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管理奖罚细则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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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管理奖罚细则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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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管理奖罚细则为贯彻维护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宝城26区一期A区项目各工程主体的利益,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地开展,根据就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宝城26区一期A区项目承包合同有关条款和本项目实际情况,经甲方、监理、施工各方协商特制定本工程的现场管理奖罚措施如下:1、本细则的说明1.1本细则目的,是作为施工现场约束的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规范、合同、业主及监理要求完成合约内容,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开展。

1.2在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宝城26区一期A区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对于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业主及监理有权按照本奖罚措施的条款进行奖罚。

1.3对各单位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配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奖励,具体由业主、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确定,每次奖励总额不超过累计罚款金额。

1.4罚金扣除方式由项目监理部根据奖罚细则开具罚单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当月进度度款中予以扣除。

1.5现场发生的奖金由监理与甲方共同商定后,出具奖励单,当月进度度款中从现场奖励基金储备拨付。

1.6所有罚金将作为现场奖励基金储备,现场发生的奖金在此支出,最终所有现场罚金、奖金在工程结算中结清。

1.7对工程现场的奖罚金单独建立账册,由甲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2、现场施工管理奖罚细则的具体内容2.1、奖励原则:(1)对单位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配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适当奖励,具体由监管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确定,每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当时累计罚款余额的5%;(2)对总包在业主、监理规定的年度施工计划节点前完成该年度施工任务(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奖励,每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累计罚款金额的3%;(3)对总包在业主、监理规定的总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前完成施工任务(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奖励,每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累计罚款金额的4%;(4)如竣工验收后,罚款仍有结余,则由监理与业主商定奖励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参建单位(包括奖金、制作奖牌或锦旗)。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奖罚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奖罚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奖罚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奖罚规定如下:1. 安全规范遵守奖励:- 员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无违章行为,每月给予安全奖励。

- 对于主动排查并报告安全隐患的员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奖励。

2. 质量控制奖励:- 施工质量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无返工现象,给予质量奖励。

- 对于提出改进施工工艺,提高工程质量的建议并被采纳实施的员工,给予创新奖励。

3. 进度管理奖励:- 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不影响后续工程进度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进度奖励。

4. 环境保护奖励:- 施工过程中有效控制扬尘、噪音等污染,达到环保要求的团队或个人,给予环保奖励。

5. 团队协作奖励:- 在施工过程中展现出良好团队协作精神,有效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给予团队协作奖励。

6. 节约成本奖励:- 通过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浪费,有效降低成本的团队或个人,给予节约成本奖励。

7. 违规处罚:-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 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返工或工程延误的,根据损失大小,给予经济处罚或责任追究。

8. 进度延误处罚:- 因个人或团队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影响整体施工计划的,根据延误程度,给予处罚。

9. 环保违规处罚:- 施工过程中违反环保规定,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违规情况,给予处罚。

10. 资源浪费处罚:- 施工中因管理不善导致资源浪费的,根据浪费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11. 团队协作处罚:- 在团队协作中表现出不合作态度,影响团队效率和施工进度的,给予处罚。

12. 奖励与处罚的执行:- 所有奖励和处罚均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执行。

13. 申诉机制:-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向更高一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申诉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

14. 记录与公示:- 所有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定期公示,以增强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15. 持续改进:- 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而设立的管理制度。

通过设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可以激励施工人员更加努力地工作,同时也可以对违纪违规行为做出相应的惩罚,以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以下是一份____字左右的施工现场奖励与惩罚管理制度范本。

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

二、奖励类别及标准1. 突出贡献奖:(1)标准:对在施工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2)评选方式: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和贡献程度进行评定。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2. 先进工作者奖:(1)标准:对表现出突出工作能力和榜样作用的个人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和同事评议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3. 安全文明奖:(1)标准:对在施工现场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个人和班组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项目主管部门根据现场检查和评议结果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4. 学习进取奖:(1)标准:对在施工现场积极学习新知识,提升技能的人员给予奖励。

(2)评选方式:由项目主管部门根据学习成果和技能提升情况进行评选。

(3)奖励方式:发放奖金和奖状,并在工地公示。

三、惩罚类别及标准1. 违反安全规定:(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规定,造成不安全的行为。

