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制度
中成药管理制度

中成药管理制度一、处方基本原则中成药临床应用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依据药品说明书,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原则,通过辨证、辨病或辨证辨病结合合理选择和使用中成药。
二、开具处方要求中成药和西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注射液应单独开具处方。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三、处方期限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d用量。
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注明理由并双签字确认。
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并双签字确认,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d)。
四、中成药给药途径要求根据患者的疾病状况合理选择给药途径,不同给药途径的吸收速率排序如下:静脉注射>吸入给药>肌内注射>皮下注射>舌下给药>口服给药>直肠内给药>黏膜表面给药>皮肤给药。
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选择给药途径给药,遵循“能口服不注射,能肌内不静注”的原则。
五、中成药使用禁忌要求处方用药应避免配伍禁忌和使用禁忌,如“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用药禁忌;同时应注意是否存在证候禁忌、服药饮食禁忌、特殊使用方法禁忌、中西药配伍禁忌及运动员使用禁忌等。
根据病情确需使用的应由开具处方的医师再次签字确认。
六、含有毒饮片中成药的使用临床常用的含有毒饮片中成药(有毒饮片包括28种医疗毒性中药和有毒中药饮片),应按照药品中所含有毒饮片中成药的种类和毒性,严格控制药品剂量和疗程掌握“中病即止”的用药原则;原则上避免含有毒饮片中成药重复用药及剂量叠加,如确需重复使用含有毒饮片中成药需由开具处方的医师双签字确认。
七、含西药成分中成药的使用临床常用含西药成分中成药中所含西药成分的种类,应避免出现与西药成分的重复用药、剂量叠加、配伍禁忌。
八、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用药①对育龄妇女应详细询问是否怀孕或预期怀孕,严格遵守妊娠禁忌用药。
妊娠期妇女应避免使用妊娠禁忌中成药品种(即使双签字也不得调剂);如确需使用含妊娠慎用中药饮片中成药时,医师应双签字确认。
中药的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制度一、门诊中药房工作管理制度1、中药处方调配人员必须上岗佩证,人员素质要求应当具有中药士及以上药学技术职称或者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医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名”)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并做好不合格、不合理的处方登记。
4、对特殊用药如先煎、后下、烊化等应按《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执行,调配时按顺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调配,严禁跳跃式调配,配方剂量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调配完毕再按顺序自行核对,并请复核人员复核,若无误,调剂人员、复核人员签名以示负责。
5、中药饮片调配后,必须经复核后方可发出。
复核人员应当由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要求逐项复核,发现错味、漏味、重味、重量有误或需临方炮制等应及时纠正,中药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复核率应当达到100%。
节假日或一人值班没有复核人员时,调剂人员应担负复核职责,并双签字。
6、含有剧毒药品的处方应按《剧毒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外用药或超大剂量的毒性药物炮制品,应注明用法、煎煮方法或直接交待病人,以保障用药安全。
7、调配含有毒性中药饮片的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剂量。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
如在审方时对处方有疑问,必须经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方可调配。
8、处方中特殊用药医院需临方炮制,应当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条件和设施,严格遵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并填写“饮片炮制加工及验收记录”,经医院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9、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节约用药,少落地或不落地。
医院中药出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中药管理,确保中药质量,提高中药使用效率,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中药饮片、中成药等所有中药的出库管理。
三、出库管理原则1. 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原则,确保中药饮片质量。
2. 出库过程必须遵循安全、准确、及时、高效的原则。
3.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出库工作规范有序。
四、出库管理流程1. 需求申请(1)科室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向药剂科提出中药出库申请。
(2)药剂科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合理、合规。
2. 出库准备(1)药剂科根据申请,核对库存,确认出库品种、规格、数量。
(2)药剂科对出库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合格、包装完好。
3. 出库复核(1)药剂科对出库药品进行复核,确保出库品种、规格、数量与申请相符。
(2)复核无误后,由药剂科主任或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
4. 出库登记(1)药剂科对出库药品进行登记,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出库日期、出库数量等。
(2)登记内容应与实际出库药品一致。
5. 出库交接(1)药剂科将出库药品与科室进行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2)科室确认药品无误后,签字确认。
五、出库管理要求1. 药剂科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中药出库工作,确保出库工作顺利进行。
2. 出库过程中,药剂科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剂科应定期对出库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
4. 药剂科应建立中药出库台账,记录出库药品的相关信息。
5. 药剂科应定期对出库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监督检查1. 医院药学部门应定期对中药出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出库工作符合相关规定。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本制度由医院药学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统方管理制度

