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及流程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及流程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及流程一、门诊药房工作制度1. 门诊药房负责门诊处方调配发药,为医护和病人提供药物咨询服务,检查并协助门诊科室做好抢救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

2. 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包括病员姓名、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遇有缺药、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问题时,应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

3. 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规定的操作规程,不得估计取药,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4. 严格遵守核对制度。

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应经另一人核对发出,处方调配人及核对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名;若只有一人配方应自行核对,交班时由他人对处方复审后补签名。

5. 发药时应将药袋上的内容填写清楚,发出整瓶、整盒的药品要贴上用法标签,并向病人交待用法和注意事项。

急诊处方随到随配。

6. 门诊药房负责人定期组织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出过期、实效、霉变药品。

凡是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药品要在警示牌上登记。

7. 往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不同片型、颜色不可混放,药瓶储药不得超过九成。

二、门诊药房工作流程1. 处方收取:病人或医护人员将处方交至门诊药房,药房工作人员核对处方与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收取处方。

2. 处方审查:药房工作人员对处方内容进行详细审查,包括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等,确保处方正确无误。

3. 药品调配:根据处方内容,药房工作人员在药库中准确取药,按照调配技术常规进行药品搭配。

4. 核对发药: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后应经另一人核对发出,核对人需在处方上签名确认。

若只有一人配方,应自行核对,交班时由他人对处方复审后补签名。

5. 药袋填写:将调配好的药品填写在药袋上,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整瓶、整盒的药品要贴上用法标签。

6. 交待用法:向病人交待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确保病人正确使用药品。

7. 药品储存:将调配好的药品妥善储存,注意有效期,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

门诊药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门诊药房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所有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工作时间安排- 门诊药房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6点,中午12点至1点为休息时间。

- 工作人员需要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3. 接待患者- 工作人员应友善、耐心地接待患者,并及时提供所需药品。

- 工作人员应核对患者的处方并确认身份,确保药品发放的准确性。

- 如遇到药品缺货或其他问题无法提供及时服务,应及时通知患者并协助其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

4. 药品管理- 药品存放应按照分类、有效期等进行合理摆放。

- 药品购进和使用应符合医疗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过期药品或非法药品。

- 药品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并在患者签字确认后交付。

5. 处方记录- 工作人员应妥善保存处方的副本,包括电子记录和纸质记录。

- 处方记录应准确、清晰地记载患者信息、药品种类和用量等内容。

6. 工作协作- 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相互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 如遇到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上级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应对。

7. 工作纪律- 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私自调用、售卖或挪用药品。

- 工作人员应保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8. 监督与评估- 门诊药房工作流程将定期进行监督与评估,以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质量。

- 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与评估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数据和报告。

9. 附则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管理部门负责,并及时通知门诊药房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应及时了解并遵守制度的修订内容。

10.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门诊药房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的内容。

希望所有门诊药房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并执行,以确保门诊药房的工作正常运行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门诊药房人员管理制度

门诊药房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诊药房管理,确保药品供应安全、合理、高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诊药房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诊药房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四条门诊药房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药学专业学历,持有药师或以上职称;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4.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门诊药房人员岗位职责:1. 药剂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销售等工作;2. 药师:负责审核处方、指导用药、解答患者疑问、参与药品质量管理等工作;3. 药房管理人员:负责药房全面工作,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确保药房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门诊药房人员应定期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七条门诊药房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制度执行。

第八条门诊药房药品的采购,应选择合法、有资质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门诊药房药品的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标准进行,对不合格药品予以拒收。

第十条门诊药房药品的储存,应按照药品性质、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分区存放,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一条门诊药房药品的养护,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门诊药房药品的调配,应严格按照处方要求进行,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三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热情、耐心地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四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及时解答患者疑问。

第十五条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收集患者用药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门诊药房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

第十七条对考核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门诊药房负责解释。

医院门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部药房工作制度1. 药房管理概述药房是医院门诊住院部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以及药品信息的管理等工作。

为了规范和优化医院门诊住院部药房的运作,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制定本工作制度。

