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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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一、关键信息项1、流动性风险定义及范围:明确流动性风险的内涵和涵盖的业务领域。

2、风险管理目标:阐述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期望达成的目标。

3、风险监测指标:列举用于监测流动性风险的具体指标。

4、应急计划:说明应对流动性危机的应急方案和措施。

5、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描述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和职责分工。

6、风险报告机制:规定流动性风险报告的频率、内容和对象。

二、协议内容11 总则111 本指引旨在规范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提高证券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的稳健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112 证券公司应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遵循全面性、审慎性、预见性和独立性原则。

12 流动性风险定义与分类121 流动性风险是指证券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122 流动性风险可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

融资流动性风险是指证券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情况下,无法有效满足资金需求的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证券公司无法以合理价格迅速变现资产的风险。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131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在正常和压力情景下,能够及时、足额地满足各项资金需求,维持公司的财务稳健和业务持续运营。

132 具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保持合理的流动性储备,优化资金配置,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流动性危机的发生。

14 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141 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率、资产负债率、资金缺口率、流动性缺口率等。

142 定期对监测指标进行测算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15 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151 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资金运营部门等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分工。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附件2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应按照本指引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证券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第四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是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第五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性、审慎性和预见性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全面覆盖证券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及所有表内外业务。

(二)审慎性原则。

证券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各个环节进行严谨、审慎判断,保障公司流动性的安全。

(三)预见性原则。

证券公司应加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规模及期限结构变化方面的预测分析,合理预见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协调公司表内外各项业务发展。

第二章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及其首席风险官、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健全有效的考核及问责机制。

第七条证券公司董事会应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审核批准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偏好、政策、信息披露等风险管理重大事项,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并对流动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证券公司经理层应确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公司具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确保流动性风险偏好和政策在公司内部的有效沟通、传达和实施;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或采取相应手段,支持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充分了解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等。

第九条证券公司首席风险官应充分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及时向董事会及经理层报告;对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质询和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修订说明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修订说明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年月发布了《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作为《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对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职责、方法、指标及控制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

《指引》实施以来有效地推动了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但其中也存在部分表述不够清晰、与全面风险管理要求不适应等问题,特别是年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将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纳入《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指引》与其存在重复规定的情况。

因此有必要对《指引》进行修订。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指引》修订具体内容如下:(一)删除已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内容。

原《指引》“第四章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的内容,已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在本次修订中将“第四章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予以删除。

(二)为规范表述,将原第一条修改为“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并删除原第二条。

(三)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子公司纳入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中,修改“全面性”原则表述。

将原第五条第一款“全面性原则”中的“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全面覆盖证券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及所有表内外业务。

”,修改为“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全面覆盖证券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包含所有表内外和境内外业务,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四)规范表述,将原第十条中的“证券公司应明确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并配备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调查报告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调查报告



应 急 资金 管 理 办 法 》


流 动 性 风 险 应 急 计划 》


三 是 针 对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指 导 对流 动 性 风 险 的 管 理



流动 性 风 险 管控 指 引

公司 流
动 性 管 理 债券 业 务 风 险 控 制 标 准 》 等
部 分公 司 具 有 较 完 备 的 制 度 体 系
合 规 与 风 险 控 制 | 7
2 9
证券 公 司 流 动 性风 险管 理现状 调 查 报 告


杨明海
庄亚明
李 光青



为 了 解 证 券 公 司 流 动 性 风险 管 理 现 状

有 效 借鉴 国 内 外 先 进 流 动 性 风 险 管 理 经 验
2 0
1

进而

其中

广 发 证 券 对业 务 部 门 额 度 内 资 金需 求 基 本 可 以 做 到 当


配给

其他券商

或 更 晚配 给
各 券商 大 多 追 求 资 金 安 全 性
导 向 为 安全 第


盈 利 性 和 流动 性的 协 调 统



其中

国 泰君安 特别 指 出 其
3

短 期头 寸 由 交易 投资 委员会管 理


如 国泰 君安


流 动 性管 理 的 具 体操 作 机 构

对于 资 金 拆 借

100分_c14048《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解读

100分_c14048《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解读

c14048《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解读一、单项选择题1. 证券公司应至少()对流动性风险限额进行一次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

A. 每半年B. 每季度C. 每年D. 每月2. 证券公司应按照()原则确定优质流动性资产的规模和构成。

A. 审慎性B. 预见性C. 全面性D. 规范性3. 证券公司应至少()开展一次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分析其承受短期和中长期压力情景的能力。

A. 每季度B. 每年C. 每月D. 每半年二、多项选择题4. 根据《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证券公司的融资管理应符合的要求包括()。

A. 加强融资渠道管理,积极维护与主要融资交易对手的关系,现能力B. 分析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融资需求和来源C. 加强负债品种、期限、交易对手、融资抵(质)押品和融D. 密切监测主要金融市场的交易量和价格等变动情况,评估5. 根据《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规定,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包括()。

A. 净稳定资金率B. 流动性缺口C. 流动性覆盖率D. 杠杆率6. 下面关于首席风险官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首席风险官可以兼任或者分管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务或者B. 证券公司应保障首席风险官能够充分行使履行职责所必要C. 证券公司应当指定或者任命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全面风D. 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风险隐患时,应7.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有()。

