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瓦斯管理机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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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提升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技术管理水平,确保生产安全、提高煤矿生产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技术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环节,包括矿井开拓、采煤、矿井运输、通风、瓦斯抽放、防尘、监控系统等相关部门和岗位。

二、技术管理机构1. 设立煤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2. 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骨干人员,并进行培训,提升其技术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技术管理流程与责任1. 技术管理流程(1)技术方案制定:根据矿井特点和生产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方案。

(2)技术指导:落实技术方案,对矿井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和监控。

(3)技术检查与评估:定期对矿井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技术总结与推广:根据实际情况,总结矿井生产中的经验和教训,并推广到其他矿井。

2. 技术管理责任(1)煤矿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管理制度,组织技术培训,进行技术检查与评估,并推广技术成果。

(2)矿长和工程师:负责落实技术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3)生产班组长:负责矿井生产工艺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和效率。

四、技术管理内容1. 矿井规划与设计(1)矿井规划:根据煤矿资源分布情况和开采需求,制定矿井规划方案,确定开拓和采煤的先后顺序。

(2)矿井设计:根据煤矿地质条件和采煤工艺要求,进行矿井设计,并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靠。

2. 采煤技术管理(1)煤层掘进与支护技术:制定煤层掘进和支护技术标准,确保采煤安全和高效率。

(2)煤矸石处理技术:矿井中的煤矸石需要进行处理和利用,制定煤矸石处理技术规范。

(3)瓦斯抽放与管理:制定瓦斯抽放与管理工作流程,确保矿井瓦斯安全排放和处理。

3. 矿井通风技术管理(1)通风系统设计与管理:制定通风系统设计和管理规范,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2)风速与风量监测:建立风速与风量监测机制,对矿井通风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调控。

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附件:矿井通风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设谿及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设谿为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建立完善“一通三防”工作体系,健全“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加大瓦斯综合治理力度,消除“一通三防”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成立以矿长为首的“一通三防”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付组长:总工、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财务负责人成员:副总以上矿领导及各生产业务科室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通风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矿长:对本公司“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责任;总工: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安全副矿长:对“一通三防”负监督责任;生产副矿长:对采掘面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机电副矿长:对机电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落实责任,保证“一通三防”材料的供应及时到位;财务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工作资金的保障工作;通风副总:协助总工搞好“一通三防”技术工作;机电副总:对机电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地测副总:对地测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通风科:对“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技术管理责任;调度室:负责协调解决“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机运科:负责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的供电等管理工作;生产科:负责对生产口的“一通三防”工作负技术责任;安检科: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具体监督责任;经管科:负责解决“一通三防”的物资管理工作;培训科:负责解决“一通三防”人员培训工作;财劳科:负责解决“一通三防”的资金管理工作。

二、专业队伍设谿为了适应我矿科学发展的需要,有效防止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瓦斯防治管理机构和体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河南省煤矿安全质虽标准化标准,结合我矿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瓦斯防治工作专业队伍:组长:副组长:技术成员:现场施工组:现场施工成员:通风科瓦检员8人、通风科放炮员6人、井下监测工5人、井上监测工4人、通风科测风员1人专业队伍办公室设在通风队。

瓦斯隧道通风管理制度

瓦斯隧道通风管理制度

瓦斯隧道通风管理制度瓦斯隧道通风管理制度在矿山与煤矿等矿业行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有效地控制瓦斯浓度,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

为了确保通风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本文将就瓦斯隧道通风管理制度的目的、内容、执行和制度考核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目的二、制度内容1.通风系统建设:(1)通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全规定,确保瓦斯隧道的通风质量。

(2)通风系统的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3)通风系统应配备瓦斯和风速检测等设备,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和通风风速情况。

2.通风方案编制:(1)每次在隧道施工前,应编制瓦斯隧道的通风方案,包括通风设备的选择、通风风量的计算和通风系统的布局等内容。

(2)通风方案应经专业人员审核,并报相关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3.通风人员培训和管理:(1)通风系统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操作资格,并定期接受通风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通风系统操作人员应熟悉通风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独立进行通风系统的运行和维护。

4.瓦斯监测与报警:(1)瓦斯浓度应定期监测,不得超过相关安全标准。

(2)当瓦斯浓度异常时,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排除。

5.通风系统的日常维护与保养:(1)通风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通风系统的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应及时填写,以备查阅。

三、制度执行1.班前交接制度:每次交接班时,应对通风系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瓦斯监测与报警:(1)瓦斯浓度应定期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2)一旦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应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停止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疏散。

3.通风设备的维护与保养:(1)通风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应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通风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四、制度考核1.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1)定期组织对通风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和完善通风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管理的业务工作,配备足够的通风、防突、监测专业技术人员。

2.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规划、目标、任务、措施及完成情况处罚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和瓦斯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以及重大瓦斯隐患督办制度。