2. 药品采购管理2.1 采购计划:药房根据临床科室的需求和药品库存情况,制定每月的采购计划,并交由医院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2.2 供应商选择:药房根据供应商的信誉、价格、配送时间等因素,选择可靠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

2.3 药品验收:药房收到采购的药品后,进行验收,并与采购清单进行对照,确保药品的种类和数量与订货一致。

3. 药品存储管理3.1 药品分类和标志:药房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用途,采用统一的分类标志进行归类和标注,方便查找和管理。

3.2 药品存储条件:根据药品的要求,药房设立不同的储存区域,如常温区、阴凉区、冷藏区和冷冻区,并保证温度和湿度的控制。

3.3 药品存储管理:药房进行日常的药品盘点,确保库存数量的准确性,避免过期药品的使用,及时处理过期药品。

4. 药品配送管理4.1 处方药品发放:药房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按照患者的要求进行药品的准备和发放,并记录药品的名称、剂量、数量等信息。

4.2 非处方药品发放:药房根据患者的自购需求,提供非处方药品的发放和咨询服务,注意提醒患者用药注意事项。

4.3 药品配送记录:药房记录药品的配送情况,包括药品的名称、数量、配送时间和接收人员等信息,确保配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药品信息管理5.1 药品目录管理:药房建立药品目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厂家等信息,方便药品的查找和统计。

5.2 药品价格管理:药房定期更新药品价格,并通知医生和患者,确保药品价格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5.3 不良反应报告:药房及时记录患者的不良反应情况,并报告给相关部门,以便提供更安全有效的药品使用。

6. 药品销毁管理6.1 过期药品销毁:药房定期进行过期药品的检查和销毁,确保过期药品不会流入市场,防止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文(5篇)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文(5篇)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文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七、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八、药品按其性质、剂型、用途和储存条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二、药房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西药房。

门诊西药房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西药房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门诊西药房工作人员,包括药剂师、药士以及相关技术人员。

第三条门诊西药房工作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工作。

第四条门诊西药房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门诊西药房工作人员应持有药师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第六条门诊西药房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门诊西药房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门诊西药房日常工作的安排和管理;2. 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准确配制药物;3. 按照临床指南和医生的嘱咐,提供合理、规范的用药指导;4. 负责门诊西药房的药品购进、库存管理和资料记录;5. 定期进行药品的验收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6. 参与药品的价格调整和药品的采购工作;7. 定期参加药品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药学知识水平;8. 耐心解答患者的疑问和提供药物相关的咨询服务;9. 积极参与门诊西药房的改进工作和药房科室会议。

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一、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门诊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

严格按现行的公费医疗等制度配方。

二、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负责地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三、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四查十对”制度: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审查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药品外包装上,方可发药,如处方内容有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四、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不得过量取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五、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六、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时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七、各种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

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严格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

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值班人员要认真点清,发现问题当班者应及时查明原因。

九、调剂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十、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

十一、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搞好交接班工作。

定期进行检查防火设备,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个体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个体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个体门诊药房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个体门诊药房的工作流程,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个体门诊药房的药品采购、储存、配送、销售、调剂、售后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个体门诊药房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遵守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个体门诊药房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确保药房工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二、药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个体门诊药房应从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企业采购药品,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六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采购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采购数量、采购日期等信息。

第七条个体门诊药房应根据药品的性质和储存要求,合理储存药品,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储存条件适宜。

第八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定期对储存的药品进行检查,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霉变。

三、药品配送与销售第九条个体门诊药房应根据医生的处方,准确、及时地配发药品,确保患者用药需求得到满足。

第十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记录,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一条个体门诊药房应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

四、药品调剂第十二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药品调剂工作制度,确保调剂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个体门诊药房药师在调剂药品时,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处方与药品相符,避免药品配伍禁忌。

第十四条个体门诊药房药师在调剂药品时,应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告知药品的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五、售后服务第十五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对患者在使用药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第十六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对患者投诉的药品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六、其他第十七条个体门诊药房应定期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药房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三篇)

医院药房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药房工作,提高药房工作效率,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房,包括门诊药房、住院药房和特殊药品药房等。

