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减压病及其对应的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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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六章 减压方法及减压表

8第六章 减压方法及减压表

0.19×80%
5′组织:0.149 10′组织:0.145 20′组织:0.107 40′组织:0.050 75′组织:0.002
第一停留站呼 吸气体氮分压
⑸ 计算各类理论组织必须完成的脱饱和度(百分比):
5′组织:0.045 10′组织:0.041 20′组织:0.003 40′组织:-0.054 75′组织:-0.100
⑹ 防止减压不当。特别是不能缩短减压时间。但也不要加大较深的 停留站的深度,也不要延长在较深的停留站的停留减压时间,防 止慢理论组织过度的继续饱和,对后续的减压不利。通常把12米 以深的停留站作为深度较深的停留站。
⑺ 在风浪较大、水流较快、水温较低的环 境条件下进行水下减压时,应采用减 压梯(架),并且将减压梯固定在入 水绳上,以减轻潜水员疲劳、防止受 伤、以及减压深度不准。有条件可改 为水面减压。
⑻ 经常询问在水下减压的潜水员情况,如 出现减压病症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节 空气潜水水面减压法及减压表
完成潜水作业后,减压完全不在水下进行,或仅部分在水下进行,全部 或部分减压置于出水后进入加压舱内完成的减压方法称为水面减压法 。
根据潜水员出水后进入 减压舱呼吸气体的不同 又分为水面空气减压法 和水面吸氧减压法 。
5′组织:0.019 10′组织:0.008 20′组织:0.001 40′组织:-0.002 75′组织:-0.002
上升至试验性第一停 留站时各理论组织脱 饱和度的 100% 缺额
上升至试验性第一 停留站时各理论组 织的脱饱和度 %
上升至试验性第一 停留站时各理论组 织脱去的氮分压
⑹ 计算到达试验性第一停留站(12m/0.22MPa)时各类理论组织的氮分压:
5′组织:0.24 10′组织:0.225 20′组织:0.18 40′组织:0.12 75′组织:0.072

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与应用规范

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与应用规范

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与应用规范前言随着高压氧医学的迅速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氧舱设备标准、管理规范、技术规程等文件,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于2013年10月在全体委员会议上讨论决定对《医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范》(简称《规范》)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是在2004年版《规范》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现行的各种法规、标准,参照国内外有关规范,结合近年来国内临床实践和实验研究,对原有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补充,旨在使高压氧治疗的临床应用与安全管理于一体,体现医疗安全与设备安全并重的理念,冀希望新修订的《规范》成为从业人员在高压氧医学工作中遵循的准则。

修订《规范》过程中,在广泛征询了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全体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常委会讨论,对《规范》内容和条文进行了审修,增加了安全管理和资料保管制度、高压氧治疗中并发症的处理、舱内护理技术、氧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修改了氧舱消毒隔离制度等.在此,谨向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的同仁们致以诚挚的谢意!随着医疗技术及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新的文件出台和新问题的出现,《规范》还需要继续完善修订。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依靠全体从事高压氧医学的同仁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规范》,保障高压氧医学质量,使高压氧医学事业健康发展。

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二〇一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工作人员职责高压氧科(室)主任(负责人)职责高压氧科(室)医师职责高压氧科(室)护士长职责高压氧科(室)护士职责高压氧科(室)主任技师、高级工程师职责高压氧科(室)工程技术人员职责婴儿氧舱工作人员职责操舱人员职责陪舱人员职责高压氧从业人员卫生保障第二部分科室建制与管理制度高压氧科(室)工作人员配备高压氧科(室)安全管理制度空气加压氧舱治疗患者进舱须知氧气加压舱治疗患者进舱须知婴儿氧舱治疗患儿家属须知氧舱消毒隔离制度高压氧科(室)资料保管制度机房管理制度供氧间管理制度液氧储槽管理制度储气罐与配套压力容器管理制度配电屏和配电箱管理制度氧舱设备保养与维修制度一、日常保养制度二、维修工作制度氧舱设备中修和大修具体内容氧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三部分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空气加压氧舱操作规程氧气加压舱操作规程婴儿氧舱操作规程递物筒操作规程高压氧舱内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空气加压氧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氧气加压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婴儿氧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第四部分临床应用适应证一、急症适应证二、非急症适应证禁忌证一、绝对禁忌证二、相对禁忌证常用高压氧治疗方案一、成人常规高压氧治疗方案二、婴幼儿高压氧治疗方案三、减压病治疗方案四、高压氧治疗中并发症的处理(一)惊厥型氧中毒(二)气压伤(三)减压病第五部分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氧气加压舱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氧舱用电化学式测氧仪四、高压氧临床应用技术规范五、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六、关于停止医用高压氧舱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函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一部分工作人员职责高压氧科(室)主任职责一、在院长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安全及行政管理工作,并做好医德医风教育。

