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文件

合集下载

国家统计局令第30号——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

国家统计局令第30号——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

国家统计局令第30号——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20.02.04•【文号】国家统计局令第30号•【施行日期】2020.02.0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国家统计局令第30号《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已经2019年12月27日国家统计局第15次局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局长宁吉喆2020年2月4日附件养老产业统计分类(2020)一、分类目的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养老产业发展,科学界定养老产业统计范围,准确反映养老产业发展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养老产业的决策部署,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概念界定和分类范围养老产业,是以保障和改善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安等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养老及相关产品(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集合,包括专门为养老或老年人提供产品的活动,以及适合老年人的养老用品和相关产品制造活动。

本分类将养老产业范围确定为:养老照护服务,老年医疗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促进与社会参与,老年社会保障,养老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服务,养老金融服务,养老科技和智慧养老服务,养老公共管理,其他养老服务,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老年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和租赁,养老设施建设等12个大类。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家相关法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及各细分领域政策文件提出的重点任务为指导,确定养老产业的基本范围。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生产奖;(二)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9年修订)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9年修订)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9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19.11.14•【文号】国家统计局令第28号•【施行日期】2019.11.1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2017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21号公布根据2018年1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关于修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决定》修订根据2019年11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关于修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对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

第三条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在国家统计局领导下,具体负责对全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地方统计机构和国家调查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工作,检查各地方、各部门统计法执行情况,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省级及市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在所属统计局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县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机构或者执法检查人员在所属统计局或者国家调查队领导下,依据法定分工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地方统计机构和国家调查队应当建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沟通协作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组织指导下,负责监督本部门统计调查中执行统计法情况,对本部门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移交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处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制和问责制,切实保障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所需的人员、经费和其他工作条件。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正文:---------------------------------------------------------------------------------------------------------------------------------------------------- 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2006年)第一条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准确评价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规划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将我国的地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

第四条城镇是指在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

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

第五条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

城区包括:(一)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二)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第六条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

镇区包括:(一)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二)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三)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第七条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其他区域。

第八条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1999年12月6日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的说明为了更好地开展城乡划分工作,科学、准确地划分我国的城乡地域,现对《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简称《规定》)进行说明。

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05]79号

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05]79号

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05]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国务院各部门:为了全面反映我国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控股情况,我局对1998年制定的《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中的有关控股情况的分类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对1998年《关于统计上国有经济控股情况的分类办法》修订的说明国家统计局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反映我国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的控股情况,完善1998年国家统计局关于控股情况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以法人企业作为分类对象,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实际出资情况进行分类,并按出资人对企业的控股程度,分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第三条控股经济分类与代码100 公有控股经济110 国有控股111 国有绝对控股112 国有相对控股120 集体控股121 集体绝对控股122 集体相对控股200 非公有控股经济210 私人控股211 私人绝对控股212 私人相对控股220 港澳台商控股221 港澳台商绝对控股222 港澳台商相对控股230 外商控股231 外商绝对控股232 外商相对控股第四条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或集体的,一律按公有绝对控股经济处理;若投资双方分别为国有、集体的,则按国有绝对控股处理。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11.10.20•【文号】国统字[2011]96号•【施行日期】2011.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为统一和规范各项普查、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统计调查中对统计单位的划分,避免统计单位的重复和遗漏,我局制定了《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统计局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开展统计调查,统一和规范统计单位,避免统计单位的重复和遗漏,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参考联合国有关统计单位的标准和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项普查、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统计调查。

第二章统计单位类型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统计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

第四条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

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三)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第五条法人单位包括五种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一)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法规,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家统计局文件国统字[200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统计年报起实施。

2003-05-29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一、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统计上对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企业划分规模。

三、本办法以法人企业或单位作为对企业规模的划分对象,以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为划分依据。

企业规模的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

四、企业规模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上年统计年报每年划分一次。

企业规模一经确认,月度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算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人万元万元2000及以上30000及以上40000及以上300-2000以下3000-30000以下4000-40000以下300以下3000以下4000以下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人万元万元3000及以上30000及以上40000及以上600-3000以下3000-30000以下4000-40000以下600以下3000以下4000以下批发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200及以上30000及以上100-200以下3000-30000以下100以下3000以下零售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500及以上15000及以上100-500以下1000-15000以下100以下1000以下交通运输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3000及以上30000及以上500-3000以下3000-30000以下500以下3000以下邮政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1000及以上30000及以上400-1000以下3000-30000以下400以下3000以下住宿和餐馆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800及以上15000及以上400-800以下3000-15000以下400以下3000以下说明:1.表中的“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行业的企业。

国家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公告

国家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公告

国家统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公布日期】2024.10.08•【文号】国家统计局公告2024年第4号•【施行日期】2024.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计正文国家统计局公告2024年第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公告为准确及时监测和反映我国人口发展变化情况,为党和国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人口有关政策提供基础依据,国家统计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调查范围:被抽中的我国大陆地区的城镇和乡村地域。

