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理学思想及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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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明道,南宋大儒之一,是理学的代表人物。

朱熹的理学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不仅影响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也对现代哲学有着启迪意义。

朱熹的理学思想,以“格物致知”为核心,提出了“心即理”、“理在人心”等重要观点。

“格物致知”是朱熹的核心理念。

他认为,人类只有通过研究自然现象,发现其规律性和本质,才能获得知识。

朱熹倡导人们要用心去观察事物的本质,从而达到理解事物的目的。

他认为,通过观察和分析事物的本质,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抵制主观臆断,使认识达到更高层次。

对于人类的智能,朱熹认为,“心即理”,这意味着人类的智慧本质就是理性,而非靠外部的知识来增强。

因此,他提出“知行合一”:“知”和“行”都是靠本心的理性来完成的。

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使知识得到巩固和提高。

理学的另一个重要概念是“理在人心”。

朱熹认为,理并不是某个超自然的存在,它存在于人的心中。

这个理性是人类的根本,它源自于上天的秩序和普遍规律,而不是指某个特定的神秘物质。

由此,他进一步认为,人的心是建立在自然界规律的基础上,天地万物都有一种自然的秩序和本性,而人的心灵是能够理解这些秩序的,如此就成为了人用智慧认识世界的起点。

总之,朱熹的理学思想强调了人类应通过实践去发现和认识自然现象的本质,才能真正掌握知识,这种实践是融于知识中的,所以理论和实践是相辅相成的。

朱熹强调了理性的重要性,并认为人类的理智是基于自然界的秩序和规律的,依照这些规律性才能认知自然。

正是这些深厚而微妙的思想,成就了朱熹的理学思想,给后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思想遗产。

朱熹哲学思想

朱熹哲学思想

“若理则只是个净洁空阔的世界,无形迹,他却不会造作。”“理
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
(同上)
既然“理”是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的精神本体, 那么它怎么和万事万物结合在一起呢?
正如马克思指出:“思辩的思维从各种不同的现实的果实中得 出一个抽象的‘果实’——一般‘果实’。所以为了要达到某 种现实内容的假象,它就一得不用这种或那种方法从‘果实’, 从实体返回到现实的千差万别的平常果实,返回到梨、苹果、 扁桃等等上去。”(全集二)朱熹的理要获得现实性,也必须 从绝对观念返回到具体事物之中,为了实现这一转变,他引入 了唯物主义哲学“气”范畴。
一、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
(一)理与气
1、理是宇宙万物的本体。
朱熹对理的规定与二程基本一致。也是事物的准则、规律,宇宙 万物的本体和道德伦理原则。只是论证更加精致。
“且如这个扇子,此物也。便有个扇子的道理。扇子是如此做,合当 为此用,此便是形而上之理。天地中间,上是天,下是地,中间有许 多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物禽兽,此皆形而下之器也。然这形而下 之器之中,便各自有个道理,此便是形而上之道。”
必须要予以注意的是:朱熹讲的类推不是在感性材料上所 进行的理性推理,而是一种大彻大悟,豁然贯通是把认识 主体中先验存在的理推致于具体的万事万物。
二、格物致知的先验论
(三)格物与致知的关系:朱熹认为,格物与致知是认 识的不同阶段,既相互区别,又相互统一。
二者的区别: 第一,二者是全体与部分的关系;
“格物是物物上穷其至理,致知是吾心无所不知,格物是另细说,致知 是全体说。”
(语类六二)
一、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
★朱熹“理”的特点:
①它先于并决定于天地万物而存在。 ②理超越于天地万物之上,是永恒的,不生不灭的存在。 ③理是客观自然的存在,无情意,无造作。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朱熹(1130-1200年),字元晦,号文熹,司天监派出身,后归隐田园,成为理学的奠基人之一。

