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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率NOC

赔付率NOC

赔付率是指一定会计期间赔款支出与保费收入的百分比。

用公式表示为:赔付率=(赔款支出÷保费收入)×100%。

但在实践中,由这一公式计算出的赔付率严重失真,不能如实地反映该期间发生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也不能为今后风险控制提供准确信息。

赔付率N、O、C赔付率N是指对当期起保的保单,按照三百六十五分之一法计算其在当期确认的已赚保费(已赚保费N),再按照已发生已报告的案件数量估算这些保单在当期所发生损失的赔款金额(赔款金额N),在此基础上,利用下述公式,得出纯风险的赔付率(赔付率N):赔付率N=赔款金额N/已赚保费N赔付率O是指上年承保的业务按照已发生已报告口径在本年发生赔款的损失金额估计,与该业务在本年确认的已赚保费的比例,其实质是对未到期的上年业务在本年的盈利状况的核算。

这一指标评价了上年业务在本年的盈利状况,其计算公式如下:赔付率O=估计赔款O/已赚保费O赔付率C:整体业务赔付率核算责任期内的所有保单的盈利状况。

它是根据当期确认的所有保费及其对应的赔付责任计算而得的纯风险赔付率,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上年起保的业务在本年的盈利情况,另一部分是本年起保的业务在本年的盈利情况。

我们将该口径所监控的赔付率指标定义为赔付率C,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赔付率C=估计赔款C/已赚保费C一、现行计算公式分析从理论上讲,赔付率=(赔款支出÷保费收入)×100%,但是这里的赔款支出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上,仅是指事故已经发生且赔款已经支付的那部分;而对事故已经发生,赔付责任也已开始,只不过因为某种原因尚未结案或未实际支付款项的部分则未计算在内。

除非在一种极理想的状态下,即事故一旦发生而赔款立即支付时,赔款支出才包含了已发生的全部赔付责任。

但事实上这一理想状态是不可能存在的。

那么现在已经明确,即无论考察哪一会计期间的赔付率,赔款支出都应加上当期未决赔款。

为简便起见,姑且将赔款支出与未决赔款之和统称为责任赔款。

产险公司常用的几个赔付率指标

产险公司常用的几个赔付率指标

产险公司常用的几个赔付率指标一、几个概念:满期保费:即已了责任部分的保费收入。

假设风险均匀分布情况下,简单用公式表示为满期保费=签单保费*〔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间〕。

已赚保费:财务上常用到,计算综合赔付率的重要保费收入概念,指所有保单的在该统计期间内的满期保费。

区别:二、常用的几个赔付率指标:1、简单赔付率简单赔付率=评估期间的已决赔款/评估期间的签单保费,也有用〔已决赔款+未决赔款〕/签单保费来表示。

用途:反映评估期间的现金流状况优点:a计算简单,数据易获取;b 在业务开展速度、理赔速度及业务构造等比较稳定情况下,能反响一定的业务质量情况。

缺点:a易受业务增速、理赔速度及业务构造的变化影响;b 保费收入与赔款支出不匹配,在业务开展及理赔环境波动较大时,很难反映出业务质量情况。

2、满期赔付率概念:指保单年承保的一批保单,截止到某一评估时点,这批保单的已报告赔款与其满期保费的比值,反映的是该批保单已满期部分的赔付情况。

业务部门采用该数据指标评价业务质量较多,并且一般情况下不考虑IBNR因素。

公式:满期赔付率= 已报告赔款/ 满期保费=〔已报告已决赔款+已报告未决赔款〕/ 满期保费优点:a 匹配程度最正确:由于保单年制核算中的保险费资料与损失资料完全来自于同一保险单,两者的匹配程度最正确,最能反映该时段的承保质量和承保政策的有效性。

b 对市场波动、监管政策和承保风险变化极为敏感:可以第一时间在损失率中表达这种变化,几乎没有延迟,因此经常使用这个赔付率来判断承保的业务质量。

缺点:a 时效性较差,由于保单年制的已发生损失随评估日期的不同而变化,评估的时间点越晚,赔付率的值计算那么越准确。

以一年期保单为例,一个保单年赔付率的计算至少要在两年以后,此时才可以获得完好的损失及赔付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承保后的3-5年〕。

