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在用设备及作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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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范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范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范GB XXXXX—XXXX目次前言 (I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安全要求 (3)4.1 一般要求 (3)4.2 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3)4.3 教育培训 (3)4.4 变更管理 (4)4.5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4)4.6 个体防护 (4)4.7 事故管理 (4)4.8 消防和应急管理 (5)4.8.1 消防 (5)4.8.2 应急 (5)5 专项安全 (5)5.1 井控 (5)5.1.1 井控设计 (5)5.1.2 井控装置 (5)5.1.3 处置方案 (6)5.1.4 井控演练 (6)5.1.5 井控处置 (6)5.2 硫化氢防护 (6)5.2.1 一般要求 (6)5.2.2 设计 (6)5.2.3 风险控制 (6)5.3 危险物品管理 (7)5.3.1 采购 (7)5.3.2 装卸和运输 (7)5.3.3 储存 (8)5.3.4 使用 (8)IGB XXXXX—XXXX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陆上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的勘探、开发、生产、作业、技术服务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722-2014 爆破安全规程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3348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 20972(所有部分)石油天然气工业油气开采中用于含硫化氢环境的材料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安全规范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9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规范GB 50251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49-2015 气田集输设计规范GB 50350 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8.08•【文号】安监管技装字[2003]115号•【施行日期】2003.08.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行为,确保安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八月八日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导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定,规定了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评价。

2.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提高陆上油气开采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陆上油气开采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陆上油气开采安全风险,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及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陆上油气开采安全评价的基本原则是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合法、自主地开展安全评价。

3.定义3.1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是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各工艺单元的总称,包括勘探、钻井、井下作业和采油、采气及油气集输等。

3.2 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陆上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安全预评价是根据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方案”的内容,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给予指导。

石油工业企业动火分类等级(2篇)

石油工业企业动火分类等级(2篇)

石油工业企业动火分类等级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工业企业动火分类等级及其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与天然气勘探、开发、储运、炼油化工、油气管道、油田基本建设及其他易燃易爆场所的工业动火作业。

2引用标准SYn5225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GB/T3608—93石油工业企业动火分类等级。

3术语使用气焊、电焊、铝焊、塑料焊喷灯等焊割工具,在油气、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的作业和生产、维修油气容器、管线、设备及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设备,能直接和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

3.2现场监护在动火作业中,由具有一定能力的专业人员,配备专用的安全检测仪器、仪表和消防器具,按照动火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和保护工作。

4总则4.1施工单位必须与生产单位密切配合,由施工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在动火作业前组织生产、施工、技术、安全、消防及有关业务部门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制定动火方案。

4.2凡是没有办理动火手续和落实动火安全措施以及未设现场动火监护人的,一律不准动火作业。

4.3在整个动火施工过程中,生产和施工单位指定工程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并监督动火措施的实施。

4.4油气井井喷情况下的动火,要由抢险制喷领导小组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严密的动火方案,统一指挥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5工业动火分类等级划分5.1根据动火部位爆炸危险区域的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可分为三级。

5.1.1 一级动火5.1.1.1 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的在用油气管线及容吕带压不置换动火;5.1.1.2 在运行的不小于5000m3原油罐的罐体动火;5.1.1.3 天然气气柜不小于400m3的石油液化气储罐动火;5.1.1.4 不小于1000m3成品油罐和炼化油料罐、轻烃贮罐的动火;5.1.1.5 口径大于426mm的长输管线,在不停产紧急情况下的动火;输油(气)长输管线干线停输动火;5.1.1.6 天然气井井口无控部分的动火;5.1.1.7 处理重大井喷事故现场急需的动火;5.1.1.8 炼油厂正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罐区、溶剂罐区、气罐区、有毒介质区,液化气站;有可燃、易燃液体,液化气及有毒介质的泵房、机房、装卸区;输送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管线的动火。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报批稿)--带标准号_42627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报批稿)--带标准号_42627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报批稿)--带标准号_42627ICSE备案号: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73012016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含油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及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Pollution control requirements of oily sludge recycling and utilizationfor onshore oil & natural gas exploitation2016-12-5发布 2017-5-1实施发布国家能源局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次前言...................................................................... ....................................................................... II 1 范围 .....................................................................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1 23 术语和定义 ..................................................................... ............................................................... 1 4 一般要求 ..................................................................... .................................................................. 2 5 资源化利用污染控制要求 ..................................................................... .......................................... 2 6 管理要求 ..................................................................... (2)I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陆上采气实施指南