朱熹的理学思想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誉为“理学传统”。

他的理学思想表现为三个重要方面:格物致知、致良知和诚治。

朱熹倡导“格物致知”,这是他理学思想的核心。

朱熹认为,人们通过观察现象来了解本质。

他主张人们应该通过对周围事物的观察和研究,以此来探索宇宙的真理和道德的原则。

朱熹认为,只有通过观察事物,了解其规律,才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和道德的原则。

这样,人们才能真正理解“天人合一”的道理。

他以“格物”来强调人们要用心“勘明天理地理人理”之间的关系,通过对世界的观察,探索天人之间的联系。

朱熹提出“致良知”的思想。

他认为,人的心灵之中本来就有天赋的良知,它是人们对善恶、公正与不公正有直觉感知的能力。

所以,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与道和理相联系的良知之念。

朱熹认为,通过修养自身,提升思维能力,使自己心灵完美,就能够发现和追求人性的最高境界,达到与天地万物相互贯通的境地。

朱熹认为,只有把良知发挥到最大限度,才能达到人生的最高境界。

朱熹追求“诚治”的人生理想。

他认为,具备真实感的人是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不被外界影响的人。

朱熹强调人们应该追求真实,努力做到言行一致,不做虚伪之事,即所谓的“诚治”。

他认为,“诚”是理学思想的基石,人们只有具备真实感,才能够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幸福。

朱熹将“诚治”视为自己人生的最高追求,认为这是修身养性、做人处事的最高指导原则。

朱熹的理学思想以“格物致知”为核心,以“致良知”为基础,以“诚治”为最高追求。

他通过对事物的观察和研究,探索天理地理人理的关系;通过发挥良知的作用,追求人性最高境界;并以真实的态度对待自己和他人,追求真实和自由。

朱熹的理学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文化,成为中国古代文人的精神支柱,对后世的思想家、文人和政治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东坡居士,福建闽侯人。

他是南宋时期杰出的理学大师,被誉为“二程以来的大成者”。

朱熹的理学思想是中国封建社会儒学的集大成者,对后世儒学影响深远。

他继承了程颢和程颐的理学传统,发扬光大,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学术体系。

本文将从朱熹的思想来源、核心观点和影响等方面,简要论述朱熹的理学思想。

朱熹的理学思想融会贯通,集众家之长,继承了先秦诸子百家思想,尤其是程朱理学的精华。

他推崇儒家经典,尤其是《论语》、《孟子》、《大学》和《中庸》,并通过“格物致知”、“知行合一”等原则,对传统儒学进行了深入的阐释和发展。

他又吸收了道家的“无为而治”、“体道通天”等思想,对儒学进行了革新。

朱熹的理学思想主要包括心学、格物致知、理学思想等几个核心观点。

首先是心学。

他认为“性即心”,强调人的本性善良,提倡“存天理,去人欲”,主张“格物致知”,以理性控制感性,实现人的道德完善和自我修养。

其次是格物致知。

朱熹认为,通过观察事物,可以认识天理,从而明白人生的原则和道理。

他强调用心去感悟,用知识去认识,用行动去实践,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生活相结合。

最后是理学思想。

朱熹认为,天地万物都有其本源和道理,只有遵循天理,才能实现人的自我完善和社会和谐。

他主张“以性理天下”,以此观点为基础,建构了关于天命、政治、教育、修身等方面的系统性思想。

朱熹的理学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在学术上,朱熹的理学思想对后世的理学、道学、心学等学术流派产生了深远影响。

尤其是在明清时期,朱熹的理学思想成为了官方的儒学教条,推动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朱熹的理学思想在民间也有着广泛的影响,深入人心。

在政治上,朱熹的理学思想强调天命观念,主张天人合一,强调君臣父子之道,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教育上,朱熹主张格物致知,倡导通古今、明白道理,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朱熹宋代理学家

朱熹宋代理学家

朱熹宋代理学家朱熹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位重要理学家,在宋代理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他对于理学的贡献以及其思想体系和影响将在本文中进行探讨。