因此,满期赔付率评估的准确性随评估时间点的后移而逐步准确。

b 由于发生日期离签单日期越近的赔案中未被报告进入系统的占比越大,因此,即便在公司承保业务质量没有明显变化情况下,近期的已报告频率也会低于早期已报告频率。

保险简单赔付率公式

保险简单赔付率公式

保险简单赔付率公式保险简单赔付率是衡量保险业务经营效益的一个重要指标。

咱们先来看看它的公式:简单赔付率 = 已决赔款 ÷保费收入 × 100% 。

那这个公式到底怎么用,又意味着啥呢?我给您举个例子哈。

就说有一家保险公司,在一年里收了 1000 万的保费。

这一年里,处理了各种理赔案件,总共赔付出去 400 万。

那按照咱们刚说的公式来算,简单赔付率就是 400÷1000×100% = 40% 。

这 40% 能说明啥呢?它能大致反映出这家公司在这一年里,保费收入中有多大比例用于赔付了。

但您可别觉着这就完全代表了公司的经营状况,这里面的门道多着呢!比如说,有些险种可能在这一年里赔付得多,但未来几年可能就少了;或者有些大额赔付集中在这一年,导致赔付率看起来很高。

再比如说,公司的运营成本、营销费用啥的,可都没算在这个公式里。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费用不重要啊。

还有啊,有时候一些小额的赔付案件处理起来,也会花费不少的人力和时间成本。

就像我之前碰到过一个车险的小刮蹭案子,金额不大,也就几百块。

但从报案、查勘、定损到最后赔付,整个流程走下来,那也是费了不少事儿。

查勘员大夏天的得顶着大太阳去现场拍照,定损员得仔细核对车辆损伤情况,后台的审核人员还得一堆文件一堆手续地处理。

这中间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可都没在赔付率里体现出来。

而且,不同地区、不同险种的赔付情况也差别很大。

像在一些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财产险的赔付可能就会比较高;而在一些人口老龄化严重的地区,医疗险的赔付可能就会相对多一些。

所以啊,咱们看保险简单赔付率的时候,可不能光盯着这个数字,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对一家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有个比较全面、准确的了解。

总之,保险简单赔付率公式是个基础,但要真正搞清楚保险业务的情况,还得深入分析,结合更多的指标和实际情况才行。

了解保险产品的赔付比例与赔偿方式

了解保险产品的赔付比例与赔偿方式

了解保险产品的赔付比例与赔偿方式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为人们提供了经济保障,防范了意外风险带来的不可预见损失。

然而,对于保险产品的赔付比例和赔偿方式的了解,对于购买保险和理赔都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保险产品的赔付比例和赔偿方式。

一、赔付比例是什么?保险公司在承保责任发生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保险事故的赔付金额与投保人的损失金额之间的比例即称为赔付比例。

赔付比例通常以百分比表示,如50%、80%等。

保险赔付比例的大小取决于保险合同中的条款约定,不同的保险产品有不同的赔付比例。

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投保人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关于赔付比例的条款,以了解自己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可以得到的赔付比例。

二、常见的保险赔付方式1. 现金赔付现金赔付是最常见的一种保险赔付方式。

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保险公司以现金形式向被保险人支付相应的赔付金额。

被保险人可以自由支配这笔赔付金额,用于补偿损失或进行后续治疗。

2. 修复或重建赔付对于财产保险等涉及物品损失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可能选择对被损坏的物品进行修复或重建,作为赔付方式。

修复或重建赔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使其能够更快地恢复正常生活或业务经营。

3. 第三方支付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直接向第三方进行赔付。

例如,在车险中,当被保险人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会直接与维修厂或医院结算,减少了被保险人的经济负担和后续处理的麻烦。

4. 补偿赔付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选择以补偿的方式进行赔付。

例如,当无法精确计算被保险人的损失金额时,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合同约定的一定标准进行补偿赔付,以达到赔偿的目的。

三、了解赔付比例和赔偿方式的重要性1. 理性购买保险了解保险产品的赔付比例和赔偿方式可以帮助投保人更好地进行理性购买决策。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需求,选择赔付比例较高、赔偿方式较灵活的保险产品,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赔付率分析

赔付率分析

1、满期赔付率= (已决赔款+ 未决赔款)/满期保费。

所谓满期保费,是指已经实际发生的保费,比如现在是3月8日,那么如果保险期限为今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那么现在实际发生的保费就应该是今年的整体保费*68/366。

这个数据可以用以衡量当年所做的业务品质的好坏。

但是缺点是,没有考虑到因为历年保单延续到今年所造成的赔付率的波动。

2、历年制赔付率= (已决赔款+ 期末未决赔款- 期初未决赔款)/(当期保费- 期末未到期保费+ 期初未到期保费)对于长期经营的保险公司来说,历年制赔付率会更有意义。