A. 全面性B. 预见性C. 审慎性D. 规范性三、判断题8.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是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正确错误9. 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的规定,全面风险管理是指证券公司仅对公司经营中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准确识别、审慎评估、动态监控、及时应对及全程管理。

()正确错误10. 净稳定资金率是指所需稳定资金与可用稳定资金之比。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16.12.30•【文号】•【施行日期】2016.12.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2月30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证券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第三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是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第四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性、审慎性和预见性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全面覆盖证券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包含所有表内外和境内外业务,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审慎性原则。

证券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各个环节进行严谨、审慎判断,保障公司流动性的安全。

(三)预见性原则。

证券公司应加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规模及期限结构变化方面的预测分析,合理预见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协调公司表内外各项业务发展。

第二章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及其首席风险官、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健全有效的考核及问责机制。

第六条证券公司董事会应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审核批准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偏好、政策、信息披露等风险管理重大事项,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并对流动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证券行业市场流动性风险

证券行业市场流动性风险

证券行业市场流动性风险在证券市场中,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或交易参与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由于市场上的买卖双方不对称导致的成交困难或者成交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流动性是市场参与者能够在合理时间、价格和成本范围内买进或卖出证券的能力。

本文将对证券行业市场流动性风险进行探讨。

一、流动性风险的原因流动性风险由多种因素引起,包括经济因素、市场结构因素和制度因素等。

1. 经济因素经济因素是导致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

例如,经济衰退、金融危机或者政治不稳定等因素都会导致投资者情绪的恶化,从而使得市场交易变得困难。

此外,货币政策的变化、利率波动以及通货膨胀等也会对市场流动性产生影响。

2. 市场结构因素市场结构也是导致流动性风险的重要原因。

市场的交易规模、交易者的数量和交易者的行为都将影响市场的流动性。

当市场中存在较少的买方和卖方时,即市场深度不足,将导致流动性风险的增加。

3. 制度因素制度因素包括市场监管、交易制度和结算制度等。

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能够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交易者的信心,从而增加市场的流动性。

同时,交易制度和结算制度的完善也能够提供便利的交易环境,减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流动性风险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主要包括成交价差的扩大、交易量下降、价格波动加剧和交易成本的增加等。

1. 成交价差的扩大流动性风险的加剧会导致买卖双方之间的成交价差扩大。

投资者在买入或卖出证券时,需要支付较高的价差,从而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

2. 交易量下降当流动性风险增加时,投资者对于市场的交易意愿减弱,从而导致交易量的下降。

交易量的下降将进一步影响市场的流动性,形成恶性循环。

3. 价格波动加剧流动性风险的增加会导致证券价格的大幅波动。

由于市场买盘和卖盘的不对称,买入或卖出大量证券将导致价格出现剧烈波动,进而影响投资者的交易策略和风险态度。

4. 交易成本的增加流动性风险的加剧会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

投资者为了降低流动性风险,可能会采取市价交易或者限价交易,从而增加了交易的成本。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整理)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整理)

附件2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证券公司应按照本指引实施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证券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

第四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是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第五条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遵循全面性、审慎性和预见性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全面覆盖证券公司各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及所有表内外业务。

(二)审慎性原则。

证券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管理各个环节进行严谨、审慎判断,保障公司流动性的安全。

(三)预见性原则。

证券公司应加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规模及期限结构变化方面的预测分析,合理预见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协调公司表内外各项业务发展。

第二章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及其首席风险官、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健全有效的考核及问责机制。

第七条证券公司董事会应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审核批准公司的流动性风险偏好、政策、信息披露等风险管理重大事项,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并对流动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证券公司经理层应确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公司具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确保流动性风险偏好和政策在公司内部的有效沟通、传达和实施;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或采取相应手段,支持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充分了解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等。

第九条证券公司首席风险官应充分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并及时向董事会及经理层报告;对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质询和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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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不断改革,金融行业取得了飞速发展。

由于具有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高负债经营性等特点,金融企业在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证券公司作为金融企业的五大重要组成之一,近年来其流动性风险得到了整个行业的重视。

雷曼兄弟、南方证券的倒闭,贝尔斯登的收购,均体现了流动性风险暴露的严重性。

2014年2月,证券业协会引入流动性覆盖率指标测量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以帮助公司动态调整资产负债结构。

作为唯一的短期流动性风险衡量指标,证券公司基于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完善公司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因此,本文从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入手,研究如何有效地管理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流动性风险的相关政策要求与理论出发,通过分析我国证券公司的流动性管理现状,论述了证券公司进一步规范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必要性,进而提出引入并运用流动性覆盖率指标的重要作用。

在参考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运用近10年的历史数据重新设计了流动性覆盖率指标的压力测试。

最后,本文用案例研究的方法从流动性覆盖率指标趋势分析与压力测试的角度对D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展开了具体分析,得出D证券公司仍需进一步加强资金运作、规范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结论,并基于此提出了建立流动性资产储备、优化资产负债管理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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