以下将从朱熹的生平背景、理学思想、主要著作以及对后世的影响等方面进行阐述。

朱熹(1130年-1200年),字元晦,号明道子,江西临川人。

他出生在一个世家,自幼饱学经史文词,深受家庭的教育影响。

后来他考中进士,官至翰林学士,但他并没有在官场上追求名利,而是将精力投入到学术研究中。

朱熹的代表性思想是宋代理学,这一思想体系对中国古代思想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宋代理学注重研究经典中的“理”,包括儒家经典如《论语》、《孟子》等。

朱熹在《五经正义》中概括了理学的核心观点,即扬弃了诸多宗派间的争议,将儒家经典理解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八个方面。

朱熹主张以“格物致知”为根本,通过对外物的感知和认识来达到对内心的自省和提升。

他认为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真正理解并实践儒家经典中所述的道德和人伦原则,达到仁德之境。

朱熹的学术成就主要体现在他的著作中。

他写的《四书章句集注》是他对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的精深阐释,被后人广泛传颂。

此外,他还著有《为学篇》、《尚书大传序》、《春秋左氏传集解序》等许多重要的著作,涵盖了儒家经典的方方面面。

这些著作展示了朱熹对于儒家学说的深入理解和独到见解,深受后世学者的推崇。

朱熹的理学思想和著作对后世影响巨大。

他的理学在明代达到巅峰,成为当时主流的儒家学派。

他强调要通过“格物致知”来实践儒家的仁义道德,敦促人们努力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这种思想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成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朱熹的理学也受到了许多批评。

在后来的历史时期,人们对他的理学进行了改革和批判,认为他过于强调“格物致知”,忽视了其他重要的学术观点。

这种批判在明末清初的学术界尤为明显,儒家学者开始探索其他思想流派。

朱熹的思想是什么

朱熹的思想是什么

朱熹的思想是什么朱熹(1130.9.15;1200.4.23),字元晦,又字仲晦,号晦庵,晚称晦翁,谥文,世称朱文公。

宋朝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诗人,闽学派的代表人物,儒学集大成者,世尊称为朱子。

那你知道朱熹的思想是什么吗?对后世有哪些影响?下面是为你搜集到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朱熹的思想是什么朱熹的理学思想是以北宋“二程”的理学为基础,融合了佛,道两家思想,构建了自己庞大的理学体系。

他认为理是世界的本质,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客观唯心主义思想。

以人为中心,"理"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准则。

他的思想体系主要可以概括以下三类:第一,理是世界的本源。

朱熹哲学思想的核心即是“理”;第二,“格物致知”理论,他在提倡重视人的道德修养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外部事物的考察;第三提出了“遏人欲而存天理”的主张,想要体会到天地之理,就要除去人的私欲。

朱熹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他是儒学发展到宋代的传承者和创新者。

他的思想体系,在往后朝代的政治,思想文化领域都占有重要的位置,产生了深远影响。

康熙皇帝说朱熹是“集大成而绪千百年绝传之学,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

”朱熹的格物致知理论,对王阳明的心学的产生了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王阳明为了验证格物致知理论,他在书院一连坐了七天观察竹子,想体验会到竹子的道理,日不食,夜不寐,专注于观察竹子,思考问题,最后终于撑不下去生病了,但也没有体会出竹子的道理。

“王阳明格竹子”让他对朱熹的格物致知产生了怀疑,也对格物致知有了新的理解。

他们对格物致知理解不同在于:朱熹倾向于对外在事物的理性探索,而王阳明则是指向内在的主观体验。

朱熹对后世的影响如何朱熹的理学说是他最大的成就,他认为“理”是山川河流、鸟兽虫鱼、四季变幻和仁义礼智信,这些都是世间存在的,不能被破坏的规律,人的一举一动都必须受到规律的约束,违反规律会受到自然和社会的惩罚。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朱熹是我国北宋时代著名的哲学家和教育家,他是当时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以其思想理论对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深远。