因为它考虑的是业务的长期品质和影响。

一般保险公司拿历年制赔付率作为衡量一个业务或者一个销售部门业务品质好坏的重要指标,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比满期赔付率有意义。

但是,它的缺点是,没有办法测量今年业务的好坏。

因为,受去年甚至更早些业务的品质影响,这一点特别体现在工程险上。

因为工程险长期业务比较多。

3、综合赔付率综合赔付率是保险公司真正考核利润的指标。

保险公司的综合成本率就是综合赔付率加上综合费用率。

综合赔付率和前2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它的分母是净已赚保费,而不是当期或者满期保费。

这也就会出现下面这种情况,某业务机构今年1月的满期赔付率和历年制赔付率都非常低,但是综合赔付率却非常高。

原因就在于这里,因为该业务机构的再保分出高达75%-80%,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的净自留保费就变得非常小,虽然赔款相应地也会减小,因为再保会摊回。

但是,对于保险来说,大数法则非常重要,盘子小了,就经不起折腾,1-2个业务赔爆掉,会直接影响到整体的综合赔付率急剧上升。

4、IBNR和INBER 这2个指标一个叫做“已发生未报案责任准备金”,一个叫做“已发生未充分报案责任准备金”。

以上次雪灾为例,各个保险公司都会预估将有重大赔案发生,但是可能有些案子在1月份的时候都没有报案,比如通信肯本中断等种种原因。

但是保险公司的精算和理赔已经可以预料案件必然发生了,只是没有报案。

历年赔付率计算公式

历年赔付率计算公式

历年赔付率计算公式赔付率是指一定会计期间赔款支出与保费收入的百分比。

历年赔付率的计算对于保险行业来说至关重要,它能反映出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水平。

要计算历年赔付率,我们首先得明确一些基本的概念和公式。

一般来说,常见的赔付率计算公式有简单赔付率、综合赔付率等。

简单赔付率 = (已决赔款 / 保费收入)× 100% 。

这个公式比较直观,就是用已经确定支付的赔款除以总的保费收入。

综合赔付率就相对复杂一些啦。

综合赔付率 = (已决赔款 + 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 - 摊回赔付支出 + 摊回分保费用 - 追偿款收入)/ (保费收入 - 分出保费 + 分入保费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 100% 。

咱们来举个例子哈。

比如说有一家保险公司,在过去的五年里,第一年保费收入是 100 万元,已决赔款是 40 万元;第二年保费收入 120万元,已决赔款 50 万元;第三年保费收入 150 万元,已决赔款 60 万元;第四年保费收入 180 万元,已决赔款 70 万元;第五年保费收入200 万元,已决赔款 80 万元。

那第一年的简单赔付率就是 40÷100×100% = 40% 。

第二年的简单赔付率是50÷120×100% ≈ 41.67% 。

第三年的简单赔付率是 60÷150×100% = 40% 。

第四年的简单赔付率是70÷180×100% ≈ 38.89% 。

第五年的简单赔付率是 80÷200×100% = 40% 。

要是算综合赔付率,那就得把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摊回赔付支出、摊回分保费用、追偿款收入这些都考虑进去。

但为了让您更好理解,咱们这个例子先不算这么复杂的哈。

通过计算这五年的赔付率,我们可以看出这家保险公司的赔付情况在不同年份的变化。

如果赔付率过高,可能说明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存在问题,或者是业务结构不太合理;如果赔付率过低,虽然看起来是好事,但也有可能是保费定得过高,导致市场竞争力下降。

产险公司常用的几个赔付率指标

产险公司常用的几个赔付率指标

产险公司常用的几个赔付率指标一、几个概念:满期保费:即已了责任部分的保费收入。

若风险均匀分布情况下,简单用公式表示为满期保费=签单保费*(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间)。