统方管理制度一、总则统方管理制度是指结合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实际,对统一方剂进行管理的一整套制度。
统方管理的目的是规范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有效。
二、管理范围统方管理范围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中药材等各种中药。
三、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整体管理:统方管理要做到从生产到使用的全过程管理,确保中药的质量和安全。
3. 安全管理:加强药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四、管理机构统方管理机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授权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五、管理要求1. 生产管理:中药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和生产设备,严格按照国家药典的规定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销售管理:药品销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销售,不得销售过期、劣质或伪劣产品。
3. 使用管理: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中药的使用管理,提高药品合理使用水平,做到“合理用药、安全用药、经济用药”。
六、管理措施1. 质量管理:对中药产品严格执行国家药典的规定,加强对原材料的采购和质量检测,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追溯管理:建立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流通过程可控,一旦发现质量问题能够及时追溯到原始生产环节。
3. 安全管理:加强对药品安全性的监测和检测,严防劣质药品流入市场,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4. 培训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他们按照规范执行各项工作。
七、绩效评价统方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各中药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对合格的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给予惩罚。
八、责任追究对违反统方管理制度的中药企业、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以上就是统方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统方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中药的生产和使用,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中药药品管理制度

中药药品管理制度中药药品是我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临床应用经验。
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和确保中药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我国制定了严格的中药药品管理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我国中药药品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中药药品分类管理中药药品按照其制剂形式和临床用途,分为中药饮片、中成药和生药饮片三类,并分别进行不同的管理。
1. 中药饮片:中药饮片是指通过炮制和粉碎等工艺,将中药材制成的片剂状、块状或丸剂状的中药制剂。
中药饮片由国家药典委员会确定其质量标准,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2. 中成药:中成药是指通过一定的配方和制剂工艺,将中药材和辅料加工制成的成品药品。
中成药需要进行药品注册,并且在生产、质量控制、销售等环节都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 生药饮片:生药饮片是指未经炮制、制剂等工艺加工的中药材。
生药饮片需要依照国家药典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并在销售过程中加贴相应的标签,明确其用途和注意事项。
二、中药药品生产管理为了保证中药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我国对中药药品的生产管理进行了一系列规定和监管。
1. 生产许可证:中药药品的生产企业需要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生产许可证审核涉及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多个方面,确保企业具备生产中药药品的条件和能力。
2. 质量管理:中药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从原材料采购到最终产品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包括质量规范的制定、质量检验的实施、质量记录的保存等,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
3. 生产过程监控:中药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流程控制和监测机制,确保每一道工序的关键参数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源、交叉污染等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产品的纯净度和安全性。
三、中药药品流通管理中药药品的流通管理主要包括市场准入、质量监督和追溯体系建设等。
1. 市场准入:中药药品需要经过注册和备案,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后方可上市销售。
中药临床用药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中药临床用药安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中药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及中药房,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注射剂等。
三、职责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中药临床用药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2. 中药房负责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注射剂的采购、储存、调配、供应及质量监控。
3. 临床科室负责中药临床用药的合理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四、中药临床用药安全管理措施1. 采购管理(1)采购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注射剂时,须选用有资质的生产企业,确保药品质量。
(2)采购的药品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有合法的药品批准文号。