朱熹的学术思想主要表现为理学,这是一种将儒家经典与道家、佛家思想相融合的哲学体系。

下面将对朱熹的理学思想进行简要的论述。

一、朱熹理学的哲学基础朱熹理学的哲学基础是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

他认为,人类的道德行为和宇宙自然的运行原理是一致的,人类应当致力于追求宇宙自然的本质规律,这样才能达到人类的最高境界。

同时,朱熹强调了“致良知”的概念,他认为,每个人都有一种内在的道德感知力量,可以通过培养和发挥这种力量,来达到道德上的升华。

此外,朱熹还主张“格物致知”的学习方法,强调通过对事物的认识来探求真理,这也是他的理学思想的重要特点。

二、朱熹理学的主要内容1.主体性朱熹认为,道德行为是建立在自由的主体性之上的。

他主张人的内心应当具有自我控制、自我决定和自我反省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道德行为的自觉和自主。

朱熹的主体性理论强调,人应当具备自我完善的力量和能力,这与现代社会的主体性思想十分相似。

2.知行合一朱熹认为,知识和行为应当是一致的,只有理论和实践相互支持,才能最终达到完美的境地。

因此,他提出了“知行合一”的理论,强调理论知识的应用实践,同时也强调实践的理性分析和反思。

朱熹主张以实践来检验知识的正确性,强调实践是知识的最终归宿。

3.诚实信用诚实与信用是朱熹理学中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也是其核心思想之一。

朱熹认为,人的道德行为应该是建立在诚实和信用之上的,只有这样才能增进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互相支持,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4.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是朱熹哲学的核心概念之一,表示人类与自然万物是一体的。

他认为,人类应该顺乎自然的本质规律行事,不违反自然的原则,这样才能最终达到完美的境地。

朱熹的理学思想深刻影响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尤其是影响了后来的学者和思想家。

他的主体性理论、知行合一的学习理论、诚实信用的道德观、天人合一的哲学概念都对后来的学者和思想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简论朱熹的理学思想
朱熹(1130~1200年)是中国南宋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和教育家。

他在理学传统的基础上发挥自己的思想并且注重将其思想融入到实践生活中。

他特别强调“格物致知”的观念,认为一个人要先“明事理、辨是非、得人心”,才能有资格从事官员、学者或教师的职业。

朱熹的理学思想基础是以周末之心理思维为中心,周末之心是个人内在的道德心理,这种心理可以通过学习知识、实践准则和人在世间所遭遇的种种事物的反应来完善。

在朱熹的理学体系中,心理的核心就是周末之心,周末之心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人们经历不同的生活经验通过自己感觉、理解、研究等方法逐渐完善周末之心。

朱熹注重行为良好,他认为要把个人心理与行为一致,唯有这样才能从上到下做到心和德的和谐。

他注重实践与学习的结合,认为一个人要先在实践中体验、感悟生活,然后再通过学习理论知识,来实现自我完善和提升。

他也提出了“诚意正心”的观念,认为一个人要真诚、正直,才能有资格成为一名合格的学者和真正有价值的人才。

朱熹强调三纲五常的理念,将这个德行准则引导到了行为中,让人们自觉地追求理论与实践的一致性,注重道德与行为的和谐性,构筑个人全面发展的基石。

总之,朱熹的理学思想强调以周末之心为中心,实践与理论知识的结合、道德与行为的和谐、个人与社会的相互体现。

他的思想具有现实意义,引导人们在实践与学习中逐步完善个人周末之心,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进而构筑全面发展的人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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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理学思想及评介张志强朱熹,字元晦,南宋徽州婺源人。