(2)处理方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工整顿、罚款。

2. 违章建筑:(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建筑相关规定的行为。

(2)处理方式:整改通知、停工整顿、罚款。

3. 违反工作纪律:(1)标准:违反施工现场工作纪律的行为。

(2)处理方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停职、开除。

4. 浪费资源:(1)标准:在施工现场浪费材料和人力资源的行为。

(2)处理方式:警告、罚款、停职。

工程施工奖罚细则

工程施工奖罚细则

工程施工奖罚细则一、奖罚背景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促使施工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工程施工奖罚细则。

二、奖励措施1. 工程质量奖励: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施工队伍一定的质量奖励。

2. 进度奖励:对于按照工程进度计划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的项目,给予施工队伍一定的进度奖励。

3. 安全管理奖励: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给予施工队伍一定的安全管理奖励。

4. 技术创新奖励: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出技术创新方案,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成本的项目,给予施工队伍一定的技术创新奖励。

5. 优秀个人奖励: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表现突出,具有高度责任心,积极履行职责的个人,给予一定的优秀个人奖励。

三、处罚措施1. 工程质量处罚:对于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项目,责令施工队伍立即整改,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 进度处罚:对于未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的项目,责令施工队伍加快施工进度,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3. 安全管理处罚: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责令施工队伍立即停工整改,并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 违规行为处罚:对于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偷工减料等行为的施工队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通报批评或解除合同。

5. 优秀个人处罚:对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

四、奖罚实施1.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2. 奖励和处罚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并定期公布奖罚情况。

3. 奖励和处罚的决定应充分听取施工队伍的意见,确保公平公正。

4. 奖励和处罚情况纳入施工队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作为评价其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5. 对于涉及奖励和处罚的争议,可通过公司内部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奖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奖罚细则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奖罚细则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切实保护工人安全,以及确保工期的合理控制,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和奖罚细则。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奖罚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奖励措施1. 优秀质量奖励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对于优秀的工程质量表现,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可以面向个人、团队或者承包商单位,以激励他们在施工过程中更加注重细节、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提供出色的建筑成果。

奖励的形式可以是荣誉证书、奖金或其他实物奖励等。

2. 完成工期奖励建筑工程的工期是施工管理中的重要指标之一,准时完成工程可能涉及到许多因素的协调与策划。

为了激励项目参与方积极主动地完成工程,可以设置工期提前完成奖励,对于提前完成工期的承包商,给予相应的奖金或奖励。

3. 安全生产奖励安全生产是建筑工程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环,为了鼓励安全生产意识的培养和确保工人的安全,可以设立安全奖励措施。

例如,对于无事故工地、安全记录良好的施工单位或工人,可以给予额外的奖励,如经济奖励或安全保护用品等。

二、罚则规定1. 质量问题罚款在建筑工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将直接影响工程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可进行相应的罚款。

罚款数额应该能够对施工单位形成一定的压力,促使其改进工作质量和控制工程质量。

2. 工期延误罚金如果施工工期延误,将导致项目整体计划受到影响,甚至引起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诉讼或索赔。

为了避免工期延误,可以规定工期延误罚金。

罚金数额应根据延误时间和对项目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3. 安全事故处罚安全事故是施工管理中的重大失误和责任问题。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对责任方进行相应的处罚。

除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可以在契约中规定,对于安全事故责任方要扣除一定的款项,作为安全事故处理的一部分。

三、奖罚并重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奖励和罚则应当相辅相成,起到相互激励的作用。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通过奖励优秀的施工业绩和惩罚违规行为,促使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严格遵守工程规范和安全要求,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质量达标。

1. 奖励制度:1.1 完工奖励:按照项目工期和质量要求,对提前完成工作的班组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励。

1.2 高质量奖励:根据工程质量评分标准,对达到或超过要求的施工班组或个人给予奖金或奖励。

1.3 安全生产奖励:对于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出色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金或奖励,以激励他们更加关注安全。

1.4 技术创新奖励: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并实施了具有创新意义的工艺或方法的班组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励。