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陆上采气实施指南
——可能接触硫化氢的相关作业人员应参加硫化氢防护等安全专项培训,持有硫化氢防护合格证。
g)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进行安全培训或教育。
5.4.5
5.4.5.1采气单位应建立内外部HSE信息沟通的渠道,主要渠道有:
a)采用会议、文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下达HSE文件、指令;
GB 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
GB 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
GB 4053.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15599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陆上天然气的采集、净化与处理等作业的单位。
3.2
基层队grass roots crew
能够独立完成天然气的采集、净化与处理等作业的基层组织。
3.3
天然气处理站场natural gas processing station
对天然气进行脱硫、脱水、凝液回收、产品分馏、硫磺回收、尾气处理等的处理站、脱硫站的总称。
——压缩、分离、脱水、脱硫、加热等工艺流程;
——雷电、暴风雨、暴雪、冰冻、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环境;
——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承包商、供应商等。
b)应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组织风险评估,确定出天然气泄漏、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等不可接受的风险,进行分级管理。
c)应对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采取控制措施。
5.3.1.2采气单位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并登记建档。
5.3.1.3采气单位根据风险识别与评价的结果,对集气站、天然气处理站场、集输管道等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确定领导干部联系点。领导干部定期到联系点检查并保存记录。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一、重视安全,预防祸端。

①在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重视安全防范,做好预防火灾、瓦斯爆炸、地面坍塌、人员负伤或死亡等悲剧事件的工作,落实完备的预防措施,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严厉执行安全技术责任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② 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程序进行生产探井作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并建立完全、科学、高效的安全组织架构,重视施工现场责任人的安全培训,使其充分了解施工的安全要求,做到安全随处可知、全员参与、全程参与、伤害无成。

③ 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第一、技术优先、品质贯彻,不准违反安全规定、站在省级到国家级法令、规章及政策、标准及技术规范,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安全技术措施,保持安全防范工作的延续性,具有及时性和有效性,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二、总体管理要求① 实行安全管理模式,强化安全工作综合管理,以及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制。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组织制度、安全职责分工和安全反应机制等,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会议体系,确保工作安全有效进行。

②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关注生产活动和员工的安全,强化安全培训,坚持安全防范精神,弘扬职业安全概念,落实安全特别责任,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及时发现,安全控制后果。

③ 完善安全防范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把安全放在石油天然气开采的首位,落实安全技术责任制,实行完善的责任制,增强安全审计制度。

三、火灾自救及维护管理① 加强现场安全火灾防护,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防设备、火灾安全定位报告、设备及电器等,采取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及时维护,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现场安全火灾防护措施到位;② 定期安排应急演习,强化火灾防护知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准备防灾用具和设备,在危急时刻使用;③ 维护及检修安全防范设备,做到安全防范实施工作到位,加大安全检查频率;④ 加强安全咨询,为员工提供安全宣传及培训方面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技术指导。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0.01.22•【文号】应急厅函〔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0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报应急厅函〔202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2019年9月至11月,天津、河北等22个地区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相关企业自主对照《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表》(以下简称《执法表》)5项内容开展自查自改,为油气增储扩能提供了安全生产保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此次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各相关地区应急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扎实行动。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延长)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所属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和督促检查,落实整改责任,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深入自检自查,狠抓隐患整改。

中石油认真梳理企业新建工程项目和高压高含硫油气管理情况,深入开展针对二级单位、钻井队伍、基层现场和重大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自查自改工作,所属16家油气田企业、4家钻探企业共查改问题隐患5951项。

中石化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精细谋划、合理部署,逐项对照、逐条排查,所属12家油田企业、6家石油工程企业共查改问题隐患942项。

陕西延长所属油田公司、油气勘探公司成立专项行动督查组,对所有油井、场站进行检查,共查改问题隐患108项。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地下矿山四等以上尾矿库陆上石油天然气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地下矿山四等以上尾矿库陆上石油天然气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地下矿山、四等以上尾矿库、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非煤矿矿山企业(地下矿山、四等以上尾矿库、除石油天然气服务企业外的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一、项目名称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二、审批和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令第18号);《关于印发〈吉林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安监管管一字[2005]247号);《关于吉林省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分级管理的通知》(吉安监管管一字[2005]72号)。

三、申报条件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

四、申报材料目录(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及申请报告;(二)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提供批准文件;(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复印件);(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五)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五、审批流程六、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七、收费标准不收费八、数量限制不限。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公示内容一、项目名称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二、审批和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8号);《关于印发〈吉林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安监管管一字[2005]247号);《关于吉林省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分级管理的通知》(吉安监管管一字[2005]72号)。