(3)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采购日期等信息。
2. 储存管理(1)按照药品性质,将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注射剂分类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2)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
(3)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调配管理(1)中药饮片调配前,须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确保准确无误。
(2)中成药、中药注射剂调配时,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操作。
(3)调配后的药品,须由专人进行复核,确保药品质量。
4. 使用管理(1)临床科室医师在开具中药处方时,须遵循中医药理论,合理选用中药。
(2)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须详细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疗程等。
(3)护士在执行中药处方时,须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保准确无误。
(4)临床科室应加强对中药不良反应的监测,一旦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5. 质量监控(1)定期对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注射剂进行质量抽检,确保药品质量。
(2)对不合格药品,及时进行处置,防止流入临床。
五、监督检查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中药临床用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成药管理制度及应用原则

会宁县人民医院关于中药饮片、中成药临床安全使用管理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中药饮片、中成药临床安全使用管理,提高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应用水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规范我院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中药饮片进销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1)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调配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购进管理:①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②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③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④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3)中药饮片验收管理:①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②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③验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④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⑤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⑥对特殊管理的中药饮片,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4)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①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专库、分类储存,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②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鸟等措施;③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④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⑤中药饮片装斗前应时行净选、过筛,定期清量格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⑥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⑦每天应校对所有衡器,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⑧中药饮片代客加工的场所、工具、人员应符合有关卫生条件;⑨不合格中药饮片的处理按有关制度执行处理,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调配,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员,并采取有效措施.(5)中药饮片的调配、调配管理①严把饮片调配质量关,调配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②中药饮片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调配,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调配和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③中药处方调剂员、审核员应严格按处方内容配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④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答案,方可调配;⑤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配方、四核对、五发药的程序;⑥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⑦应对先煎、后下、包煎、分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⑧配方营业员不得自带配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配,并向顾客讲清情况;⑨配方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制度执行;⑩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按规定价格计价,严禁串规、串级。
中成药饮片管理制度

中成药饮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成药饮片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和使用,保障中成药饮片的安全有效性,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成药饮片指按照传统中医药理论配制而成,适用于治疗疾病和保健的药品。
第三条中成药饮片的生产、管理、销售等活动,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保证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中成药饮片的生产、管理、销售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执照,严格遵守GMP规范。