二、调查登记对象:抽中住房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应在户中登记的人包括:1.调查标准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2.户口在本户,调查标准时点未居住在本户的人。

三、调查内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迁移流动、工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四、调查时间:调查标准时点是2024年11月1日零时。

现场工作时间是10月10日—11月30日。

五、调查方式:由政府统计调查机构派调查员到住户家中进行登记,或由调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方式进行登记。

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出示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

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对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调查工作中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调查对象阻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开展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请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抽中作为调查对象的住户,积极支持配合2024年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十届全国统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以得票数为序)课题论文奖一等奖统计指数理论的发展与应用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徐国祥统计调查质量的测度与评估方法兰州商学院傅德印货币与金融统计国际接轨研究湖南大学许鹏经济普查后行业常规年度统计数据修订方法研究国家统计局李强我国居民家庭金融资产选择的统计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史代敏复杂数据统计推断理论、方法及应用中国人民大学田茂再二等奖统计思想研究浙江工商大学李金昌统计数据发布标准化体系研究国家统计局谢鸿光中国经济统计学科建设30年回顾与评论天津财经大学肖红叶中国经济统计学60年中央财经大学邱东中国西部森林资源生态补偿问题研究国家统计局康君中国环境经济核算体系范式的设计与阐释中国社会科学院李金华缺失数据的统计推断方法与理论研究中国科学院王启华城市可持续发展调控的可拓研究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凌亢统计环比指数与季节调整方法研究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刘稚南完善我国失业统计指标体系的构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丁立宏Model selection criteria for missing-data problems using the云南大学唐年胜EM algorithm(运用EM算法处理缺失数据问题的模型选择准则)中国分级抽样的方法研究及其数据模拟国家统计局张勇我国R&D投入与使用政策研究中国人民大学袁卫数据质量观、博弈与质量效应解析江西省统计局张启良统计代理制研究湖南城市学院罗放华西部大开发中“贫困陷阱”问题的经济计量模型及实证河北大学顾六宝研究统计数据质量及其公信力研究:基于公众参与的视角安徽财经大学宋马林建立连续性抽样调查组织制度与方法体系的问题研究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叶健夫中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估的改进与完善中国人民大学陶然宏观经济与税收收入协调增长的指标评价与季度模型研究南京审计学院张伦俊统计制度与方法视角下GDP国际比较项目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张迎春农民工生活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来自重庆市农民工的样本调查重庆大学刘渝琳非线性时间序列协和模型及其应用研究暨南大学雷钦礼基于主客观双重系统的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度综合评价体系研究浙江财经学院苏为华Model choice and value-at-risk estimation(模型选择和风险价值估计)湖南商学院欧阳资生缺失数据情形的经验似然推断广西师范大学秦永松中国国际金融风险预警统计指标体系构建中央财经大学周宏金融体系竞争力统计模型及其应用研究湖南大学李正辉农村人口老龄化与养老问题研究西安财经学院李萍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测度与评价研究中国矿业大学刘传哲二值矩阵分解模型及其在基因表达数据上的应用中央财经大学张忠元CPI编制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借鉴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徐强A comparison of method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onfidenceinterval for relative risk in stratified matched-pair designs(建立分层配对中相对风险的置信区间的模型的比较方法)云南大学李会琼统计需求评价指标与方法研究西安财经学院东方社奇2007年投入产出表集成应用系统研究河北省统计局宋辉三等奖关于世界银行推算中国购买力平价的方法结果及问题研究国家统计局余芳东北京市宏观经济预警预测体系研究北京市统计局于秀琴重大自然灾害统计应急机制研究四川省统计局郝康理金融市场统计指标体系的构建与评估东北财经大学蒋萍CPI质量调整方法与实证研究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张宏性北京旅游附属帐户(BJ-TSA)编制理论与实践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潘璠魏小真基于国家标准学科分类的统计学科体系研究厦门大学杨灿我国服务业统计现状和难点研究国家统计局郑学工手机记账系统在住户调查数据采集中的应用与研究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刘召勇宏观经济失衡指数研究山西财经大学李宝瑜美国2000年和2010年人口普查质量评估方法解读广西财经学院胡桂华建设领域统计数据质量及协调性评估办法国家统计局汲凤翔GDDS背景下的中国政府统计数据质量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向蓉美中国经济系统物质流核算与评估中央财经大学王亚菲统计数据质量定量诊断与控制方法研究西安财经学院张维群统计数据质量诊断与提升策略研究――数据预处理的方浙江工商大学程开明法及应用基于马尔科夫过程下天津城镇居民收入研究天津市统计局张强生产率统计及其应用前沿问题研究河北大学金剑Unbiased