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2014年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岗位练兵内容梳理

综合气象业务技能竞赛暨岗位练兵范围一、综合观测、网络与资料业务(一)基础理论包括大气科学相关知识、计算机及网络知识、综合观测(含地面、高空、雷达、大气成分等)基本知识、相关法律法规、观测业务改革调整、各类观测设备维护保障、观测产品加工分析应用知识等。
主要包括:1.大气科学类相关知识:天气学相关知识、大气物理学相关知识、气候学相关知识、大气探测学相关知识和大气化学相关知识。
2.地面观测基本知识:《地面气象观测规范》、《地面气象观测数据文件和记录簿表格式》、《气象仪器和观测方法指南(第6版)》(世界气象组织)、《新型自动气象(气候)站功能规格书》、《降水观测规范-称重式降水传感器(试行)》、《前向散射能见度仪观测规范(试行)》、《天气现象仪观测规范(试行)》、《激光云高仪观测规范(试行)》、《自动雪深观测规范》、OSSMO、ISOS业务系统软件操作手册等气象观测基本知识。
3.计算机与网络:计算机操作系统基本知识、常用办公软件基本应用知识、通讯网络相关知识、数据库基本知识。
4.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地面气象观测工作优秀集体及个人考核办法》等。
5.观测业务改革相关:《中国气象局关于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发展的意见》(气发【2013】54号)、《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技术规定》、《地面气象应急加密观测管理办法》、《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发展规划》(2014-2020年)、《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观测技术装备保障业务发展的意见》(气发【2013】118号)以及中国气象局、省局下发的各种业务技术管理文件和规定等。
6.综合观测相关:《大气成分观测业务规范》、《大气成分观测业务技术手册》、《大气本底站观测场室技术规范》、《雷电观测业务规范(试行)》、《自动土壤水分观测规范》(试行)、《大气探测学》、《雷达气象学》、《卫星气象学》等。
《气象观测质量评估方法 总则》编制说明

气象行业标准《观测业务质量评估方法总则》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由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07)提出并归口。
2019年9月30日,由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通过《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关于下达2020年气象行业标准制修订及预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气法函〔2019〕58号)下达给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项目编号为QX/T-2020-52,立项名称为《气象观测质量评估方法总则》。
2.起草单位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
3.主要起草人及分工标准起草小组成员为:李巍、吕珊珊、王一萌、陈庆亮、沈超。
本标准起草人员的分工如下:李巍:负责标准的总体设计,负责主要技术内容的制定和把关等;吕珊珊:负责标准、编制说明文本的审核、修改,参与标准、编制说明讨论;王一萌: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文献,参与标准、编制说明编写与讨论;陈庆亮: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文献,参与标准、编制说明编写与讨论。
沈超: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和文献,参与标准、编制说明编写与讨论。
4. 主要工作过程2019年9月底,由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下达气象行业标准《气象观测质量评估方法总则》的编写任务。
2019年10月-2020年1月,按照标准编写启动会议精神,成立标准编写起草小组,讨论了编写的原则、思路和框架结构,确定了《气象观测质量评估方法总则》编制方案,制定了工作进度计划。
2020年2-4月,起草小组完成了《气象观测质量评估方法总则》行业标准初稿。
2016年5月,编写小组的主要成员对草稿进行了多次讨论和修改。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标校准主要内容的论据1. 原则本标准以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20001.1-2001《标准编写规则第1 部分:术语》系列标准为基础,参考出版行业的相关编写规定,遵照中国气象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政策、标准及其规范,以及气象行业标准的特点,本着简明、规范、实用的原则进行编制。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试题及答案