2. 惩罚制度:2.1 逾期罚款:对未按时完成工期要求的班组或个人,根据工期延误的程度给予一定的罚款。

2.2 质量扣款:对质量不合格的施工班组或个人,根据不合格程度扣除一定的工资或罚款。

2.3 安全事故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并由施工班组或个人责任造成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并按照安全事故程度给予一定的罚款或处罚。

2.4 违规行为处罚:对未按照规范要求施工的班组或个人,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给予一定的罚款或处罚。

3. 奖罚执行和监督:3.1 奖罚执行由工程部和监理部门共同负责,对奖罚对象进行公正、公平的评选和核查。

3.2 奖励和罚款金额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及时发放或扣除。

3.3 对于奖励和罚款的评定标准需要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以适应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

3.4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需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依法追究责任。

通过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奖罚制度的实行,可以激励和约束施工人员的行为,促使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也可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推动工程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成。

施工质量奖罚(奖惩、考核)制度及条例

施工质量奖罚(奖惩、考核)制度及条例

施工质量奖罚(奖惩、考核)制度及条例一、目的和背景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以提高工程成果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同时,通过奖励和惩罚措施,促使施工人员和相关方更加注重质量管理和监控。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项目,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二、奖励制度1. 优秀质量奖励:对于在施工过程中表现出色、达到高质量标准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公开表彰和奖励。

奖励形式可以是现金奖励、奖金或特殊荣誉称号等。

2. 奖励考核结果:质量考核结果优秀的施工方,将在合同续约、项目评选等方面得到优先考虑。

三、惩罚制度1. 质量扣罚:对于出现施工质量不达标、存在严重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罚款或扣除相应款项。

罚款金额将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公正、透明地进行处理。

2. 惩处违规行为:对于故意违反施工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严重事故或损失的个人或团队,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终止合同、限制招标资格等。

3. 记录和追溯:对于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将建立记录,并加大监督力度。

若问题无法解决或反复出现,相关人员将被剥夺进一步参与施工项目的权利。

四、考核机制1. 评审标准: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评审标准,明确质量要求和量化指标。

评审标准应包括项目设备、工艺流程、成品检验、施工档案等方面,并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具体细化。

2. 评审周期: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审,按月、季度或项目阶段进行。

评审结果应公示,方便施工方及时了解和改进。

3. 评审责任:指定专门的质量监督人员或团队,负责评审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施工方也应主动参与评审,积极改善施工质量。

五、条例执行1. 条例宣传:制定施工质量奖罚制度的相关条例和规定,并通过内部培训、文件通知等方式向相关人员宣传。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方对制度要求和规范有充分的了解。

2. 督促执行:设立专门机构或组织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监控施工质量和执行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问题。

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施工管理奖罚实施细则一、总则1. 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规范施工行为,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施工班组及相关部门。

二、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

2. 公正、公平、公开。

3. 严肃认真,奖罚及时。

三、奖励1. 对在施工过程中表现突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2. 奖励分为以下几种:a. 优秀个人奖:对表现优秀的个人,给予1000-5000元不等的经济奖励。

b. 优秀班组奖:对表现优秀的班组,给予1000-5000元不等的经济奖励。

c. 优秀项目经理奖:对表现优秀的项目经理,给予2000-10000元不等的经济奖励。

四、处罚1. 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给予处罚。

2. 处罚分为以下几种:a.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

b. 罚款: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规程度而定。

c. 暂停工作: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暂停工作处理。

五、具体奖罚标准1. 工程质量方面:a. 严重质量事故:责令停工整改,罚款5万元以上。

b. 一般质量事故:责令停工整改,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 轻微质量事故:责令整改,罚款5000元以下。

2. 施工安全方面:a. 重大安全事故: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罚款5万元以上。

b. 一般安全事故:追究责任,给予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 轻微安全事故:追究责任,给予罚款5000元以下。

3. 施工进度方面:a. 严重延误工期:责令停工整改,罚款5万元以上。

b. 一般延误工期:责令整改,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 轻微延误工期:责令整改,罚款5000元以下。