三、申报条件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

四、申报材料目录(一)申请表及验收申请报告(一式三份);(二)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三)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四)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五)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六)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的有关资料;(七)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七)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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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观
内部检验每2年至少一次,外部检验每年至少一次,水质检验每半年至少一次
2
耐压试验
3
炉管腐蚀、硬度、材质检测
4
无损检测
5
炉墙
6
水质检测
7
保温层完好性
8
安全附件
11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
SY0031-2004《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程》
1
外观检查
根据SY0031
-2004《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SY/T6605-2004《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
SY/T5113-1999《吊环》
SY/T5235-1991《抽油杆吊卡》
SY/T5170-1998《石油天然气用钢丝绳规范》
GB/T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1
外观
根据安全等级确定定检周期,吊环、吊卡、钢丝绳典型定检周期2年
承载能力70%~85%定检周期为1次/两年,承载能力60%~70%定检周期为1次/每年,其余典型周期为1次/3年
2
腐蚀厚度
3
井架主要构件应力测试
4
井架承载能力评估
2
钻机、修井机主要提升设备(天车、游车、大钩)
SY/T6605-2004《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
SY/T5527-2001《石油钻机主要提升设备》
附件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在用设备及作业场所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项目参照表(试行)
序号
产品/
产品类别
依据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项目/参数
检测检验周期
序号
名称
一、钻井专业领域检验项目
1
石油井架
SY/T6326-1997《石油钻机用井架承载能力评定方法》
SY 6442-2000《石油钻机井架分级》
1
井架使用情况及外观检查
1
外观检查
典型定检周期2年
2
腐蚀厚度
3
性能检测
4
主承载件无损探伤
3
通井机
SY/T5376-1991《石油
通井机》
1
外观
典型定检周期2年2柴油机来自封性3动力性能
4
功率
5
构件腐蚀
6
自动下落试验
7
钢丝绳无损检测
8
在用油状态监测
4
钻井液管汇
SY/T5244-1991《钻井液管汇》
1
外观
典型定检周期2年
2
硬度
2
无损检测
3
磨损
4
变形量
5
抗拉强度
9
钢结构应力测试
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35-1990《高耸结构设计规范》
1
动态应变
根据实际工况
定期安全性抽检
2
静态应变
二、油气采输专业
10
湿蒸汽发生器
SY5854-2000《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
SY/T0441-2001《油田用注汽锅炉制造安装技术规范》
3
腐蚀厚度测试
4
无损检测
5
密封试验
5
石油钻机用绞车
SY/T5532-2002《石油钻机用绞车》
AQ1016-2005《煤矿在用提升绞车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1
外观
典型定检周期2年
2
腐蚀
3
空气管道密封性
4
润滑、冷却水管道密封检验
5
刹车机构检查
6
最大快绳拉力试验
6
石油修井绞车
SY5470-1992《石油修井绞车》
JB4730-19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1
外观检查
根据检验结果确定定检周期,定检周期一般为5年。
2
壁厚测定
3
罐底腐蚀检测
4
罐顶腐蚀检测
5
无损检测
6
罐基础检测
7
安全附件
8
保温层检测
9
防腐层检测
征求意见说明:
1.对已列入表中的内容的正确性提出意见。
2.提出“产品/产品类别”对应的“检测检验周期”的建议。
3.可增加或减少已列入表中的“产品/产品类别”对应的“项目/参数”内容。
4.可增加“产品/产品类别”及其对应的全部内容。
5.要注意是对在用设备及作业场所的检测检验和可操作性。
AQ1016-2005《煤矿在用提升绞车系统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1
外观
典型定检周期2年
2
腐蚀
3
密封性
4
润滑
5
运转性能
6
温升
7
刹车间隙
8
构件硬度
9
钢丝绳检测
10
防爆性能
11
制动性能
7
钻机用水龙头
SY/T5530-1992《石油钻机用水龙头》
1
外观
典型定检周期2年
2
密封性能
3
主要受力件无损探伤
4
腐蚀
8
石油钻、修井用吊具(指钻修井机具中的钢丝绳、吊环、吊卡)
2
无损检测
3
壳体和炉管测厚
4
金相检验
5
安全附件
6
水压试验
12
石油化工储运设施(常压储罐)
API Std653(第一版)《油罐检验、修理、改造和翻建》
JB4735-1997《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SY/T5921-2000《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原油罐修理规程》
GBJ128-1990《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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