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药房工作规范
药房优良服务规范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药房优良服务规范一、注重仪表篇要想把商品销出去,就得先将自己推销出去。
这要求我们店员必须注重自身的仪态仪表,因为专业化的仪表能提高顾客对药店的信赖。
1、仪表要端庄:男士不可留长发、留胡子、穿拖鞋,指甲不可过长,指缝无污垢;女士不可披头散发、化浓妆、穿拖鞋,指甲不可过长,不得涂有色指甲,指缝无污垢。
2、脸容要亲善:要时刻保持微笑、和蔼、表现出友好、友善,不可因个人情绪而哀怒形于色。
3、服饰要统一:上班时须穿着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卡佩戴在胸前。
4、服务要站立:头正、身直、挺胸、收腹、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取立正姿势自然分开。
与顾客交谈时,身体轻微前倾,平视对方,不能坐在店堂登上。
5、恶习要纠正。
●身躯斜歪:如头偏、肩斜、身歪、腿曲、弯腰驼背。
●趴伏倚靠:如身体靠在壁柜上,趴在柜台上,蹲在登子上。
●手位不当:如双手抱于胸前或脑后,托住下巴或叉于腰间或放于裤袋。
●浑身乱动:如身躯扭来扭去,手臂挥来挥去,腿脚抖来抖去。
●双腿交叉。
二、迎客接待篇店员迎客接待能否令顾客产生宾至如归的感觉,关系到整个销售的成败与否,因此,必须掌握纯熟的礼貌用语和规范的文明举止。
1、当店堂无顾客时,店员可站立在门口内一米左右处脸带微笑迎客。
2、当顾客进店时,应站立脸露微笑,点头示意,主动打招呼,如“早上好”或“上午好”、“下午好”、“晚上好”等等。
如果是老顾客,可以叫顾客的姓加尊称,如“李阿姨”,“王老板”“张先生”等等,不能用“欢迎光临”等。
3、当顾客走近柜台时,通常使用“请问,您需要点什么?”或“我有什么可以帮您?”等等。
4、当正在为顾客服务时,要做到“接一、顾二、招呼三”,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拒绝招呼顾客。
应说“请您稍等”或“麻烦您等一下,我马上就来”。
5、当接待等候的顾客时,应说“对不起(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
三、服务选购篇顾客选购商品是销售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关于医院药房的规章制度

关于医院药房的规章制度一、药品管理1. 药品采购(1)每年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根据需要确定药品采购数量和种类。
(2)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避免虚假报价、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
(3)采购的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质量可靠。
(4)对于特殊药品的采购应严格审核,确保使用安全。
2. 药品验收(1)药品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
(2)验收时注意检查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信息,确保无误。
(3)对于过期或破损的药品应及时报告处理。
3. 药品存储(1)药房应符合药品存储条件的要求,保持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
(2)药品应分类存放,有明确的编号和标识,方便查找和管理。
(3)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查看有效期、包装是否完好等情况。
4. 药品发放(1)只有持有效开药处方的患者,经过合格医生开药后,方可发给相应药品。
(2)对于精神类药品、麻醉药品等特殊药品,要求患者提供相关证明才能发放。
(3)对于退货或换药等情况,应有相应程序和记录,确保药品使用安全。
二、药品使用管理1. 合理用药(1)医生开药应严格遵守用药指南,根据患者症状和情况选择合适的药品。
(2)患者应按照医嘱规定用药,不得擅自增减剂量或更换药品。
(3)对于慢性病患者,应定期复诊、调整用药方案。
2. 药品追溯(1)对于特殊药品或疫苗等,应建立追溯体系,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
(2)发现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时,应及时追溯病因,作出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3. 药品信息管理(1)建立健全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一种药品的使用情况、剩余量等进行记录。
(2)及时更新药品信息,保证患者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药品安全管理1. 废弃药品处理(1)过期、破损或不需要的药品应按规定进行废弃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2)废弃药品必须由专门人员进行处理,保证不影响环境和人员健康。
2. 药品安全监测(1)对于疫情或突发事件时,要对药品进行安全监测,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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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和要求
¨ 依据国家有关的法规政策(主要) —国家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 适应药剂科服务模式转型的要求 —供应型向服务型