第五条中成药饮片的生产、管理、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第六条中成药饮片的生产、管理、销售机构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培训,保证职工具有相应的药品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中成药饮片的生产、管理、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溯源体系,便于药品追溯和召回。
第二章中成药饮片的生产管理第八条中成药饮片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要求。
第九条中成药饮片的生产企业应当在GMP认证的基础上进行生产,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条中成药饮片的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一条中成药饮片的原料采购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原料质量,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中成药饮片的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保证员工具备足够的技术和知识水平。
第十三条中成药饮片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检测体系,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测确保产品不良率低于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中成药饮片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可以追溯到具体的生产批次。
第十五条中成药饮片的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药品质量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规模和生产计划。
第三章中成药饮片的质量控制第十六条中成药饮片的质量控制应当符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的要求,确保产品符合规定标准。
第十七条中成药饮片的质量检验应当依据国家药品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全面检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药饮片、中成药使用管理制度一、门诊中药房工作管理制度1、中药处方调配人员必须上岗佩证,人员素质要求应当具有中药士及以上药学技术职称或者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医院调剂用计量器具应当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定期校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
对存在“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禁忌、超过常用剂量等可能引起用药安全问题的处方,应当由处方医生确认(“双签名”)或重新开具处方后方可调配,并做好不合格、不合理的处方登记。
4、对特殊用药如先煎、后下、烊化等应按《中药炮制规范》执行,调配时按顺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调配,严禁跳跃式调配,配方剂量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调配完毕再按顺序自行核对,并请复核人员复核,若无误,调剂人员、复核人员签名以示负责。
5、中药饮片调配后,必须经复核后方可发出。
复核人员应当由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要求逐项复核,发现错味、漏味、重味、重量有误或需临方炮制等应及时纠正,中药饮片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复核率应当达到100%。
节假日或一人值班没有复核人员时,调剂人员应担负复核职责,并双签字。
6、含有剧毒药品的处方应按《剧毒药品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外用药或超大剂量的毒性药物炮制品,应注明用法、煎煮方法或直接交待病人,以保障用药安全。
7、调配含有毒性中药饮片的处方,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剂量。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应给付炮制品。
如在审方时对处方有疑问,必须经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方可调配。
8、处方中特殊用药医院需临方炮制,应当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条件和设施,严格遵照国家药品标准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并填写“饮片炮制加工及验收记录”,经医院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临床使用。
9、中药饮片装斗时要清斗,认真核对,装量适当,不得错斗、串斗,节约用药,少落地或不落地。
保持调配台面清洁。
10、发药:坚持“三查一对”,对取药凭证,对姓名、对剂数、对地址。
向患者说明用法用量、煎煮方法、有无禁忌,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二、中药房处方管理制度1、处方是医生开写的取药凭证,药剂科凭本院具处方权医师开具的处方发药。
2、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士)本人签字或印模留样调剂室.调剂室凭此接受处方,配发药品。
3、调配处方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中药士以上药学技术职称或者药学、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4、处方一律用钢笔、原珠笔或毛笔书写,不得有涂改。
必要时,医师应在涂改处签字以明确职责。
5、处方审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超剂量、配伍禁忌等情况需要修改处方,需退回医师处,经修改并在修改处签字后才能调配。
6、审方人员如实登记错误处方,定期报告药剂科。
7、处方时拟用的中药一般应按君、臣、佐、使及药引等依次书写。
应与中成药、西药分开,单独书写。
8、处方中的剂量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称量采用公制。
中药处方中各药的数量应排列整齐,以防错误。
9、一般处方3日为宜,7日量为限,对某些慢性疾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
急诊处方应在处方右上角注明“急”,当日有效。
门诊处方有效期为1-3日,超过限期时,需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10、贵重中药处方应逐日统计消耗,以便掌握库存。
11、调配麻醉、毒性中药,须凭有明显标志的毒性中药专用处方,每日做好消耗、交班登记。
麻醉、毒性中药的调配、储存管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普通中药处方应为白色,麻醉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绿色。
13、普通中药处方留存1年,细料、贵重药、含毒性中药处方留存2年,含麻醉中药处方留存3年。
14、调剂及临床中药专业人员有权监督、审核处方,指导医生合理用药。
三、中药房贵重药品管理制度1. 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须建立逐日消耗交班本和日清月结收支帐。
