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转学校操作流程

各学校:现在将全国系统转学流程发给你们,请按操作做好学生网上转学工作。
省内转学流程:县内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出学校审核——教育局审核。
省内不同市、县(区)转学:转入学校发起——转入学校审核——转入教育局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教育局审核
具体操作如下(以县内转学为例):
第一步:转入学校登陆账号后,点“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在弹出的界面点“申请”,在弹出的界面双击“学校名称”,在弹出的界面输入转出学校“学校标识码”或者转出学校“学校名称”(名称一定要正确)选择转出学校(点转出学校前的圆圈),点击“选择”——输入转入学生名字——点击“查询”(如有学生信息,按下面步骤继续操作,如无学生信息,请咨询教育股或询问学生本人来处某学校,有无采集过信息。
) ——选择“异动类型”(转学、休学等)和“选择年级班级”——选择“异动日期”,点击“保存”。
第二步:转入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择学生,点“审核”,在弹出的界面选择“审核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然后保存。
第三步:转出学校点击“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审核转出(同
意或者不同意)。
第四步:教育局审核后,学生回到转入学校在校生状态。
跨省转学学籍系统操作办法,因学籍系统未全国联网,目前跨省转学操作办法如下:
转出的:学校在学籍系统里面——学生异动——选择其它离校——转出外省;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审核的审核,不需要审核的就直接转出。
转入的:学校直接在学籍系统里面导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转学办理过程

学生转学过程学生转学(包括市内转学和跨省转学)过程如下:一、先办好具有转出转入双方学校、双方县(区、市)教育局(我市还要求教办加具意见)的纸质的转学证。
二、再在全国学籍网上走流程。
除大班额受限制转入学生的学校外,一般学校纸质转学证办理过程为:(1)县(区、市)内小学生的转学过程:转入学校同意→转入教办同意→转出学校同意→转出教办同意→教育局同意。
(2)小学生转出外县(区、市)的转学过程:转入学校同意→转入教育局同意→转出学校同意→转出教办同意→转出教育局同意。
(3)小学生从外县(区、市)转入的转学过程:转入学校同意→转入教办同意→转入教育局同意→转出学校同意→转出教育局同意。
中学生的转学参考上述过程。
注意:凡省内转学,出具转学证的学校都必须先要根据转学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全国学籍系统“全省学籍号查询”栏内进行学籍号查询,只有学籍号码的学生才能办理转学业务。
从外省转入的学生,学籍号码由外省转出的学校提供。
无学籍号码的学生,在全国学籍系统上也不能办理转学业务。
省内转学网上办理过程与上学期相同。
跨省转学网上办理过程如下:1、转入学校申请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申请→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
2、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
3、转入教育局核办主管教育局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选择学生→点击明细查看学生情况→审核(同意或不同意),如果不同意,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4、转出学校核办转出学校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选择学生→点击明细查看学生情况→审核(同意或不同意),如果不同意,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5、转出教育局核办主管教育局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选择学生→点击明细查看学生情况→审核(同意或不同意),如果不同意,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新乡市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普通初中学生转学流程图由转入学校学籍员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学籍备案成功。
注: 此转学过程须在转出学校审核后两周内完成。
新乡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依据《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和《新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关于初中转学的规定第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它情况不能就近入学者。
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本市范围内学生转学应由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开具《新乡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联系表》,由学生监护人携带《新乡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联系表》联系转入学校。
转入学校依据户口迁移、暂住、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和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同意转入,并经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具转学证明。
转入学校依据转学证和《新乡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联系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学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不得终止学生在该校的学习;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学校承担责任。
本市户籍学生需转往外省市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持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证明,并由家长签收有关转学材料。
本市户籍学生在外省市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需转入本市的,应持户籍证明和转学证明及有关材料(成绩手册、学籍档案、健康卡等)向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同意,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安排入学。
第十三条初中学生在入学第一学年,临毕业的最后一学年,一般不予转学。
普通初中学生休学复学流程图不符合条件同意休学—签章在学籍系统内进行休学操作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申请表1份休学期满同意复学—签章在学籍系统内进行复学操作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审批表1份编辑新学籍号注:休学期为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学校须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学生复学。
《新乡市中小学学生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和教育局留存。
中小学学籍办理转入转出流程