第三条药房是医院的配药中心,负责调配、存储、销售和管理医院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四条药房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患者,合理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二)保障用药安全,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三)合理调配药品,避免过度使用或浪费;(四)定期清理药品,确保库存药品的有效性;(五)保护患者隐私,保密患者的个人信息;(六)负责教育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药品知识;(七)遵循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活动。

第五条药房工作应当依法进行,严禁从事违法活动,如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倒卖药品、私自拆封药品等,发现上述行为将立即予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案。

第二章药房人员管理第六条药房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药学或医学知识,且通过相关资格考试或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七条药房应当配备足够的药师、药剂师、药士和药房技术员。

其中,药师和药剂师必须由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药房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并遵守工作纪律。

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九条药房人员应当维护个人形象,穿着整洁,不得戴有大型饰品、化妆或抽烟等。

第十条药房人员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药房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条例,不得私自调配药品或出售药品。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十二条药品管理应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药房工作平台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药品采购应当严格按照医院的采购制度进行,禁止非法采购药品。

第十四条药品储存应当按照药品的特性和要求进行,分别存放,避免混淆。

第十五条药品出售应当按照患者的需求和医生的开具处方进行,严禁销售未经医生开具或过期的药品。

第十六条药品出售应当将相关信息记录在药品销售系统中,包括药品名称、数量、患者信息等,以备查账和追溯。

第四章用药教育第十七条药房人员应当熟悉常见药品的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及时向患者提供专业的药品咨询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门诊药房工作制度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对外借药。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误,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调配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

5、唱收唱付,发药时应耐心细致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药名、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

7、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

8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

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

对特殊药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9、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串岗。

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0、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搞好交接班工作。

11、门诊退药时门诊药房组长必须将患者所退药品与处方、发票核对无误,核对批号,确认该药品为本院发出后方可在发票上签字,然后由门诊收费处办理退费事宜。

病区药房工作制度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对外借药。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保证药品及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工作时衣着整齐,工作前应洗手。

3、收方后,认真执行处方“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或排药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或排药,急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

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调配、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5、护师取药应当面核对点清,交待注意事项。

对出院病人发药时,应耐心地向取药者交待清楚。

6、调剂室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应将规格数量和分装日期标明在药袋上,分装人员必须详细复核。

7、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用药。

8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要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变质、过期失效。

应定期会同病房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上正确使用,做好特殊药品交接班工作。

9、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串岗。

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打闹、会客等,非公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10、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药剂科财务工作制度1、库房由专人对到货发票审核,严格遵守物价政策、相关制度执行。

2、根据药品、耗材的入库、出库单据编制拨货计价对账单,与库管核对数量帐, 与财务核对金额帐,确保帐物相符。

3、因产品质量、价格或其他不符合入库验收要求的发票一律不得上报财务科。

4、临时用、代购耗材须待临床用完,在质量没有问题的前提下,由组长或主任签字方能上交发票。

长期未用、突然停止使用的耗材须得到组长、主任签字认可方能上交发票,并以书面形式提醒财务科暂缓付款。

5、供应公司更名或者更换公司须以书面形式报药剂科、财务科审核同意后方能执行。

6、正常发票于每月25日前上交。

7、财务会计协助检查各部门药品、物资进、销、存帐目。

8每月根据账目对库管人员上报的采购计划、客户清帐信息单、各商家库存量报表进行复核。

每季对科室领用耗材进行分析比较。

药房值班工作制度一. 药剂科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值班。

二. 参加调剂室值班的人员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在药品调剂岗位工作至少半年以上,经考核能够独立承担值班工作。

三.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之所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

四. 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工作区与休息区分开。

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五.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聊天,吃食物(就餐除外)、玩游戏等。

六. 值班人员都不得擅离职守。

在未经准许情况下,不得随意请其他人员替班,尤其严禁非药学技术人员替班或值班。

七. 调剂处方时,认真核对处方各项内容和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

发现处方有误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八. 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药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为提高药学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药学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培训:1、每年年初,科室应制定全年的业务培训计划,内容涉及基础业务知识、专业发展动态、三基内容等。

内容应新颖,实用。

2、担任培训的人员应是基础理论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高年资药学人员。

3、培训计划中应有专门针对年轻药师的培训计划和专业内容,让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与观念。

