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管理制度3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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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为了积极推进学校教科研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制度如下:一、指导思想:1. 在教科研工作中,坚持“问题即课题,教学即教研”的原则,通过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研究,建设科研型的教师队伍,打造学校核心竞争力,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

2.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能够整体素质为目的,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为学校添光加彩。

二、具体制度:1.认真做好教科研工作的计划制订、计划实施、计划总结。

在年初制订好教科研工作的详细计划,并落实好研究课题,认真实施,并在年终做好总结。

2.认真做好省、市、区、校级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

根据上级及区教科所的有关文件、工作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参与省、市、区、校级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

3.督促、指导校级课题的过程性研究的进展。

除省、市、区级课题立项、申报外,教务处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确立校级课题,并做好有关课题的督促与指导工作,及时地进行过程性研究小结,推动课题圆满完成。

4.做好教科研工作的培训。

学校联系有关专家为全体教师作有关教科研讲座,为教师撰写课题提供思路,指导方向。

并组织骨干教师作校本培训。

5.加强教科研工作的资料收集、管理工作。

收集好教科研工作的各项资料,并管理好有关资料。

6.做好教科研阶段性检查工作。

对立项课题做好过程性检查工作,督促课题过程性研究的开展,为结题打基础。

7.确立校级课题评选工作。

成立校级课题评选工作小组名单,在自己申报课题的基础上,工作小组成员认真阅读有关内容,确立其科学性、可行性的情况下,给予立题并指导好下阶段的工作。

8.认真做好教科研成果的评优及奖励工作。

课题评选小组成员根据课题研究的开展情况、结题状况等对教科研成果进行评优,对优秀的课题做好推荐上报及奖励工作,便于教科研的顺利开展。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规定是为了规范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高老师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的连续发展。

二、管理标准1. 教学管理1.1 教学计划订立与执行—学校应依照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订立实在教学计划,并确保老师依据计划进行教学。

—老师应定时完成教学任务,对课程进度进行有效掌控。

1.2 教学方法与手段—老师应采用多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思维发展和创新本领培养。

—老师应精心准备教学料子,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1.3 教学质量评估与改进—学校应定期对老师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并供应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培训机会。

—老师应依据评估结果不绝反思和改进本身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2. 科研管理2.1 科研项目申报与批准—老师或教研组应依据学校和国家的科研项目申报要求,乐观参加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学校应审核科研项目的申报料子,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批准。

2.2 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学校应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与监督。

—老师或教研组应依照科研经费使用规定进行经费申请和使用,并及时进行报销和结算。

2.3 科研成绩评价与推广—学校应设立科研成绩评价机构,对科研成绩进行评价与嘉奖。

—学校应乐观推广优秀科研成绩,提高学校的科研影响力和学术声誉。

三、考核标准1. 教学考核1.1 课堂教学效果—考核对象:老师—考核指标:教学准备充分程度、授课方式和手段选择的合理性、教学内容的清楚性和科学性、学生参加度和学习反馈等。

—考核标准: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学生学习兴趣高,学习效果明显。

1.2 教学成绩与评价—考核对象:老师—考核指标: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的评价,包含学生的考试成绩、评语、教学反思等。

—考核标准:教学成绩显著,学生整体学习水平和本领提高。

2. 科研考核2.1 科研项目申报与完成情况—考核对象:老师或教研组—考核指标:科研项目的申报数量、质量和完成情况。

教科研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范文(3篇)

教科研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范文(3篇)

教科研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范文一、教科研管理制度1. 研究项目管理1.1 项目申报与审核1.1.1 学校教务部门每年统一发布研究项目申报通知,鼓励教师主动申报研究项目。

1.1.2 项目申报需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书,包括研究目标、研究方法、实施方案等内容。

1.1.3 申报材料由学校专门组织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1.2 项目管理与实施1.2.1 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研究计划书确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研究工作,并定期向学校汇报进展情况。

1.2.2 学校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项目的资源、经费等事宜。

1.2.3 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研究报告,并对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价。

2. 教师科研成果管理2.1 成果鉴定与奖励2.1.1 学校设立科研成果鉴定委员会,对教师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和鉴定。

2.1.2 对于具有一定价值和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学校将给予奖励,包括荣誉称号、经费支持等。

2.2 论文发表与引用2.2.1 学校鼓励教师将研究成果通过学术论文的形式进行发布,并提供相应的论文发表支持。

2.2.2 对于发表在国内、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鼓励引用教师的研究成果。

2.3 学术交流与合作2.3.1 学校积极组织学术交流活动,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进行学术报告和交流。

2.3.2 学校鼓励教师与其他高校、科研机构进行合作研究,并提供相应的支持。

3. 知识产权保护3.1 学校与教师共同拥有教师在工作期间创造的知识产权,学校对教师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并合理利用。

