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法制史终极背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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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完整笔记全套个人笔记

法律硕士完整笔记全套个人笔记

法制史一.总结西周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制指导思想、立法概况、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一) 法制指导思想1.以德配天2.明德慎罚3.刑罚世轻世重4.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它不仅对西周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及其宏观法制特色的形成与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而且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政治和法律理论中,被后世奉为法律制度的原则和标本,对于后世封建帝王的立法用刑有着深远的影响。

(二) 立法概况1.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誓;诰;命;不公开的刑书;以礼为具体表现形式的周族习惯法2.礼:周礼是西周时期的法律规范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

“礼”是指中国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宗法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

礼起源于夏朝,到西周时期已发展为法律形式,到春秋、战国时期又失去了其规范社会的作用。

礼分为抽象的精神原则和具体的礼仪形式两个方面。

其中,抽象的精神原则又分为亲亲和尊尊两个方面。

亲亲是维护封建家族秩序的,而尊尊是维护封建宗法制度的。

亲亲和尊尊下面又形成了“忠孝节义”等具体的精神规范。

具体的礼仪形式分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五个方面。

周礼已经具有法的性质和作用,完全具有法的三大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强制性。

周礼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起着广泛的调整作用。

3.吕刑(甫刑):记载了穆王命周王朝司寇吕侯进行法律改革的大致情况。

《尚书》中“吕刑”不是成文法,而是对这次法制改革的一次记录。

4.九刑:一是指周朝的刑书;二是指周朝的刑罚。

5.遗训、殷彝:遗训是指先王留下的遗制。

殷彝是指商朝习惯法。

(三) 刑事法律制度1.罪名(1)政治性犯罪:违抗王命罪;贼(破坏礼法);芷(隐匿贼);(2)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人身、财产罪:冠攘奸尻罪(聚众抢劫罪);盗(窃取财物);奸(盗用国家宝器)(3)渎职罪:惟官(畏权势)、惟反(徇私枉法)、惟内(为亲属徇私枉法)、惟货(贪赃枉法)、惟来(受人请托枉法——斡旋受贿罪)2.刑罚(1)五刑:墨、劓、非、宫、大辟。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需要背诵知识点第一章中国法律起源和夏商法律制度1、禹刑:夏朝法律制度的总称。

2、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总称。

3、夏朝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4、商朝的主要立法:“商有乱政,而作汤刑”汤刑:商朝法律制度的总称5、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重点)6、商朝王位继承制度的发展变化:商朝末期: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指的是父亲死后,将王位传给正妻生的长子,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继承制度。

7、商朝立法指导思想:神权法(重点)第二章西周的法律制度1、九刑:西周实行的九种刑罚:墨、劓、刖、宫、大辟、流、赎、鞭、扑2、田里不鬻:西周初期土地所有权的一种制度,天下土地的所有权归周天子一人所有,诸侯和臣属对分封的土地只有占有、使用权而无处分权,不许买卖。

3、囹圄:西周监狱的名称4、《九刑》:西周成文刑书的统称。

“周有乱政,而作九刑”5、西周的司法机关:中央:大司寇——全国最高司法机关小司寇——中央直辖地区的司法机关士师——国都之内的司法官吏地方:乡士、遂士6、西周定罪量刑的原则(1)耄悼之年有罪不加刑(2)区分眚、非眚、非终、惟终(重点)(3)罪疑从赦(4)刑罚世轻世重:“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刑罚手段的运用要以形势而定,要视治安状况的优劣而分别实施。

7.西周时期的“狱”指刑事案件,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讼”指民事案件,审理民事案件称为。

“听讼”。

8.西周时期的“五听”指断案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方式,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

说明西周时期已经注意到司法心理问题并将其运用到司法实践中。

一.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重点)①内容:1.“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失去了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就会应运而生,取而代之。

(2005年63题B项考)2.“德”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也就是要求统治者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

