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岳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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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岳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会议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安,通过建立属地监管、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清晰的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形成覆盖全镇各行业领域的责权明晰、科学规范、运转有效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发挥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强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就全镇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从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出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全镇企业融入“定级、定格、定人、定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格,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职能,构建覆盖全镇、纵横交错、信息化、立体化的安全生产网格化动态监管体系,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工作任务

(一)网格设立原则

建立以镇、镇属各行业主管部门、村(社区)三级负责的立体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政府、行业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落实实施有力有效监督。

三级网格中,以镇、村(社区)两级为重点。乡镇级网格,负责对辖区内除市、区两级直接监管外的企业实施安全管理;村(社区)级网格,作为本级网格的补充和延伸,协助镇级和行业部门对非高危行业企业和小微企业进行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履行主体责任。上级网格负责监督下级网格履职尽责。

(二)网格示色管理

按照网格内企业、场所安全生产危险程度和数量、重大危险源分布、非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情况、事故发生频次等确定其危险程度颜色,按红黄绿依次降低一个级别,实行示色管理,即红色为禁止,应采取专门措施,加强监管频次与力度,立即消除;黄色为预警,应引起重视,采取措施进行改善;绿色为安全,应继续予以保持。

(三)制作网格化监管地图

根据划分的网格,镇、村(社区)分别制定相应的网格化监管地图,标明网格颜色及面积、主要街道、建筑、单位、场所等,所管辖的重点单位、重大危险源必须标记明显符号。同时,标注属地和网格负责人、监管人员。

(四)网格化监管运行

制定网格化监管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建立保障网格运行的各项工作制度。网格化监管各类人员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网格内企业、场所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定期逐级

巡视排查、汇总报告各类安全监管信息,按权限进行处理。区和乡级网格,按每年制定的监管计划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村、社区网格按照巡视检查计划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并录入营口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五)网格化监管培训

逐级开展网格化安全监管培训工作,培养各级网格监管人员安全生产政策、业务、技术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发现隐患、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网格监管责任

每一级网格属地政府对本级网格监管落实负组织领导责任,各行业监管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直接监管企业的网格监管落实负责,综合监管部门负责对本级网格内行业监管部门和下级网格属地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一)行业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

行业监管部门为各级有直接监管企业的行业监管部门,网格长是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监管负责人是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联系人是分管行业科(股)负责人或具体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在履行本行业监管职责的同时,要对直接监管企业建立工作档案,并解决直接监管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当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对其下达整改指令时,要督促直接监管企业做好整改落实。

(二)属地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

镇政府负责对辖区内除市、区直接监管外的企业进行安全监管。网格长是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监管负责人是本级政府分管对应行业领域的负责人,联系人是各科室的负责人或具体工作人员。

(三)综合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

综合监管部门为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网格长是部门主要负责人,监管负责人是分管综合监管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是具有综合监管职责的科长或具体工作人员。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9月中旬至11月20日)

各行业监管部门、镇安委会成立网格化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制定各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等部门,负责提供企事业单位、场所明细,便于组织对属地内的网格化监管对象统计、建档。镇安委会组织落实对辖区网格化监管对象“全覆盖、无死角”的统计排查,并将无照经营的企业、场所也纳入网格监管范围,为网格划分提供基础资料。统计排查工作于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各村和社区报送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统计表(附件2)。

统计排查结束后,镇安委会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逐级

划分安全生产监管网格,确定网格负责人与监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完善保障网格运转的各项制度,并层层上报网格化监管地图。及时推广本辖区、本部门的先进经验,组织观摩学习,为网格化安全监管积累经验,带动全镇工作。当网格划分出现争议时,报镇安委会办公室指导明确。镇各行业监管部门于11月30日前上报安全生产网格建立情况统计表(附件3)。

(二)实施阶段(11月30日至12月20日)

各村(社区)按照初步建立起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确定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开始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分级展开培训,采集企业信息,建立企业台账,实施分类分级,制定巡视督查计划,督促企业排查上报事故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动社会各界排查、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并加强网格化监管的考核工作。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保障全镇安全稳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年底,各村(社区)要做好网格化监管工作总结,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建议。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

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后,镇安委办要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制定网格化运行考核办法,确定相应的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定期对考核结果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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