美、俄舱外活动吸氧排氮方案

美、俄舱外活动吸氧排氮方案

7. P 0 k a压力下最后 的航天服内吸氧排氮 3
时间可 以逐步降低到 1 ,2 范围内。 2 - 4h h ̄
图 1 明按照吸氧排氮方案的阶段性减压 表
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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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俄舱外活动吸氧排氮方案
裹 I 7. P 舱压 下计划 内和计划 外 EA 03k a V 暇氧排氮方案
可以使用的各选方案是航天服 内吸氧 排氮方案。 对于该选择方案来说, 最小 4 h 不间断吸氧排氮,吸入>9 %氧气 ,在舱 5 压高于 8 . k a 6 P 以及任何在轨舱或气闸舱 2 压力降至 5 。I a 5 d 时进行。 2 >
所有这些吸氧排氮方案可 以产生相 同
风险增加 ;同样,R 值减少时风险减少 。 图 2包含 了试验测试数据总结,其 中显示
图 2R 值作用下减压病的发生概率
1 "2 吸氧排氮方案 已经在地面 低到 <5 h- 4h 2 ' %。吸氧排氮<2 ,会使 D S .h 5 C 研究中得到测试, 而且是首选的操作方案 。 1 ~2 之间进行吸氧排氮是必需的, 2h 4h 但是还没有获得在中等时间段内进行吸氧
来说, 最初的吸氧排氮必须是连续进行的,
吸入氧气 >9 %, 5 其中 4 i 5 n必需在轨道 a r 舱减压至 8 . k a 6 P 之前完成 。最后的吸氧 2 排氮也是不间断吸氧排氮 ,但是在航天服
内进行,所需时间是在 7 . k a O P 压力下的 3 时 间决定的 根据 飞行医生 的诊断 ,在
D S C 风险的度量标准 。 当R值增加时, C DS
压下和在 E A期间持续使用。7 _k a V O3 P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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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氧治疗方案

高压氧治疗方案

高压氧治疗方案医师应根据病人的年龄、病情、病种等具体情况选择制定适当的治疗方案。

治疗方案的内容应包括选择舱型,决定压力(绝对压)、疗次与疗程,制订加、减压方案及病人治疗前后的处理等。

一、治疗方案的基本原则1.保证治疗的有效性:应选择适当的治疗压力及吸氧方案。

目前有些治疗方案选择的压力过低,吸氧时间过短,不能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

2.保证治疗的安全性:根据治疗压力决定吸氧方案,防止氧中毒。

选择适当的减压方案,防止发生减压病。

选择正确的加、减压方法及速率,防止各类气压伤。

正确选择治疗前用药和治疗中、治疗后的治疗方案,保证及时和安全治疗。

二、治疗舱型的选择1.危重病人抢救应选择大型空气加压舱,以保证舱内陪护和进行治疗。

2.不需陪护的病人可选用氧气加压舱,烧伤、巨大溃疡等亦可选用氧气加压舱,使创面“浸泡”在高压氧中。

3.年龄在1岁以下的婴儿可选用婴儿氧舱。

如哭闹,可适当使用镇静剂如水合氯醛。

4.年龄在1岁以上的儿童,治疗时常需成人陪护,可选用成人氧气加压舱或空气加压舱。

5.需0.3MPa以上压力治疗时应选用空气加压舱。

三、治疗压力选择1.根据病种选择治疗压力:如减压病、气栓症需选择较高压力;气性坏疽应选用0.25~0.3MPa压力;呼吸系统疾病宜选用0.2MPa以下的压力。

2.儿童与成人的治疗压力不应有太大的悬殊。

3.体质衰弱或处于疲劳状态的病人宜选用偏低的治疗压力。

4.不同海拔高度地区应根据当地的实际大气压选择正确的治疗压力。

笔者认为,应首先确定高压氧治疗的附加压(表压),然后再加上当地大气压,即为应选定的治疗压力。

例如西藏某地区实际大气压为0.06MPa,我们选定的治疗附加压为0.1MPa,那么治疗压力应为0.16MPa,其治疗作用应略相当于常压地区0.2MPa高压氧治疗作用。

