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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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评价

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评价

对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评价(2008-01-1216:47:35)摘要人民公社化运动,是在农业领域的“大跃进”,是把落后的中国从社会主义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一个设想和实践。

它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有利有弊,本文将试从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原因、特点及结果等方面对人民公社化运动作出评价。

关键词个人崇拜赶超思想左倾思想政社合一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原因哲学告诉我们,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处在因果联系当中。

一切事物都与其他周围的事物相联系。

那么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起也绝不仅仅是因为一时的头脑发热,而是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一全国人民的急于求成。

1957年冬至1958年春,伴随着整风反右运动和连续反冒进的批评而逐渐开展起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急于求成的倾向,直接引发了“大跃进”运动。

人民公社最初就是为了适应“大跃进”,以求得经济建设的迅速成功,在改变原有农村经济组织的基础上建立的,它是“大跃进”的直接产物。

那时,似乎只需人的努力,就可以战胜机械化的生产,就可以在很短时间内超越别人几百年的积累。

而建国初期以来,我国取得的一系列成就,更加表明了它是有可能实现的。

至此,冷静、理性在狂热的思维中萎缩。

二毛泽东的个人因素。

历史虽然是由劳动人民共同创造的,但是也不能忽略个别人物对历史的突出作用。

而毛泽东就是这样一个人物。

㈠个人崇拜的盛行。

毛泽东对“理想社会”和空想社会主义的追求,对军事共产主义的怀念与推崇,还有受到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驱使他制定了人民公社这一理想社会方案并付诸实行。

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实质就是企图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所谓普遍平等、平均、公平合理的社会,也类似于古代人们常说得“大同”社会。

可以说,如果没有毛泽东的坚持,人民公社的弊端早就暴露出来并得以纠正。

而正是由于对共产主义的向往和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使得人民公社化运动可以继续。

而当时的一首民谣就反映了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毛主席真伟大,叫咱干啥就干啥。

他说人民公社好,咱们就搞公社化。

人民公社运动

人民公社运动

人民公社运动
农村人民公社运动是我国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

它违背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关系。

由于在合作化运动的后期已出现了过急过猛的问题,所以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不良之风。

在人民公社运动中,许多地方混淆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界限,严重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挫伤了集体和农民的积极性,破坏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经济的发展遭到了重大损失。

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实质就是企图在 • 生产力不发达的基础上建立 一个 所谓平等、平均、公平合理的社会。 但这只是一种超越阶段的空想,它 给中国带来了重大的影响。
消极影响:
• 第一, 大大降低了共产主义在人民心中的标准,使共 产主义理想庸俗化, 助长了小资产阶级的平均主义倾 向,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 • 第二, 人民公社化运动极大地破坏了农业生产,使得 全国农业生产总值急 剧下降,造成市场供应紧张,人 民生活困难。
• 4.政治对经济的不恰当干预也是造成公 社经济低效率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 一是以政治目标代替经济目标。抓革命、 促生产,变成了生产围着革命转。二是 以政治激励代替经济激励解决经济问题。 三是对现实中的“经济人”问题,主要 是不断通过政治运动来解决。
改革开放,农村解散人们公 社,现在看来,可能是一个 我国农村发展战略的失误。 正确的做法应当是改革,而 不是解散。
三、公社
解散原因分析
• 第一,与人们对人民公社成立时所导 致痛苦记忆有关。人民公社的成立过 程,是一个充满痛苦和泪水的过程。 这种痛苦的记忆使人们在心底增加了 对公社的厌恶感和疏离感,这也就减 少了对公社解散的阻力。 • 第二,随着时间的推移,广大农民对 领袖人格的崇拜意识也随之减弱,从 而也减弱了农民对公社的献身精神和 支持动力,增加了农民的离心倾向。
• (四)社会主义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 实行按劳分配,这是不可动摇的。但是公 有化程度的提高需要一个过程,在经济不 发达的条件下,过早地全盘否定社员保留 某些重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不允许股金 分红,是不利于充分发挥广大社员的积极 性的。
• (五)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农业体制的建 立和发展,要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什么样的体制最适当,需要经过亿万农民 去实践,去探索。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中国人民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尝试,其中“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历史发展中重要的事件之一。

“大跃进”是指1958年至1961年期间中国政府实施的一系列经济建设和社会改革的运动,目的是迅速发展国民经济和提高国家工业和农业生产水平。

此运动领导人认为通过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开展大规模的工业化和农业化生产,可以使中国一跃而上,取代发达的西方国家。