博联法硕:法律硕士核心考点狂背(综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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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可以反复适用。 (5)法律具有统一性和普遍性,因此一国法律体系内部的各种法律规范之间不存在矛盾。×
——存在矛盾 (6)非规范性法律文件虽然没有规范性,但有法律效力,因而也属于法律的范畴。× ——
规范性是法的基本特征 (7)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的实施的唯一力量。× ——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的实施的最后力
法学等。
(3)法学边缘学科,也称法学交叉学科,如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医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学等。
【应用】
法理学、法制史、法社会学属于理论法学。√
博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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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核心考点狂背
4. 法学的产生条件 答:法学是以法或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但不是一有了法就有了法学,法学是在法发展
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3)法的历史性。马克思主义法学否认法的超历史性和永恒性,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
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随着国家的消亡,阶级意义上的法也 将会趋于消亡。
【应用】 (1)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前者承认法是永恒的和超历史的。× (2)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主要区别,一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二是认为法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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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范性。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所具有的规定人们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法律所适用 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可以在其生效期间内反复适用。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从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意义上看,法律体现国家的意志。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这一特 征意味着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具有统一性、权威性和普遍性。国家制定的法律通常称为成文法或制 定法。法律的认可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承认其他社会规范(道德、宗教、风俗、习惯等)具有 法律效力的活动。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具有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的特点。法律只要规定了权利,就必须规定 或意味着相应的义务,法律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道德、宗教等一切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都有保证其实施的社会力量。法律不同于其他社会 规范,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即国家强制性。国家的强制力是法律实施的最后的保障手段。法律之 所以要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取决于下面两个原因:一是法律不一定能始终为人们所自愿遵守, 需要通过国家强制力强迫遵行;二是法律不能自行实施,需要国家专门机关予以运用。法具有程序 性,法律程序是保证法律公正的重要手段。