3.2 学校为教师提供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支持,并与教师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益。

3.3 学校鼓励教师将知识产权转化为实际产品或服务,提高科研成果的社会经济价值。

二、教科研管理制度的奖惩制度1. 研究项目奖励1.1 对于研究项目取得重要成果的团队,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经费支持、荣誉称号等。

1.2 对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管理和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奖金、晋升等。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3篇)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3篇)

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教科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行政、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教科处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教育教学改革”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学校教科研工作的____第四条制定本校科研工作规划。

第五条搞好本校教科研课题管理。

第六条学校教科处应大力营造浓厚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

同时,通过教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三章学校科研课题工作管理第七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及时申报补报国家、省、市级教科研课题。

第八条每学期(年)初,各学科组要根据学科教学活动,确定本学科的学期(年)教科研课题,并详细填写《____市新郑计算机学校教科研课题立项登记表》。

第九条市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由教科处负责____实施,每学期末要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并向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第十条各学科组开展的校级课题,在教科处指导下,由各课题主持人具体负责____实施。

每学期进行一次中期汇报,学期末以教研论坛形式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教科处负责教科研课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四章科研队伍建设第十二条教科处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

第十三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

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应列人学校议事日程,做到每学期有计划、有内容、有安排、有记录、有检查。

第十四条加强教科研理论学习,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

第五章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总结第十五条每学年初,教科处根据本校学年中心工作提出本校本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对本学年度科研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等作统一安排,并按计划将科研工作落实在实处。

每学年末,教科处应对全校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教科研工作管理制度一、学校教科研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的科研课题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学中的作用,强化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意识,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课题管理选择课题:1.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日常教学工作,选择适当的课题。

2.学校科研根据教育改革的需要,每学期列出部分课题指南,可供教师选择。

课题立项:1.本校教职工均有资格向学校提出课题申报意向,并以书面形式提交教科室。

原则上每学年组织一次课题立项活动。

2.学校根据立项原则确定部分课题为校级课题,在校级课题中推荐部分课题申报区级、市级、省级及国家级课题。

3.立项原则鼓励性原则:鼓励全校教师参与教育科研,并通过科研提高广大教师的科研能力。

可行性原则:课题研究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深入开展研究的精力。

能制定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

实用性原则:强调教育科研对本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有现实指导作用,强调教育科研对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有切实的促进作用。

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的指导思想正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根据充分。

4.各立项课题必须填写申报表,并制定课题研究计划,一份交教科室保管。

过程管理:1.学校管理的课题范围是校级课题和以我校名义申报的各级各类课题。

2.课题负责人全面负责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

3.周期较长的课题每学期必须制定阶段性课题研究计划,应按时写出阶段性研究总结。

4.课题负责人要组织教师研讨,收集资料,及时记录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研究体会,按月向教科室汇报。

5.学校科研活动坚持“全员参与,重点突破”的原则,每位教师要做到四个一工程,即:每年必须精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必须承担本学科一项科研课题研究任务,必须写出至少一篇教育科研论文,每学期讲一节课题研讨课。

6.课题主持人制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措施,组织对课题研究过程中的材料、数据进行科学地分析,写出阶段科研分析报告。

每周的集体备课、双周四下午为集体活动的时间,其他时间为个人活动时间,定期进行教科研活动总结。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范本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范本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范本一、教科研管理制度1. 教师科研项目管理1.1 科研项目申报及审批1.1.1 教师可以自愿申报科研项目,必须按照学校的科研项目申报流程进行申报,包括填写项目申报书、制定项目计划书、提交申报材料等。

1.1.2 学校设立科研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批教师申报的科研项目。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科研处及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组成。

1.1.3 申报科研项目需要经过严格的评审和审核,包括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研究内容的创新性等方面。

1.2 项目执行与管理1.2.1 项目立项后,教师需要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安排,合理组织研究人员进行研究工作。

1.2.2 教师需要及时向学校科研处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包括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等。

1.2.3 教师需要按照项目完成时间节点,完成相关的研究任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研究方向和计划。

2. 教师科研成果管理2.1 科研成果登记和归档2.1.1 教师在完成科研项目后,需要进行科研成果的登记和归档,包括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获得的科研成果奖项等。

2.1.2 学校设立科研成果管理系统,方便教师对科研成果进行登记和查询。

2.2 科研成果评价2.2.1 学校设立科研成果评价委员会,负责对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价。

评价委员会由学校科研处及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组成。

2.2.2 科研成果评价主要以论文的影响因子、专利的实用性和创新性、科研成果奖项的权重等指标为依据进行评价。

2.3 科研成果奖励2.3.1 学校设立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予以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形式。