这一运动有着其背后的政治动机,主要是为了推进共产主义新社会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

在“大跃进”期间,中国政府实行了一系列的措施。

政府鼓励大家勤劳、节俭、勇敢和自力更生,发动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和农村工业化运动。

此外动员全国农民、知识分子、工人和企业家加入到农业和工业生产领域。

其中最为著名和有争议的就是“大炼钢铁”运动。

政府宣布将在一个短时间内生产大量的钢铁,动员全国人民参与这一运动。

而这一举措却是以牺牲农业生产为代价的,导致了全国农产下降,人均收入下降,造成了严重的饥荒和贫困。

据统计,这一运动导致数千万人死亡,并且对中国未来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随着“大跃进”运动的失败,社会不稳定和对政府的批评越来越强烈。

1959年,中央政府开始试行“人民公社化”,即将生产资料公有化,将土地收归国有,并成立人民公社。

该政策旨在加强国家的中央集权,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

人民公社的组织结构由大队、生产队、生产组三级组成,谷仓、厂房、学校、医院、市场、邮局、银行等都在公社中集中管理。

公社在短时间内实现了农村集体化,但是它与传统农村体系相比,其管理松散、效率低下。

同时,在官僚的管理下,工作没有得到合理的安排和指导,导致生产效益不高,导致产生粮食短缺。

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最终结果是,农村体系处于困境,人们的生活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水平低下,而国家工业发展依然缓慢。

由于生产力矛盾未能得到解决,并最终发展成为了文化大革命,对中国历史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如何评价人民公社化运动

如何评价人民公社化运动

如何评价人民公社运动众所周知,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

发起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目的是为了尽快提高中国落后的生产力水平,使其赶上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让人们过上好日子,但是由于决策不符合当时中国实际生产力的水平,导致了严重的后果,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中国的经济发展艰难,甚至出现倒退。

但并不能说,人民公社化运动从头到尾都是一场错误,它既有消极影响也有积极影响。

首先我们来看消极影响。

第一,人民公社化运动导致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耕畜及家禽大量宰杀、农具大量损坏、土地耕作粗放或大量荒芜等严重问题,加上连续自然灾害,全国粮荒严重,部分地方出现饿死人现象。

第二是人民公社化运动促使共产风滋长,严重损害了党群关系,使农民对政府的不满与对立情绪与日俱增。

并且它严重侵犯了农民的经济利益,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破坏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经济的发展遭到了重大损失。

“共产风”主要内容是:不承认生产队之间的差别,在公社范围内实行平均分配;公共积累过多,义务劳动过多;破坏等价交换原则,无偿调拨生产队和社员个人的某些财产。

一句话就是:绝对的平均主义。

当然,任何一件事都有两面性,人民公社化运动也不例外,我们要学会辩证的看待,其实它也有可取之处。

第一,人民公社是实现“工占农利”的重要保障。

“工占农利”,即国家工业化所需要的资金、劳动力和原材料的绝大部分,都应由合作社或人民公社提供。

实践证明,在当时我国的历史条件下,工业化所需要的资金、劳动力和原材料只能通过剥夺农村经济即所谓“工占农利”来实现,合作社及后来的人民公社制度至少是在客观上为建国后30年的“工占农利”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二,在某种程度上,人民公社化运动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奠定了基础。

在人民公社的发展史上,无论是公社的领导者还是广大社员群众,都从未停止过创制一种能够充分调动社员生产积极性的制度,他们进行了诸如包产到户、允许社员经营家庭副业等有益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这些都为新时期农村生产经营制度的全面改革积累了经验。

人民公社化运动

人民公社化运动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一般指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

它违背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关系。

由于在合作化运动的后期已出现了过急过猛的问题,所以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

1958年11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第一次郑州会议)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开始逐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

定义中共对中国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目录1背景2过程3影响1背景关于在中国农村建立“大社”的思想,早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中已初见萌芽。

1956年完成了高级合作化,每社平均200户左右。

1957年冬和1958年春的农田水利建设高潮,又出现了联队、联社。

毛泽东考虑到当时以大搞兴修水利为特点的农业生产建设的发展需要,觉得需要办大社。

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会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

意见指出:“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合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