¨ 充分反映自己的实践和经验 ¨ 参考、借鉴国外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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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5
“优良药房工作规范”
必须有自己的规范
¨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各国相继制定了优良药房操作规 范(Good Pharmacy Practice ,GPP)
¨ 进入新世纪,临床药学服务已越来越被人们理解和接 受
¨ 药师的服务理念和技能也不断提升 ¨ 如何规范药师、药房在执业中的态度、行为、承诺、
关怀、伦理、责任、技能、职责和知识、工作规程等 对推动药房发展已越来越重要性 ¨ FIP对中国的GPP一直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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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药房工作规范”
已具备编写的基础
¨ 我国的药师,药房,药学服务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 48万药师,其中医院药师占80% 执业药师12万 还有从业药师
¨ 许多专家、团体在不同层面上做了十分有益的工作 一些专家参与过国际规范的起草 翻译、传播了新加波的前后两个版本 很多专家在各种场合进行了介绍 大部分单位和一些地区都制定了自己的规范
¨ 重视科室文化、道德建设 ¨ 在科研、教学也要有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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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药房工作规范”
第一阶段
¨ 05年6月21日北医三院药剂科开编写组会 —完善规范大纲和基本结构 —落实起草任务 —明确交稿时间
¨ 05年7月13日第一次统稿会 —拿出初稿 —部分章节重写 —送主编审改
大药房工作制度

大药房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药房的工作流程,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药房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调剂、供应和药品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大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药品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药品采购第四条大药房应根据医院的医疗需求和药品使用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报请医院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合法的渠道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药品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院相关规定,合理控制药品价格。
三、药品储存第七条大药房应根据药品的性质、规格、用途等因素,合理分类、定位存放药品,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避免药品过期、变质。
第九条大药房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
四、药品配送第十条大药房应根据医院各部门的用药需求,及时、准确、安全地将药品配送至指定地点。
第十一条药品配送过程中,应确保药品的包装完好、标签清晰、信息准确。
五、药品调剂第十二条大药房应严格执行医师处方,准确、快速地进行药品调剂,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三条药品调剂过程中,应遵循“四查十对”制度,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第十四条药品调剂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由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发放药品。
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六、药品管理第十五条大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储存、配送、调剂、使用、回收、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十六条大药房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
第十七条大药房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药品管理和服务水平。
药房管理规范

药房管理规范一、引言药房作为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药品的储存、配送和管理工作,对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药房的正常运作和药品的安全使用,制定本药房管理规范,以规范药房管理工作,提高药房服务质量。
二、药房人员管理1. 药房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医药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 药房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权益。
