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黑龙江省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下发《黑龙江省生态强省规划(林草篇)》(2020—2035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下发《黑龙江省生态强省规划(林草篇)》(2020—2035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公布日期】2020.02.25
•【字号】黑林草办发〔2020〕13号
•【施行日期】2020.0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下发《黑龙江省生态强省规划(林草篇)》(2020—2035年)的通知
黑林草办发〔2020〕13号各市(地)、县(市、区)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建三江国家科技园区管委会,省林草局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六个强省”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省林草局与中国林科院于2019年共同编制完成《黑龙江省生态强省规划(林草篇)》(2020—2050年)(以下简称《规划》),经专家评审一致通过,现将此《规划》下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4•【字号】黑政发[2012]11号•【施行日期】2012.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2〕11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精神,加强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坚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一)认真搞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
省环保部门要会同发改、工信、水利、住建、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推进责任,督促地方落实规划项目配套资金,跟踪项目建设。
完善全省江河水质“黄橙红”三色警戒制度。
深化“以支促干”、“一河一策”等小流域治污模式。
由哈尔滨、牡丹江、双鸭山、鸡西、绥化等市牵头分别在阿什河、呼兰河、牡丹江、安邦河、穆棱河等重点支流建立“河(段)长制度”,建立联防联控的流域污染防治协调机构。
推广哈尔滨市“三沟一河”治理经验,加强城市河流治理。
创新水环境管理模式,建立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分区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重点工业源管控,重点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
构建沿江绿色生态廊道,恢复松花江流域生态服务功能,哈尔滨市加快实施“百里生态长廊”工程,打造健康水生态系统。
全力推进镜泊湖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建设和兴凯湖的生态保护。
力争到2015年,松花江流域国控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大于60%、地表水国控断面消除劣V类水质。
(二)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科学制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分配方案和年度减排计划,实施减排完成情况年度考核。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公布日期】2020.03.23•【字号】黑林草联规〔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林草联规〔2020〕12号各市(地)人民政府,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总体实施方案》总体工作安排,及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召开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推进工作会议要求,制定了《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3月23日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我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步骤,是配合生态红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衔接。
通过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以解决我省各类自然保护地存在相互交叉重叠、范围划定和功能分区不科学不合理、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各种矛盾冲突尖锐等问题。
在此基础上,实现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定位准确、边界四至清晰、区划科学合理、运转管理高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具有龙江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原则和依据(一)基本原则1.科学评估,尊重历史。
以生物多样性评估为基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解决现实矛盾冲突和历史遗留问题。
