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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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4 术语和定义 (2)5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6 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6)7 格式和要求 (16)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1 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工业园区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在强化园区风险管理,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园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规定环境应急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作出有序响应,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工业园区,包括:分布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单位的工业园区。

本导则不适用于分布有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单位的工业园区。

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环境应急救援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求实求严的思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把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维护园区内外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周边居民的安全和稳定。

组织实施环境应急救援活动的基本原则为:集中管理、统一指挥、规范运行、标准操作、快速反应、救援高效。

3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江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及时发现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止其蔓延和扩大。

2.提高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确保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应对。

3.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效率。

4.加强公共卫生教育和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做好预防工作,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战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制化管理。

(2)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件应对工作。

(3)明确各级政府、部门职责,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有序进行。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

(2)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3)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事件发生时迅速投入使用。

三、组织管理1.成立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2.设立各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3.成立专家咨询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4.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落到实处。

5.加强部门间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预防措施为了有效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概率,提升公共卫生安全水平,本预案提出以下预防措施:1. 加强卫生管理(1)完善公共卫生法规体系,确保卫生管理有法可依。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减少各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外但可能造成本省生态环境重大影响需要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船舶污染事件、重污染天气、太湖蓝藻暴发等应对工作,按照各自相应的应急预案执行。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2﹒属地为主,协同联动。

3﹒快速有效,迅速控制。

二、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对应响应级别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

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降低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旨在指导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编制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1.2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和各级政府,以及可能发生环境风险的各类活动。

1.3 编制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二、编制程序2.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由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或政府相关部门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2.2 基本情况调查对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地理位置、环境风险源、应急资源、周边环境等。

2.3 环境风险源识别与评价对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或政府相关部门的环境风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明确风险等级和潜在影响。

2.4 环境应急能力评估对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或政府相关部门的环境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设施等。

2.5 应急预案编制根据基本情况调查、环境风险源识别与评价、环境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编制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

2.6 应急预案评审、发布与更新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进行评审、发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三、应急预案主要内容3.1 总则明确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编制原则等。

3.2 基本情况介绍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环境风险源、应急资源等。

3.3 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对环境风险源进行识别、分类、分级,明确潜在影响和风险等级。

3.4 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突发事件环境应急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各级职责。

3.5 预防与预警制定预防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6 信息报告与通报明确信息报告程序、通报范围和时限。

3.7 应急响应与措施制定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和保障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一、当前形势紧迫性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面临的环境风险日益增大,突发环境事件频发,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突发环境事件,减少灾害损失,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当前形势下,应急预案的编制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二、专家观点
多位环境应急领域的专家指出,应急预案编制是一项系统性、科学性、实用性的工作。

必须紧密结合我国的环境风险特点和实际情况,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预案的制定还需要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增强预案的权威性和指导性。

三、支撑数据
为了支撑应急预案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我们需要收集和整理大量的相关数据。

这包括历史突发环境事件案例、环境风险源分布、应急资源现状、灾害影响评估等方面的数据。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深入分析和研究,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我国环境风险的实际状况,为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有力支撑。

四、应急有效性说明
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因此,预案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在预案编制过程中,我们要注重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
动、高效应对。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预案的评估和修订机制,不断完善预案内容,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总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

我们要从当前形势出发,结合专家观点、支撑数据和应急有效性要求,科学制定预案内容,为我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提供有力保障。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4 术语和定义 (2)5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6 应急预案编制内容 (6)7 格式和要求 (16)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工业园区版)1 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工业园区能够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要求,在强化园区风险管理,有效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园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规定环境应急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作出有序响应,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工业园区,包括:分布有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单位的工业园区。

本导则不适用于分布有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单位的工业园区。

2 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的方针、原则环境应急救援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求实求严的思想,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外环境的影响,把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维护园区内外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周边居民的安全和稳定。

组织实施环境应急救援活动的基本原则为:集中管理、统一指挥、规范运行、标准操作、快速反应、救援高效。

3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 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 部门公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2003第 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腐蚀性鉴别》(GB 5085.1)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2)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 易燃性鉴别》( GB 5085.4)反应性鉴别》( GB 5085.5)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5085.6) 通则》(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 ( GB 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 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标准。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04•【字号】苏政办发[2014]29号•【施行日期】2014.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2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6年7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4日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工作原则1.4 适用范围1.5 事件分级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中心2.2 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2.3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2.4 专家组职责3 应急准备3.1 预案准备3.2 值守准备3.3 联动机制3.4 应急救援队伍3.5 科技准备3.6 物资装备准备3.7 应急资金准备3.8 安全防护4 监测预警4.1 监测监控4.2 预警信息4.3 预警措施4.4 预警支持系统5 应急响应与处置5.1 信息报送5.2 先期处置5.3 分级响应5.4 应急监测5.5 污染处置5.6 应急终止6 善后处置与恢复6.1 善后处置6.2 调查评估7 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7.1 宣传教育7.2 培训7.3 演练8 附则8.1 责任与奖惩8.2 预案管理与更新8.3 以上、以下的含义8.4 预案实施时间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切实做好全省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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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目录1 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格式和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危险物质指《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环境风险源指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或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