他在程颢、程颐的唯心主义理学基础上,建立了一个庞大、严密的客观唯心主义的理学体系。

相应地,他本人也成为封建社会后期思想影响最为深远的哲学家,后人为纪念朱熹在思想上的贡献,谥其为“朱子”;又因朱熹生于福建尤溪,他所建立的理学体系被称为“闽学”。

朱熹治学严谨,对经学、史学、文学等文化典籍进行了广泛的研究,著述颇丰。

主要著作有《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语类》、《四书集注》、《太极图谱解》、《西铭解》、《通书解》等。

朱熹思想是以儒家传统的政治伦理思想为内核,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封建社会后期中国社会的时代特征,并且成为了那个时代思想的范型。

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朱熹思想体现了那个时代的思维高度。

可见,首先应对朱熹的思想做一种全面、多角度的审视,以理解其思想体系的性质及意义。

一、理本气末的唯心主义本体论在前期的封建社会统治思想中,儒家着重于伦理实践而缺乏哲学论证,佛学、玄学精于思辨,可流于空无。

在唯物主义思想的批判下,唯心主义思想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就是把出世的神学变为入世的哲学,着重于本体思辨和现实的纲常内容。

随着二程的理一元论与张载的气一元论的辩论,理气关系问题的争论很大。

二程认为,“虚皆是理”;张载则与之针锋相对,认为“虚空皆气”。

可见,哲学把理气关系的思辨水平提高到新的高度,不仅对理气孰为先后作出承诺,而且要让理气有一个更好的结合度。

这个任务朱熹完成了。

朱熹认为,哲学在论证精神本体时,或者把精神本体规定为“有”或某种特殊的“物事”。

由此精神本体异化为“一物”而不能成为万物的本体;或者把精神本体规定为“无”或“空”,使得精神本体的存在虚无化。

朱熹认为,要重新解释“理”,以摆脱精神本体存在的困惑。

在朱熹看来,“以理言之,则不可谓之有;以物言之,则不可谓之无”,“无极而太极,正所谓无此形状,而有此道理”。

显然,经过朱熹的再解释,理既不是简单的有,也不是简单的无,而是有无的统一。

从“以理言之”,即作为抽象的道理而言,由于其没有具体对象的可感觉特性,所以就难以称之为有,而应称之为无。

但就其作为观念存在这一“物”的角度而言,因为它又是“有此道理”,所以又不能称之为“无”,而要称之为“有”。

在这里,理即被朱熹加工为“无形而有理”的纯逻辑存在。

把“理”加工为“无形而有理”的纯逻辑存在的同时,朱熹还进一步在理气关系上论证了理的绝对实在性。

他说:“太极者,不离乎阴阳而为言,亦不杂乎阴阳而为言”,“太极只在阴阳之中,非能离阴阳也,然而至论太极,则太极自是太极、阴阳自是阴阳”。

可见,朱熹一方面强调理气相依,一方面又强调理气相离。

之所以强调理气相依,是因为只有“理不离乎气”才能保证理的普遍实在性。

而理气相离,是因为理对气的优先。

因此,理气相依、理气相离都为了一个目的,即理气关系是本未关系,而不是平行关系。

所谓理气相依,是指每一个具体物事中理气是相互依存的。

而理气相离,则是在理上看,从本体上看,是相离的。

他又形象地说:“理犹人,气犹马,马所以载人,人所以乘马,马之一出一入,人亦一出一入。

盖一动一静,而太极之妙未尝不在焉”。

因而,理是乘气,气是载理,理气相依诚然妙合,可气依理是“依傍”,而理之依气仅仅是附着而已,理气相依只能是主从的相依。

朱熹提出,理在气中,“如一个明珠在水中”。

所以,理与气的关系如同明珠之与水。

理是如明珠的一个通体透明体。

因此,水是水,珠是珠,理在气中是外在。

很显然,这种理所在于气的观点与张载所言的理为1998年4月 Jou rnal of Fuzhou U n iversity (Social Science ) A p r .1998气所固有的观点根本对立。

