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大学专任教师引进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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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外籍教师和国(境)外人才聘用管理办法

大学外籍教师和国(境)外人才聘用管理办法

大学外籍教师和国(境)外人才聘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籍教师和国(境)外引进人才的聘用和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具有外国国籍或有国(境)外经历的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具体包括聘用外籍的文教专家和教师、全职引进外籍或具有国(境)外经历的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外籍或具有国(境)外经历的特聘教授等。

第二章招聘办法第三条招聘方式招聘工作采取校院两级负责制,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无反华言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原居住国无犯罪记录。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外籍人员须符合《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条件》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招聘程序(一,拟制计划。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配备情况,研究制定外籍教师和国(境,外人才招聘年度计划,于每年11月1日前分别报相关招聘主管部门。

学校根据学科人才建设目标,研究拟定学校招聘年度计划。

符合引进条件的高端人才,可随时报批。

外籍或具有国(境,外经历的高层次人才、特聘教授的招聘主管部门为组织部;外籍文教专家和教师的招聘主管部门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二,组织招聘。

用人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按照学校批准的招聘计划,组织实施信息发布、考核考察等工作。

(三,身体检查。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核考察情况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四,政治考察。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牵头进行聘用政治考察。

考察采取面谈、信函考察、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是否参与非法组织等。

考察程序为:个人填写《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提交护照复印件、随行家属护照复印件、关系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本人签名的无犯罪记录承诺书或所在国官方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材料及面谈情况提出考察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调查核实,提出是否聘用的考察结论,交招聘主管部门;招聘主管部门汇总提交学校审批。

东南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办法

东南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办法

东南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规范我校人才引进工作的程序,提高引进人才质量,根据我校人才引进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1、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博士生导师、引领学科发展的教授等)。

2、接收具有博士学历及博士后出站人员。

3、接收留学回国人员。

二、申报流程1.院(系、所)根据学科规划及教师队伍发展要求提出人才引进岗位及人数,经学校批准后向国内外发布并公开招聘。

2.应聘者填写《东南大学新聘人员审批表》,其中的关键内容(如学历、职称、职务、成果等)应据实填写,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

3.院(系、所)对应聘者进行初步遴选后,安排初选者面试;按照相应学科教学和科研的要求安排拟引进者作学术报告或试讲。

院(系、所)应召开学术委员会议,就岗位需求及初选者学术水平、试讲情况进行投票评价(具有正高级职务人数超过20人的单位应聘请部分教授参加评议),并填写“学术委员会议评议意见”、“引进教师试讲测评综合结果”。

4.一般情况下,应聘副高级职务者应由相关院(系、所)提供二名以上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价及推荐意见;应聘正高级职务者由学校负责对其材料送审和评议,提供三名校外同行专家学术评价及推荐意见。

5.上述3、4两个环节可同时进行。

6.在学术委员会议和同行专家评价的基础上,院(系、所)需指定1-2名学术委员会成员审核申报材料,并召开聘用工作小组会议,对拟引进者进行综合评价和投票,将结果填入《东南大学新聘人员审批表》中单位引进意见栏,由院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完成上述工作后,由院(系、所)将各项申报材料(包括《东南大学新聘人员审批表》、《东南大学同行专家鉴定表》、《东南大学引进教师试讲测评表》及引进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提交学校人事处待审。

三、审批流程1.由学校人事科就院(系、所)所报各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拟引进人员所在单位编制情况、进人指标等要求进行审核。

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改革方案(共47页)

北京大学教师聘任和职务晋升制度改革方案(共47页)

北京大學教師聘任和(He)職務晉升制度鼎新方案〔第(Di)二次徵求意見稿,2003年6月16日〕2002年7月6日(Ri),國務院辦公廳〔2002〕35號檔轉發了國家(Jia)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Yu)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

意見認為,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成立和参加世界貿易組織,迫切要求轉換事業單位用人機制,成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用人制度。

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是加快事業單位人事制度鼎新、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增強事業單位活力的重要办法。

在2003年元月底的學校寒假工作研討會上,校領導班子根據創建世界一流大學的目標和近期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結合國家人事部的檔精神,對學校師資隊伍建設工作進行了深入研討,就學校師資人事制度鼎新形成一致意見。