2.应划尽划,应保尽保。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日期】2021.04.12•【字号】黑林草发〔2021〕21号•【施行日期】2021.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林草发〔2021〕21号各市(地)林业和草原部门、各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管理,参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印发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制定了《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4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上报第三章规划审批第四章规划实施第五章附则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工作,推进规划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总体规划指导自然保护区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体规划的申报、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总体规划的批复工作,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具体承办。
第四条省级(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完成综合科学考察的基础上,组织编制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须符合《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GB/T20399)和《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95-2018)。
黑龙江省湿地植物资源特征及保护利用

黑龙江省湿地植物资源特征及保护利用黑龙江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湿地分布区之一。
在黑龙江省的湿地中,有着丰富的植物资源,这些植物资源对于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和湿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黑龙江省湿地植物资源的特征和保护利用展开论述。
一、湿地植物资源的特征1. 多样性黑龙江省的湿地植物资源种类丰富,拥有着大量的湿地植物种类。
这些湿地植物包括了水生植物、沼泽植物、湿地红树林植物等多种类型,形成了独特的湿地植被景观。
黑龙江省水域众多,湿地植物的种类更是繁多,如箭莎、莲子、荸荠、碱蓬等都是黑龙江省湿地中常见的植物。
2. 稳定性黑龙江省的湿地植物资源在漫长的生存过程中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态系统,这种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湿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湿地植物的根系在湿地土壤中生长发育,对于稳定土壤、净化水质、防止水土流失等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 生态功能湿地植物资源在湿地生态系统中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它们能够吸收水分、固定土壤、净化水质、为湿地生物提供栖息地等。
湿地植物资源还能够调节湿地气候、维持湿地生态平衡,对于湿地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加强科学研究为了更好地保护湿地植物资源,科学家需要加强对黑龙江省湿地植物资源的研究,掌握湿地植物的分布、数量、种类、资源价值等信息,为湿地植物资源的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科学研究也能够帮助人们更好地了解湿地植物资源的生长特点、生态功能等,为保护利用提供重要数据支撑。
2. 加强保护意识保护湿地植物资源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加强对湿地植物资源的保护意识,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减少对湿地植物资源的破坏。
公众要热爱湿地自然,保护湿地植物资源,不随意采挖湿地植物,不乱倾倒垃圾,共同建设美丽的湿地环境。
3. 设立自然保护区针对湿地植物资源,黑龙江省可以设立一些湿地自然保护区,对湿地植物资源进行专门保护。
自然保护区可以通过设置保护区界碑、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巡护监管等方式,对湿地植物资源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9•【字号】黑政规〔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黑政规〔2021〕18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9日黑龙江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持续改善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施生态强省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和形势(一)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更加鲜明。
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
从源头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十三五”期间,累计退出钢铁产能675万吨、煤炭产能4348万吨,淘汰改造煤电机组1866.9万千瓦时,淘汰“新五小”落后产能4010.3万吨。
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形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1262万千瓦,清洁取暖率超过50%,实施“气化龙江”战略,2020年全省天然气消费量47亿立方米,年均增长5.6%。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公转铁”力度持续加大。
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碳排放强度累计降低20.5%。
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现状及发展规划

广 东林勘 设计
G NG ONGF E T Y S VE NG&D SG NG UA D OR S R UR YI E I NI
20 0 6年 第 1 期
黑 龙 江 省 自然保 护 区现 状 及 发 展 规 划