3.所有采区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必须实行分区通风,设立专用回风巷;严禁无风、微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4.按规定每3年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测定,掌握通风阻力分布情况,分析和优化通风系统的合理性。

5.根据采掘进度及时构筑通风设施,加强通风设施质量管理,明确通风设施设置、施工、标准和验收程序,建立检查和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况,保持风门、密闭、风窗等井下通风设施的完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6.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风量必须满足生产安全的需要,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7.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要按规定定期检测、检修和维护,实行专人负责、挂牌管理。

8.严格执行每10天定期测风制度,并根据采掘变化及时对通风系统和供风量进行调整,保证通风系统和各用风地点风流稳定可靠。

9.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实现煤层瓦斯抽采工程与采掘工程的同步设计、超前施工、超前抽采,做到瓦斯抽采能力与采掘布局相协调、相平衡,使采掘生产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

10.坚持采(掘)前预抽与边开采(掘)边抽相结合,因地制宜,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最大限度地充分抽采抽放煤层瓦斯。

IL抽采钻孔施工前,应当编制、完善打钻治灾过程中瓦斯超限措施,每班检查电气失爆,每15天对“风电、甲烷电闭锁”进行试验。

12.按标准设置各类传感器并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及其范围、复电值按规定设置、维护、定期调校,保证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准确可靠。

13.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网络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其监测、控制和预警作用。

瓦斯治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瓦斯治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大沟头煤字【2012】02号麒麟区大沟头关于成立瓦斯治理机构的通知矿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坚决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由于矿人员变动,经矿党政联系会研究决定,矿瓦斯治理机构人员略有变动,为便于工作,现将瓦斯治理机构通知如下:一、矿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组长:陈培开副组长:陈兴开、孟省良、昝进书、陈柱开、张汝飞成员:杨锁青、陈进良、张见良、陈老德、张稳良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部。

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由通防部长陈坤担任,负责日常事宜。

领导组职责:1、负责贯彻上级瓦斯治理的工作会议精神、安排检查瓦斯治理各项工作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

2、负责组织编制我矿瓦斯治理工作年度计划及科技项目计划等。

3、定期召开年度全矿瓦斯治理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季度、月度工作例会,组织交流推广各单位的先进经验。

4、参与矿井重大事故的救灾与调查处理。

5、保障矿井瓦斯治理工作所需人、财、物的投入。

二、设置“一通三防”管理机构机构名称:通防部通防部长:陈坤成员:胡建军、张儒飞职责:1、在总工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具体工作。

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通风工作计划的安排意见,并负责督促安排按计划实施。

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化,及时解决矿井存在的“一通三防”隐患。

4、按《煤矿安全规程》以及《云南省煤矿安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

5、建立健全特殊工种培训制度、定期对特殊工种人员送外进行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素质。

6、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图纸、报表报送制度。

健全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矿井监测系统图和通风、瓦斯、防尘等类报表,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报送。

7、建立健全瓦斯检查制度、瓦斯日报审阅制度、瓦斯排放制度、巷道贯通制度和盲巷管理制度、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安全装备及仪器仪表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度、综合防尘制度、矿用爆破材料及放炮管理制度、现场交接班制度。

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

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管理规定,加强我矿通风及瓦斯管理,有力控制瓦斯超限及煤与瓦斯突出,实现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安全管理目标,对我矿2020 年度煤矿防止瓦斯超限、煤层突出安全管理和严厉查处瓦斯事故做出如下规定:一、指导思想从两个方面落实瓦斯攻坚年工作要求:一是围绕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工作体系这个重要核心,着力解决通风系统、监测监控、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强化煤矿瓦斯治理,严格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有效控制和预防瓦斯超限,二是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强化关键环节管控力度,建立完善煤与瓦斯突出预警机制,杜绝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1、建立健全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方面下功夫,通风管理要达到系统合理、风量配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工作面抽采达标,消除突出危险;瓦斯管理要做到各生产环节瓦斯管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控系统要达到在线运行率 100%、监控覆盖率 100%、迅速处置率 100%;管理方面要形成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奖罚严明、督查到位的长效机制。

2、严格执行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强化关键环节管控力度,建立完善煤与瓦斯突出预警机制,牢固树立瓦斯超限、煤与瓦斯突出可防可控、瓦斯事故可以杜绝、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以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为目标,对瓦斯事故要严格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处理结果,制定防范措施,有效控制瓦斯事故。

三、组织机构为了切实加强我矿防止瓦斯超限、煤层突出管理和将严厉查处瓦斯事故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矿成立 2020年度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目标管理组织机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通防副总、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调度室主任成员:安全副总、采掘副总、地测副总、机电副总、通风队长、防突队长、机电队长及各采掘队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主任由通防副总 XXX 担任。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3篇)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3篇)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测定,低沼气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测两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

二、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报告。

三、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总工审阅,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

四、矿井必须从采掘工作,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具体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井下各处瓦斯的允许浓度及超限处理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六、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七、井下所有的肓巷、报废巷道必须密闭,临时肓巷必须打栅栏,挂上警示牌,栅栏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质量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加管理。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防止瓦斯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和环境安全而设立的一套管理规定和措施。