四、吸氧方式与时间的选择1.儿童、体质衰弱者和重病人,因为乏力,常不能有效地使用一般吸氧面罩,宜用氧气加压舱或用开放式面罩供氧,亦可采用头帐、氧帐等方式供氧。

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与应用规范

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与应用规范

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与应用规范前言随着高压氧医学的迅速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氧舱设备标准、管理规范、技术规程等文件,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于2013年10月在全体委员会议上讨论决定对《医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范》(简称《规范》)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是在2004年版《规范》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现行的各种法规、标准,参照国内外有关规范,结合近年来国内临床实践和实验研究,对原有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补充,旨在使高压氧治疗的临床应用与安全管理于一体,体现医疗安全与设备安全并重的理念,冀希望新修订的《规范》成为从业人员在高压氧医学工作中遵循的准则。

修订《规范》过程中,在广泛征询了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全体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常委会讨论,对《规范》内容和条文进行了审修,增加了安全管理和资料保管制度、高压氧治疗中并发症的处理、舱内护理技术、氧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修改了氧舱消毒隔离制度等。

在此,谨向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的同仁们致以诚挚的谢意!随着医疗技术及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新的文件出台和新问题的出现,《规范》还需要继续完善修订。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依靠全体从事高压氧医学的同仁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规范》,保障高压氧医学质量,使高压氧医学事业健康发展。

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二〇一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工作人员职责高压氧科(室)主任(负责人)职责高压氧科(室)医师职责高压氧科(室)护士长职责高压氧科(室)护士职责高压氧科(室)主任技师、高级工程师职责高压氧科(室)工程技术人员职责婴儿氧舱工作人员职责操舱人员职责陪舱人员职责高压氧从业人员卫生保障第二部分科室建制与管理制度高压氧科(室)工作人员配备高压氧科(室)安全管理制度空气加压氧舱治疗患者进舱须知氧气加压舱治疗患者进舱须知婴儿氧舱治疗患儿家属须知氧舱消毒隔离制度高压氧科(室)资料保管制度机房管理制度供氧间管理制度液氧储槽管理制度储气罐与配套压力容器管理制度配电屏和配电箱管理制度氧舱设备保养与维修制度一、日常保养制度二、维修工作制度氧舱设备中修和大修具体内容氧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三部分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空气加压氧舱操作规程氧气加压舱操作规程婴儿氧舱操作规程递物筒操作规程高压氧舱内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空气加压氧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氧气加压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婴儿氧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第四部分临床应用适应证一、急症适应证二、非急症适应证禁忌证一、绝对禁忌证二、相对禁忌证常用高压氧治疗方案一、成人常规高压氧治疗方案二、婴幼儿高压氧治疗方案三、减压病治疗方案四、高压氧治疗中并发症的处理(一)惊厥型氧中毒(二)气压伤(三)减压病第五部分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氧气加压舱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氧舱用电化学式测氧仪四、高压氧临床应用技术规范五、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六、关于停止医用高压氧舱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函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一部分工作人员职责高压氧科(室)主任职责一、在院长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安全及行政管理工作,并做好医德医风教育。

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与应用规范

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与应用规范

医用高压氧舱安全管理与应用规范随着高压氧医学的迅速发展,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氧舱设备标准、管理规范、技术规程等文件,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于2013年10 月在全体委员会议上讨论决定对《医用高压氧舱管理与应用规范》(简称《规范》)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是在2004 年版《规范》的基础上,依照国家现行的各种法规、标准,参照国内外有关规范,结合近年来国内临床实践和实验研究,对原有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和补充,旨在使高压氧治疗的临床应用与安全管理于一体,体现医疗安全与设备安全并重的理念,冀希望新修订的《规范》成为从业人员在高压氧医学工作中遵循的准则。

修订《规范》过程中,在广泛征询了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第七届委员会全体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常委会讨论,对《规范》内容和条文进行了审修,增加了安全管理和资料保管制度、高压氧治疗中并发症的处理、舱内护理技术、氧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修改了氧舱消毒隔离制度等。

在此,谨向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的同仁们致以诚挚的谢意!随着医疗技术及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新的文件出台和新问题的出现,《规范》还需要继续完善修订。

希望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依靠全体从事高压氧医学的同仁共同努力,进一步完善《规范》,保障高压氧医学质量,使高压氧医学事业健康发展。