环境敏感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

环境保护目标指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对象。

环境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次生衍生事件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环境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应急救援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

应急监测指在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恢复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应急预案指根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的预测,而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方案。

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环境风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分类指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类别。

分级分级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级别。

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综合演练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练。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类别,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预案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

预案编制人员应由具备应急指挥、环境评估、环境生态恢复、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监测、消防、工程抢险、防化、环境风险评估等各方面专业的人员及专家组成。

基本情况调查对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说明。

4.2.1 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或事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经济性质隶属关系及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从业人数、地理位置(经纬度)、地形地貌、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凹地、河流的岸边等)、交通图、疏散路线图及其他情况说明。

4.2.2 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调查(1)企业(或事业)单位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名称及日产量,主要生产原辅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最大容量、贮存量和加工量,以及危险物质的明细表等。

(2)企业(或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简介,主要生产装置说明,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生产装置及储存设备平面布置图,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等。

(3)企业(或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日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去除量及处理后废物产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设备、构筑物说明,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

对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及堆放地,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医疗垃圾焚烧装置及危险废物处理场所等,还须明确纳污或收集范围及污染物主要来源。

(4)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手续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处理的设计规范和防范环境风险情况等)。

(5)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处置方式。

(6)企业(或事业)单位尾矿库、贮灰库、渣场的储存量,服役期限,库坝的建筑结构,坝堤及防渗安全情况。

4.2.3 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1)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5公里范围内人口集中居住区(居民点、社区、自然村等)和社会关注区(学校、医院、机关等)的名称、联系方式、人数;周边企业、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基本情况;给出上述环境敏感点与企业的距离和方位图。

(2)企业(或事业)单位产生污水排放去向,接纳水体(包括支流和干流)情况及执行的环境标准,区域地下水(或海水)执行的环境标准。

(3)企业(或事业)单位下游水体河流、湖泊、水库、海洋名称、所属水系、功能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情况,下风向空气质量功能区说明,区域空气执行的环境标准。

(4)企业(或事业)单位下游供水设施服务区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经纬度)等;地下水取水情况、服务范围内灌溉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

(5)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距离,交通干线流量等。

(6)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中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

(7)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其他环境敏感区情况及位置说明。

(8)如调查范围小于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波及的范围,应扩大范围,重新调查。

环境风险源识别与环境风险评价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风险源、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的状况,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的要求进行环境风险评价,阐述企业(或事业)单位存在的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结果,应明确以下内容:(1)环境风险源识别。

对生产区域内所有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并以附件形式给出环境风险源分析评价过程,列表明确给出企业生产、加工、运输(厂内)、使用、贮存、处置等涉及危险物质的生产过程,以及其它公辅和环保工程所存在的环境风险源。

(2)最大可信事件预测结果。

明确环境风险源发生事件的概率,并说明事件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污染。

(3)火灾、爆炸、泄漏等事件状态下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最大数量、浓度及环境影响类别(大气、水环境或其他)。

(4)自然条件可能造成的污染事件的说明(汛期、地震、台风等)。

(5)突发环境事件产生污染物造成跨界(省、市、县等)环境影响的说明。

(6)尾矿库、贮灰库、渣场等如发生垮坝、溢坝、坝体缺口、渗漏时,对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或海洋及饮用水源取水口的环境安全分析。

(7)可能产生的各类污染对人、动植物等危害性说明。

(8)结合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源工艺控制、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紧急停车等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处理系统水平,分析突发环境事件的持续时间、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含次生衍生)的排放速率和数量。

(9)根据污染物可能波及范围和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预测不同环境保护目标可能出现污染物的浓度值,并确定保护目标级别。

(10)结合环境风险评估和敏感保护目标调查,通过模式计算,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污染物可能影响周边的环境(或健康)的危害性进行分析,并以附件形式给出本单位各环境事件的危害性说明。

环境应急能力评估在总体调查、环境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现有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措施、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明确进一步需求。

企业(或事业)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评估其现有的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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