”会后,各地农村开始了小社并大社的工作,有的地方出现了“共产主义公社”、“集体农庄”,有的地方出现了“人民公社”。

2过程1958年7月1日《红旗》杂志第3期《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一文中,比较明确地提出“把一个合作社变成一个既有农业合作又有工业合作基层组织单位,实际上是农业和工业相结合的人民公社”。

这是在报刊上第一次提“人民公社”的名字。

1958年8月6日,毛泽东视察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时,说人民公社的名字好。

9日,在与山东领导的谈话时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并指出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

谈话在报纸上发表后,各地掀起了办人民公社的热潮。

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认为这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

人民公社化运动

人民公社化运动

人民公社化运动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大陆历史上的一次重大政治运动。

该运动发生在1958年至1961年期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项尝试,旨在推行社会主义的集体化生产方式。

这个运动的目标是通过农村集体化、农田水利、农田开发以及农业机械化,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

然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实施却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和影响,对中国的经济、社会以及人民生活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初衷是为了加快农村的现代化发展,通过推行农田水利工程和农田开垦,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

此外,该运动还鼓励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人民公社化运动还将农田重新分配给公社,取消了农民的个人土地所有权,使土地成为公有财产。

此举旨在实现土地集体所有,并将农村化为一个巨大的集体单位。

然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计划和目标设定过于理想化,忽视了实际情况和农民的需求。

农田水利工程和农田开垦项目进展缓慢,无法满足增长的食品需求。

农民对土地的集体化所有权感到不满,失去了对农田的控制权,限制了农民自主经营的能力。

此外,人民公社化运动还要求农民以集体的方式生活和生产,限制了个体自由和选择。

人民公社化运动还对农村社会结构和家庭关系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在运动初期,农民被强迫加入人民公社,与家人被分离,不准私自回家。

这种集体化的生活方式削弱了家庭的地位和农民的个人权利。

此外,农民劳动时间的长期增加,以及供给制度下的收入分配不合理,加剧了农民的负担。

农村的社会道德和价值观也受到了破坏,导致家庭关系的紧张和农民的不满情绪增加。

在经济方面,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实施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生产队和农田水利项目的迅速扩张导致了严重的投资过热和浪费。

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低下,存在严重的浪费和贪污现象,使农田水利的效益无法实现预期目标。

农业机械化的推行也面临着技术难题和资源短缺的挑战,导致农民无法充分利用农业机械化的优势。

人民公社化运动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农村的人民公社化运动

农村的人民公社化运动

农村的人民公社化运动一、1958年为什么要搞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农业上的浮夸风,形成了一种假象,好像农业已经过关,这样就助长了农村生产关系急于过渡的思想发展。

似乎农村生产力有了极大的提高,原来的高级社这种生产关系已经不适应生产力发展,必须找到一种新的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正是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指导下,便决定在农村大办人民公社。

二、人民公社的特点。

1958年7月出版的《红旗》第三期和第四期先后发表了《全新的社会、全新的人》和《在毛泽东同志的旗帜下》2篇文章,传达了毛泽东关于大办人民公社的思想。

第四期文章传达毛泽东的话说:“我们的方向,应当逐步地有秩序地把工农商学兵,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层单位。

”8月上旬,毛泽东视察了河南、河北、山东等地。

当山东省的领导同志汇报他们省一个县打算办大农场时,毛泽东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

人民公社的主要特点是“一大二公”。

所谓大,就是人民公社的规模大,初级社农户一般为数十户,高级社一二百户,而人民公社一般都在4,000户以上,如河南省商丘县的超英人民公社,就有20,457户,就98,200多人组成;二是经营范围大,农民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样样齐全。

所谓公,一是通过收回自留地,家禽家畜,家庭副业等地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残余和扩大积累,提高公有化程度;大搞公共食堂、实行平均主义的供给制,吃饭不要钱。

人民公社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托儿所、幼儿园、幸福院、缝纫组等等。

社队内部贫富拉平。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徐水搞起了共产主义试点。

大办人民公社是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思想的具体表现。

人民公社当中,建立了粮食加工厂、托儿所、幸福院等等,大有很快进入共产主义之时。

当时认为“要趁穷过渡”。

在北戴河会议上制定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指出:人民公社建立以来,快地4年,慢的5、6年就可以实现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共产主义的实现在我国已不是什么遥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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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化运动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

关于在我国农村建立“公社”或“大社”的思想,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就已经开始萌芽。

1955年,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大社的优越性》一文中就认为,小社人少地少资金少,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经营,并指出“这种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