《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试题及答案第一篇:《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试题及答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试题单位:姓名:成绩:一、填空题(56分)1一般气象站、无人值守气象站、机动地面气象观测站。
23、人工器测日照时制采用真太阳时,以日落为日界;辐射和自动气象观测日照时制采用地方平均太阳时,以地方平均太阳时24时为日界。
4、地面气象观测场的周围环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有关气象观测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5、地面气象观测仪器应具有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或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用于观测业务。
6、换用不同技术特性的仪器时,至少应进行3个月的平行观测。
7、因吹雪、雾、轻雾使天空的云量、云状不能完全辨明时,总、低云量记10,云状栏记该现象符号和可见的云状。
8、薄幕卷层云的符号为Cs nebu。
9、预计可能降大到暴雨时,将蒸发桶和专用雨量筒同时盖住,蒸发量按“0.0”计算,待雨停或转小后,把蒸发桶和专用雨量筒盖同时打开,继续进行观测。
10、冬季当积雪掩没地面温度传感器时,仍按正常观测,但需在观测簿备注栏注明;当各雪掩没草温传感器时,将传感器置于原来位置的雪面上,并在观测簿备注栏内注时起止日期。
11、地面状态划分为两种类型,二十种状况,以00~19二十个数码表示。
12、气象站周围观测环境发生变化后要进行详细记录。
新建、迁移观测场或观测场四周的障碍物发生明显变化时,应以观测场中心为准测定四周各障碍物的方位角和高度角,绘制地平圈障碍物遮蔽图。
13、一候、旬、月中,24次定时记录的某定时记录分别缺测1次、2次、6次或以下时,各定时按实有记录做候、旬、月统计;缺测2次、3次、7次或以上时,该定时不做候、旬、月统计。
14、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广义上是指自动气象站网,自动气象站是一种能自动地观测存储观测数据的设备,其硬件包括传感器、采集器、通讯接口、系统电源、计算机等,系统软件有采集软件和地面测报业务软件。
《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适应观测自动化需要,强化质量管理,完善配套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地面气象观测站网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地面气象观测业务。
第三条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考核内容包括地面观测系统设备运行保障质量、地面观测资料传输质量、地面观测数据质量三方面。
第四条设备运行保障质量以设备稳定运行率(即业务可用性)为考核指标。
设备稳定运行率统计方法按照《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仪器装备运行状况通报办法》执行。
第五条观测资料传输质量以到报率为考核指标。
到报率统计方法按照《全国气象资料传输质量考核内容及要求》执行。
第六条观测数据质量以数据可用率为考核指标。
数据可用率统计方法按照《全国自动站实时观测资料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第七条地面气象观测质量以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来反映。
计算公式为: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0.5×设备稳定运行率+0.25×到报率+0.25×数据可用率。
第八条设备稳定运行率、到报率、数据可用率等分项指标实行逐月通报, 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实行年通报。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纳入中国气象局常规目标考核。
新型仪器设备试用期(投入使用第一年)一般只评估,不考核。
第九条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每年年底推荐年度地面气象观测业务优秀集体和个人,中国气象局对审核通过的优秀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原则上,优秀集体数量控制在全国地面气象观测台站总数的2%以内(不足50个台站的省份可申报1个),优秀个人数量控制在全国地面气象观测业务从业人员总数的10%以内,艰苦台站可视情况适当增加比例。
具体评比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本办法由中国气象局观测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2012年7月版)同时废止。
