出知情的决策。
其次,医生应当保护患者的知情权。
患者有权知道与其病情相关的信息,包括疾病的性质、治疗方法、可能的风险和并发症等。
医生应当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患者解释这些信息,帮助患者理解并做出决策。
此外,医生还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权。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妥善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不相关的第三方。
同时,医院和医生也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的安全性。
二、医学伦理与法律问题对医学实践的影响医学伦理与法律问题对医学实践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合理解决医学伦理与法律问题,有助于维护医患关系的良好发展。
医疗纠纷的发生往往与伦理与法律问题的处理不当有关。
当医生能够正确对待患者权益、尊重患者意见,合理处理医患纠纷时,将有助于恢复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其次,医学伦理与法律问题的解决对于医学实践的规范化和提高医疗质量也具有重要作用。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应当遵守伦理和法律规范,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只有通过规范化的医疗行为,才能保证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三、应对措施为了更好地应对临床医学中的医学伦理与法律问题,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强管理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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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卫生法论文2500字_医学卫生法毕业论文范文模板医学卫生法论文2500字(一):提高医学院校学生学习卫生法的积极性探讨论文【摘要】近几年来,我国卫生事业改革逐步深入,对于医学人员有了更高的要求。
即他们不仅要具有深厚的医学专业功底,同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
因此,卫生法成为了医学院学生学习的一项重要的内容,但是很多医学院学生并不重视这一要素,对此存在抵触心理,从而弱化了卫生法的价值。
本篇文章,以卫生法为主体,探讨医学院学生学习卫生法的必要性,【关键词】提高医学院卫生法积极性医学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它在包含了科学性和实践性的同时,还具有服务型,所以其地位至关重要。
在医学发展的过程中,医疗纠纷事故经常发生,促使医患关系存在紧张状况。
为了强化医学院学生的综合素质,构建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学习卫生法成为了医学院学生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
因此,教师和学生要充分认识到卫生法的重要性,以科学的方法提高医学院学生学习卫生法的积极性。
一、医学院学生学习卫生法的必要性(一)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医学专业素养医学院的学生并不仅仅是专业知识的获取这么简单,他们承担着治病救人的重要职责。
目前,我国医疗事业逐渐发展壮大,所以对于医学院的学生也有了很高的要求,他们除了要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技能,还需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开展卫生法的学习对于他们来说能够更加全面认识医学专业,丰富个人的医院素养。
而且只有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他们才能有效发挥个人的职责。
(二)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规范医学具有服务性质,所以医学院的学生需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一方面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另一方面也能够更好地体现自身的医学素养。
近些年来,医疗纠纷事件经常发生,一些医院因为工作人员缺乏良好的道德素质,服务意识弱化,引起了病人和家属的不满。
因此,医学院的学生需要学习卫生法,规范自身行为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有效降低我国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率。
实习生劳动的法律要求与权益保护

实习生劳动的法律要求与权益保护在当今社会,实习生群体逐渐增多,成为人力资源市场中重要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其处于学习和工作的过渡期,实习生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介绍实习生劳动的法律要求以及相关权益保护措施。
一、实习生的法律地位根据我国劳动法,实习生的法律地位属于劳动者,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因此,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享有与正式员工相似的劳动权益。
实习生的工资、工时、休假等方面的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实习合同的签订实习合同是保障实习生权益的基础。
实习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实习生的职责、工资、工作时间、实习期限等关键信息,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实习生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三、实习工资的支付实习工资是实习生最基本的权益之一。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实习生的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支付工资的证明,包括工资明细、发放日期等信息。
四、实习时间的限制实习生的工作时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实习生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超过工作时间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五、实习期限的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实习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同一用人单位的实习,实习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这一期限,用人单位应当与实习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享有完整的劳动权益。
六、实习生的休假权益实习生也有享受休假的权益。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实习生在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假五天。
同时,实习生还享有婚假、丧假、产假等休假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七、实习期满后的权益保护实习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是否与实习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如果与实习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当享有与正式员工相等的权益保护。
如果没有与实习生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解除合同经济补偿。
培养当代医学生的法律素养维护合法合规和谐的医疗秩序

培养当代医学生的法律素养维护合法合规和谐的医疗秩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学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医学生是未来医疗行业中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教育和培养不仅关系到国家卫生事业的发展,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医学生的教育和培养过程中,法律素养的培养尤为重要,只有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养,医学生才能更好地维护合法合规和谐的医疗秩序。
一、加强法律教育和培养医学生法律意识在当代社会,医学生作为医疗行业的新生力量,他们不仅需要具备丰富的医学知识和技能,更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医学院校应该在医学生的教育过程中,给予针对性的法律教育,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
通过课堂教学、案例分析等方式,引导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对医疗行为的规范和要求,培养医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和自觉维护医疗秩序的责任感。
二、注重医学伦理教育,培养医学生的职业责任感医学生在接受医学教育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学习医学理论和医疗技能,更需要注重医学伦理教育,培养医学生的职业责任感和医疗人道精神。