法硕非法学民法背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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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1.民法概念特征4 渊源2 4/12.民法的解释概念内容3方法7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34.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45.民法基本原则5意义46.自愿原则37.公平原则28.诚实信用原则3 功能29.禁止权力滥用原则2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10.民事法律关系概念特征2分类311.财产法律关系vs人身法律关系212.民事权利概念内容3 分类5 保护213.民事义务概念内容314.物的分类415.民事法律事实概念分类2第三章自然人16.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概念法律特征4★★★17.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法律特征3★★★18.监护人未成年3 精神病人519.监护人的职责320.宣告失踪概念条件3★★21.宣告死亡概念条件3★★22.个体工商户概念法律特征523.农村承包经营户概念法律特征424.个人合伙概念特征6★★第四章法人与非法人组织25.法人概念法律特征4 分类4★设立原则4 成立条件4★★★26.社团法人vs财团法人6★★★27.法人vs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主要区别3★★★28.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特征3★★★29.法人的变更4 终止430.非法人组织概念特征5★★3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5★★32.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8★★33.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事项6★★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34.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征2★★分类6★★形式235.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4★★★★36.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点★★37.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征3 类型6★★★38.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概念类型2★★39.显失公平概念特点3★★★40.无效民事行为vs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3★★★41.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3★★42.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3第六章代理43.代理概念法律特征4★★★适用范围2 种类344.代理权行使规则3★★45.表见代理概念构成条件4 ★★★★常见情形3★★46.委托代理的终止347.法定、指定代理的终止348.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行为仍然有效4★★★第七章诉讼时效49.诉讼时效vs除斥期间3★★★50.短期诉讼时效4 长期诉讼时效351.诉讼时效中断2 中止2★★第八章物权的一般原理52.物权概念内容4 特征6★★★分类45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3★★54.不动产物权的变动355.动产物权的变动456.物权的保护5第九章所有权57.所有权概念特征6★★权能4 限制4★★58.所有权原始取得6★★继受取得4★59.善意取得概念条件3★★★第十章共有60.共有概念特征4★★61.按份共有概念特征62.按份共有人的权利5★★63.共同共有概念特征3★★64.共同共有人的权利2第十一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6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特征4★★★内容3 第十二章相邻关系66.相邻关系概念特征3★★★处理原则2第十三章用益物权67.用益物权概念特征3★★★种类68.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登记对抗>概念特征5★★★承包人权利3 义务469.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生效>概念特征5★★★使用权人权利4 义务470.出让、转让vs行政划拨5 ★★★71.宅基地使用权概念特征4★★★内容372.地役权<登记对抗>概念特征6★★★★地役权人权利3 义务273.地役权vs相邻关系4★★★★第十四章担保物权74.担保物权概念特征4★★★登记生效不动产、不动产权利、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登记对抗动产75.抵押权概念特征3★★76.可抵押财产7 不可抵押财产677.抵押人权利1 义务3★78.抵押权人权利3 义务1★79.质权概念特征3★★80.质权人权利4 义务3★81.出质人权利5 义务2★82.权利质权7 123交付设立 456登记设立83.留置权概念特征3 成立要件4★★★84.留置权人权利5 义务3★第十五章占有85.占有类型3第十六章债权86.债概念特征487.债权概念特征5★★★88.债的分类689.债的发生根据590.债务转移的要件4★91.债的消灭692.抵消概念法定抵消要件4★★93.提存概念条件3★★94.不当得利概念构成要件4★★★95.无因管理概念构成要件3★★★第十七章合同95.合同概念特征3★★种类596.要约概念条件4★★★ vs要约邀请2/3★★★97.承诺概念条件4★★★98.格式条款概念特殊要求3★★99.缔约过失责任概念适用情况3★★★构成要件4★★★100.无效合同5可变更、可撤销合同3效力待定2★★101.全面履行原则6★★102.同时履行抗辩权概念构成要件4★★103.先履行抗辩权概念构成要件4★★104.不安抗辩权概念构成要件3★★★105.债权人的代位权概念成立条件4★★★106.债权人的撤销权概念成立条件3★★★107.保证概念特征3 设定4★★★★108.定金概念特征4★★109.违约定金效力3 vs预付款3★★110.合同解除概念特征4★★法定条件5★★★111.违约责任概念特征5★★构成要件3★★承担方式4★★第十八章人身权112.人身权概念特征3★★113.人格权vs身份权4★★114.名誉vs荣誉4★★第十九章知识产权115.知识产权概念特征3★★116.著作权vs邻接权3★117.邻接权内容4118.著作权的合理使用12119.授予专利权的实体条件3★★120.不属于授予专利权的范围6121.专利权无效 5★122.专利权的强制许可3★★123.不是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5★★124.商标权内容3★撤销5125.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5126.侵犯商业秘密的手段3第二十章婚姻家庭与继承127.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2 基本原则5128.结婚的实质要件5129.婚姻无效的情形4130.夫妻人身关系3 财产关系3131.夫妻共有财产5 个人财产5★132.感情却已破裂的判断标准5(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4)133.离婚时的救济方式3134.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4135.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3136.继承概念特征4★★分类3137.继承权概念特征4★★★丧失4★★138.继承法的基本原则4★★★139.法定继承概念特征4★★适用情形5140.法定继承人的顺序2(精神病人宣告死亡)141.代位继承概念条件4★★★142.转继承概念特征2143.代位继承vs转继承4★★★144.遗嘱概念特征4★★形式5 有效要件4★★无效情形5★★145.遗嘱继承概念特征4★★适用条件3★★146.遗赠概念 vs遗嘱继承4★★★147.遗赠抚养协议概念特征4★★★148.遗赠抚养协议vs遗赠4★★149.遗产概念特征4 范围7150.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2★★★151.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6★★★152.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4★★★第二十一章侵权责任153.侵权责任概念特征4★★154.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4155.侵权责任的方式8156.精神损害赔偿4★★157.侵权责任抗辩事由要件3★★158.作为抗辩事由的正当理由5★★外来原因4★★159.共同侵权行为概念构成要件4★★★160.共同危险行为概念构成要件4★★★161.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4 162.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3。