崔茂欢
( 南省 林 业调 查规 划 院 大理分 院 ,云 南大理 6 1 0 云 7 0 0)
( )森 林 生 态系 统类 型 自然保 护 区 1
森 林 是陆 地 生态 系统 的主 体 ,是 生物 多样 性 最丰 富 的生态 系 统 。近 五 十年 来 ,黑龙 江省 的森 林生 态 系统 类 型 自然保 护 区建 设有 了较 大 发展 。 至 20 年 底 黑龙 江 省 建立 的 以森林 生 态系 统 为主 要保 护对 象 的 自然保 护 区3 个 ,面 03 3 积 13 9 1h 占全 省 自然保 护 区面 积 的2 .% 自然保 护 区几 乎遍 布 于黑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江 省各 林 4 4 1 m , 77。
面 积 l .% 6 4 ,其 中可利 用面 积 为6 82 m ,产草 量 为45 19 3Ofk 。 0 . 万h2 .8 .5 . : g 至2 0年 底 黑龙 江省 建 立 以草 原与草 甸 生态系 统 为主要保 护 对象 的 自然保 护 区7 , 03 个
1 黑 龙 江 省 概 况
1 1 自然概 况 . 黑龙 江 省地 处我 国的最 北部 ,位 于 1 1 l 1 50 2 o1 一 3 。 5E和 4 。2一 5 。4N之 间。全 3 2 32
省 总 面积 为 4. 6万 k 2 占全 国陆地 总面积 的 4 7 。西北 部属 大兴 安岭 山地 ,北 部和 54 m, .% 偏 中部 为小 兴 安岭 山地 。 黑龙江省地 处中纬度欧亚大陆东岸 ,属大陆性季风气候 ,其主要特 点是:冬季寒冷 干燥 ,夏季高温多雨,春、秋 两季气候 多变 。年平 均降水量 596 米,年平均气温 13C, 8. 毫 ." 年温 差 高达 3  ̄4 ℃ ,无 霜 期约 10 10天 。 8 8 o~ 5 黑龙江省是中国四大林区之一 ,全省现有森林面积 17 万 h 8 7 m ,森林覆盖率 4% 1。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1-2023年度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滚动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1-2023年度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滚动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10.27•【字号】黑环办发〔2021〕119号•【施行日期】2021.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2021-2023年度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滚动实施方案黑环办发〔2021〕119号厅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为扎实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动减污降碳取得新突破,助力我省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结合实际制定2021-2023年度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滚动实施方案。
一、参与碳达峰工作顶层设计(一)配合制定全省碳达峰行动方案。
依据国家碳达峰行动方案,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制定我省碳达峰总体行动方案,科学测算我省达峰指标、达峰时间,明确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
支持省直有关部门,科学制定重点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责任部门:气候处,完成期限: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
(二)加强目标考核。
分解国家下达我省的碳排放强度目标任务,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严格控制碳排放增量,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2021年全省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责任部门:气候处,完成期限:2021年四季度)。
积极推动将碳排放强度相关目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
参照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要求,做好省内碳排放强度考核工作(责任部门:综合处,完成期限:2022年四季度)。
将减污降碳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责任部门:督察办,完成期限:持续推进)。
二、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三)注重工业领域源头防控。
实行最严格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
通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科学优化钢铁、煤炭、石化、火电、水泥等重点产业、产业园区的规模、布局、结构,不再受理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35蒸吨以下、其它地区新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项目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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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文本(2007-202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06年10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结构布局 (3)第三章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5)第四章近期保护规划 (20)第五章附则 (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黑龙江省市城市长远发展需要,优化配置资源、协调城乡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次规划范围为黑龙江省行政区域,总面积45.48万km2。