---------------------------------------------------------------最新资料推荐------------------------------------------------------ 中小学学籍办理转入转出流程中小学学籍办理转入转出流程一、转入流程:第一步:学生家长通过原学校找到该生学籍号;第二步:家长持本人身份证、学生户籍、房照(本地区学区界定依据)到需要转入地教育局、学校提出申请;第三步:到接收学校为其提供的《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经校长签字加盖公章;第四步:到转入教育行政部门签字加盖公章;第五步:家长持此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加盖公章。
(四章加盖齐全后,纸质转学手续办理完毕。
并由家长负责将四份纸质转学手续分别留存转出学校、转出教育局、转入学校、转入教育局各一份。
接收学校依据四章齐全的纸质手续,同步完成转入学生电子学籍的转接工作。
每个环节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备注:转入本地区学生条件:1、返籍转学:具有本旗户籍的学生(包括农村和音镇),需要回到本旗户籍所在1 / 5地就读,以学生本人户籍为准,是音镇户籍的(指光明和东升辖区)按学区界定标准安排在音镇学校就读;农村户籍的,安排在农村对应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随父母到输入地(同住)的子女,可根据学区界定要求,安排在本地就读,如果不符合学区界定要求,根据学校学生均衡情况安排就读。
3、旗直学校之间学生转学:符合学区界定标准的方可办理转学,初中一年级入学之后再发生转学变更的,不亨受本地乌一中招生定校择优待遇。
二、转出流程:第一步:学生发生转出变更的,家长到接收学校和接收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取加盖公章的转学联系表,并由接收学校在全国学籍网上发起接收申请;第二步:到转出学校、转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第三步:转出校、转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国网学籍转出核办;第四步:家长负责将四章齐全的纸质转学手续分别留给转出校、转出主管教育局、转入校、转入主管教育局各一份留存。
中小学生转学流程

中小学生转学流程一、转出学校同意转出,而转入学校也同意接收。
家长提供:原就读学校全称、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下一步二、转入学校通过网上学籍系统查询该转学生,如果学籍系统中没有该学生,则转学失败,转入方不得接收该学生。
如果学籍系统中有该学生,则网上发起学籍异动申请。
→下一步三、转入地教育局在网上学籍系统中核办。
→下一步四、转出学校在网上学籍系统中核办。
→下一步五、转出地教育局在网上学籍系统中核办。
→下一步六、转入方学籍系统中显示出以上三方同意信息后,便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在学籍系统网上办理调档。
转学流程完成。
七、如果学籍系统中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则转学失败,该生不能在转入方学校报到入学,如转入方学校违规接收,则负担相关责任。
转入方学校更不能为该生随意进行学籍注册。
提醒:转学只能在同年级间进行,不得留级,谁违规谁担责。
如果家长有意隐瞒实情,造成留级,则家长负担相关责任。
广西中小学学籍系统网址http://202.103.243.119/jsp用户名密码寻欧正校:1316652 Xun3061042@洲白岭: 1311946 Xun3061042@岭头塘: 1311951 Xun3061042@篓竹塘: 1312968 Xun3061042@问:现在要做什么学籍工作?答:1.把“有籍无人”的学籍转出去。
2. 把“有人无籍”的学籍转入来。
3. 把“错误数据”更正。
4. 把本班“学籍注册数据”录入“中央查重表”发至042邮箱。
5. 朱副校长全校汇总,核对无误,有错误的发回重做,最迟于10月23日前以邮件形式打包发送至大洋中心小学。
寻欧小学2014年10月16日。
给孩子申请转学流程

给孩子申请转学流程一、转学准备阶段。
(一)了解转学政策。
1. 首先呢,要去联系孩子目前就读学校的教育部门(比如教育局)或者登录当地教育局的官方网站,查看转学相关的政策规定。
不同地区、不同年级可能会有不一样的要求哦,这一步可不能偷懒。
2. 特别要注意一下转学的时间节点,像有些地方可能只在学期末或者开学前接受转学申请,错过了可就麻烦啦。
(二)确定接收学校。
1. 跟家人商量好,确定想要孩子转入的学校。
这时候可以多考虑一些因素,比如学校的教学质量、离家的距离、学校的特色课程之类的。
2. 主动联系接收学校。
可以打电话到学校的教务处或者办公室,咨询一下他们关于接收转学生的情况。
有些热门学校可能学位比较紧张,得提前了解清楚有没有名额。
(三)准备转学材料。
1. 基本材料。
- 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这个可重要啦,证明孩子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 孩子现在就读学校的学籍卡。
这个学籍卡学校一般都有存档,可以找班主任或者学校的学籍管理老师帮忙打印出来。
2. 根据不同情况可能需要的其他材料。
- 如果是因为家庭住址变动转学,那就需要提供新住址的房产证明或者租房合同等能证明居住地址的材料。
要是买了房子的,房产证复印件准备好;租房子的话,正规的租房合同也要带上哦。
- 父母的工作证明。
如果是因为父母工作调动转学,这个工作证明能说明转学的合理性。
工作证明可以让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写明父母的工作岗位、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
二、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
(一)填写转学申请表。
1. 到孩子现在就读的学校领取转学申请表。
这个表一般在学校的教务处或者办公室能拿到。
2. 按照表格上的要求认真填写。
像孩子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级、班级这些基本信息可不能填错,还有转学的原因也要如实写清楚。
(二)提交转学申请及材料。
1. 将填好的转学申请表和准备好的转学材料一起交给孩子现在的班主任或者学校的相关负责人。
2. 这时候学校可能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果材料有缺失或者不符合要求,他们会通知你及时补充或者修改。
办理转学手续流程