”各地组织了一些大社,但大都由于经营不善而停办。

1957年冬到1958年春,在国民经济“大跃进”思想的指引下,全国农村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由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求在大面积土地上统一规划,修建长达几公里、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的灌溉渠系,一些较大工程的建设需要大批的劳动力和资金,建成后的使用又要求做到大体与受益单位的投入(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相适应,这就不仅涉及农业生产合作社之间的经济问题,而且还涉及村与村、乡与乡、区与区、甚至县与县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

为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中央开始酝酿调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规模。

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提出了小社并大社的问题,会议通过的《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并为大社的意见》指出:“我国农业正迅速地实现农田水利化,并将在几年内逐步实现耕作机械化,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生产合作社如果规模过小,在生产的组织和发展方面势将发生许多不便。

为了适应农业生产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合并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

”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全国各地农村开始更大规模地开展兴修水利、深翻土地等运动。

会后,各地开始加紧了并社工作,辽宁、广东两省最快,随后的是河南、河北、江苏、浙江等地。

合并后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群众自发地采用了“共产主义公社”、“大社”、“集体农庄”等不同的名称。

1958年7月,《红旗》杂志公布了毛泽东关于办大社的思想:“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商业)、学(文化教育)、兵(民兵)组成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我国社会的基层单位。

”(陈伯达:《在毛泽东旗帜下》《红旗》杂志第4期)8月上旬毛泽东到河南视察,新乡七里营挂出“人民公社”的牌子,毛泽东看后高兴地说,“看来‘人民公社’是一个好名字,包括工农商学兵,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

”它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

”在山东视察时,他对当地领导干部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合在一起,便于领导”。

这些消息在报刊上发表后,全国许多地方闻风而动,纷纷办起了人民公社。

行动最快的是河南省,仅用8月份一个月的
时间就实现了农村人民公社化。

据统计,截止8月底,全省农村在原有38,473个农业社、平均每社260户的基础上,已经建成大型的综合性的人民公社1,378个,平均每社7,200户,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9.98%。

8月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了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

认为:“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目前形势下,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

”“人民公社将是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它将发展成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单位”,“我们应该积极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9月10日决议发表后,中央报刊相继发表社论,号召高举人民公社的红旗前进,要求先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大办人民公社的浪潮。

从1958年夏季开始,只用了短短几个月时间,全国74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改组成为2.6万多个人民公社,参加公社的农民有1.2亿多户,占全国总农户的99%以上。

农村人民公社化的浪潮也波及了城市,城市也办起了人民公社。

它一般以行政街道为单位,一街一社。

也有的是以区为单位,一区一社,下设若干分社。

1958年下半年至1959年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广州等大城市试办了以大工厂、街道、机关或学校为中心的三种类型的城市人民公社。

196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城市人民公社问题的批示》,决定在全国普遍推广城市人民公社,全国形成了城市公社化的高潮。

到1960年7月底,在全国190个大中城市中,已建立了1,064个人民公社。

由于在指导思想上存在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左”的偏向,在实际工作中又放弃了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加上报刊杂志不适当地介绍推广某些错误的典型经验,使得人民公社在建立之初就存在着很多问题。

1958年秋冬之际,毛泽东和党中央开始发现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一平二调”的共产风等,便领导全党着手对人民公社进行调整和整顿。

第二次郑州会议上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具体划分了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职权范围,将基本社所有制改为基本队所有制,明确指出生产队(相当于原高级社)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规定“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作为整顿和巩固人民公社的基本方针。

1961年,经过调查研究,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队为生产小队,取消了公共食堂和公给制,扩大生产小队的自主权,使得人民公
社制度基本稳定下来。

1984年前后,全国实行了社改乡的农村体制改革,作为中国农村基层单位的人民公社也就宣告解体。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不成功的实践,也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基础上企图建立公平合理的社会的一次尝试。

但是,就整个历史过程而言,人民公社这一体制也曾对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稳定起到过积极的作用,尤其是在大规模动员农民群众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兴修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为工业化积累资金等方面的作用更为突出。

参考文献
1.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

2. 朱永红:《五十年国事纪要》(政治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3. 林蕴晖顾训中:《人民公社狂想曲》,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4. 宋海庆:《决策北戴河——人民公社兴亡录》,新疆青少年出版社2000年版。

5. 康健:《辉煌的幻灭——人民公社警示录》,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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