附录1各考核指标计算公式1.设备稳定运行率(业务可用性)100%次工作时应报文格式错误时次-未到报时次-数据错误时次-次工作时应业务可用性⨯= 其中:(1)应工作时次:自动站一天应上传24份报文,每整点1份,1天的应工作时次为24次;(2)数据错误时次:7要素(6要素)自动气象站在当前时次内观测要素出现数据错误≥1种,则该时次计“数据错误时次”1次;(3)未到报时次:当ASOM 未记录当前时次某站点数据报文,则计“未到报时次” 1次;(4)报文格式错误时次:当ASOM 监控某站点数据报文不符合《地面气象观测数据文件和记录簿表格式》,使其无法进行数据文件解译,则计“报文格式错误时次” 1次。
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1

地⾯⽓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1地⾯⽓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中国⽓象局综合观测司⼆○⼀⼆年七⽉(⼀)⽬的和要求质量考核的⽬的在于了解观测站及测报⼈员的测报质量情况,了解⾃动⽓象站的运⾏情况,促进⽓象测报业务技术⽔平和业务质量的提⾼。
此办法适⽤于地⾯⽓象观测业务(含有部分⼈⼯观测)。
⾮⼈为原因造成的⾃动⽓象站设备、软件、⽹络故障引起的记录缺漏不在本办法考核范围内。
(⼆)考核范围⒈观测:中国⽓象局规定的定时观测时次的⼈⼯观测,守班时段内规定的其它⼈⼯观测,以及⾃动⽓象站出现故障时进⾏的⼈⼯补测。
⒉操作:包括定时观测时次的正点前巡视仪器、检查⾃动⽓象站数据、⼈⼯观测资料输⼊、⾃动⽓象站数据维护、⽇数据备份、时钟设臵、附加信息收集整理等。
⒊⽓象电报和数据⽂件传输:⽓象电报包括航空(危险、解除)报、重要天⽓报、⽓象旬(⽉)报、⽓候⽉报。
数据⽂件包括实时⾃动⽓象站数据(包括正点地⾯⽓象要素数据、⽓象辐射数据、加密观测数据,下同)、⽇数据、⽇照数据等⽂件,以及通过⽓象部门信息⽹络系统传输的航空(危险、解除)天⽓报告⽂件。
(三)对测报⼈员的考核内容和统计⽅法1.重⼤差错(1)伪造涂改原始记录、数据⽂件或电报:伪造指根本没有进⾏观测或⾃动观测记录缺测、异常,凭空捏造记录、数据⽂件或电报;涂改是指为掩盖错情⽽将观测记录、数据⽂件或电报涂改,致使记录失真。
每发⽣⼀次算15个错情。
(2)丢失或毁坏原始记录(观测簿⼀页以上、⾃记纸⼀张以上,或⾃动⽓象站数据12⼩时以上)。
每发⽣⼀次算15个错情。
(3)缺测:定时观测时次未进⾏⼈⼯观测,且未在正点后⼀⼩时内补测,每发⽣⼀次算10个错情。
(4)缺报:漏发整份电报,或错发电报挂号、地点、区站号,每发⽣⼀次,危险报算5个错情,其它报算2个错情。
(5)早测:指⼈⼯观测不按规定时间,提前进⾏观测。
每早测⼀次算2个错情。
(6)迟测:指⼈⼯观测迟于规定定时观测的时间,但在正点后⼀⼩时内进⾏补测。
农业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农业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一、目的农业气象观测是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工作的基础, 质量考核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台站及观测人员的观测质量情况, 总结经验, 引导农业气象观测人员认真钻研业务技术, 促进农业气象观测业务技术水平和业务质量稳定提高。
二、考核范围l.农业气象观测包括作物分册、土壤水分分册、自然物候分册、畜牧分册的各项观测内容。
其它观测项目由各省(区、市气象局制定相应的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其工作基数和错情可计入连续百班无错情质量考核, 但不计入本考核办法所要求上报的工作基数和错情中, 也不参与连续二百五十班无错情质量考核。
2.农业气象报表包括农气表 -l 、农气表 -2-l 、农气表 -2-2、农气表 -3、农气表 -4。
3.农业气象电报气象(旬月报电码(包括地方补充段和土壤湿度加测报电码的各项编报内容。
三、考核内容和统计方法l.责任性错误凡由于失职而造成的错误为责任性错误。
⑪伪造、涂改原始记录或电报:伪造、涂改原始记录或电报每发生一次计 15个错情。
⑫丢失或毁坏原始记录:丢失或毁坏原始记录(以观测簿一页以上无法辨认为准 ,每发生一次计 10个错情。
⑬缺测:缺测某一项目或某次重要农业气象灾害、病虫害发生过程的记载等,计10个错情。
⑭缺报:漏发整份电报并在规定时限内(旬末次日北京时间 09:00前,以下同未补发者,计 5个错情。
⑮早、迟测:各项观测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提早或推迟观测,每发生一次计 2个错情。
⑯报表未制作:一份报表计 10个错情。
责任性错误系严重违反观测纪律的行为, 对当事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本人态度等情况, 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对该台站也应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其加强管理。
具体办法由各省(区、市气象局制定。
2.漏测错情⑪凡需进行几个重复或多个样本观测的项目, 如果有一个或几个重复、样本未进行观测, 按漏测计算错情。