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二〇一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工作人员职责高压氧科(室)主任(负责人)职责高压氧科(室)医师职责高压氧科(室)护士长职责高压氧科(室)护士职责高压氧科(室)主任技师、高级工程师职责高压氧科(室)工程技术人员职责婴儿氧舱工作人员职责操舱人员职责陪舱人员职责高压氧从业人员卫生保障第二部分科室建制与管理制度高压氧科(室)工作人员配备高压氧科(室)安全管理制度空气加压氧舱治疗患者进舱须知氧气加压舱治疗患者进舱须知婴儿氧舱治疗患儿家属须知氧舱消毒隔离制度高压氧科(室)资料保管制度机房管理制度供氧间管理制度液氧储槽管理制度储气罐与配套压力容器管理制度配电屏和配电箱管理制度氧舱设备保养与维修制度一、日常保养制度二、维修工作制度氧舱设备中修和大修具体内容氧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三部分操作规程及应急预案空气加压氧舱操作规程氧气加压舱操作规程婴儿氧舱操作规程递物筒操作规程高压氧舱内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空气加压氧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氧气加压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婴儿氧舱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第四部分临床应用适应证一、急症适应证二、非急症适应证禁忌证一、绝对禁忌证二、相对禁忌证常用高压氧治疗方案一、成人常规高压氧治疗方案二、婴幼儿高压氧治疗方案三、减压病治疗方案四、高压氧治疗中并发症的处理(一)惊厥型氧中毒(二)气压伤(三)减压病第五部分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空气加压氧舱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氧气加压舱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医用氧舱用电化学式测氧仪四、高压氧临床应用技术规范五、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六、关于停止医用高压氧舱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函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一部分工作人员职责高压氧科(室)主任职责一、在院长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安全及行政管理工作,并做好医德医风教育。

高压氧治疗不良反应及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

高压氧治疗不良反应及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

高压氧治疗不良反应及并发症的预防与处理宋哲;丁波;沈琼;井文贵【摘要】在高压氧治疗过程中,由于舱压、吸氧时间及各种理化因素未能恰当控制,导致患者进舱后遭受某种损伤或发生机体功能紊乱.高压氧治疗常见并发症有氧中毒、减压病、气栓症、气压伤等,少见并发症为急性脑血管病,一旦发生病情往往较严重,甚至危及生命.合理选择治疗适应证并制定治疗计划,严格遵照高压氧治疗的减压方案减压,做好患者健康教育,是减少高压氧治疗并发症的基本措施.【期刊名称】《临床误诊误治》【年(卷),期】2012(025)005【总页数】3页(P106-108)【关键词】高压氧;不良反应;并发症【作者】宋哲;丁波;沈琼;井文贵【作者单位】050081石家庄,武警河北总队医院高压氧科;610091成都,成都市德康医院门诊部;050081石家庄,武警河北总队医院高压氧科;050081石家庄,武警河北总队医院高压氧科【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459.6高压氧治疗是将患者置于高气压环境中呼吸与环境等压的纯氧以达到治疗疾病的方法,是通过高压氧舱实施的,治疗分加压、稳压及减压3个阶段。

在进行高压氧治疗时,由于高气压、高浓度氧本身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可使人体遭受损伤出现高压氧的不良反应及其并发症[1]。

迄今为止,高压氧的基本理论、临床应用均处在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阶段,就其不良反应及并发症方面同样也有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

目前临床上对高压氧治疗可导致气压伤、减压病、氧中毒等的认识比较一致,也有学者提出高压氧治疗过程中可出现脑血栓形成、脑出血等一些少见的并发症。

笔者以高压氧治疗与并发症、不良反应、气压伤、氧中毒等配伍作为检索式,检索万方医学网近10年文献,就高压氧治疗不良反应及并发症的原因及预防措施简要综述如下。

1 不良反应及并发症概况1.1 发生率及常见表现关于高压氧治疗的并发症发生率,文献散见报道。

刘朝生等[2]统计的颅脑损伤和脑卒中1310例及进舱陪护580例中,颅脑损伤和脑卒中98例出现不良反应和并发症,发生率7.5%,进舱陪护51例出现不良反应,发生率8.8%。

职业病案例: 高气压作业减压病案例分析

职业病案例: 高气压作业减压病案例分析

高气压作业减压病案例分析2020年5月10日,广西北海一名从事海底潜捕的摸螺工出水后突然休克,摸螺船上的其他人员用筷子撬开病人嘴巴,进行人工呼吸和全身按摩后,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后来该职工被诊断为减压病。