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瓦斯监测与控制:制定瓦斯监测计划,定期对矿井或工作场所进行瓦斯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2.瓦斯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对瓦斯检测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3.瓦斯防治设备的管理:对矿井或工作场所的瓦斯抽放、排风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有效运行。

4.瓦斯防治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参与瓦斯防治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5.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规定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确保在瓦斯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6.瓦斯防治的监督和检查:建立瓦斯防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体系,定期对矿井或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总之,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是确保矿山或工作场所瓦斯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制定相关规定和措施,加强瓦斯监测和控制,提高设备和人员管理水平,预防和应对瓦斯事故的发生。

瓦斯管理组织机构

瓦斯管理组织机构

伊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瓦斯管理机构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好《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及上级部门关于瓦斯管理的规定,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管理到位、责任到人。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成立瓦斯管理机构,全面负责矿井瓦斯管理的工作。

一、组织机构:组长:吕绍忠副组长:刘玉贵、高永强、陈启军成员:李建春、高海亮、刘刚、高耀平、任鹿玲、张旭党、赵云及技术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一通三防副总工程师任鹿玲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1、矿领导1〉、组长:是本组技术总负责人。

2〉、副组长:带领各小组主要负责人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和措施,协助组长做好领导工作。

2、各职能部门1〉、生产部:负责矿井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的提供;负责矿井通风工作,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执行有关措施,确保灾害时的通风保障工作;对有瓦斯危害的地方处理;检测井下风流、风量的变化;负责井下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2〉、机电部:负责安排机电部技术员检查汇报主扇和空气压缩机运行情况,观测风机房水柱计是否正常,检查设施的完好情况;掌握矿井供电和停送电情况;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

3〉、安检部:负责警戒设置及清点井下人数;负责派人在副斜井、主斜井井口查看撤人情况并对井口进行安全维护工作;根据指挥部命令签发入井证;负责监管矿灯发放室及井口检身房。

4〉、调度室:负责上传下达命令;确保事故后通讯畅通;监测监控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变化及人员。

5〉、综合部:负责安排人员对应急材料和设备的发放和回收;接待外来有关人员;负责救灾人员的食宿问题。

三、有关要求1、认真组织,坚强领导。

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亲自牵头,夯实基础。

2、扎实工作,注重实效。

加强措施的监督与落实,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做到预防为主。

3、严格标准,落实责任。

各部门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办事,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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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长青煤矿文件
矿发[2011]6号
师宗县长青煤矿关于成立
通风瓦斯管理机构的决定
各股室、班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我矿通风符合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经矿委研究决定成立通风瓦斯管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陈保忠(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周华林(安全副矿长)
组员:严小国(安全员)、潘学红(瓦检员)、陆贵华(安全员)、金贵生(瓦检员)、陆永平、严书方、陆江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井下气体检查
1、对矿井总回风气体进行每班检测,总会风瓦斯浓度超过0.75%时全矿停止工作。

2、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3、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电动机或开关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4、采掘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中,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5、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检查不得少于3次,并坚持记录三对口,工作面瓦斯牌板,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记录本及瓦斯日报表必须填写真实一致并及时填写。

6、实行对口交接班,并交接清楚工作面情况,坚持超前打眼排放瓦斯制度,打眼时及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使瓦斯浓度在1%以下。

7、加强对井下盲巷的管理,对临时停工的巷道坚持不停风,确实需要停风时,则必须设置栅栏,悬挂或其它措施,使之不留死角。

(二)、瓦斯排放
1、局扇因故障停止运转,不论停风时间长短,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停风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瓦检员检查瓦斯必须由班组长或安全员配合进行。

由外向里边走边检查,瓦斯浓度超过3%时,按原路返回。

当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2 -
1.5%时,可由瓦斯检查工直接进行排放,但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

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必须请示矿技术负责人,有矿技术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由矿专门排放瓦斯人员,控制风流(卸流)排放瓦斯。

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时,瓦斯检查工必须向矿技术负责人汇报,由矿技术负责人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措施,报矿长审批,并由矿专门排放瓦斯人员进行排放。

2、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出现体积大于0.5m3,浓度达到2%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由瓦检员立即处理。

不能立即处理的瓦斯积聚要汇报矿技术负责人,由技术负责人提出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专人进行排放。

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3、排放瓦斯时,应坚持低浓度排放的原则,采用控制风量(限量)等方法使排放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排放风流中瓦斯浓度严禁超过2%;在排放瓦斯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区域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警戒。

4、排放密闭区内的瓦斯,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矿技术负责人提出专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经矿长审查批准后,由矿技术负责人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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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长青煤矿
2011年1月1日
主题词:煤矿通风瓦斯安全监控机构
抄送:县煤炭局,县安全监督管理局,雄壁安全监督管理站
(印存1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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