學校認為,創建一流大學的關鍵是人才,建設一支優秀的教師隊伍的關鍵是科學合理的人事制度。

為提高我校教師隊伍的活力和競爭力,必須鼎新和完善現行的人事办理制度。

人事制度的鼎新涉及多個方面,教師聘任和職務的晉升制度是此中最核心的。

根據國家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的意見的精神,以教育法和高教法為基礎,結合高等學校的特點和我校的實際情況,現就北京大學教師聘任和職務晉升制度鼎新的底子原則和主要內容提出指導性意見。

各院〔系、所、中心〕和醫學部本部〔以下所指“院〔系〕〞或“單位〞均包罗醫學部本部和有獨立編制的研究所、中心〕應根據本方案的底子精神和原則性規定,結合各院〔系〕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工作細則,經學校批准後執行。

第一局部底子原則 1.教師聘任和職務晉升制度鼎新的底子目的是通過實行合同聘任制、分級流動制和引入外部競爭機制,成立起有活力和競爭力的教師聘任和職務晉升制度,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水準。

2.教師面向國內外公開招聘,實行聘任制、合約办理,。

3.教師聘任和職務晉升應堅持學術標準第一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4.根據崗位任務和工作性質,學校對教師進行分類办理。

东南大学高水平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东南大学高水平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东南大学文件校通知[2007]25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高水平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为吸引更多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纲要和人才发展战略,特制定《东南大学高水平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经校长办公会批准,现将《东南大学高水平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抄送: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东南大学高水平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吸引更多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加快将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进程,根据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和人才发展战略,拟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和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与已有高层次人才共同组建高素质的教学科研队伍,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人才引进的原则1、人才引进坚持以下原则:以学校定位及发展规划为依据。

坚持与学校重大科学研究发展规划相结合,与学校“985工程”科学技术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相结合,与学校重点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相结合,与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和国家教学名师培养相结合设置人才岗位。

坚持科学的人才观,科学评价人才的素质、能力和业绩,积极引进学校各学科发展所需的高水平人才。

2、本暂行办法所涉及的人才分以下三类:两院院士和外籍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其他学科带头人。

二、各类人才的应聘条件、岗位职责(一)两院院士和外籍院士1、应聘条件(1)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2)身体健康,德高望重,学术造诣高深,具有团队合作精神;(3)工作时间上可以采取灵活的分时制(3 个月,6个月及以上)、全时制等。

2、岗位职责(1)主持重点发展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引领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群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2)组织开设本学科及相关交叉学科领域的国际前沿课程或讲座,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国际影响,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3)申请或共同申请国家“973”或“863”计划项目或有关国际合作方面的项目,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4)负责组建创新团队,并领导团队开展前沿性课题研究;(5)构建本学科学术梯队,引进和培养高层次青年人才,建设一支具有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学术梯队。

日本高校人事制度综述

日本高校人事制度综述

日本高校人事制度综述哈佛大学前校长科南特曾经说过,大学的荣誉不在于它的校舍,而在于它一代又一代教师的质量。

一所学校要站得住,教师一定要出色。

但是,优秀教师的潜质也要在合理的师资管理机制中才能发挥出来。

师资管理机制即各高校管理自己的师资队伍的各种制度、措施的总和。

好的师资管理机制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掘教师资源,保证高校教学、科研的顺利运转。

因此对师资管理机制的研究对于提高高校教学质量是十分有益的。

日本大学的主要学术组织为讲座,教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处于绝对中心的地位,“教授会”领导着国立大学的发展,“学术自由”、“教师管理自治”成为该国大学的历史传统[1]。

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日本的国立大学经营实际上就是“教授会”的自主管理。

日本许多高等院校在人事制度上基本实行的是自治、自主管理体制。

在日本的一些私立大学,主要由教学人员,即各系、各专业的教授,集体研究、决定每年的招生方向、课程设置、奖学金分配、新教员的录用等重要工作。

学校的教务科、学生科等,仅仅是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贯彻、执行教授会议做出的各项决定,不享有任何决策权力。

在教学过程中,不采用统一的教学大纲、教材,而是由各任课教师自行决定其教学方针、教学内容、教学进度。

校方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和考核,主要是依据学生选课的人数,以及学生对有关任课老师的意见。