办理转学手续流程
1、转出学校填写转学申请表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2、转出学校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办并加盖学籍管理
专用章;
3、转出学校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办并加盖学籍管理
专用章;
4、转入学校审核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5、转入学校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办并加盖学籍管理
专用章;
6、转入学校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办并加盖学籍管理
专用章。
办理以上手续前需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入校同意接收。
办理以上手续时均需携带户口本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
纸质手续办结后,由家长将纸质手续交到各盖章单位留存,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网上上传纸质转学手续、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提出转入申请,相关部门进行核办。
唐山市教育局基教处
2015年3月31日。
新乡市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普通初中学生转学流程图由转入学校学籍员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学籍备案成功。
注: 此转学过程须在转出学校审核后两周内完成。
新乡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依据《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和《新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关于初中转学的规定第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它情况不能就近入学者。
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本市范围内学生转学应由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开具《新乡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联系表》,由学生监护人携带《新乡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联系表》联系转入学校。
转入学校依据户口迁移、暂住、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和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同意转入,并经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具转学证明。
转入学校依据转学证和《新乡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联系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学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不得终止学生在该校的学习;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学校承担责任。
本市户籍学生需转往外省市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持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证明,并由家长签收有关转学材料。
本市户籍学生在外省市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需转入本市的,应持户籍证明和转学证明及有关材料(成绩手册、学籍档案、健康卡等)向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同意,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安排入学。
第十三条初中学生在入学第一学年,临毕业的最后一学年,一般不予转学。
普通初中学生休学复学流程图不符合条件同意休学—签章在学籍系统内进行休学操作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申请表1份休学期满同意复学—签章在学籍系统内进行复学操作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审批表1份编辑新学籍号注:休学期为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学校须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学生复学。
《新乡市中小学学生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和教育局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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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初中学生转学流程图
审核同意办理
在《转学联系表》上加盖公章
不审核同意转入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章同(注:此过程转入学校集中办理) 意
不符合条件
审核同意接收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章
不符合条件
审核同意签章,进行学籍转出操作
并留存《转学联系表》1份
由家长送回《转学联系表》
转出学校留存《转学联系表》1份
并开具转学证明
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转学证明
转入学校留存《转学联系表》和转学证各1份
完善学生信息
(注:此过程转入学校集中办理)
由转入学校学籍员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学籍备案成功。
注:此转学过程须在转出学校审核后两周内完成。
新乡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依据《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和《新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
关于初中转学的规定
第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家长工作调动、家庭住址迁移,或因其它情况不能就近入学者。
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本市范围内学生转学应由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开具《新乡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联系表》,由学生监护人携带《新乡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联系表》联系转入学校。
转入学校依据户口迁移、暂住、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和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同意转入,并经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转出学校方可开具转学证明。
转入学校依据转学证和《新乡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联系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学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不得终止学生在该校的学习;对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不得迫使其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学校承担责任。
本市户籍学生需转往外省市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持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有关证明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证明,并由家长签收有关转学材料。
本市户籍学生在外省市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需转入本市的,应持户籍证明和转学证明及有关材料(成绩手册、学籍档案、健康卡等)向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同意,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安排入学。
第十三条初中学生在入学第一学年,临毕业的最后一学年,一般不予转学。
普通初中学生休学复学流程图
不符合条件
同意休学—签章不符合条件
在学籍系统内进行休学操作
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申请表1份
不
同
意休学期满
同意复学—签章 不符合条件
在学籍系统内进行复学操作 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审批表1份
编辑新学籍号
注:休学期为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学校须及时通知休学期满学生复学。
《新乡市中小学学生休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和教育局留存。
新乡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依据《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和《新乡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
关于初中休学与复学的规定
第十五条 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超过三个月不能坚持学习者,或一学期内因事、因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上课时数
三分之一以上者,凭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监护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填写《新乡市中小学学生休学申请表》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准予休学。
第十七条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需凭原《新乡市中小学学生休学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康复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编写新学籍号后方可复学。
复学学生一般应随下一届学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