2. 凡属一类贵重药品,值班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填写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按科内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3. 统计员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账物相符。
4. 贵重药品如有破损,应按院内规定的报损制度处理,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益耗单,由科主任签字方能上报财务予以报销。
5. 调配人员调配处方时,应计价准确,调配无误,凡计价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6. 属公费医疗的患者,应按现行的公费医疗制度执行,严格杜绝滥开大方的现象。
7. 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严防过期霉变的现象发生,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阴凉、通风处。
8.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9. 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日清月结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10. 贵重药品一律由调剂室按医师处方发放、库房与临床科室均无权发放。
四、中药煎药工作制度1、煎药员应对工作认真负责,以确保煎药质量。
2、煎药前应将药帖登记、编号、并填写药罐号码、瓶签、核对药帖及病人姓名。
3、煎药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防止药汁煎干,煎好灌装时应核对罐号、瓶签、病人姓名、要防止头、二汁药液搞错。
4、煎药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1)煎药放水量一般可盖过药面三厘米左右,大剂量和松泡、吸水量大的中草药可适当增加加水量,先浸泡10 一20 分钟,后再煎,严禁用热水浸泡饮片及煎药。
煎药时间头煎一般为20 一25 分钟,二煎一般为15 一25 分钟。
(2)先煎、后下药应按处方规定,先煎药一般先煎15 一20 分钟,后下药一般应在煎好前3 一10 分钟放入。
煎汤代水药一般应先煎15 一25 分钟,去渣存汁再加入其它药物。
(3)汤药煎好后要及时正确地送到病区,急煎药方应随到、随煎、随送。
(4)煎贮药具使用前要消毒处理,使用后洗去药垢,保持清洁。
五、中药房中药饮片养护制度1、门诊中药房工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干净、整齐、不得吸烟。
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
药房应具备通风、调温、调湿、防潮、防虫、防鼠等条件和设施,配备灭火器。
2、适当控制温湿度,并于每天上午、下午进行温湿度记录。
温湿度超出范围时,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
3、门诊中药房贮放的中药饮片要经常进行检查、养护。
如有伪劣、毛货等及时退回库房,并有登记,及时上报本单位领导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4、贮存饮片的格斗、容器要保持清洁,外贴标签名称要符合规范要求,格斗内不得有串药现象。
5、颗粒剂每季检查效期情况并记录汇总,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在养护记录单上注明,在格斗上做好近效期标志,并上报科主任、仓库管理员、采购员,加快使用或联系退换货。
6、中药饮片及颗粒剂出库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7、每月进行中药饮片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六、中药房处方调配标准操作规程1、岗位工作人员穿戴衣帽,佩戴胸卡,准时到岗。
2、整理调配工作台,清理工作无关物品,用擦布擦拭工作台,整齐摆放包药纸、笔、背心袋等工作必需用品。
3、开启电脑进入中药房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发药负责人,并输入密码。
4、收到处方后,审核处方书写是否规范(包括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剂量、贴数和用法等),处方有否配伍禁忌,用药是否合理,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则向病人说明情况,并指导实施。
5、处方审查合格后,对处方药品进行逐一调配,调配时检查饮片名称、规格、剂量、贴数等,确保处方要求相符,同时检查饮片的外观质量,如遇不合格饮片,不得继续调配,并立即从药斗中撤下,存放于指定地放待处理。
6、为了方便核对,必须将其中一贴的饮片按顺序逐一平方在包药纸上。
7、调配完毕的处方必须先自行检查核对,书写患者姓名、编号,无误后签名,交核对人员复核,再次确认无误后开始包药,完毕后,交给发药岗位。
8、处方与药品审核无误后,呼唤病人姓名,验证病人身份(核对发票联),将药放给病人,同时向病人说明药品的用法用量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特别是有特殊用法或用药时间有要求的药品。
9、全部药品发放完毕,在电脑上点击“窗口发药”确认发药,将收费清单放于指定地方。
10、如遇病人未带收费清单或发票来取药,岗位人员首先应指导其去取来发票再取药,如病人确已将发票遗失,但能提供病人姓名、性别、处方日期、处方医生、付费金额等信息,药房核对电脑属实,且该处方确未发,则岗位人员指导其出具单位证明或书面取药证明,内容包括: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取药品、取药日期等,岗位人员将其收进后放在专处以备查考。
11、调配用的饮片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杜绝滞库。
12、调配完毕后整理工作台,物品放于指定地方。
同时将配药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放入垃圾收集箱中,并适时清理中药房。
七、中药汤剂煎煮及发放规程1 配方人员按规定程序配方,填写标识卡和药瓶标签,装入药袋内扎紧,并放在固定药架上。
1.1 标识卡内容至少包括病人姓名、床号或地址、日期(服用起始和终止日期)、备注(指先煎、后下等制备及服用的特殊要求)。
药瓶标签每帖二张,内容至少包括头汁或二汁、病人姓名、床号或地址、日期、服用方法。
1.2 如遇急煎处方按4.1 完成后,立即与制备人员联系,送交煎药室。
2 制备人员需具备一定的中药和制剂知识,非药学专业人员需进行培训方能上岗。
以病人为南浔人民,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健康应符合制剂从业人员的要求。
2.1 每天下班前到中药房取第二天需煎中药,中药房值班人员下班关门前检查药架上是否有需煎中药。
2.2 制备人员取药后,逐袋核对帖数、标签、标识卡,把中药和标签放入抽屉内,插入标识卡,并登记在《煎药室工作日记》上。
2.3 煎药前入场处理2.3.1 人员:穿戴工作衣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3.2 环境:开启紫外线灯30 分钟对空气进行消毒,并每周乳酸蒸熏消毒一次。
地面、墙面、操作台面等,用合适的方法清洁后水冲。
2.3.3 煎药用具:先清洗,并在临用前消毒。
2.4 煎药方法2.4.1 浸泡:将药物投入蒸气煎药锅内,并再每锅旁挂上当天的标签,加入冷纯化水浸泡30~60 分钟。
加水量约为药材量的3~8 倍,一般淹没药材稍高于药面3~5CM 为度。
2.4.2 头汁:用武火煮沸(蒸气压力2×105Pa 以上),再用文火(蒸气压力0.5×105 Pa 以下)煮20~30 分钟,趁热将药液灌入备用的瓶内,贴上头汁标签。
2.4.3 二汁:加入纯化水适量,用武火煮沸(蒸气压力2×105Pa 以上),再用文火(蒸气压力0.5×105Pa 以下)煮15~25 分钟,趁热将药液灌入备用的瓶内,贴上二汁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