在学习医学伦理学的加强对医学生的职业操守和专业道德的培养,引导他们在医疗实践中不仅有科学的治疗理念和行为规范,更要有医德医风的塑造和维护。
只有具备了较高的职业责任感和医学人道精神,医学生才能真正地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提升医学生的风险防范能力,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在医学生的培养过程中,要重视对医学生风险防范能力的培养,引导他们理性对待医疗风险和医疗纠纷,提高医学生的医疗纠纷防范意识和能力。
通过模拟案例、实地实习等方式,让医学生深入了解医疗纠纷的原因和特点,了解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提升医学生在临床实践中的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能力,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医疗秩序的稳定和和谐。
四、加强医学生的法治观念,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在医学生的教育和培养过程中,要加强对医学生的法治观念培养,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到法律法规对医患关系的调整和规范作用,树立正确的医患观和医患关系观。
培养当代医学生的法律素养维护合法合规和谐的医疗秩序

培养当代医学生的法律素养维护合法合规和谐的医疗秩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医学科技的进步,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疗从业者,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医学知识和技能,更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培养当代医学生的法律素养,维护合法合规和谐的医疗秩序显得尤为重要。
一、法律素养是当代医学生教育的必备素养医学生在学习医学知识的也应该注重法律素养的培养。
法律素养包括对法律的基本认识、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以及法律道德的修养等方面。
医学生作为未来的医疗从业者,应该具备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准确把握法律底线,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素养。
医学生应当在学习医学知识的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了解医疗行为的规范和标准。
不论是在临床实践中还是在医学研究中,医学生都需要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
只有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养,医学生才能够在未来的医疗工作中更好地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素养的培养方式1. 强化法律教育医学生的法律素养培养应始于校园。
医学院应当将法律教育纳入学生的日常学习中,开设法律课程或者组织法律讲座,让学生了解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提升其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学校还可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提升其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2. 加强实践教育医学生在临床实习和实训中,应该结合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临床操作行为。
在实践过程中,学生不仅要重视医学技术的掌握,更要注重对法律法规的遵守,做到在执业过程中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素养与医疗秩序的维护1. 提高医学生的法律意识医学生应当在学习中培养正确的法律意识。
他们应当认识到,临床医学行为是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和规范的,医疗行为必须依法开展,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医学生应当始终以法律为准绳,按照医疗法律法规规范行事,做到合法合规。
2. 加强医患沟通医学生在接受医学教育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医患沟通的重要性。
实习生的权益保护及法律限制

实习生的权益保护及法律限制近年来,随着实习制度的普及,实习生的权益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享有一定的权益,同时也要面对一些法律限制。
本文将探讨实习生的权益保护及法律限制,以期增加大家对实习制度的了解。
一、权益保护1. 薪酬待遇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薪酬待遇是实习生权益保护的关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实习生支付劳动报酬,且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实习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合理的实习薪酬,并要求按时足额支付。
2.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实习生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权益同样需要得到保护。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不得超过规定的工作时间要求实习生工作。
同时,实习生也享有带薪年假等休假权益。
3. 安全保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实习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障。
实习生在工作中如遇到安全事故或工伤,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实习生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二、法律限制1. 实习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的实习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超过六个月的实习,应当与实习生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规定享受相应的权益和保护。
2. 工作内容实习生的工作内容应当与其专业背景和学习目标相符。
用人单位不得将实习生安排从事与其专业无关或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工作。
实习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以促进个人能力的提升。
3. 解雇权用人单位在雇佣实习生期间,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为实习生提供解雇权保护。
用人单位不得在实习生的劳动期限内任意解雇实习生,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实习生的维权途径实习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 协商解决实习生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提出自己的权益要求,并寻求双方的合理解决办法。
通过积极的沟通和协商,解决矛盾,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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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期金卡工程・经济与法
NO.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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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类院校实习生的法律地位探析
□赵浩洲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山东临沂276002)
摘要:医学类实习生的法律地位在我国长期以来一直没有明确。
如何确定实习生的法律地位,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的实习范围如何界定,实习期间是否应该获得劳动报酬,……当因操作不当,出现医疗纠纷时,实习生的尴尬角色如何定位等等。
这些问题如何应对,如何保证实习医护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成为摆在广大医疗机构尤其是各实习医院面前的一个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实习生法律地位医疗纠纷非法行医医疗事故临床实习是医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高等医学教育的重要阶段。
在这个阶段,学生将实现由课堂理论学习到临床实践学习的转变,把书本知识转化为能力,以提高独立工作本领。
通过临床实践学习,学生可以熟悉医院工作制度,医疗、护理技术常规,养成良好的医德,从而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的理念,巩固、提高和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独立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对常见病症进行独立诊治,对较复杂的病症和急诊等能进行急救和一般的处理,实现向一名合格的医护人员的转化。