3. 药房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更新医药知识,提高服务水平。
三、药品储存与保管1. 药品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避光,并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2. 药品应按照类别、批号、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储存,并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
3. 药品应放置在专用的药品柜或货架上,避免与其他物品混放。
4. 药品储存区域应定期清洁和消毒,确保药品的卫生与安全。
四、药品配送与发放1. 药品配送应按照医嘱和患者需求进行,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药品配送过程中应注意药品的包装完整性和标签的清晰可读性。
3. 药品发放应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并记录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相关信息。
4. 药品发放后应向患者提供相关的用药指导和注意事项。
五、药品管理与监测1. 药房应建立健全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入库、出库、报损等流程。
2. 药品管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药品库存应进行定期盘点,及时补充不足的药品,并清理过期或损坏的药品。
4. 药品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质量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药房设施与设备管理1. 药房应具备适宜的面积和布局,设有清洁、整齐的药品储存区域和工作区域。
2. 药房设备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3. 药房应配备必要的药品管理软件和信息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管理水平。
七、药房安全与应急管理1. 药房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防盗、防火、防爆等措施。
2. 药房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应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药房管理规范

药房管理规范一、引言药房是医疗机构中重要的部门之一,负责药品的储存、配药、发药等工作。
良好的药房管理规范对于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房管理规范的各个方面。
二、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分类储存:根据药品的特性和使用频率,将药品进行分类储存,确保易混淆的药品分开存放。
2. 温湿度控制: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适宜的温湿度,避免药品受潮、变质。
3. 药品有效期管理:对于即将过期的药品,应标注并优先使用,避免药品浪费。
4. 药品货架整理:定期对药品货架进行整理,确保药品摆放整齐、易于取用。
三、药品配药管理1. 药品配方准确性: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药师应准确配药,确保药品种类和剂量无误。
2. 配药环境卫生:药品配药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避免交叉污染。
3. 配药记录完整性:对每次配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患者信息、药品种类和剂量等,以备后续查阅。
四、药品发药管理1. 药品发药准确性: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和患者需求,药师应准确发药,确保药品种类和剂量无误。
2. 发药环境卫生:药品发药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避免交叉污染。
3. 发药记录完整性:对每次发药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患者信息、药品种类和剂量等,以备后续查阅。
五、药品库存管理1. 药品采购计划:根据医疗机构的需求和药品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避免库存过多或过少。
2. 药品入库验收:对每批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3. 药品库存盘点:定期对药品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无误。
4. 药品报损处理:对于过期、变质或损坏的药品,及时进行报损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六、药品安全管理1. 药品标识清晰:药品包装上的标签应清晰可见,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 药品保密性: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用药信息。
3. 药品质量追溯:对于出现药品质量问题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追溯,找出问题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优良药房工作规范

优良药房工作规范(2005年版):第四章药房工作环境第四章药房工作环境第十三条药房应与医疗机构和公共大环境协调,并符合自身专业服务的要求以及安全保障。