法硕笔记背诵版之法制史

法硕笔记背诵版之法制史

法硕笔记背诵版之法制史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

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这是国家产生依据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主要是:A氏族起源色彩B集权统治C与道德结合D刑事法规发达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一)王权神授(二)天讨与天罚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一)&#8220;以德配天&#8221;:&#8220;上天&#8221;只把统治人间的&#8220;天命&#8221;交给那些有&#8220;德&#8221;者,要敬天、敬宗、保民。

(二)&#8220;明德慎罚&#8221;:实施德教,用刑宽缓,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8220;礼&#8221;、&#8220;刑&#8221;结合的法制特色。

(三)&#8220;刑罚世轻世重&#8221;: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8220;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8221;。

(四)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8220;以德配天&#8221;、&#8220;明德慎罚&#8221;法制观的历史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为以&#8220;礼法结合&#8221;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法制史背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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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述《钦定宪法大纲》的评价(1)无论结构形式上还是条文内容上体现大权统于朝廷的精神(2)皇帝专权,人民无权,给君主专制制度披上外衣(3)有利于启发民智,培养近代法律意识二、简述《大清新刑律》的内容(1)抛弃了以往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2)在体例上抛弃了以往旧律的结构形式,采用近代西方刑法典的体例,将整部法典分为。

总则与分则两部分。

(3) 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种。

(4)采用了一些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近代刑法学的通用术语。

(5)调整部分罪名三、简述《大清民律草案》的立法原则与特点立法原则:(1)采纳各国通行的民法原则(2)以最新最合理的法律理论为指导(3)充分考虑中国特定的国情民风,确定最适合中国风俗习惯的法则,并适应社会演进的。

需要特点:(1)民律前三编以模仿列强为主,以日、德、瑞士民法典为参照,体例结构取自德国民法。

典(2)民律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主,所有涉及亲属关系以及与亲属关系相关联的财产关系,。

均以中国传统为主四、简述清末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1)以“模范列强”“博稽中外”的立法原则(2)在法典编纂结构和立法技术上,它充分体现照顾商事活动的简便性及敏捷性的要求,。

以宽为主。

在吸收各国商法和中国大量商事习惯的基础上,采取了与商为便的一系列规定。

在客观上有利于鼓励私人投资近代企业,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3)带有传统社会封建残余和半殖民地法律的烙印评价:客观上基本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

发展的要求,是中国近代商事立法的开端五、简述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1)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

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

(2)在内容上,清末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

的奇怪混合。

(3)在法典编纂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中国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

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与不同,分别制定、颁行或起草了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法硕背诵版讲义

法硕背诵版讲义

法硕背诵讲义一、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差别有哪些?答:马克思主主义法学是指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来研究法律现象的学科的总称。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剥削阶级法学的差别体现在:1、指导思想不同,以往法学不同程度以唯心史观为基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是以辩证唯物史观为基础的,认为法律归根到底要被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2、阶级性不同,以往法学掩饰或否认自己的阶级倾向,主张法学是超阶级的,“公共意志”的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学具备鲜明的阶级性,是为阶级利益和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制度服务的。

3、法的历史性认识不同,以往法学认为法是超历史的、永恒的存在,而马克思主义法学则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必然会伴随阶级与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二、法律的基本特征有哪些?答:法的基本特征是指法律所具有的,其他社会规范所不具备的特殊征象与标志,具体而言法律的特征包括: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三、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包括哪些?答:法律的起源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发展过程,法律起源和发展的过程中体现出如下基本规律:1、法的起源是从自发到自觉,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的过程。

2、法的起源是由氏族习惯到习惯法,由习惯法到制定法地发展过程。

3、法的起源是由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浑然一体到相对独立的过程。

四、资本主义法的基本特征包括哪些?答:资本主义法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制度相对应,其特点包括:1、维护以剥削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