可以讲,教员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并受到广泛的尊重。

日本的高等院校可分为国立、公立和私立三种,但都以教师为本,开展校内各项工作。

了解日本高校的教师人事制度,对深化我国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定有启发。

一﹑教师社会地位与职务结构日本教育的母法《教育基本法》明确提出:法定学校的教员,是全社会的公仆,必须充分认识自己的使命,努力履行本人的职责,教师的身份应受到尊重。

《教育公务员特例法》规定了国立、公立大学教师的法律地位,同时还对教师的任免、进修和兼职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但从2004年4月1日起,日本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史上出现了史无前例的大变革,原隶属于日本政府与文部科学省的国立大学,开始实行“国立大学法人化”。

世界一流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经验与借鉴

世界一流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经验与借鉴

指标设置往往处在动态调整过程中 , 注重与 学校的发展战略保持一致, 不仅关注教师个
( )终 身教职制促进职 业发展 四
终身教职制起源于二十世纪初的美国, 人 的职业发展 ,同时也重视通过共 同参与 、 指 教师在经历 了较长时间的试用期后, 经过 目标计划等来推动 院系和学校 的发展 , 并保

方面 ,多种 聘用 形式并存 以保 持队伍活
历作为教师聘任的一个重要条件 。
力。教师在获得终身教职前 ,各大学普遍采
中国高校师资研 究 ・ 0 ・ 21 3 1
取聘任合 同制, 同时, 实行终身制与任期制 、 的评价方式有 系主任评价、学生评价 、同行 常任制与兼职制等形式多样的教师聘用机制 评价 、自我评价等 。其中,同行评价备受重
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人才需求 。 为保证学术进 视, 特别是在高层次人才招聘和职 务晋升 中
步和教育质量 , 多大学对合 同聘任制教师 被广泛应用 。 许 评价 内容主要包括教学、 学术 实行 “ 非升即走”制度 ,在促使教师流动 的 与创造性研究和服务性工作等 ,同时 评价
同 时 ,也 为 高层 次人 才 的引进 创 造 了空 间 。
募还是教师职位 的晋升 , 必须是在职位空缺 的方式选拔 。
或经批准 同意新设 的前提下进行 。 为确保人

般情况下 , 各大学教师招聘 的信息主
才聘用 的科学性 , 一些高校还设有 岗位 设置 要刊登在各大新闻媒体的教育专栏及相关学
或者在有关专业学术会议上进行公 委员会 (oio l a o o t e P si Al ct nC mmie)和 术期刊, tn o i t
“ 加拿大首席科学家计划”( R C n 重要 内容。耶鲁大学在 《 C C, a. 耶鲁 2 0 .0 8 0 5 0 年 2

日本大学教师的“任期制”

日本大学教师的“任期制”

评述日本大学教师任期制陈永明日本文部大臣有马朗人在今年元旦致辞中表明:“为迎接21世纪的到来,我国作为一个富有活力的国家朝着科学技术创造立国、文化立国的方向发展,促进成为所有社会系统基础的教育的不断改革是必不可少的。

”“根据大学审议会在去年10月提出‘21世纪理想的大学和今后的改革方针政策’的咨询报告,今年准备向国会提出必要的法律草案,全力投入彻底而又大胆的大学改革。

”这次大学审议咨询报告的主要精神是:处在高等教育大竞争时代,作为迄今大学理念的“孤独与自由”应该转变为相互之间更加“开放”及合理“竞争”,充分发挥各大学的个性魅力。

(注:日本《周刊教育PRO》1999年1月26日,22页)鉴此,本文以日本大学改革重要一环、正在倡导实施的大学教师任期制为例,考察任期制的现状与问题,分析由此引发的改革与众议,进而评述日本实施大学教师任期制的经验与教训,以作我国高校师资队伍建设之借镜。

一、现状与问题日本大学有国立、公立、私立之分,教师身份也有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私立学校教师之别。

按照文部省颁布的“大学设置基准”,为达到教学与研究的目的,大学开设学科和讲座制,配备必要的专任教师负责。

主要学科原则上由专任教授及副教授担任,讲座制原则上由专任教授负责,配备必要的副教授、讲师和助教。

根据1991年改正的“大学设置基准”规定:大学教授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之一,被认为在教育研究上有能力者。

(1)取得博士学位(包括在外国取得与此相等的学位),在研究上有业绩者;(2)在研究上的业绩被认为相当于博士学位取得者;(3)有在大学当教授经历者;(4)有在大学当副教授经历,在教育研究上被认为有业绩者;(5)在艺术、体育等领域有卓越的特殊技能,有教育经历者;(6)在专门领域有特别卓越的知识及经验者。