已赚保费:财务上常用到,计算综合赔付率的重要保费收入概念,指所有保单的在该统计期间内的满期保费。

区别:二、常用的几个赔付率指标:1、简单赔付率简单赔付率=评估期间的已决赔款/评估期间的签单保费,也有用(已决赔款+未决赔款)/签单保费来表示。

用途:反映评估期间的现金流状况优点:a计算简单,数据易获取;b 在业务发展速度、理赔速度及业务结构等比较稳定情况下,能反应一定的业务质量情况。

缺点:a易受业务增速、理赔速度及业务结构的变化影响;b 保费收入与赔款支出不匹配,在业务发展及理赔环境波动较大时,很难反映出业务质量情况。

2、满期赔付率概念:指保单年承保的一批保单,截止到某一评估时点,这批保单的已报告赔款与其满期保费的比值,反映的是该批保单已满期部分的赔付情况。

业务部门采用该数据指标评价业务质量较多,并且一般情况下不考虑IBNR因素。

公式:满期赔付率= 已报告赔款/ 满期保费=(已报告已决赔款+已报告未决赔款)/ 满期保费优点:a 匹配程度最佳:由于保单年制核算中的保险费资料与损失资料完全来自于同一保险单,两者的匹配程度最佳,最能反映该时段的承保质量和承保政策的有效性。

b 对市场波动、监管政策和承保风险变化极为敏感:可以第一时间在损失率中体现这种变化,几乎没有延迟,因此经常使用这个赔付率来判断承保的业务质量。

缺点:a 时效性较差,由于保单年制的已发生损失随评估日期的不同而变化,评估的时间点越晚,赔付率的值计算则越准确。

以一年期保单为例,一个保单年赔付率的计算至少要在两年以后,此时才可以获得完整的损失及赔付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承保后的3-5年)。

因此,满期赔付率评估的准确性随评估时间点的后移而逐步精确。

b 由于发生日期离签单日期越近的赔案中未被报告进入系统的占比越大,因此,即便在公司承保业务质量没有明显变化情况下,近期的已报告频率也会低于早期已报告频率。

车辆保险种类及赔付率

车辆保险种类及赔付率

车辆保险种类及赔付率-车辆保险车险主要的内容如下:车损险:(按新车购置价投保)你把车撞坏了,保险公司可以出现给你修车。

第三者险:(5万、10万、20万、30万、50万、100万自选)你撞坏了别人的东西,保险公司可以帮你赔付,但仅限直接损失,医疗只负责医保范围内部分。

玻璃单独破碎险:你的汽车玻璃在没有交通事故时破碎,保险公司可以给你换新的。

车上人员险:(1万/人、2万/人、5万/人或就投保驾驶员一人)出车祸时,可以赔付你自己车上人员的医疗费用,只负责医保范围不计免赔险:如果不投保该险,出险时,全责扣20,主责扣15,同责扣10,次责扣5。

自燃险:你的车因油路电路问题自己燃烧了,保险公司可以按折旧再8折赔钱全车盗抢险:(上面的说的不对,这是按车的折旧价格投保的,不能自己定保险金额)车被偷了,有公安机关证明,3个月内找不到,按折旧再8折赔钱还有一些附加的品种,公司不同品种也不同,需要在投保时咨询没有最划算的组合只有自己觉得合适的组合其他回答1:车险里面只有第三者责任综合保险是国家强制的.其他的是自己自愿的,主要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综合保险,附加险包括基本险不计免赔,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自燃损失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等11个险种,一般来说保的险种越多,得到的保障越多,其中投保率较高的为基本险中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综合保险,附加险中的基本险不计免赔,其次则为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等.汽车保险种类之一:车辆损失险(主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这与第三者刚相反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

汽车保险种类之二:第三者责任险(主险)属强制性保险,车年审时需要。

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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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年度制赔付率
会计年度制赔付率统计的是在某一时间段内的赔款与保费的比率,赔案立案的时间与保单核保通过的时间在同一时间段。

根据其所使用的赔款、保费的不同,又可分为已决赔付率、会计赔付率、实际赔付率(也称为简单赔付率)、历年制赔付率等。

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综合赔付率说明:
1.综合赔款支出=本年赔款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分保赔款支出-摊回分保赔款-追偿款收入;
2.自留保费是指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保费支出的净额。

已决赔付率是按业务数据进行统计的赔付率,已决赔款中包括已决未付赔款,净保费包括应收保费。

会计赔付率与实际赔付率是按财务数据进行统计的赔付率,赔款仅限于赔款支出科目中已支付的赔款,保费为保费收入科目中的保费数据。

实际赔付率的赔款与会计赔付率一致,保费为保费收入中的实收保费。

历年制赔付率是统计区间内所有已决赔款及新增未决赔款与所有保单(包括统计区间内起保和统计区间前起保的保单)在统计区间内生成的满期保费的比率。

综合赔付率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03年02月20日《关于印发的通知》(保监发[2003]20号)中规定的一种赔付率计算方法,实质为统计区间内自留赔款与所有保单(包括统计区间内起保和统计区间前起保的保单)自留保费在统计区间内生成的满期保费的比率。