由此,经过对理的重新加工及理气关系上的新的阐述,朱熹对理的理解显然大大高于二程。

在朱熹那里,“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

因此,理先气后,而“不论气之精粗,莫不有理”。

因而理主气从,“气有不存而性相在”,因而气灭理存,理之一字不可以有无论。

很显然,尽管朱熹也认为理在气中,理气相依,可他是以唯心主义本体论为基础的,因而,朱熹不可能回避理气孰为先后的这个问题。

他的理学,与张载的气不灭论是根本对立的。

二、理主动静的唯心主义辨证法理既然是“万物之一原”,那么,事物的同异变化就是由理决定的。

朱熹在“理包万物”的反思中认为,虽然这一思想强调了物是从理中派生出来的,可如果只从理包万物出发,势必在理论上承认万物的产生是一次安排好的,没有发展过程,从而削弱理在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他认为,“理生万物”,既在本体上保证了理优先于万物,又可以以理的内部矛盾运动解释万物产生的原因。

很显然,“理生万物”虽是唯心主义认识,可朱熹所认为的万物产生不是一次性,而是有先后,这反映了事物的产生,发展有某过程的客观辩证法的因素。

为进一步论证“理生万物”,朱熹提出了“一生两”发展模式,曲折地反映了阴阳互相转化的客观辩证法的某些因素。

他认为,事物的变化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交易”。

“阴往交易阳,阳往交易阴”,这是一个不变的阳与一个不变的阴在外部相交。

另一种形式是“变易”。

阳变阴,阴变阳,阴阳两者各自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他进一步阐释:“每一个便生两个,就一个阳上,又生一个阳、一个阴,就一个阴上,又生一个阴、一个阳”。

就是说,阳这个统一体中存在着阳中含阴的矛盾,阴这个统一体中也存在着阴中含阳的矛盾,由此产生阴阳转化的矛盾运动。

一句话,阴阳变化的原因应从统一体内部的矛盾消长中去找,而不应从统一体外部寻找。

根据这一观点,朱熹提出了“一中有两”的观点。

他认为,世界虽有固定不变的外观,但阴阳二者都存在着矛盾。

可他把事物的发展看成“一分为二,节节如此”实现的,这就把客观事物复杂的矛盾运动简单化了。

在用阴阳转化论证“理生万物”时,朱熹接触到了发展过程中的量变与质变的关系问题。

他把发展过程区分为不明显的量变,即“化”,与明显的突变,即“变”两种形态,而且他认为,变是化积累的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朱熹特别强调渐变在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然而朱熹强调了渐变却忽视了质变,强调了新旧事物的联系却漠视它们质的差别。

在朱熹看来,事物的发展就是“元、亨、利、贞”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

其实质和特点即是以“常”为体,以“变”为用。

不变之常是绝对的,事物的发展是围绕着“常”的轴心的。

而“常”即是“君臣父子,事之常也”,“三纲五常、礼之大体、三代相续、皆因之而不能变”。

这样,朱熹以“理生万物”的发展观开始,最后却以“定位不易”而告终。

三、“格物穷理”的唯心主义认识论朱熹从《大学》中“格物”、“致知”的古老命题入手,比较深层地探讨了认识领域中的几个问题。

他首先认为,理离不得物,穷理离不得格物,他认为,得“即物而穷其理”。

从表面上看,这一认识方法有合理性,可朱熹所要穷究的理并不是事物所固有的客观规律,而是把自我意识对象化了的“无人身的理性”。

它流行于物中为“在物之理”,流行于心中即是“在己之理”。

朱熹指出,“物之理都在我此理之中”,“心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很明确。

朱熹把人心的可反映性与反映内容等同,把外在之理看成内心之理,这与陆九渊的“即心明理”的内省虽不同,可在认为路线上并没有什么不同。

虽然“万理具于一心”,可朱熹并不认为只要在心中“涵养”那个理就够了,他觉得,心中先验的“已・26・知之理”如果不通过格物来穷究,那这个“已知之理”仍是悬空的,所以“已知之理”应“须是经历过方得”。