2020年11月28日,在威海市海域从事沉船打捞作业的一名工作人员,当潜到34m深的海水里时,突然感觉呼吸罩没有氧气。

他不得不急速扔掉缠在身上用于下沉的铅块,猛力向上划水,船上的工友赶忙将他拉出水面。

这名作业人员当即出现浑身疼痛等减压病症状。

单位将他送到医院进行高压氧舱治疗后,仍旧四肢麻木、疼痛,后转院治疗一段时间才逐渐好转。

水下作业时,人体每下潜10m,承受的压力就会增加1个大气压,减压病是由于作业人员在从事高气压作业后减压不当,体内原已溶解的气体超过过饱和界限,在血管内外及组织气泡所致的循环障碍和组织损伤的全身性疾病,是潜水人员常患的一种疾病。

调查显示,我国有大量工人在北部湾沿海常年从事摸螺作业,经常导致减压病。

减压病多发生于水下施工、打捞沉船、潜艇人员海底离艇脱险、海底隧道等建筑地下工程、海洋科学探险以及高压氧舱内的工作人员;飞行员高速升到万米左右的高空,如果机舱不密封或泄漏,使气压在短时间内大幅度降低,可能发生航空减压病。

近年来,近海商业潜水开始流行,据统计该领域减压病发生率为2%~10%,且有逐年上升趋势。

减压病临床表现减压病是一种可累及全身各器官组织的疾病,临床表现多种多样。

据临床医学调查,患者仅具单一症状的占70%,有2种症状的占25.6%,2种以上的占4.4%。

各种症状中通常以皮肤瘙痒、皮疹、局部疼痛、麻木、肌无力等症状出现较早,而后再出现其他症状。

绝大多数患者症状发生在减压后1~2h内。

在减压过程中发病者占总发病数的9.1%,减压结束后30min内占50%,1h占85%,3h占95%,6h占99%,6~36h仅占1%。

减压愈快,症状出现愈早,病情愈严重。

1.皮肤减压病对皮肤的影响以皮肤瘙痒及皮肤灼热最为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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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减压病及其对应的治疗方案
减压病是由于高压环境作业后减压不当,体内原已溶解的气体超过了过饱和界限,在血管内外及组织中形成气泡所致的全身性疾病。

在减压后短时间内或减压过程中发病者为急性减压病。

主要发生于股骨、肱骨和胫骨,缓慢演变的缺血性骨或骨关节损害为减压性骨坏死。

一.概述
减压病需要加压治疗,加压应优先于其他次要措施,首先将病人转运至适当的加压单位,即使病情看上去较轻也不应耽误转运,因为更严重的症状随后可能发生。

若病人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是如果对加压治疗的反应不佳或迟缓,应采取降低脑或脊髓肿胀的措施。

减压病是由于高压环境作业后减压不当体内原已溶解的气体超过了过饱和界限,在血管内外及组织中形成气泡所致的全身性疾病。

在减压后短时间内或减压过程中发病者为急性减压病主要发生于股骨、肱骨和胫骨,缓慢演变的缺血性骨或骨关节损害为减压性骨坏死。

二.治疗方案
1.加压治疗将患者送入加压舱内,重新暴露于一定的高气压条件下,使造成症状体征的气泡消去。

根据减压病症状体征的性质及严重程度、累及器官、随时间发展的病情变化,尽快安排加压治疗。

如有其他并发情况,宜在加压治疗过程中处理。

为了充分利用高压氧,所有加压治疗开始时均先吸氧加压到280kPa,然后,根据症状和体征对加压的反应,按照加压治疗表(表7-10-1,7-10-2)选定相应的加压治疗方案进行,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1)加压:加压速率一般为76~100kPa/min,视患者咽鼓管的通过性而定。

为顺利加压,可先用麻黄素或鼻眼净滴鼻。

昏迷患者应先作预防性鼓膜穿刺。

对急性患者原则上应加压到症状消去。

(2)高压下停留:应严格按治疗方案中规定的时间停留。

如在高压下按规定时间停留后症状无好转,则可:①采用更高压力的治疗方案。

②或在该压力下再适当延长停留时间。

③或以80kPa/min速率减压至280kPa,改吸氧气,延长停留时间。

直到症状减轻或消去后,再按相应治疗方案减压。

截瘫患者因脊髓震荡暂时尚未恢复的情况下,可不必在高压下长期延长停留。

(3)减压:应严格按治疗方案规定的减压时间进行。

如在减压过程中症状复发或出现新症状,通常是再升高压力以及在280kPa延长吸氧时间,再按相应治疗方案减压。

患者减压出舱后应留在舱旁(Ⅰ2h,Ⅱ型6h),出舱24h内不要远离,以便观察或一旦症状复发时,可立即再次进行加压治疗。

观察结束,根据患者情况,①或送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治疗,如用飞机运送,应尽量使用增压机舱,否则飞行高度限在300m以内。

