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全国排名.doc
陕西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陕西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8月25日,记者从“陕西省调整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视频会议”上得悉,陕西省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xx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根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水平进展调整提高。
这是我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陕西省首次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实行“三结合”的方法。
一是定额调整,重点表达社会公平。
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7元,让每个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都能充分分享经济社会开展成果。
二是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表达效率因素。
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缺乏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xx年末月平均根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
三是适当倾斜。
首先,对高龄(70岁及以上)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表达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的照顾。
即:在定额调整77元的根底上,对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岁至70岁),再增加10元,到达每人每月87元;对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岁至75岁),再增加20元到达每人每月97元;对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及以上),再增加30元到达每人每月107元。
其次,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据悉,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根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参加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陕西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关于二〇一二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文件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二〇一二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20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和相关文件规定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和按照国发〔1978〕104号、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的退职生活费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按以下办法调整:(一)193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30元;1932年1月1日至193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9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194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4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以上两款依次执行。
二、在执行第一条的基础上,再作以下调整:(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和原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以下简称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60元,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对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按上款增加后,每人每月增加60元,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各地退休工资标准

各地退休工资标准退休工资是广大老年人生活的重要保障,也是社会对他们长期付出的回报。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各地退休工资标准也出现了差异。
本文将探讨各地退休工资标准的现状及其影响。
一、南方地区退休工资标准南方地区经济相对发达,退休工资标准也相对较高。
例如广东省的退休工资标准根据退休人员的工龄、职务等进行分类,2019年起,省级公务员退休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的60%,普通公务员为50%。
这一标准能够一定程度上满足退休人员的生活需求,使他们在退休后能够有一个稳定的经济来源。
二、北方地区退休工资标准相比之下,北方地区的退休工资标准普遍较低。
例如河北省的退休工资标准为基本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个人账户养老金积累有限,导致退休工资相对不高。
这对于一些退休人员来说,生活负担较重,可能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三、西部地区退休工资标准西部地区是我国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退休工资标准也普遍较低。
例如四川省的退休工资标准是基本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往往较低,导致退休工资偏低。
这使得一些西部地区的退休人员生活在较为困难的环境下。
四、东部地区退休工资标准东部地区经济相对发达,退休工资标准相对较高。
例如上海市的退休工资标准为基本养老金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积累较为充足,使退休工资高于许多地区。
这一方面是由于经济水平的提高,也与地区的生活成本、人口老龄化程度等因素有关。
退休工资标准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地区经济水平、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虽然国家对退休工资有一定的规定和指导,但地方政府仍然有相应的政策调整空间。
各地的差异性也使得退休人员的待遇不平等,这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做到待遇公平、合理。
除了地区差异,退休工资标准还受到经济发展阶段、财政状况、人口老龄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
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退休工资标准的调整需要考虑到社会可承受能力,避免给财政造成过大的压力。
全国各省退休养老金调整计划,全国各省退休养老金调整政策细则.doc

全国各省2019年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全国各省退休养老金调整政策细则全国各省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全国各省退休养老金调整政策细则全国各省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全国各省退休养老金调整政策细则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中建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机制和调整机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养老金调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上。
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均等分配调整以其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可以达到“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的。
而不是工资收入的“多缴多得”、身份的级别、年龄的新中老人、物价水平的高低、城乡之间的差别等,分清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国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对参加社会劳动时间长的劳动者给以补贴的激励机制。
将目前的基本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进行分离、整合,将基本养老金改称为叫“基本养老保险金”。
整合基本养老保险金分为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和个人储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缴费年限(精确到月)一个标准确定。
二、《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建议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a.调整原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的时间作为计算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依据参加社会劳动的单位时间进行均等分配。
b.调整范围:建国以来从企业、事业、机关、部队、院校等单位到社会上的所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c.调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为目标,以公平合理为要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目的。
d.调整养老金计算公式: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12注:①上述计算方法同《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仅对参数作了修改(研究调整一下数据的相关关系和连续性,因为孤立的数据是没有意义的)。
陕西基本养老金2023调整方案公布_陕西养老金

陕西基本养老金2023调整方案公布_陕西养老金陕西基本养老金2023调整方案公布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等文件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2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进行调整提高,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5元。
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以退休人员本人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26%。
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四、退休人员中,194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在省级参保的原行业统筹企业以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六、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七、本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多地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长沙据悉,从2023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提高10元。
2012年全国30个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2年全国30个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表示,从今年1月1号起,为2011年12月31号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这次调整,综合考虑2011年物价上涨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按照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调整水平。
同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那么在2012年全国各省市的调整方案又是怎样的呢?三茅人力资源网特整理了30个省市养老金政策调整方案,以便HR了解。
北京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280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510元/月。
上海一、本市2011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照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1、每人每月增加190元。
2、按照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陕西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坚持养老金调整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调整水平,既考虑公平,又注重激励。
2.与物价水平挂钩:根据陕西省物价指数变化,合理调整养老金,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3.体现倾斜政策:对具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四、调整办法
(一)基本养老金普调
1.按照国家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设置普调额度。
七、监督检查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退休工资调整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2.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八、附则
1.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2.如国家有新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3.本方案解释权归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全文完)
2.普调额度根据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确定。
(二)与工龄挂钩
1.对参加工作满3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对参加工作满20年至30年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0.8元。
3.对参加工作满10年至20年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0.6元。
四、调整方法
(一)基本养老金普调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设定基本养老金普调额度。
2.普调额度参考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
(二)与工龄挂钩
1.对参加工作满3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对参加工作满20年至30年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0.8元。
二、调整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参加陕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二○一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宣传提纲》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二○一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宣传提纲》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3.20•【字号】陕人社办发[2013]31号•【施行日期】2013.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二○一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宣传提纲》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3〕31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级各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陕西省二○一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宣传提纲》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能够准确理解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政策,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努力。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3月20日陕西省二○一三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宣传提纲一、我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依据是什么?我省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政策依据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人社养司函〔2013〕3号)。
两个3号文件对2013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起始时间、调整水平和办法、资金渠道等做了明确规定。
3号文件规定,2013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调整水平按照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
普遍调整要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因素挂钩。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对国家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省份,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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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全
国排名
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全国排名
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全国排名
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居全国第12位
,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参保人数达到1710.82万人。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经过“十连调”,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5年的648元增长到2116元,居全国第12位。
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共为181.55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456.55亿元。
同时,我省还系统性研究建立平衡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随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0%增长比例,同步调整了8大类群体22项社会保险待遇,惠及城乡居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农村“八大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职工遗属等群体。
去年,随着《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我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缴费标准和财政补贴办法进一步完善,不仅将现行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从原来的11档调整为12档,并且在全省建立了丧葬费补助金制度,标准为一次性补助不低于800元。
据统计,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
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716.45万人、1246.16万人、344.27万人、403.98万人、250.79万人。
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710.82万人。
地方链接
商洛市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标准
近期,商洛市政府印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对缴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待遇领取标准均作出调整。
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主要对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一是增加缴费档次,由目前的11个档增加为12个档。
二是提高政府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最低40元提高到45元,最高的可补贴到200元。
三是增加基础养老金,最高可领取90元。
四是建立丧葬费补助金制度,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正常死亡后,可享受一次性800元丧葬补助金。
这一办法的实施,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