规划分两个层次进行。
第三条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其中: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1、《生物多样性公约》及相关国际条约;2、《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修正)3、《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公布)、4、《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通过)、5、《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种子法》(2000年7月8日通过)、6、《环境保护法》(198912月26日通过)、7、《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9月2日通过)、8、《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2003年6月20日通过)、9、《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正)》(1998年4月16日修正)10、城市功能的规划参照黑龙江省建设厅、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总报告。
第五条规划原则1、强调地域性和区域性的原则。
普遍保护、重点突出。
根据野生动植物类别(珍稀、渐危、濒危),优先保护珍稀、濒危物种。
处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地区的城市予以优先支持,对于关键种予以优先保护。
2、注重整体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建设并举。
3、以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为辅的原则在珍稀濒危动植物重点分布区和栖息地优先建立保护区,保护地和禁猎区。
4、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统筹规划、分步实的原则。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特点,突出重点,分期建设成有特色的具有生物多样性的城市。
多方筹措建设资金,重点项目争取国投。
对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力争短期内建成。
5、重视极限性原则和非线性原则。
对生物资源集中地区,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6、加强生物技术在物种保存中的作用,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研究人员从事珍稀、濒危物种的保存技术的研究。
7、遵循相关国际条约,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8、政府主导,公众参预。
第六条规划目标、期限与指标1、规划目标将黑龙江省城镇建设成为具有北方特色,与所处植被类型相适应,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型园林城市。
2、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7年--2020年。
其中: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3、规划指标2010年,受保护的珍稀物种达到90%。
2020年,受保护的珍稀物种达到95%。
第二章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结构布局第七条城市生物多样性规划保护区布局准则参照黑龙江省建设厅、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院的《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划分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区(部分市县略有调整)。
按自然地理条件的差异和群落多样性及类型划分32个小区。
亚区命名由保护区第1个城市+代表性县构成黑龙江省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分为三个层次,即采用三级区划体系。
1级区划黑龙江省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区。
2级区划按自然地理条件和植被特点划分,黑龙江省城市生物多样性保亚区。
共8个亚区(Ⅰ、Ⅱ、Ⅲ…Ⅷ)3三级区划亚区下设建成区(Ⅰa、Ⅱa…Ⅷa)和市域(Ⅰb、Ⅱb…Ⅷb)第八条城市生物多样性规划保护区布局结构Ⅰ、哈尔滨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亚区Ⅰa 哈尔滨市建成区Ⅰb 哈尔滨市域Ⅰb-1 哈尔滨市区、双城市、肇东市、绥化市、兰西县。
Ⅰb-2 尚志市、五常市、阿城市、宾县、方正县、依兰县、延寿县。
Ⅰb-3 望奎县、青冈县、明水县。
Ⅰb-4 木兰、通河、庆安、海伦、绥棱、巴彦县。
Ⅱ、齐齐哈尔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亚区Ⅱa 齐齐哈尔建成区龙沙区、建华区、铁锋区、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碾子山区Ⅱb 齐齐哈尔市域Ⅱb-1 甘南、泰来、龙江。
Ⅱb-2 讷河市、依安县、富裕县。
Ⅱb-3 拜泉县、克山县、克东县。
Ⅱb-4 齐齐哈尔市区、林甸县。
Ⅲ、大庆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亚区Ⅲa 大庆市建成区Ⅲb 大庆市域Ⅲb-1 安达市。
Ⅲb-2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Ⅲb-3 肇源县、肇州县。
Ⅳ、牡丹江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亚区Ⅳa 牡丹江市建成区Ⅳb、牡丹江市域Ⅳb-1 东宁、绥芬河市。
Ⅳb-2 穆棱市、勃利县、林口县。
Ⅳb-3 鸡西市、七台河市。
Ⅳb-4 虎林市、鸡东市、密山市。
Ⅴ、佳木斯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亚区Ⅴa 佳木斯市建成区Ⅴb 佳木斯市域Ⅴb-1 鹤岗市、同江市、抚远县、萝北咸、饶河县。