经历,在朱熹看来,也就是“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通过“格物”,经历了在物之理,先验的在己之理才得到印证。

因此,认为过程就是通过格物使在己之理得到一个再经历,再发现、再认识的过程。

朱熹的格物致知论还思考认识中的深层问题。

在朱熹看来,“格物,是物物上穷其至理,致知,是吾心无所不知,格物是零细说,致知是全体说”,因而,认识的发展是从格物开始,从“零细”上升到“全体”的过程。

朱熹把致知建立在格物上,强调“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而一旦用力之久,则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很明确,朱熹思考了认识飞跃的问题,强调贯通是以用力之久为基础,可朱熹却把贯通作为认识的终结,也就是已穷尽了“理”,从而把认为陷入一次完成论和停止论的泥坑。

从维护正统思想的角度,朱熹研究了知行关系。

他认为“论先后,知在先,论轻重,行为重”。

一方面行对知的作用就是经历了行,才会认识到知的合理性,而有了知的保证,人的行为则不会超越伦理道德原则的范围。

既然朱熹觉得行的意义是领悟知的合理性。

因而,他的认识论的主要内容是“读书以观圣贤之意,因圣贤之意,以观自然之理”,而圣贤之意则是“说尽天下后世无穷无尽事理”。

显然,朱熹将圣贤之意看成是认识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格来格去还是这个已知之理。

因此,认识是一种领悟,并没有发展,格物致知也就没有任何新的内容。

四、理欲对立的唯心史观朱熹认为,气禀的精粗、通塞决定了人物之分,气禀的昏明、清浊决定了圣凡智愚之别,而气禀的多少、厚薄,则决定了贵贱贫困之秩。

至于最初的气禀由谁决定,朱熹认为,“天有那气生一个人出来,便有许多物随他来”。

显然,朱熹把天人、理气关系妙合而凝。

为了论证封建伦理的合理性,朱熹指出:“不可认是一理,只滚做一看,这里各自有等级差别”,也就是,首先承认等级差别的现实,然后对这个现实的所以然进行推导,即发现了一条“天理”,不和乃和,即不合理的乃是合理的。

在人性论领域内,气表现为能“凝结造作”,有“情意计度”的人欲,而且,混杂在心中,圣人也不能免。

因而,朱熹论证了二点:一点是革欲复理的必要性。

他认为,人性有二重性,一是“仁义礼智”的天命之性,这是天理;一是“饮食男女”的气质之性,即人欲。

这二者难以共处。

在这种情况下,他强调只有革尽人欲,才能复尽天理的必要性。

一点是“革欲复理”的可能性。

朱熹认为,每个人的心里都关着两个灵魂,存在着善恶转化的两重性,如果把革欲的涵养功夫与穷理结合起来,就可以使越来越多的“危”的人心由危转安,而道心由微转著,终于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

这时,经过理气夹杂,理欲混战,“道心为主,人心听命”就得以实现。

理欲之辨在历史观上就是王霸之辨。

朱熹认为,夏、商、周三代帝王的心中都是“天理流行”,是王道盛世。

三代以后的帝王的心中“未免乎利欲之私”,社会上一切现象都是黑暗的,是霸道称世。

朱熹也认为,王道虽失传,可作为先验的原则它仍潜藏着,如其再“流行”,则要抓到根本处,这种把帝王心术的好坏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并把历史拉回王道盛世的观点,显然是一种倒退主义的历史观。

五、朱熹思想的评价我们知道,任何哲学都不可能凌驾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上,朱熹的思想尽管明显带有中庸的特点,有意识地回避理气孰为先后的承诺,甚至发展了唯物主义的思想,可从朱熹思想体系全部来看,朱熹的思想有明显的客观唯心主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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