副教授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之一,被认为在教育研究上有能力者。

(1)符合有关的规定能成为教授者;(2)在大学有副教授或专任讲师经历者;(3)在大学有3年以上助教或与此相当的职员经历者;(4)取得硕士学位(包括在外国取得与此相等学位)者;(5)在研究所、实验所、调查所等工作5年以上,在研究上被认为有业绩者;(6)在专门领域有卓越的知识及经验者。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校通知2007【170】号)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校通知2007【170】号)

东南大学文件校通知[2007]170号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为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建设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队伍。

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并经教代会执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主题词:人事岗位设置办法通知抄送: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2007年12月3日印发东南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促进学校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87号;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59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

一、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岗位设置以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等任务为依据,充分考虑学校的定位和发展目标。

通过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吸引人才,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管理人员队伍和工勤人员队伍。

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将体现人事政策的连续性、各类岗位的竞争性,以教师为主体,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导向性和学科发展的特色性,在各类人员收入分配上体现激励性与和谐性,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原则1、按需设岗,加强调控。

从学校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出发,根据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实际需要,统筹学科建设,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确定岗位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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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大学专任教师引进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证专任教师引进工作高效、有序、规范的进行,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引进计划
第一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学科发展规划、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及现状、编制数和岗位需要等情况,制定下一年度专任教师引进计划,于每年10月下旬向人事处报送《专任教师引进计划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及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等部门,科学合理地编制全校专任教师引进计划,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下达各单位。

二、招聘信息发布
第三条人事处统一发布专任教师招聘信息,组织公开招聘。

用人单位如有附加条件或待遇的,须报人事处批准后方得公布相关信息。

三、应聘材料审核
第四条应聘人员应向我校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证书及材料:
(一)个人基本情况、详细工作经历、应聘申请(本人工作意愿、未来工作设想、预期目标)、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和获奖证书)、重要社会兼职、配偶的简历;
(二)主要论著目录及入选三大检索及CSSCI的情况,所取得的专利鉴定材料;
(三)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和经费来源、数量,以及获奖情况;
(四)代表论文2-5篇(全文,可用复印件)。

第五条用人单位要对应聘人员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对于符合我校引进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将书面意见反馈人事处。

第六条经人事处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依照本规定组织考核。

用人单位未经同意自行通知考核的,考核结果无效。

四、组织考核
第七条用人单位组织5-7人的考核推荐小组,其成员应包括学院主要党政领导、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人、系或教研室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教师,并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学院领导任组长,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第八条考核采取笔试、面试、试讲、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余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

(一)硕士、中级职称人员经笔试后,按每岗不超过3人的比例,择优推荐给各用人单位。

(二)面试由考核推荐小组负责安排。

(三)引进教师原则上安排试讲,凡属引进硕士、中级职称人员,须安排一次课堂试讲,时间不少于40分钟。

(四)应聘人员为博士或副高职称以上的,应安排一次公开学术报告,时间不少于60分钟。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提前将考核推荐小组成员名单连同考核的方式及安排一起书面报送人事处备案。

人事、纪检部门视情况派员参加考核。

引进学科带头人或高层次人才的考核时,分管学校领导参加。

第十条考核推荐小组按既定的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的考核,并对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还应同时对拟引进人员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进行考察,力求引进德才兼备的人才。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以学校领导、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人组成的专任教师引进领导小组,定期研讨教师引进工作。

五、审核与审批
第十三条学校原则上每三个月讨论一次教师引进事宜。

用人单位将考核结果及引进意见书面报送人事处审核,经学校专任教师引进领导小组讨论后,予以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按以下方法审批:
(一)引进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其余引进人员,报学校党委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二)引进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有特殊要求的(如配偶安排、低职高聘等),报学校党委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六、附则
第十四条经确认属学校急需引进的特殊人才,考核办法简化。

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报学校党委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引进教辅人员、学生辅导员、党政管理人员等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暂行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年度专任教师引进计划表
2.东京大学专任教师引进审批表
3.东京大学专任教师引进考核表
附件1
年度专任教师引进计划表
填表人:负责人:
东京大学专任教师引进审批表
东京大学专任教师引进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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