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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考点及重点知识点梳理

2018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考点及重点知识点梳理

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学生观——“以人为本”(一)用全面的眼光看待学生,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二)公平公正地对待学生,不因性别、民族、地域、经济状况、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视学生(三)尊重热爱学生。

(四)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五)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发展服务的意识3、教育观即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1.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2.坚持五育并举,处理好他们的关系,使其相辅相成,发挥较高的整体功能3.坚持统一目标与因材施教相结合4.启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使全面发展成为他们的自觉追求4、教师观一、教学设计在资格考试中,教学设计的题目一般不会要求就某一教学内容设计一个完整的教案,往往是针对某一个内容,就设计要素中的某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2018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试题复习资料2017年汇总及答案

2018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试题复习资料2017年汇总及答案

2018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试题汇总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 A )年义务教育制度。

A.九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C )。

C.学费、杂费3、义务教育实行( A)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B)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B.不低于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C.培训和流动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D),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C )津贴。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9、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D)予以保障。

D.人民政府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 ),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 )。

B、《教师法》1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这是师德教育的(A)。

A、“双赢”协作原则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

2018年赣州教师资格综合素质法律法规考点总结

2018年赣州教师资格综合素质法律法规考点总结

2018年赣州教师资格综合素质法律法规考点总结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2.《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

3.《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工作进入全面依法治教的新阶段。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1986年4月12日通过,1986年7月1日实施;2006年6月29日修订,2006年9月1日实施。

2.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3.义务教育的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4.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

5.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的特点。

6.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立法目的:用法律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加强教师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优化和提高。

2.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颁布,199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3.教师法规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4.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5.教师职责: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国民素质的使命。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制定:1991年9月4日七届人大21次会议通过,1992年1月1日执行。

2.修订:十届人大25次会议于2006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并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

五、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一)教师的权利根据性质的不同,教师的权利可以分为一般权利和职业权利两类。

1.教师的一般权利一般权利是教师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

教师作为普通公民的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宗教信仰自由权、公民人身自由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监督权等。

2018年全新教师资格证笔试《综合素质》

2018年全新教师资格证笔试《综合素质》

2018年全新教师资格证笔试《综合素质》常识笔记(珍藏版)108. 新中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109. 《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这体现了教育法的(平等性)原则。

110.《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111. 根据法律规定。

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是(义务教育)。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称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113. (《教育法》)是全部教育法规的‚母法‛。

114. 狮身人面像‛这一古代建筑奇迹出自(古埃及)。

115. 被称为‚国际会议之都‛的城市是(日内瓦)。

116. 下列各项。

属于我国古代学习、吸收了外国经济文化成果的是(②③)。

①《缀术》②唐乐③熬糖法④班田制117. 迄今为止,福建省自然景观、文化遗址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是(武夷山。

福建土楼)。

118. 围绕着人与神、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问题的思考,公元前6~前5世纪,东西方社会几乎同时诞生了一批伟大的思想先哲。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苏格拉底着重讨论的是人与自然的问题)。

119. 在童话中虚拟了一个光怪陆离的‚唧唧王国‛的是(《大林和小林》)。

120. 被誉为中国儿童文学觉醒的代表作品是1923年出版的(叶圣陶的《稻草人》)和1926年出版的冰心的《寄小读者》。

121. 被称为动物小说大王的是(沈石溪)。

122. 《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古代英雄的石像》、《小熊拔牙》分别为(童话诗、童话故事、童话剧)。

123. 创造出一说谎鼻子就变长的木偶皮诺曹这一童话形象的作者的国籍是(意大利)。

124. 1937年11月至1941年12月,上海这段时间的文学发展在历史上被称为(孤岛文学‛)。

2018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公告、条件、内容、最新信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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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报考教师资格证:时间、公告、条件、教材?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信息,最全面,最完整,很多考生想考教师资格证,但是不知道从何下手,条件是否符合考教师资格证?耐心看完就完全明白了。

1、教师资格证考试教材?【育萃教师为您解答】:中教教师资格证考试教材:《教育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小教教师资格证考试教材:《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幼教教师资格证考试教材:《保教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2、教师资格证考试内容?【育萃教师为您解答】:中教教师资格证考试教材:《教育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小教教师资格证考试教材:《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幼教教师资格证考试教材:《保教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2、考中教的教师资格证能不能教小学?【育萃教师为您解答】:只要其他条件符合都可以报考的,教师资格证考试就地不就高。

3、教师资格证考试年龄限制吗?【育萃教师为您解答】:教师资格证考试没有规定的年龄条件限制。

5、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育萃教师为您解答】:教师资格证考试一般只有学历条件限制,具体如下:一、报考条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读学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云南省的申请人;(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中等幼师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等师范学历;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018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资料及答案