二、承保年度制赔付率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也叫保单年度制赔付率,其保费为统计区间内生效的保单(不包括统计期前起保的保单)在某一时点前的满期保费;赔款为该时间段内有效保单对应的截止到此时点时所有的已未决赔款。

在统计时必须注意两个与时间有关的概念,一是统计区间,二是截止日期。

统计区间限定保单范围,截止日期限定统计区间内生效保单的已、未决赔款及保费。

所以在统计时,首先应先确定统计区间内生效的保单,再统计出这些保单到截止日期的满期保费、已决赔款和未决赔款数据,然后才能算出满期赔付率。

公式如下:
使用该赔付率应注意特别注意截止日期。

截止日期越靠后,对该时间段内保单的统计也就越接近真实的赔付率。

如果将统计区间限定为某一年度,即为某年度保单的满期赔付率。

如:统计区间设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30日,统计出来的当期满期赔付率为截止2006年6月30日的2005年度保单的满期赔付率。

三、事故年度制赔付率
事故年度制赔付率,也叫意外年度制赔付率,是按出险时间口径统计已、未决赔款的赔付率,是一时间段内所有出险的赔案的已未决赔款的合计数与所有保单(包括统计区间内起保和统计区间前起保的保单)在该时间段内产生的满期保费。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在某一统计区间内出险的事故并不一定在该时间区间内报案及估损立案,所以为保证将该统计区间内所有出险的事故全部统计在内,应将截止日期尽量靠后。

四、各赔付率的优缺点及适用范围
已决赔付率与会计赔付率可大体判断业务增长速度与赔款支出增长的速度比,如果赔付率不断加大,说明赔款的增长速度超过保费的增长速度,反之,说明保费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赔款的增长速度,实际赔付率反映的是现金流量的大小。

由于已决赔付率、会计赔付率和实际赔付率的赔款与保费不完全对应相同的保单,不能对业务的承保质量进行判断,而且都没有考虑未决赔款(包括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及IBNR),所以无法了解统计区间内公司承保利润及承保质量等情况。

目前此三种赔付率基本上已经被淘汰,而历年制赔付率、综合赔付率、承保年度制赔付率及事故年度制赔付率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历年制赔付率特点是能及时知道不考虑未分摊营业费用、税金及分保因素的承保情况,可以大体判断在该时间段内的经营效益,但赔款和保费在保单方面并非完全对应,难以据之判断承保质量。

综合赔付率综合考虑了分保及未决赔款(包括IBNR)因素,准确反应了某一时期内整体经营情况及承保利润。

但数据有一定的滞后性,不能随时得到相关数据,一般用于保险公司季度、半年及年度的经营考核,而不用于即时考核及业务监测。

另外,由于数据受再保影响,该业务指标不适用于承保结构分析。

承保年度制赔付率的保费及赔款均来自相同的保单,而且承担的风险也通过1/365法分摊到了每一天,未起保的保费作为未到责任准备金处理,不确定为收入,所以在全年风险平均分布的情况下,该赔付率与承保期满、所涉及赔案全部结案的情况下与真实的赔付率相等。

所以该赔付率特别适合于用于业务承保质量和某一类业务承保利润的分析及承保结构进行分析,常用于风险分级和费率厘定和调整方面。

由于此赔付率对应的保费是该时间段内起保保单在该时间段内生成的满期保费,并非该时间段内的所有保单的满期保费,所以不能用于核算该时间段内的经营效益。

如果统计期前没有承保理赔数据,那么该赔付率将等于历年制赔付率。

事故年度制赔付率考虑了在统计区间内出险但在未在统计区间内立案确认的未决赔款,所以由于损失数据准确,所以此种赔付率有利于及时准确的对损失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分析业务质量和拟定纯费率。

如果所有当期出险的案件全部在当期准确立案,那么该赔付率将等于历年制赔付率。

五、赔付率修订建议
目前对历年制赔付率、承保年度制赔付率及事故年度制赔付率均没有考虑IBNR,而且在满期保费的计算上也没有统一使用1/365法。

综合赔付率中除满期保费计算方法不统一外,IBNR数据根据各自的精算分析结果进行计提,所以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数据可比性也就比较差。

为增强赔付率的可比性,建议各保险公司满期保费统计按1/365法计算,IBNR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管理状况经精算分析后计提,但对外公开数据时应同时公布其计提的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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