2、维护资产阶级专政和代议制政府(具体的三项制度体现为:政党制、普选制、分权制)。

3、维护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和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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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完美背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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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完美背诵版1、法制指导思想:从神权法思想到?以德配天?思想1、礼化为法随着国家的形成,原始状态的礼逐渐由⽒族社会的习惯演化为具有法的性质和作⽤,成为确定⼈们在国家组织中等级地位的法。

2、刑起于兵,兵刑同制,军事武器成为刑具,军事处罚成为刑罚,军事长官转变成为司法官。

3、刑罚,是为了保证礼和其他规范实施的重要⼿段礼?与?刑?的关系(见教材P36)作⽤上:礼禁于将然,刑禁于已然。

地位上:刑是礼的必要的补充,出礼⼊刑。

适⽤对象上:礼不下庶⼈,刑不上⼤夫。

夏朝:《禹刑》。

(见教材P11)夏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夏有乱政,⽽作禹刑?,以禹为名表⽰对夏族杰出祖先和开国之君的崇敬,是中国最早的奴⾪制法。

(⼆)商朝:《汤刑》。

(见教材P11)商朝法律的总称。

《左传·昭公六年》说:?商有乱政,⽽作汤刑?。

以汤为名也是表⽰对开国之君汤的崇敬。

(三)西周:1、周礼周公亲⾃主持⽴法活动,制定⼀整套典章礼仪制度与宗法等级秩序,即?周礼?,历史上称这次事件为?周公制礼?。

周礼是西周最主要的法律制度之⼀。

2、九刑(见教材P27)(1)《左传·昭公六年》:?周有乱政,⽽作九刑?。

(2)九刑有两种含意,⼀是指九种刑罚,即在奴⾪制五刑的基础上加上流、赎、鞭、扑;⼆是指《九刑》这部刑书。

3、吕刑(⼜称为?甫刑?)1(见教材P28)(1)制定背景:穆王命吕侯?训夏赎刑?⽽作。

(2)主要内容:①规定刑罚的种类及适⽤刑罚的原则;②赎刑是其核⼼内容;③其刑罚原则是?明德慎罚?。

(3)评价:在很多⽅⾯完善了周初的制度,其原则在后世的封建法典中⼤都被沿⽤并以此为基础作了进⼀步的发展。

4、主要法律形式:誓、命、诰等。

刑事法制1、刑罚:(1)奴⾪制五刑:墨、劓、髌、宫、⼤辟(见教材P15)①墨:⼜称黥刑,即在⾯部或额上刺刻特殊标志后,再染以墨。

②劓:割⿐⼦。

③髌:⼜称刖刑、剕刑,即断⾜或砍去犯⼈膝盖⾻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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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古代民商事法律制度
西周2009-综-34,2009-综-35
契约
买卖契约:“质剂”,“质人”管理。
注意:质:即质量,奴隶、牛马长契券;“剂”剂量,兵器、珍异之物短契券。
借贷契约:“傅别”。
婚姻
结婚原则: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结婚程序: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离婚:七出三不去。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例外:即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元2011-综-39
附会汉法,因俗而治
1、《大札撒》。
2、《至元新格》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3、《大元通制》20篇。定型
4、《元典章》江西地方政府的汇编
四等人
强奸幼女罪;蒙汉异法、同罪异罚;“警迹人”。

明刑弼教
《大明律》:7篇体例:名例律+六部。
《明大诰》:明初特别刑事法规,“重典治吏”;空前普及。
②晋国赵鞅“铸刑鼎”: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
③邓析书“竹刑”
2.李悝《法经》2010-综-43
①特点:体现“王者之政莫急于贼盗”思想
②内容:盗、贼、网、捕、杂、具6篇
③历史地位: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承前启后”
注意:六禁在杂律,淫、狡、城、嬉、徒、金
3.商鞅变法
①改法为律;②连坐法,奖励告奸,诬告反坐;③分户令
“德礼为本。刑罚为用”
《武德律》开端;《贞观律》;
《唐律疏议》:《永徽律疏》,唐高宗,12篇,30卷;最高成就,中华法系的形成标志,现存最完整、最早、最有影响的中国古代成文法典。
海外影响:朝鲜《高丽律》、日本《大宝律令》、越南《刑书》。
《唐六典》
《大中刑律统类》
宋2007-综-41,2009-综-38
3、老幼犯罪减免刑罚。过失被称为“眚”,故意即是“非眚”,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为“非终”。
4、罪疑从轻、罪疑从赦。
5、上下比罪。