2.3.2 科研成果奖励主要按照评价结果和成果发表或应用的重要程度进行确定,评价委员会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奖励提案,学校领导根据提案进行决策。

二、考核奖励制度范本1. 教师科研工作考核1.1 科研项目完成情况考核1.1.1 对教师申报的科研项目进行按时完成情况的考核。

学校教科研处管理制度

学校教科研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科研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教科研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教科研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由学校校长提名,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第五条教科研处下设办公室、教研组、科研组等部门,分别负责具体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六条教科研处主任职责:1. 负责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教科研计划,确保教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2. 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负责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竞赛和培训活动,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4. 负责协调学校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的关系,争取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5. 负责组织教科研成果的评审、推广和应用。

第七条教研组职责:1. 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案等。

2. 指导教师参加教育教学竞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教育教学数据,为学校教育教学决策提供依据。

4. 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第八条科研组职责:1. 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撰写科研论文、研究报告等。

2. 指导教师参加科研项目申报,争取科研项目支持。

3. 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评审、推广和应用。

4. 定期开展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科研能力。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教科研处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 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和一定的实践经验。

第十条教科研处工作人员职责:1. 认真执行学校教科研工作规划和各项制度。

学校 教科研管理制度

学校   教科研管理制度

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学校教科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科研管理工作,提高教科研工作质量,加强教科研成果的应用与转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科研管理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学校教科研管理的目标是加强教师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素质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实力,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

第二章教科研机构设置第四条学校设立教科研机构,负责学校教科研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教科研机构设立的原则是按照学科和专业领域进行划分,分工协作,优化资源配置。

第六条教科研机构由教师代表、学校领导及相关教务和科研人员组成。

第七条学校教科研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机构管理细则,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三章教科研工作第八条学校教科研工作应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中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导向。

第九条学校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研究,推动教学方法和手段的创新,提高培养人才的能力。

第十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推动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提升学校科研实力。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教科研激励机制,通过奖励与评优方式,鼓励和推动教师积极参与教科研工作。

第四章教科研项目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建立教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申报、管理和评审的流程和标准。

第十三条教科研项目分为学科研究项目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学校将项目立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需提交项目申报书,并附上研究预期目标、工作计划、预算和团队信息等。

第十五条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对项目的创新性、实施性和经济性进行评估,并制定评审报告。

第十六条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对项目进行定级,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和管理。

第五章教科研成果管理第十七条教科研成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教材教辅、科技成果等。

第十八条教师在完成教科研项目后,需按照规定将成果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申报和填报。

第十九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教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对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和实用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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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简称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以有利于有利于开展课堂教学研究,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规范办学,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工作宗旨。

以“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为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发挥教师主动性,不断创新进取,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校教科室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部门,在校长和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

学校教科室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

以教研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教研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教师全员参加。

第六条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所、县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

学校教室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科室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

2.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
3.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4.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

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5.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6.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

负责或协助县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

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7、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县、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8.加强与市、县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

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

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
提供咨询和指导。

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

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

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10、高质量办好校刊《二中教苑》。

第三章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县有关科研动态。

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沛县第二中学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组长处,审定后交学校教科室。

第九条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时间为一个月。

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的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县级课题的申报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至8月份,教师可根据自己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申报县级课题。

市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县级课题中产生,省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市级课题中产生。

第十条教科室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科研计划并根据课题的性质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

同时,推荐优秀的课题申报县、市、省、国家级课题。

第十一条学校教科室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

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科室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科室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

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

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

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科室所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消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四章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第十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

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1、分类登记,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县、市、省、国家级教科研课题;
(2)已经在省市、国家级等级别的正式刊物、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3)已经在具有省市、全国等级的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著(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
(4)学校及以上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证书;
(5)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6)科研专题公开课档案。

内集教案、听课教师的量化评估表,教研组评议意见和总结。

第十三条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登记在电脑中。

第五章关于教科研基金
第十四条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

基金主要用作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和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第十五条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制度: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由教科所统一管理使用。

课题研究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学校教科所提出申请,教科所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审定同意,提出资助意见。

课题研究开始预拨批复金额30%—50%,课题完成并经评估合格补足剩余部分。

外出学习调研,需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成行,回校后凭有关正规票据报销。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经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拨发,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已经申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助。

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按标准拨发。

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研项目。

教科所负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发费用。

第六章关于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和成果奖励
第十六条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学校在政策上采取措施,依据教育发展需要不断修订《沛县第二中学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规定》,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年度成果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申报国家、省、市、县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原则上从获得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项目中产生。

第十八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为鼓励各部门或组室重视教育科研,从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由学校予以奖励。

具体标准参见“沛县第二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

第二十二条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科研成果结集出版。

第七章关于教科研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

行政领导、教科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学校教科室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并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

第十二五条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

每学期应由教科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科室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

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程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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