第十四条基本要求药房应该设在方便患者和临床取药的位置,拥有一个良好的操作空间,既要有足够的场地摆放药品,又要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操作和运送药品,有利于药品贮存和质量保证。
(一)药房应有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和照度条件。
(二)保持整洁,对药架、桌面、地面及整体环境有维护清洁的规程。
(三)有防虫灭鼠的措施。
(四)有防止药品被盗的设施。
(五)有单独的员工休息区,便于更换工作服和餐饮,休息区应设置洗手池。
(六)工作区域不得存放食物和其他个人物品,不得在工作区域饮水和进食。
(七)拆除的药品外包装应有存放空间,并能及时清除。
第十五条门诊药房门诊药房含门诊西药调配、中药饮片调配和中成药的调配。
(一)门诊药房外有环境舒适的患者等候区,配备座椅等方便患者的设施,利用空间开设用药宣传墙报或专栏。
(二)创造条件将调配区和发药区分开,以使调配区相对安静,不受外界嘈杂的干扰。
(三)发药区应尽量接近患者,便于向患者交待服药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在发药区设置咨询台或咨询室,咨询区域相对隔离,有利于交流和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六条病房药房(一)病房药房应设置病房领药人员核对区,在该区域应明示药房工作时间和值班人员姓名或工号。
(二)设置与病区护士站的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随时通畅。
(三)有接收和审核医嘱的区域。
(四)设置工作人员洗手池,摆药人员应随时洗手。
(五)口服药品调配室应有环境和器具的清洁、消毒措施,并做好记录。
(六)不断改进处方调配方式,以满足患者治疗需求。
第十七条安全措施(一)药房有防火、防盗安全设施,有条件者安装监视器或报警系统。
(二)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品存放区、调配区和发药区。
(三)制定药房开门、关门及钥匙交接和保存的程序,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工作人员单独一人进入药房。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毒药、麻药和精神药品,设专人、专账、专柜加锁保管,建立账卡逐日核对消耗情况(详见第九章)。
药房人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药房人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房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药房人员,包括医师、药剂师、药房助理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药房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守患者隐私,尊重患者权益,提供专业、优质的药物服务。
第二章药房人员基本要求第四条药房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药房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对患者诚恳友好。
第六条药房人员须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整洁,每天开展必要的卫生消毒工作。
第七条药房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患者咨询,不得私自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八条药房人员应进行每日例行消毒,保持药品及医疗器械的清洁卫生。
第九条药房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药物管理第十条药房人员应按照医师处方配发药品,不得擅自提供药品。
第十一条药房人员应认真核对处方内容,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十二条药房人员应检查药品的有效期,不得提供过期药品。
第十三条药房人员应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储存、配送和使用安全。
第十四条药房人员需定期检查药柜、冰箱等储存设备,确保温度、湿度等环境符合规定。
第十五条药房人员应妥善处理药品遗失、损坏等情况,进行记录和上报。
第四章服务规范第十六条药房人员应提供亲切、礼貌的服务,解答患者的疑问。
第十七条药房人员应协助医师进行药品的合理使用宣传,提倡合理用药观念。
第十八条药房人员应尊重患者的意见,接受患者的投诉与建议。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九条药房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二十条药房人员应保守医疗机构的机密信息,不得私自泄露。
第二十一条药房人员应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不得借故旷工、拖延或擅离职守。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二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药房人员,将按照轻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药房人员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相应的权利,但绝不得以此侵犯患者权益或损害医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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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药房工作规范》(goodpharmacistpractice,GPP)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医疗机构药师工作,提高医疗机构药师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师,也可以用于相似服务性质的药师。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师的任务主要是在医疗团队中确保临床药物治疗的合理性,并提供药品及相关卫生保健品。