1.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能力;故意称为“端”,过失称“不端”;诬告反坐;“公室告”与“非公室告”。
注意: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为非公室告,强行告诉要处罚。
2.①“见知不举”罪。②“不直”罪和“纵囚”罪③“失刑”罪。
3、“重罪十条”。
4、规定流刑;北周首创五等流刑2、北魏时增加鞭刑和杖刑3、废除宫刑
唐(2007-综-60,2008-综-34,2008-综-39,2008-综-62,2009-综-33,2009-综-43,2010-综-69,2011-综-38)
1、公罪从轻,私罪从重。公罪是指“缘公事致罪而无私曲者”,私罪一种是指“不缘公事私自犯者”,另一种是指“虽缘公事,意涉阿曲”。
注意:法条是A罪,答案就是A罪,法条是免除,结果就是免除。
4、化外人原则。注意:国籍相同采国籍;国籍不同用唐律。
5、议、请、减、赎、当等特权等级制度。
6、良贱相依身份论处。以良犯贱可减轻,以贱犯良加重。
7、六赃:“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强盗”“窃盗”“坐赃”
8、六杀:“谋杀”“故杀”“斗杀”“误杀”“过失杀”“戏杀”
律令科比格式
《曹魏律》:a.18篇;b.“具律”改“刑名”放律首;c.“八议”
《晋律》(《泰始律》):a、20篇;b、“准五服以治罪”;c、“刑名”后加“法例”;d、张斐、杜预作注,与《晋律》效力同,“张杜律”
《北魏律》a、20篇“取精用宏”b、将“官当”入律。
《北齐律》a、12篇;b、将“刑名”和“法例”合为“名例”;c、“重罪十条”。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问刑条例》明孝宗
《大明会典》明英宗,仿照《唐六典》
清2008-综-38
详译明律,参以国制

《大清律例》:乾隆;七篇。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集大成者
则例
创造。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
会典
源自《唐六典》、续《大明会典》、得《大清会典》
注意:皆为行政法典。《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
“约法三章”;加《户》、《兴》、《厩》;《九章律》;汉律60篇。律、令、科、比
文景帝废肉刑
“缇萦”上书,导致文帝废肉刑:a.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b.劓刑改为笞300;c.斩左趾改为笞500;d.斩右趾改为死刑。景帝:劓刑笞300改为笞200;斩左趾笞500改为笞300,颁布《箠令》,规定笞杖尺寸,且行刑不得换人。