4、科室应定期组织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考核:1、科室应在年初制定与培训相对应的考核计划,以培训内容、三基教材为主。

2、为加强岗位操作能力,考核计划中应有1次操作考核内容。

3、全年考核不应少于3次。

4、科室、医教科应促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5、每次考核内容应记录在案,对于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应重新考核。

差错事故登记处理制度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肃认真操作,不得违章操作,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2、出现差错要立即纠正,并进行登记,要相互监督。

3、发现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视事故的大小、性质, 提出处理意见,直至报告上级领导,对事故的发生解决办法,处理意见要详细记录。

4、发现事故药勇于承担责任,对于推卸责任且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勇于承担责任者及时处理得当没造成后果的可免于处罚。

退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1无原始凭据的;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避光保存药品裸瓶不得退药);4.麻醉、精神、毒性等特殊药品(麻醉药品自愿交回销毁的除外);5.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6.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7.—般情况下非近3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 根据临床工作实际情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予以退药: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 退药程序:1.门诊病人需提供用药原始凭据,住院病人由经治医师、护士核对住院医嘱,确认病人确有使用本院药品;2.医师填写退药单,由于药品不良反应产生的退药还需同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登记表》;3.退药单填写完成后,门诊病人直接到药房窗口,住院病人经护士长开具电脑退药申请单,由护士交药房工作人员执行;4.药房工作人员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详细检查回退药品质量,做出同意退药与否意见。

四. 相关规定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确因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3.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领导处理;4.药品未经发出,处方退修产生的电脑回退记录不属于本规定的退药范畴。

五. 退回药品的处理1.退回的针剂,对于能够保证药品质量的,可以在临床中再次使用。

2.退回口服药物以及不能够确认保证药品质量的药物不得再次使用,需由药剂科统一销毁。

药品报损、报增制度1、所有不合格药品不能作退货处理时,应查明原因,由不合格药品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损清单由科主任及分管院长签字后作报损处理。

2、所有过期失效药品,应查明原因,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损清单由科主任及分管院长签字后作报损处理。

3、其他原因造成药品不能使用的,由药品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损清单由科主任及分管院长签字后报损。

4、因自然灾害、突发性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公益性活动等需紧急使用药品时,用完后收不到费用的,由药库填写清单主任签字后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报财务作相关账务处理。

5、因自然灾害、突发性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公益性活动等由人民政府调拨给医院的药品,药品生产厂家无偿捐献给医院的药品或其他原因致使药品盈余的,由药库统一填写报增清单报科主任及分管院长签字后作升溢处理。

6、药品报损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药房报损按零售价报损,药库报损按批发价报损。

每月药品报损控制在当月药品米购零售价总额的千分之二以内,药品报损统一按零售价报损。

7、报损、报增账务处理应及时,每月月底作汇总上报财务科。

药学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为提高药学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药学服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培训:1、每年年初,科室应制定全年的业务培训计划,内容涉及基础业务知识、专业发展动态、三基内容等。

内容应新颖,实用。

2、担任培训的人员应是基础理论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高年资药学人员。

3、培训计划中应有专门针对年轻药师的培训计划和专业内容,让他们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与观念。

4、科室应定期组织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

考核:1、科室应在年初制定与培训相对应的考核计划,以培训内容、三基教材为主。

2、为加强岗位操作能力,考核计划中应有1次操作考核内容。

3、全年考核不应少于3次。

4、科室、医教科应促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5、每次考核内容应记录在案,对于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应重新考核。

差错事故登记处理制度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严肃认真操作,不得违章操作,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2、出现差错要立即纠正,并进行登记,要相互监督。

3、发现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视事故的大小、性质, 提出处理意见,直至报告上级领导,对事故的发生解决办法,处理意见要详细记录。

4、发现事故药勇于承担责任,对于推卸责任且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勇于承担责任者及时处理得当没造成后果的可免于处罚。

药剂科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1、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在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2、发现患有皮肤病、传染、精神病等人员,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如需重返岗位必须经治疗康复,并经体检合格、本人申请、科室讨论后办理相关手续方可上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