generalized quasi-regression天津财经大学杨贵军(无偏广义拟回归)信息消费系数划分发展阶段的统计方法研究国家统计局杨京英我国消费、投资、净出口与经济增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占风基于CGE模型的中国能源环境政策分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魏巍贤金融危机下中国证券市场的变异特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虎人民币汇率决定的统计研究--基于行为均衡汇率模型的研西安财经学院王莉究汶川地震灾害对中国经济影响的分析与评价中央财经大学宋旭光北京市房地产业波及效应及走势研究——基于投入产出中央财经大学满向昱分析方法相依样本线性模型的极限理论及其应用浙江工商大学蔡光辉中国30个省市对外贸易的空间统计分析北京师范大学魏浩亲贫困增长分析中的Shapley分解规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阮敬能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方法福建省纪委郑晓东城镇住户调查数据质量检查、评估与控制研究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黄秀坤人民币汇率统计评估体系研究河北经贸大学彭国富基于S(森)指数的贫困度量研究贵州大学洪名勇电子商务交易额统计方法研究上海理工大学杨坚争半参数模型的估计与检验方法研究中央民族大学魏传华房地产价格波动的宏观经济及部门经济影响——基于可国家统计局原鹏飞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的定量分析质量控制型房价指数的编制理论及应用模式研究上海财经大学杨楠有序聚类及对地震活跃期的分析厦门大学朱建平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研究江苏省统计局张卫东用科学发展观完善中国统计的框架和体系重庆市统计局乔广奇城镇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研究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陈铭津黑龙江省循环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的建立及方法研究黑龙江省统计局葛新国民经济核算与新会计制度变化关系研究温州市统计局高顺岳数据挖掘及其应用研究湖北省统计局谢名义《货币与金融统计编制指南(CGMFS2008)》的比较与思考西南财经大学聂富强中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评价研究郑州大学卢方元Errors-in-Variables 误差的观测概率测度方法及其应用浙江工商大学许冰农村人口流动的特点与问题淮阴工学院李前兵中国制造业集聚:度量与显著性检验云南财经大学赵果庆住户无付酬服务核算若干问题研究厦门大学罗乐勤我国制造业R&D资本存量的测算(1998-2005)浙江工商大学王俊Profile likelihood for two hazards ratio on a competing risks南方医科大学陈征model and its application(竞争风险模型中两个危险率比的轮廓似然及其应用)CPI编制及公布的国际比较山西财经大学高艳云企业信用指数评级方法研究江苏盐城工学院沈友娣专著奖一等奖统计调查体系与调查方法研究厦门大学曾五一缺失数据的统计处理中国人民大学金勇进二等奖互联网时代统计数据的搜集与分析方法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朱胜辅助信息在抽样调查中的应用模型与方法暨南大学刘建平统计数据质量评估:误差效应分析与用户满意度测评厦门大学王华现代企业统计理论体系创新研究山东工商学院王艳明信息技术应用奖一、软件类一等奖国家统计数据库国家统计局二等奖北京市统计生态资源遥感测量运行系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中国投资信息管理及监测系统国家统计局甘肃省统计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甘肃省统计局珠海市统计办公业务综合协作平台广东省珠海市统计局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软件国家统计局哈尔滨市社会经济综合数据库系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统计局三等奖北京市统计地理信息应用平台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厦门市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福建省厦门市统计局吴江市地税干部绩效统计评价系统江苏大学北京市城镇住户电子记帐系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黑龙江省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系统黑龙江省统计局企业统计电子台帐系统国家统计局二、专著类一等奖(空缺)二等奖(空缺)三等奖现代统计信息技术西安财经学院统计教学奖一、教材类一等奖金融统计学上海财经大学徐国祥二等奖应用数理统计——基本概念与方法云南财经大学费宇非参数统计教材中国人民大学王星高级计量经济学导论厦门大学朱建平三等奖应用多元分析(第三版)上海财经大学王学民广告调查理论与实务中国传媒大学黄京华企业管理与经济统计学上海财经大学邵建利数据分析与EViews应用中国人民大学易丹辉统计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向书坚货币与金融统计学湖南大学许涤龙二、课件类一等奖漫游数据王国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魏振军二等奖统计分析软件(SAS)多媒体助学系统石河子大学何剑“统计专业英语”多媒体课件福州大学孙秋碧三等奖数理统计中国人民大学田茂再统计学原理北京师范大学龚江辉医学统计学中山大学张晋昕博士论文奖一等奖数据分析中的稳健估计北京师范大学胡涛未被观测经济估算方法与应用研究浙江工商大学徐蔼婷二等奖G期望及其在金融中的应用中国人民大学徐静半参数再生散度模型的统计推断云南大学陈雪东居民收入分布及其变迁的统计研究——基于现代非参数北方工业大学陈云方法的拓展与创新充分降维理论和方法的拓展研究华东师范大学於州均衡汇率估算理论方法研究天津财经大学王莉循环经济统计核算问题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平卫英循证医学证据评价语义模型与应用研究第四军医大学万毅经验似然方法在一些半参数模型中的应用复旦大学郁文随机森林理论及其在经济金融中的应用研究厦门大学方匡南环境与能源双重约束下的经济增长——理论模型与经验中央财经大学石刚分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