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试行)
山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工业锅炉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二)电站锅炉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三)进出口锅炉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固定式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三)液化气体气瓶
表6
(四)医用氧舱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7
(五)进出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8
三、压力管道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四、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10
(二)进出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按表10中同类产品验收检验费的1.5倍计取。
五、其它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一)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二)理化试验收费标准
表12
(三)安全阀检验收费标准
表13
(四)资格审查及许可证收费标准
六、附则
1、对残疾人团体或单位、幼儿园、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的锅容管特设备检验,本着以服务和社会效益的原则,检验收费按本标准的50%收取。
2、试验、检验人员到现场后,如因受检单位原因影响而不能开展或停止检验工作时,受检单位应支付一定的误工费,检验单位按每工日64元收取。
3、检验距地面(或平台)高度大于等于3米,埋地以及合金钢、不锈钢等特殊材料制造的锅容管?厣璞福?20%。
4、事故鉴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
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附件: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一部分承压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一)工业锅炉产品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二)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安装过程、改造过程、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1、工业锅炉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2、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吨二、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一)压力容器1、压力容器产品制造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2、压力容器安装过程、改造过程及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二)超高压容器检验收费标准1、超高压容器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标准超高压容器安装过程监督检验收费按工程总造价的1.0%收取,超高压水晶釜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费1500元/台。
2、超高压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三)医用氧舱医用氧舱定期检验及安装监检收费标准单位:元/台(四)汽车罐车、铁路罐车检验收费标准三、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按受检产品设备价的1.0%收取。
(二)钢制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米(三)PE管压力管道安装过程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米四、进口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台五、设计技术资料审查收费标准第二部分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一、电梯类收费标准(二)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二、起重机械检验收费标准(一)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及验收检验2、臂架起重机定期检验(二)起重机械监督检验收费标准三、厂(场)内机动车辆类收费标准(一)定期检验(二)验收检验四、大型游乐设施类收费标准(一)定期检验(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第三部分其他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各类气瓶检验收费标准元/只(≤40L)二、锅炉水质分析项目收费标准三、有机热载体炉介质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项四、安全阀离线校验收费标准单位:元/只五、无损检测和其他检测项目收费标准(现场检测)六、理化、金相试验收费标准七、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检验收费标准单位:元/m3第四部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收费标准理论考试50元/人。
锅炉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注:(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2)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注:(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3)每四台模块锅炉(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
注:(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2)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
注:(1)电站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2)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注:(1)单台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2)锅炉销售价为锅炉本体价格,不包括运费等其他费用。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附件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1)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包括锅炉本体设备销售价、安装工程施工费;(2 )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30%;(3)单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 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 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50%;(2 )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 K6)、300元/台(D > 6);(3 )每四台模块锅炉(D W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 V 1收取;(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注:(1)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包括材料费、工程施工费;(2) 单台监检费低于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注:电站锅炉安装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其工程总造价的1%收取注:(1)电站锅炉修理、改造工程总造价为工程施工费;(2)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收费标准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试行)一、锅炉检验收费标准(一)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表中D为锅炉容量(t/h);(2)热水锅炉按0.7MW相当于1t/h计算;(3)单台锅炉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4)散装及组装锅炉应扣除送引风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部件的价格。
(二)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散装锅炉安装监检收费按上表收费标准加收20%;(2)台锅炉安装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三)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注:(1)本表为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5MPa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工作压力大于1.25MPa 的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30%;(2)强度校核收费,200元/台(D≤6)、300元/台(D>6);(3)每四台模块锅炉( D≤0.2)为一组,每组检验费按上表D<1收取;(4)锅炉化学清洗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执行锅炉内部检验收费标准。