第二章药师和药学部门主任第四条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应围绕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性药学工作,设置部门与岗位。
第五条医疗机构药师职责应该明确,并配备与岗位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的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和相应学历学位与职称的人员。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主任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主任应有临床药学(药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资格,经过一年半以上住院医师培训,药物和临床药物治疗知识与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并具有一定的管理才能。
第七条药师资质1 药师应按照其就业性质和责任、技术难度的不同分别要求,对于对象为患者或直接从事临床药物治疗的药师应努力实现与临床医师相同的资格。
2 所有药师均应接受国家承认的正规临床药学或药学专业教育,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3 所有药师均应获得国家规定的就业资格(诸如药士、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和主任药师职称等)并能提供有效的职称资格证书。
4 所有药师均应提供继续教育档案并符合国家规定方可获得相应的职务和待遇。
5 接受药师就业的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和转正等程序,确保药师的知识与技能符合就业要求。
临床药师以临床药物治疗学的知识与技能为重点。
6 其他专业人员转入药师专业者应具有药师的相关学历学位和资格,按药师职业标准考核规定获得相应职称。
7 临床药师应经一年半以上住院医师培养,并坚持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和科研,精通一种专科或专业的药物治疗知识与技能。
第八条药师的培训1 按照药师的职称、专业,根据国家和相关上级规定,制定年度培训和实施计划,并不应少于同一机构的其他专业,尤其是临床药师的培训。
2 药师的培训内容应突出临床药物治疗需要,如果需要补充临床医学知识和技能,也应制定相关培训计划。
目前,补充医学知识可能是必须的。
3 药师的培训最好有临床医师参与,以降低或减少彼此之间专业的隔阂,增加彼此之间专业沟通。
药师也应关心和积极参与临床医师等其他专业培训学习。
4 药师的培训应尽可能多的接受国家级或国际级等高等级培训,以避免低质量培训。
5 药师培训费用和时间应不低于同一机构的其他专业。
6 药师的培训成绩和接受培训的机会应达到国家卫生部相关规定,成为职称或聘用的考核指标。
第三章处方调配第九条医疗机构药师应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制定处方调配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SOP),建立严格的处方调配制度,并严格规程操作。
第十条肠外营养、细胞毒性药剂、静脉输液混合以及临时处方等的配制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药师负责。
第十一条处方调配中负责处方审核、交待和指导用药者必须具有药师以上职称。
第十二条药师接受处方并得悉病人病情后,应有能力准确地解释和评价有关资料;1 药师应能把处方与病人病情和治疗方法联系起来理解和解释;2 药师应能根据病人有关病情进行基本的疾病和症状鉴别;3 药师应能根据病人有关资料,鉴别诊断中所用的诊断剂和试验方法,以及监控疗效的各项参数;4 对医学或科学术语,药师能了解该术语的定义或含义。
第十三条药师应能根据创新药物名(商品名),仿制药物名和普通名称识别处方中任何药物或某一成份;通晓这些药物的疗效、基本药理学、已知作用部位和作用机制,并能鉴别复方药物中活性成份和说明这种组合的基本原理。
第十四条药师应能根据药物的名称,药理和化学分类及结构式,鉴别其官能团(例如:醇、酰胺、酯等)和其所属大类;知道导致药物稳定性问题的理化因素,变质特征,影响溶解度的理化性质,可能的代谢变化(例如共轭、水解、氧化等)和有关的化学性质。
解释与理化现象有关的常用术语(例如Pka,pH,吸附、络合,离子化,放射、滴定等)。
第十五条药师应能够理解《制定剂量方案》的基本准则并能:1 确定处方中所列剂量是否安全;2 确定处方中所列剂量是否在达到理想疗效所需的普通剂量范围以内;3 确定是否能称量和服用处方中所规定的剂量;4 获得有关药动学数据与明确治疗要求后,能计算出剂量和用药频率;5 确定是否可买到处方中所规定规格的药物;6 鉴别和评价有关用药途径并应用药物的理化特征来评价该途径是否适当;描述该用药途径的药动学特征;7 评价所用剂型是否合理;描述和比较各剂型的特征,并确定和解释有关剂型和给药系统的术语(如薄膜包衣、肠包衣等)、药物释放机制、性能特征和制造过程。
第十六条当需要了解病人有关情况以判断能否配制或重新调配某一处方时,药师应具备搜集有关资料的能力。
第十七条药师应能够使用适当的计量、计算等技术配制处方并能够:1 选择适当的药品和剂型;识别市场出售的药品的物理特征;熟悉配制某一处方或按剂量单位预包装时所需药物的数量;2 了解处方中加入其它制药成份(如:赋形剂、防腐剂、润滑剂等)的目的;3 选择最适合的包装和容器,以确保药物不受光线、温度和水份的影响并为病人提供方便。