Ⅴb-2 汤原县、桦川县、桦南县、富锦市。
Ⅴb-3 双鸭山市、绥滨县、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
Ⅵ伊春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亚区Ⅵa 伊春市建成区Ⅵb 伊春市域Ⅵb-1 伊春市、铁力市。
Ⅵ-b2 嘉荫县。
Ⅶ北安、黑河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亚区Ⅶa 北安、黑河市建成区Ⅶb 北安、黑河市域Ⅶb-1 包括伊黑河市、逊克县、孙吴县、嫩江县。
Ⅶb-2 包括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克东县。
Ⅷ、加格达奇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亚区Ⅷa 加格达奇市建成区Ⅷb 加格达奇市域区Ⅷb-1 包括塔河县、漠河县、呼中区。
Ⅷb-2 包括新林区、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呼玛县。
第三章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第九条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分区规划Ⅰ哈尔滨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亚区Ⅰa 哈尔滨市建成区1、本亚区珍稀、濒危物种(1)植物红松、紫杉、椴树、水曲柳、核桃楸等,人工栽培的珍稀树种和观赏植物,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等共200种。
哈尔滨植物园为东北亚规模最大植物园之一,收藏迁地保护、引种驯化植物。
市区内的老城区、寺庙、犹太目的等保存一些古树。
动物哈尔滨动物园、东北虎林园饲养一批濒危动物,规模较大。
2、保护措施(1)建立古树名木档案(2)保护建成区现有人工植被(3)加强哈尔滨动物园、东北虎林园的管理,改善饲养条件。
(4)马家沟、何家沟、信义沟建立两侧不少于50米的绿色生态廊道。
(5)筹建黑龙江省城市生物多样性物种监测网。
Ⅰb哈尔滨市域Ⅰb-1 哈尔滨—双城、绥化小区1、本亚区珍稀、濒危物种(1)植物野大豆、红松(人工栽培)、紫杉(人工栽培)、紫椴、水曲柳、黄蘖等。
(2)野生动物鸟类:黑鹳(哈市、绥化)、白额雁(迁徙经过)、鳶(哈尔滨、绥化)、毛脚鵟(北方亚种)、玉带海雕、白毛鹞、鹊鹞、白头鹞、鹗、矛隼、红隼、小杓鹬、领角鴞、鵰鴞、大鱼鴞、雪鴞、鹰鴞、长年鴞、短耳鴞、鬼鴞等。
哺乳动物:水獭(肇东)、东北虎(养殖)、熊(养殖)等。
2、保护措施(1)保护市区内古树,并从半山区地带收集野生乔木、亚乔木、灌木、花卉在市郊圃地进行引种、驯化试验(以改变城镇绿化树种单一的现状)。
(2)加速马家沟、何家沟、信义沟改造Ⅰb-2哈尔滨—尚志小区1、珍稀、濒危物种(1)植物人参、狭叶瓶尔小草(仅在帽儿山有分布)、刺五加、牛皮杜鹃(仅见于张广才岭大秃顶子,海拨1760m处),黄蘖、胡桃楸、钻天柳、红松、蒙古栎、山槐、黄芪、野大豆、五味子、高山红景天(尚志)、天麻、莲花、东北扁核木、风箱果(帽儿山)、长白蔷薇、翅卫矛、色木槭、紫椴、软枣子、葛枣猕猴桃、龙牙楤木、东北百里香(帽儿山)、桔梗等。
(2)野生动物中国林蛙、极北小鲵(尚志)、黑鹳(江河地域)、鸳鸯、鳶、大鵟(帽儿山)、毛脚鵟、普通鵟(松花江沿岸)、鹊鹞、白头鹞、矛隼、燕隼、黑琴鸡(张广才岭)、花尾榛鸡(一面坡)、领角鴞(松花江沿岸)、大鱼鴞。
青鼬(尚志)、紫貂(五常、延寿、依兰)、水獭(尚志)、猞猁(尚志县、亚布力)、原麝、梅花鹿(近绝迹)、黑熊(尚志)等。
2、保护措施(1)在保持森林环境地段繁育地带性珍稀树种。
(2)秸杆资源化。
(3)半山区薪炭林的建立(减轻对天然林的压力)。
Ⅰb-3哈尔滨—明水、望奎小区1、濒危物种(1)野生植物蒙古栎(零星分布、数量很少)等。
(2)野生动物毛脚鵟、大鱼鴞(偶见)等。
2、保护措施(1)望奎海丰乡、莲花乡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2)秸秆气化。
(3)乡土树种繁育与局部景观恢复工程。
(4)保护原生植被特别是丘陵区根系发达的多年生草本植物。
Ⅰb-4哈尔滨—巴彦、海伦小区1、珍稀、濒危物种(1)野生植物人参(通河)、黄芪、东北龙胆、野大豆、水曲柳、红松、蒙古栎、紫杉(据记载绥棱县有分部,待证实)、山槐、莲花、五味子等。
(2)野生动物白瑟鹭(各亚种,松花江沿岸)、鸳鸯、毛脚鵟、燕隼、大鱼鴞(沿江河地区)等。
2、保护措施(1)海伦东方红水库集水区水源涵养工程。
(2)次生林区封山育林及残存原生树种繁育。
(3)“划两荒”林地植被恢复。
Ⅱ齐齐哈尔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亚区Ⅱa齐齐哈尔建成区地处松嫩平原北缘,地势平坦,原生植被为温带草原,嫩江沿江为大面积的湿地。
1、珍稀、濒危物种(1)野生植物芦苇、防风等。
(2)野生动物迁移鸟类2、保护措施(1)保护市区内古树。
(2)保护沙质土上多年生植物及其种质资源。
(3)加强齐齐哈尔动物园的建设。
Ⅱb齐齐哈尔市域Ⅱb-1齐齐哈尔—甘南、泰来小区1、珍稀、濒危物种(1)野生植物甘草、防风等。
2、保护措施(1)龙江县绿色海洋林场地带性植被恢复示范工程。
(2)泰来县沿江砂丘生物固定工程。
(3)泰来县窄冠樟子松保护与扩繁。
(4)甘南县古代边墙修茸与保护。
Ⅱb-2齐齐哈尔—讷河、富裕小区1、珍稀、濒危物种(1)野生植物防风、东北龙胆等。
(2)野生动物毛脚鵟、大鱼鴞。
2、保护措施(1)保护种植马铃薯土地,研究脱毒技术。
(2)建立马铃薯深加工中心。
(3)保护湿地、草甸、草原种质资源。
Ⅱb-3齐齐哈尔—克山、拜泉小区1、珍稀、濒危物种蒙古栎(多单株、散生、萌生)。
2、保护措施(1)建立克东、克山县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体系。
(2)建立克东树木化石保护地。
(3)保护荒地次生植被,尤其是有水土保持作用、饲用植物。
Ⅱb-4齐齐哈尔—林甸小区1、珍稀、濒危物种(1)野生植物甘草、防风、厚皮哈青杨(林甸县龙山村)等。
(2)野生动物白鹤(齐市)、黑鹤(齐市)、白鹮(齐市、繁殖鸟)、白瑟鹭(齐市)、大天鹅(齐齐哈尔、乌裕尔河)、小天鹅(齐市)、疣鼻天鹅(迁徙路过)、鳶、大鵟、毛脚鵟、普通鵟、灰脸鵟鹰、鹰雕、草原雕、秃鹫、白尾鹞、白头鹞、鹗、燕隼、红隼、大鸨、小杓鹬、领角鴞、雕鴞、大鱼鴞、雪鴞、长尾林鴞、长耳鴞、短耳鴞等。
2、保护措施(1)本小区已建扎龙自然保护区,全区分布珍稀鸟类,保护湿地,严防偷猎。
(2)保护野生药材,严禁无证采购。
(3)保护草甸草原,控制害鼠种群数量。
Ⅲ大庆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区Ⅲa大庆建成区1、珍稀、濒危物种原生树种为榆树、柳树,市区内引进樟子松、青扦为主要绿化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