(四)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材料费和工程施工费的3%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260元的按260元收取。
(五)电站锅炉产品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电站锅炉本体出厂价格应扣除随锅炉供应的鼓、引风机、烟囱、除尘器、水泵、水处理设备、炉排、平台扶梯、钢架等附属设施;(2)新产品试制及按国外标准制造在国内使用的电站锅炉,按上述收费标准加收10%。
(六)电站锅炉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七)电站锅炉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注:强度校核收费按外部检验的50%收取。
(八)电站锅炉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电站锅炉修理、改造监督检验费按工程施工费的0.8% 收取。
注:单台监检费低于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九)进出口锅炉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注:(1)单台监检费低于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锅炉销售价为锅炉本体价格,不包括运费等其他费用。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附件五: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
一、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二、CNG气瓶验收检验50元/只。
三、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五、锅炉水处理收费标准:
六、进口锅炉监督检验、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和在用锅炉定期检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是指内外部宏观检验或运行状态下的外部检验。
七、进口和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耐压试验或气密性试验,按检验费的50%计收。
八、超高压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的500%计收。
九、定期检验的锅炉、压力容器,其检验部位高度超过3米的,加收30%检验费,检验部位高度超过7米的,加收50%检验费。
十、安全阀校验收费,按Dg元/只收取(Dg为安全阀的公称直径mm)。
十一、验收、定期检验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后进行复检的,按规定收费标准的50%计收
十二、压力容器(CNG气瓶除外)安装验收检验费,按检验费的120%计收。
十三、对来料加工的锅炉压力容器部件,其监督检验计价基数含材料费。
十四、按百分比计收的检验检测费,不足80元的按80元计收。
按百分比计收的检验检测项目,其收费标准暂执行一年,在此期间,相关检验机构应做好检验检测成本的测算工作,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汇总,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后,改为定额标准执行。
锅炉检测收费标准

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一、锅炉、压力容器各检验项目,检验单位均须按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程、规则、规范、标准进行,保证检验质量,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二、本标准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均为宏观检验,不包括测厚、测硬度、无损探伤、金相检验和安全附件的检验等。
三、本标准的收费均不包括检验工作前后所需的现场清理、设备清洗置换、焊缝除锈打磨、脚手架的搭拆以及耐压气密试验所需介质和水电等费用。
四、本标准中产品制造监检、图纸审批费用由制单位缴纳;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检费用由承担单位缴纳;锅炉房图纸、压力容器安装工艺图纸审查费由设计单位缴纳;定期检验各项费用由使用单位缴纳;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检验费,由用户向检验单位缴纳。
检验单位委托第三方检验的收费,若超过本标准的,超过部分由检验单位支付。
五、检验人员的旅差费,由受检单位负担。
如检验单位出车,按当地标准计收车费。
六、检验人员到现场,由于受检单位原因不能开展检验的,其误工费由双方协商定,并由受检单位负担。
七、若有未列入本收费标准的项目收费,由检验和受检单位协商决定。
八、对大中小学、托儿所、幼园、福利养老院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本着少收或不收费的原则,按不高于本标准的50%收费。
九、受检单位提供检验仪器设备的,按本标准的50%收费。
十、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备检验能力的,检验机构不得对其进行强制检验而收取检验费。
附表一:说明:1、热水器锅炉按0.7MW相当1吨/时折算。
2、锅炉出厂价为扣除随锅炉供应的辅机、烟囱、水处理设备的价格。
3、锅炉修理、改造质量检验收费按同等级内外部检验费计收。
注:“#”表示每增加1蒸吨增收6元,“*”表示每增加1蒸吨增收3元。
附表二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说明:1、压力容器现场安装的,安装质量监检费为现场安装费的1。
5%0;压力容器安装工艺图纸审查费业风场安装费的1%。
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4-
类别
收费标准 (元)
长管拖车
按车体产品出厂价格的 0.9%收取
无缝气瓶
产品出厂价格的 1.1%收取
焊接气瓶
产品出厂价格的 0.6%收取
溶解乙炔气瓶
产品出厂价格的 1.1%收取
缠绕气瓶、焊Βιβλιοθήκη 绝热气瓶产品出厂价格的 1.2%收取
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
产品出厂价格的 1%收取
长管拖车气瓶、管束式集装箱气瓶
组成的整体;
(3)锅炉受压部件是指锅炉本体中的锅筒、过热器、再热器、水冷壁、省煤器等
承受压力的部件。
(二)锅炉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 1.电站锅炉 按现场施工总造价的 0.8%逐台收费,低于 800 元/台的,按 照 800 元/台收取。化学清洗过程监督检验参照执行。
2.其它类型锅炉
-1-
整装锅炉(包括组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按照相应产品制造 监督检验费的 50%计收;改造、重大修理、化学清洗过程监督检 验按现场施工总造价的 0.9%逐台收费,低于 300 元/台的,按照 300 元/台收取。散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按照相应产品制造监督 检验费的 85%计收;改造、重大修理、化学清洗过程监督检验, 按现场施工总造价的 1%逐台收费,低于 300 元/台的,按照 300 元/台收取。
60
镁离子
25
项目 亚硫酸根 二氧化硅
含盐量 总有机碳 排污率
联氨 氢电导率
收费标准 (元)
100 60 120 120 80 120
60
30
钙离子
25
含盐量
120
120
铁离子
120
磷酸盐水垢 340
-3-
项目 化学耗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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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电站锅炉、医用氧舱等检验试行收费标准
电站锅炉检验收费标准(试行)
电站锅炉检验收费说明:
1、安装和制造质量检验按《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DL647-1998)、《锅炉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国质检[2001]37号)执行,定期检验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2]202号)等规则执行。
2、本收费标准由省级检验机械(含省级试验室)执行。
省以下检验机构以本规定标准不基础,下浮10~30%,具体下浮幅度,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主管部门制定。
3、进口发电锅炉安装检验收费,以本规定标准为基础上浮,但上浮幅度不得高于20%。
4、修理、改造监督检验按修理、改造总费用的1.2~1.5%收取。
5、 内部检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三项在同期进行检验的,按三项收费总额的90%收取。
6、检验规则规定的表面探伤和非破坏性、破坏性检查均不另收费。
但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危及安全的缺陷时,检验机构需增加表面探伤、无损探伤、金相分析、超声探伤、射线探伤、测厚探伤、变形测量等附加分析、检验、检查时,按《关于印发<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收费管理办法>及<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1996]106号、苏财综[96]39号、苏劳锅[1996]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另收,无规定收费标准的,暂由双方协商确定。
7、定期检验、安装检验资料审查不得收费。
但修理、改造资料审查和产品设计审查在《关于印发<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收费管理办法>及<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1996]106号、苏财综[96]39号、苏劳锅[1996]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加50%另行收取。
8、检验人员到现场后如因被检单位主观原因而停止检验,应收误工费,误工费标准按每人(按规定实际到场检验人员计算,不含辅助人员)每天200元收取。
锅炉使用单位按协议要求,已停炉或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检验机构未按协议规定时间到达现场检验的,每天按收费总额1%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