②或对残留症状用治疗方案5或6作进一步加压治疗。

如连续两次加压治疗,症状未见进一步改善,加压治疗可不再进行。

③原单位休息。

痊愈出舱后间隔适当时间允许恢复正常潜水。

有残留症状
者不宜再参加潜水工作。

加压治疗治愈后,允许搭乘飞机正常飞行的间隔时间;Ⅰ患者24h;Ⅱ患者48h;用治疗方案4或7治愈者72h。

2.辅助治疗在加压治疗的同时应积极采取相应的临床治疗措施。

总的原则是对症处理,达到改善机体血液循环、呼吸功能,加速气泡排出,促使组织水肿消退,缺氧状态解除,减少组织损伤,预防感染。

对某些严重病例,如低血容量性休克,在加压治疗开始时使用扩容剂,是加压治疗奏效的先决条件。

(1)供氧:在加压治疗的前、中、后均应尽量使患者呼吸纯氧。

吸氧的安全极限压力为280kPa,不得超过。

为了既可充分延长吸氧时间、提高疗效,又可预防氧中毒,应采用交替呼吸氧和空气的间歇吸氧法(在280kPa,20min氧/5min空气;在190kPa,60min氧/15min空气,各称为一个吸氧周期)。

根据病情需要及对氧的耐受能力确定吸氧的周期数和吸氧总时间。

吸氧前医护人员要告诉患者可能出现的氧中毒症状、体征(眩晕、面色苍白、恶心、呕吐、颜面及唇肌抽搐、视野缩小、听觉障碍、肢体刺痛,直至全身惊厥);一旦出现(某种或某些)要及时报告,并立即摘下供氧面罩,呼吸舱内空气,停止减压。

在所有氧中毒的表现完全消去后15min可再继续吸氧,并按原治疗方案从中断吸氧处开始,继续进行。

如第三次出现氧中毒症状,应停止吸氧。

在大于190kPa压力下吸氧,患者不能入睡。

在使用时间较长的吸氧治疗方案时,患者可出现胸骨后烧灼感;若此时患者尚有减压病明显症状,因吸氧而得到继续改善,或中断吸氧病情转重,吸氧可继续进行,直到症状明显见好,或到胸骨后疼痛限制了吸氧为止。

(2)补液:尽早补液对加压治疗有良好促进作用。

神志清醒患者可口服非碳酸饮料,前2h可饮1L/h,昏迷患者可输液,但不要用仅含葡萄糖的溶液,因糖代谢后易引起水肿。

输液维持尿量35ml/h以上。

对低血容量性休克患者要及早静脉切开输扩容剂。

(3)对症处理:①肢体疼痛可局部热敷、按摩。

慎用止痛药,以免掩盖需要加压的指征。

加压治疗结束后如有残留症状可进行理疗。

②改善呼吸循环功能,可用热饮料;中枢兴奋药、血管扩张药。

③抗脑水肿可用皮质类固醇。

④截瘫,用抗生素预防、控制尿路感染;维生素及细胞代谢促进剂保护神经组织;解除水肿。

⑤纠正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

⑥外科情况,减压时如发生气胸应作胸腔穿刺术排气;有喉头痉挛应作气管切开术。

⑦抗凝可用阿司匹林。

(4)支持疗法:在使用长时程方案治疗时,应给患者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低脂肪、易消化、不产气食物,做好营养保障。

3.注意事项加压治疗时应注意:①为免延误对严重患者的加压治疗,体检应在加压过程中进行。

②即使潜水的深度—时程规定可不需减压,或潜水员已按规定进行了减压,只要有症状体征,仍应加压治疗。

③如作业现场无加压舱,应以最快方式转送有舱单位加压治疗。

④对延误治疗的患者,不论已贻误多久,均应积极加压处理,并选择压力较高、停留时间较长的治疗方案。

⑤在氦氧或饱和潜水中发生的减压病应请潜水医学专家处理。

来自: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详细出处参考:/html/zyjk/zybfz/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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