每漏测一个重复或样本计 3个错情。
⑫土壤水分观测时, 如果有一个或几个层次未进行测定, 按漏测计算错情。
综合气象观测和技术保障试题(卷)

某市气象系统2015年综合业务竞赛综合气象观测与技术保障试卷总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40空,计20分)1. 本站投入业务应用的自动站有( )和( )型号。
2. 全国实时-历史地面气象资料一体化业务自( )起转入正式运行。
全国所有( )站和()站资料纳入资料一体化业务管理。
3. 地面气象资料一体化业务台站工作任务有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1)();(2)();(3)();(4)()。
4.台站对疑误信息的反馈包括( )反馈、( )反馈和( )反馈。
5. 新型自动气象站基于()技术和()技术构建,采用了国际标准并遵循标准、开放的技术路线进行设计。
6.新型自动气象站按照“()+外部总线+()+()+外围设备”的结构设计。
7.前向散射能见度仪通过测量( ),可以得出散射系数,从而估算出气象光学视程。
8.EL15-2C型风向传感器输出的信号为( )信号。
9.新型自动气象站的供电电源为( )V蓄电池。
10.守班期间,因硬件故障导致整套自动站无法正常工作,经排查在( )小时内无法恢复时,及时启用备份自动站或便携式自动站。
11.新型自动站硬件包括()、()、()、()四部分。
12.《中国气象局县级综合气象业务改革发展意见》指出:发展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就是要实现县级气象机构()、()、()和()等各项业务综合化、集约化。
13.为便于疑误数据处理,将疑误数据分为显性错误数据、()和缺测数据3类。
14.《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调整技术规定》中取消13种天气现象观测,出现雪暴、霰、米雪、冰粒时,记为(),这4种天气现象与雨同时出现时,记为()。
15.已实现自动观测的气温、相对湿度、风向、风速、气压、地温、草温记录异常时,正点时次的记录按照()、()、()、内插记录(瞬时风向、瞬时风速缺测处理,风向、风速不做内插)的顺序代替。
16.因设备故障、雨量空翻等造成降水类和视程障碍类天气现象自动观测记录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时,仅对()时次记录进行处理。
《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适应观测自动化需要,强化质量管理,完善配套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地面气象观测站网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地面气象观测业务。
第三条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考核内容包括地面观测系统设备运行保障质量、地面观测资料传输质量、地面观测数据质量三方面。
第四条设备运行保障质量以设备稳定运行率(即业务可用性)为考核指标。
设备稳定运行率统计方法按照《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仪器装备运行状况通报办法》执行。
第五条观测资料传输质量以到报率为考核指标。
到报率统计方法按照《全国气象资料传输质量考核内容及要求》执行。
第六条观测数据质量以数据可用率为考核指标。
数据可用率统计方法按照《全国自动站实时观测资料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第七条地面气象观测质量以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来反映。
计算公式为: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0.5×设备稳定运行率+0.25×到报率+0.25×数据可用率。
第八条设备稳定运行率、到报率、数据可用率等分项指标实行逐月通报, 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实行年通报。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纳入中国气象局常规目标考核。
新型仪器设备试用期(投入使用第一年)一般只评估,不考核。
第九条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每年年底推荐年度地面气象观测业务优秀集体和个人,中国气象局对审核通过的优秀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原则上,优秀集体数量控制在全国地面气象观测台站总数的2%以内(不足50个台站的省份可申报1个),优秀个人数量控制在全国地面气象观测业务从业人员总数的10%以内,艰苦台站可视情况适当增加比例。
具体评比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本办法由中国气象局观测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2012年7月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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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适应观测自动化需要,强化质量管理,完善配套考核机制,进一步发挥地面气象观测站网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地面气象观测业务。