4 熟悉该处方中药物的贮藏条件。
第十八条药师应能够选择适当标笺并能够解释为什么这样的标笺是适当的。
第十九条处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归档存放。
第四章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第二十条药师的大多数和主要技术力量应该努力成为医疗团队中一员,在医疗过程中发挥临床药物治疗方面的专家作用。
第二十一条临床药师应具有药师以上职称或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经一年半以上住院医师培训,坚持临床工作。
临床药师应按临床专业或药学专业参与临床诊断与药物治疗,在用药决策方面应提出适当建议,监测和实施个体化用药设计:1 医疗文书中应有《药师意见栏》,药师意见应注明其职称和专业(如心血管、肾脏、呼吸内科临床药师等)。
2 《药师意见栏》主要内容包括:病案中所用药品的药理、药化、药效、药动、毒副作用、相互作用、剂量、疗程、特殊群体用药、禁忌症等临床药物治疗内容的分析与建议。
3 在医疗文书中建立《分析型药历》:3.1对具体用药和药物与食物之间的作用进行药学分析。
3.2如果是联合用药,在对具体用药分析的基础上,应对联合用药的体内外相互作用等进行分析。
3.3根据其个人或团队具有的知识与技能,或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提出用药方面的文字意见,并口头现场表述。
3.4紧急情况,应立即向主管医师或上级医师报告,达到避免或挽救病人生命的效果。
4 医疗机构有制度规定医疗程序中应有相关专科的临床药师参与,并享受临床医师同等权益(费用、处方权等)。
第二十二条得悉病史,用药记录、治疗史和处方后,临床药师应能够监护病人的治疗,并具有下述能力:1 识别药物治疗是否适当,其中包括首选药物和其它治疗措施;2 识别治疗的终点,例如,合适的治疗期,理想疗效和现有疗效之间的关系;3 鉴别、收集和评价病人资料(例如:药代动力学参数,化验室检验结果、过敏性和临床观察);4 识别和解决治疗中的问题,例如处方不恰当,重复处方,医源性和药源性疾病,病人不遵守医嘱以及误用和滥用药物等。
第二十三条临床药师能了解影响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的药代动力学因素,其中包括:1 病人因素对药物治疗的影响(例如,年龄、体重、性别、职业、遵守医嘱情况、运动、压力、安慰剂作用等);2 与剂量设计有关的生物药剂学原理和药动学因素。
第二十四条临床药师应能够评价多来源药物的理化等效性并能够:1 通晓作用质量数据(例如含量测定、污染浓度、同质性、纯度,内含物的均匀性、崩解度、溶出率和无菌性)来测定药品的等效性;2 熟悉各制剂在体液中的药物以及其代谢物的分析方法和理化术语;根据药物分子结构预示处方的稳定性;解释稳定性数据。
第二十五条根据药物生物利用度的资料和数据,临床药师应能够:1 利用体外溶出试验结果预示生物等效性;2 确定、解释和区分相对和绝对生物利用度;3 解释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的面积以评价生物利用度;4 解释药物口服后吸收速率对峰浓度和达峰时间的影响;5 预测辅料和处方中其它因素对药物吸收速率和程度的影响;6 测定尿排泄速率;7 熟悉已有生物等效性资料并提出这些药物可能导致的严重不良反应。
第二十六条临床药师应寻找必要的资料以阐明或回答有关处方和保健问题并能够评价有关资料;1 熟悉有关生物等效性、急症药物、理化稳定性、配伍禁忌等方面的适当书籍和参考资料;2 评价各种资料(例如药代动力学特征、不良反应、疗效)的适当性、准确性和可能性;3 区分适当和不适当的实验设计;4 应用统计学原理解释药物文献;5 分析以图表形式提供的数据;6 能正确地应用科技文献摘要,公认的参考教科书,专业论文,生产厂家的标笺和推销用资料。
第二十七条药师应能识别药物的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并提出适当的解决办法;第二十八条药师应通晓与病人所服药物有关的主要注意事项、警告、不良反应、副作用和毒性反应并能够:1 鉴别引起不良反应的机制;2 决定是否药物不良反应存在;3 识别药物毒性反应的主要症状;4 能采取措施纠正或防止不良反应、副作用和毒性反应。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师临床工作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考核制度。
内容包括:1 临床药师在临床工作的天数/月;2 临床药师参与药物治疗的病人数/月;3 临床药师在医疗过程中被采纳的意见数/月;4 临床药师在临床医疗中发挥作用的典型事件/年;5 临床药师与病人进行用药教育和帮助的朋友数/月;6 临床药师与医师的交流与合作状况评估;7 药师应在控制不断涌现的新疾患(SARS,AIDS,HIV、etc)的过程中成为关键角色之一。
8 具有的临床药师数、专科分布状态;9 医疗机构临床药学的相关规章制度和SOP状况;10 药学部门主任的临床药学专业、能力与从事临床工作时间考核。
第五章药学信息与咨询服务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应设置从事药学信息和咨询工作的药师岗位,回答病人和其它专业医务人员的咨询。
第三十一条药师应能够回答病人和其它医务人员有关处方药物中适应症、疗效、服法、贮藏和不良反应方面的咨询并能够:1 介绍正确的服药程序,如剂量、服药次数、服药方法和时间;2 向病人叙述用药的主要不良反应并通晓如何尽量减少重大副作用的发生;3 解释在服药期间应避免服用的食品和其它药物等;4 解释特殊居民(例如,老年居民和不同各族居民)用药的注意事项以及特种病情(例如,糖尿病、胆囊纤维变性等)的用药注意事项。
5 解释所取药物的正确贮藏条件。
第三十二条得知病人用药记录后,药师能提供有关病人病情的特殊资料。
第三十三条药师应能够叙述急症病人的特殊护理措施并能够:1 识别处方药物、非处方药物和其它有毒物质的中毒症状;2 通晓对服用中毒剂量药物和对药物滥用者所采取的正确治疗措施;3 掌握烧伤、创伤、眼、耳等难题的紧急救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