当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因操作不当,出现医疗纠纷时,他们的角色如何界定?因此,有必要对实习生的法律地位进行确定。
一、现行医疗实习制度按照惯例,医学类学生在毕业前最后一年必须进行临床实习。
在实习结束时所在实习医院会根据实习生在医院各科室实习期间的表现在学生实习鉴定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学生毕业时由学校将鉴定表放入该生档案。
对在医院实习这一阶段,笔者以为可以采取"选修"的形式,不是每一位同学都必须去实习,应根据个人情况而定。
(一)实习医护人员
实习医护人员是指未考取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书,不具备医师执照或护士执照的医学院校毕业生(或未毕业学生),在医院带教医师指导下,执行医疗业务的人员。
近几年来,随着各医疗机构规模的不断扩大,势必就需要增加临床医护人员,这无疑将增加成本!而来自个医学类高校的各专业实习生,不仅为医院提供了劳动力,又不需要提供劳动报酬,这,恰好迎合了这些医院的诉求。
因此,医学类实习生越来越受到实习医院的青睐。
然而,如何界定实习医学生的法律地位,尤其当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发生的时候,实习生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08年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
《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第二条对医学实习生的范围进行了界定,"本规定适用于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置的各级各类院校的医学生和《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以下简称试用期医学毕业生)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
"第一次明确了暂行规定的适用对象。
(二)医学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1、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的保护临床教学基地及相关医疗机构有责任确保医学教育临床实践过程中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尤其对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的保护。
特别强调要积极说服相关患者配合配合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在安排和指导临床实践活动之前,应尽到告知义务并取得患者的同意。
因此,如何做到既能保护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又能保证实习生有更多的实习实践参与机会,是让临床教学基地和医疗机构都感到很难处理的一个问题。
2、
医院对实习生的要求各医学院校对实习生实习期间的相关内容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如《遵义医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遵医院发[2009]104号)、《延安大学医学院实习生管理规章制度》等,目的是让实习生既要学到临床实践经验,又要防范实习中的风险,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办事,为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医护人员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医事活动中的责任主体
前段时间媒体报道的北大医院"学生无证行医致本校医学教授死亡案",让人们重新回到一个似乎陈旧的话题:医院实习生实习如果造成了损害后果,应属"非法行医"还是属于"医疗事故"?重新拷问医学院校实习生的法律地位。
该事件卫生部迅速做出回应,认为医院实习生不算"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罪①是指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
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
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②第一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从解释条文上看很明确:"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属于"情形之一",实习生的违法行为应构成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
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却仍然从事医务工作,对于危害结果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行为人应当说是明知的,但是行为人放任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不是积极追求,但也不是没法避免,容忍危害结果的发生。
因此主观上是出于间接故意。
而实习生是由医院授权,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的相关医事诊疗活动。
即使由于实习生的过失导致了不良医疗后果的出现,也不应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罪,它不符合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主观构成要件。
医疗关系的本来性质,是一种非典型的契约关系,是指医院与患者之间就患者疾患等诊察、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形成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关系。
就医院方而言,其权利主要为接受患者的报酬,其义务,一是须以治疗为目的进行医疗活动;二是在实施医疗行为之前极尽说明的义务;三是医疗过程中遵守医疗规章制度,严格医疗程序,保障医疗后果。
因此,依照合同要求,如果院方在医疗过程中,因医护人员③的过失造成责任事故、技术事故或者医疗差错,损害患者的健康甚至造成死亡后果,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医学院实习生的法律地位
《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在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指导下参与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不承担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责任。
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未经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同意,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也就是说,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诊疗行为为个人实施,没有征得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的同意,就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
至于这个责任的大小,承担何种责任没有明确,应为医疗事故责任还是侵权责任?作为医护人员,又没有取得相应的医师或护理资格;作为医学生,法律又没有专门规定。
因此,对于实习生的法律定位成为其承担何种责任的关键所在。
但无论如何,笔者以为由于患方是与医院建立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虽然暂行规定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但无论医学生还是试用期医学毕业生是否经过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同意,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的造成了不良后果,责任主体也应该是医疗机构!一般情况下,事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该规定向医学生或试用期毕业生进行追偿。
当然,如果没有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的同意,因实习生的个人行为导致患者重大伤亡事件,该实习生将要承担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损害后果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应的附带民事赔偿,就不简单的是一般的民事赔偿或侵权了,将会构成刑事案件,更不会是什么医疗事故了。
因此要在平时的临床教学工作中,给实习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讲清楚实习期间应该注意的问题,严格纪律,告知不依照实习规定实习有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注释: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1997年3月14日公布,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
②2008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
2008年4月29日公布,
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③笔者以为这里的"医护人员"也包括医院各专业实习生。
作者简介:赵浩洲(1973-),男,汉族,山东临沂人,山东医专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动产抵押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