第三条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考核内容包括地面观测系统设备运行保障质量、地面观测资料传输质量、地面观测数据质量三方面。
第四条设备运行保障质量以设备稳定运行率(即业务可用性)为考核指标。
设备稳定运行率统计方法按照《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仪器装备运行状况通报办法》执行。
第五条观测资料传输质量以到报率为考核指标。
到报率统计方法按照《全国气象资料传输质量考核内容及要求》执行。
第六条观测数据质量以数据可用率为考核指标。
数据可用率统计方法按照《全国自动站实时观测资料质量考核办法》执行。
第七条地面气象观测质量以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来反映。
计算公式为: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0.5×设备稳定运行率+0.25×到报率+0.25×数据可用率。
第八条设备稳定运行率、到报率、数据可用率等分项
指标实行逐月通报, 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实行年通报。
地面气象观测业务质量纳入中国气象局常规目标考核。
新型仪器设备试用期(投入使用第一年)一般只评估,不考核。
第九条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质量考核结果,每年年底推荐年度地面气象观测业务优秀集体和个人,中国气象局对审核通过的优秀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原则上,优秀集体数量控制在全国地面气象观测台站总数的2%以内(不足50个台站的省份可申报1个),优秀个人数量控制在全国地面气象观测业务从业人员总数的10%以内,艰苦台站可视情况适当增加比例。
具体评比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本办法由中国气象局观测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各省(区、市)气象局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地面气象观测质量考核办法》(2012年7月版)同时废止。
附录1
各考核指标计算公式
1.设备稳定运行率(业务可用性)
100%次
工作时应报文格式错误时次-未到报时次-数据错误时次-次工作时应业务可用性⨯= 其中:(1)应工作时次:自动站一天应上传24份报文,每整点1份,1天的应工作时次为24次;(2)数据错误时次:7要素(6要素)自动气象站在当前时次内观测要素出现数据错误≥1种,则该时次计“数据错误时次”1次;(3)未到报时次:当ASOM 未记录当前时次某站点数据报文,则计“未到报时次” 1次;(4)报文格式错误时次:当ASOM 监控某站点数据报文不符合《地面气象观测数据文件和记录簿表格式》,使其无法进行数据文件解译,则计“报文格式错误时次” 1次。
2.到报率
到报率 = [1-(观测资料缺报站次数+观测资料空报站次数)/观测资料应到报站次数]×100%。
(注:空报是指空文件。
在统计观测资料传输时效时均需剔除空报文件。
)
3.数据可用率
数据可用率统计对象为自动站实时观测资料中正点观测数据质量,参加质量考核的正点要素数据包括:
①气温:正点气温、小时最高气温、小时最低气温。
②气压:正点本站气压、小时最高本站气压、小时最低
本站气压。
③湿度:正点相对湿度、小时最小相对湿度。
④风向风速:正点2分钟/10分钟平均风向风速、小时极大风向风速、小时最大风向风速。
⑤降水:小时累计降水量。
假设有n(n=1,2,……,i,……)个站进行观测资料质量综合统计。
假定第i个站在考核时间段内,被考核的观测数据量为应有数据量i,通过质量控制系统检查及省级数据质量信息反馈确认后,统计通过质量检查的数据量i,那么,该站数据可用率为:
n个站观测资料质量综合统计结果为:
注:设备稳定运行率(业务可用性)、到报率、数据可用率分别引用自《综合气象观测系统仪器装备运行状况通报办法》、《全国气象资料传输质量考核内容及要求》、《全国自动站实时观测资料质量考核办法》,相关定义和计算方式随上述办法或文件同步更新。
附录2
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计算样例
假设某省某站某月的设备运行稳定率(业务可用性)为100%,到报率为99.91%,数据可用率为99.92%,则该站该月的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为:
0.5*100%+0.25*99.91%+0.25*99.92%=99.96%
注: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以百分数表示,取两位小数。
全省地面气象观测质量综合指数为全省所有单站综合指数的算术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