2018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资料及答案

2018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资料及答案教师教育法律法规第一章教育法律基础一、单项选择题1.颁布《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国家机关是(C)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教育部2.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和根本法是(C)A《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C《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基本教育法》D《中国人民共和国基本教育法》3.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根据法规(C)的不同划分的A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B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C规定的内容D适用范围4.《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属于(C)A教育单行法B教育行政法规C地方性教育法规D教育规章5.教育法规中确立的有关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基本制度和原则等,必须符合(D)A儿童身心发展规律B我国基本国情C《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D教育内在规律6.在我国,颁布行政法规的机关是(B)A国务院各部、委、局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7.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可以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下列属于特殊法的是(D)A《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C《中国人民共和国教师法》D《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8.《中国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属于(C)A教育行政法规B教育基本法C教育单行法律D教育规章9.教育法律法规是以(B)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A社会规范B国家强制力C党的领导D社会主义价值观10.“可以”“有权”“不受``````````干涉”这样的文字表述经常出现在(B)规范中A义务性B授权性C强制性D任意性11.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是按照法律规范的(C)分类的A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B强制性程度C法律后果D自愿程度12.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育法律关系属于(B)的法律关系A隶属型B平权型C调整性D保护性13.下列不属于学校法律关系内容的是(D)A学校与政府B学校与社会C学校与教师D学校与家长14.(A)是教育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根据。

2018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试题复习资料2017年汇总及标准答案

2018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试题复习资料2017年汇总及标准答案

2018年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试卷汇总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 A )年义务教育制度。

A.九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 C )。

C.学费、杂费3、义务教育实行( A)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B)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B.不低于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C.培训和流动7、教育教案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案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D),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C )津贴。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9、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D)予以保障。

D.人民政府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 ),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 )。

B、《教师法》1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这是师德教育的(A)。

A、“双赢”协作原则1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在教师对待教育事业的较高道德目标是(A)。

A、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14、聘任或任命教师担任职务应当有一定的任期,每一任期一般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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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条例
取得教师资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教师资格条例,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第三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师资格工作。

第二章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
第四条教师资格分为: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
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
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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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考试相关法规汇编第一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 2020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

第三条承担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

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五条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化导向,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报考条件第六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岀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第七条申请人应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八条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九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试内容与形式第十条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第十一条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 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十二条笔试主要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

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的范围和规模,根据各省(区' 市)实际情况和条件确定。

第十三条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级中学' 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测试,暂由各省(区'市)自行命题和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第十五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 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 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第十六条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第十七条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第十八条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第四章考试实施第十九条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门月各举行一次。

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

第二十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则》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第二十一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使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报名受理' 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等考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笔试和面试考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后,需携带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考点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第二十三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组织开展本省(区、市)考务相关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考务流程培训工作。

第二十四条笔试和面试机考软件系统的使用实行首席技术负责人制度,采取分级培训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面试一般按学科分组进行。

每个考评组由不少于3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

第二十六条面试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

面试考官须具备以下条件:(-)熟悉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般应具有副咼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五)参加省级或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组织的培训并获得证书。

第二十七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不得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培训。

第五章考试安全与违规处罚第二十八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处置和应对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九条对试题命制、考务管理' 监考等考试相关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对考生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

第六章组织管理第三十一条教育部依据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订教师资格考试标准,组织审定教师资格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负责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是:(一)依据考试标准拟定考试大纲;(二)组织命制笔试和面试试题,建设试题库;(三)制定考务管理规定,研发和维护考试管理系统;(四)组织考务工作,培训技术人员;(五)组织阅卷,负责考试成绩管理与评价;(六)指导、监督、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实施工作。

第三十二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教师资格考试工作。

可成立教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兼任领导小组组长。

指定专业化教育(教师资格)考试机构, 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考务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地区考务管理具体措施;(二)组织本地区考务工作;(三)组织面试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四)管理、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各考区工作;(五)负责本行政区域教师资格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第三十三条教师资格考试以市(地、州、盟)为单位设立考区。

各考区的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由市(地、州、盟)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资格考试机构负责。

第三十四条教师资格考试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41号)规定收取。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并抄送教育部。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九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

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

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的省(区' 市)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第五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与教师人事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教师考核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

定期注册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客观体现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

第六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第二章注册条件第七条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第八条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九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有良好的师德表现;(-)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三)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四)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等量学分;(二)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三)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

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二)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三)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第三章注册程序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

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第十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 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第十条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教师资格证书》;(三)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五)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七)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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