婚姻
1、义绝新解。
2、教令权和主婚权

废除匠籍
1、贱籍豁免为良
2、明确典、卖。
3、独子兼祧
4、法家
1、“一断于法”。2、刑无等级。3、轻罪重刑。4、法布于众。
秦代
“缘法而治”
云梦秦简
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等。廷行事。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可作为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
两汉2008-综-44,2009-综-42,2009-综-61,2012-综-61
“约法省刑”到“德主刑辅、礼刑并用”
少数民族
《蒙古律》、《回律》、《番律条款》、《苗律》、《西宁番子治罪条例》、《西藏禁约十二事》
二、古代刑事制度和司法原则
朝代
中国古代特色制度
西周2009-综-37
1、五过。法官责任:①惟官②惟反③惟内④惟货⑤惟来。
注意: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即以同罪处断。
2、三刺。一刺群臣、二刺官吏、三刺国民。明德慎罚。
《宋刑统》:第一部刊印颁行的封建法典。213门,律令合编。
注意:《刑统》源于唐大中,敕令格式附于后。
1.敕:是皇帝对特定的人和事所颁发的诏令,不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
2、编敕:编敕起始于宋太祖《建隆编敕》。神宗时设有“编敕所”。宋仁宗之前,基本上“律敕并行”,神宗以后“以敕破律”、“以敕代律”。
3、条法事类。《淳熙条法事类》;《庆元条法事类》残本。
不动产:“先问亲邻”,“输钱印契”,“过割赋税”,“原主离业”。
典卖契约。宋代典卖又称“活卖”,保留回赎权和优先购买权。
继承
1、诸子均分。遗腹子、在室女
2、南宋绝户继承:继子、在室女(未嫁女)、出嫁女均有继承权。
注意:只有在室女的,在室女享3/4,继子1/4,无在室女,出嫁女1/3,继子1/3,官府1/3。
8、朝审。清代秋审、朝审皆渊源于此
9、大审,宪宗,由太监主持会同三法司审案的制度,每5年一次。
10、热审
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重审的制度,因举办于热季,故称“热审”

1、发遣
比充军重。
2、文字狱
比照“谋大逆”判罪
3、秋审
各省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秋审条款》
注意: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祀。
2.刑:刑法和刑罚;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
3.礼刑关系:“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注意:“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适用刑罚上有特权,而不是不适用刑罚。
4.宗法制度:“封邦建国”。分封制。
春秋战国
“礼崩乐坏”转“严酷法治”
1.公布成文法
①郑国子产“铸刑书”: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
注意:北有北魏南有陈,官当制度律中明,北齐跟晋有五服。
《麟趾格》东魏,格,源于汉代的科,北魏始以格代科,作为律的补充。
《大统式》西魏。式,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最早。

《开皇律》
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恶。
注意:十恶比“十条”,去“降”多“不睦”,开篇强调“谋”。
唐2011-综-63,2012-综-63
9、保辜。
10、法官回避:《唐六典》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规定
11、死刑复奏制:①北魏太武帝②“慎刑”唐太宗实行“三复奏”、“五复奏”。08-57
宋2007-综-61,2009-综-32,2010-综-33
1、折杖法。宋太祖。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和脊杖。
2、刺配。
3、凌迟。始于五代。《庆元》法定,《清现行刑律》废除
一、古代法制思想与立法概况
朝代
立法思想
立法成果
夏商
天罚神判
1、禹刑。
2、汤刑。
3、“誓”、“诰”、“命”
西周2011-综-35,2012-综-32,2012-综-60
以德配天,明德慎罚
1.礼:周公制礼①“五礼”吉;凶;军;宾;嘉;②“亲亲、尊尊”为精神;③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④社会调控手段之一
4、重法地法。《窝藏重法》哲宗废除。
5、鞫谳分司制。审、判分离。
6、翻异别勘。人犯否认口供,由另一法官或另一司法机关重审。
7、务限法。二月初一到九月三十日止在“务限”期内,停止民事诉讼审判。
8、南宋宋慈《洗冤集录》。世界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烧埋银。接受刑罚之外,还须赔给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丧葬费。刑事附带民事。
注意:“文帝废肉刑,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亲亲得相首匿
汉宣帝,对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尊长亲属首匿卑幼亲属,罪应处死的,可上请皇帝宽贷。
“上请”
奏请皇帝裁决,减免刑罚的特权
主要罪名
阿党附益罪;“左官”罪;漏泄省中语;左道;群饮酒;通行饮食
魏晋南北朝2007-综-39,2011-综-37,2011-综-43
继承
嫡长子继承制(主要是王、贵族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

专卖
盐铁酒专卖
对外
“丝绸之路”;互市。

契约
民间习惯法。“借”和“贷。“出举”“负债”
婚姻
主婚权;恶疾及奸是绝对去;“义绝”
继承
宗祧继承和财产继承;遗嘱优先;在室女有嫁妆
专卖
盐茶酒专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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