4. 施工现场管理方面:a. 严重违规行为:给予罚款5000元以下,并暂停工作。

b. 一般违规行为:给予警告或罚款5000元以下。

c. 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

六、奖罚程序1. 对获奖者,由项目部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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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施工管理奖罚细则
为贯彻维护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宝城26区一期A区项目各工程主体的利益,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有序地开展,根据就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宝城26区一期A区项目承包合同有关条款和本项目实际情况,经甲方、监理、施工各方协商特制定本工程的现场管理奖罚措施如下:
1、本细则的说明
1.1本细则目的,是作为施工现场约束的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规范、合同、业主及监理要求完成合约内容,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开展。

1.2在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宝城26区一期A区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对于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业主及监理有权按照本奖罚措施的条款进行奖罚。

1.3对各单位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配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奖励,具体由业主、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确定,每次奖励总额不超过累计罚款金额。

1.4罚金扣除方式由项目监理部根据奖罚细则开具罚单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当月进度度款中予以扣除。

1.5现场发生的奖金由监理与甲方共同商定后,出具奖励单,当月进度度款中从现场奖励基金储备拨付。

1.6所有罚金将作为现场奖励基金储备,现场发生的奖金在此支出,最终所有现场罚金、奖金在工程结算中结清。

1.7对工程现场的奖罚金单独建立账册,由甲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2、现场施工管理奖罚细则的具体内容
2.1、奖励原则:
(1)对单位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协调配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予以适当奖励,具体由监管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合同执行情况确定,每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当时累计罚款余额的5%;
(2)对总包在业主、监理规定的年度施工计划节点前完成该年度施工任务(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奖励,每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累计罚款金额的3%;
(3)对总包在业主、监理规定的总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前完成施工任务(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奖励,每次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累计罚款金额的4%;(4)如竣工验收后,罚款仍有结余,则由监理与业主商定奖励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参建单位(包括奖金、制作奖牌或锦旗)。

2.2、处罚原则
2.2.1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1)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对甲方及监理发出的指令应执行(包括现场口头指令),无正当理由不执行者,将进行处罚,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0~1000元罚金。

(2)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对分包单位违反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总包单位提出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分包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监理及总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但处罚甲分包时必须征得业主、监理同意。

2.2.2现场的安全xx管理
1)总包单位的现场办公室、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工具、加工场地等布置,须严格按照监理部批准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布置,对不按照规定布置的,按监理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不按期整改的,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0元,罚款总额进行累加。

2)安全通道设置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无封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安全通道设施未及时维护、安全通道被堵塞、“四口”“五临边”防护不
合格,且不按照监管方通知限定期限整改,以每一项每条为单位,罚款1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追加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在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闹事者,罚款5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规范、违章施工,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100元;
5)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失效、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不按照监管方通知限定期限整改,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1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追加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6)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无防护罩(如电锯、电焊机、钢筋加工机等),乙炔、氧气瓶未按规定要求放置,不按监管方通知限定期限整改,以每台为单位罚款1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追加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7)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搭设的,施工通道不畅通的,不按监管方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罚款2000元。

每拖延一天整改,追加罚款500元/天,罚款总额累加。

8)电焊机在高处邻边工作时,必须使用接火槽,防止电焊火花引起人身伤害、火灾、烧伤临近成品半成品等。

否则以每台为单位罚款500元;
9)总包单位必须保证施工现场通道、周边市政运土线路及办公楼周边的清洁,未按监理、甲方或监管方通知限期整改,罚款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追加罚款500元。

10)其它违反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有关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将给予罚款500~3000元。

2.2.3关于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1)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须向监理提交计划,并报相关质量保证资料,材料进场提前一天通知监理,进场不及时通知监理检验,不及时送检(进场3天
内)或由此影响正常施工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外罚款500~1000元。

2)材料、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及时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未通知监理见证的,以每一次罚款1000~2000元。

3)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材料、设备还在使用的,除每次罚款1000~5000元外,并按相应合同条款处理。

4)未经监理验收,擅自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除进行必要剥离达到检验目的外,每次罚款1000~3000元;
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要求加强自检,达不到规范要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情节严重的,每次罚款1000~2000元;
6)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查实属于偷工减料的每次罚款3000~5000元;7)蓄意影响阻挠业主、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不按监管方通知单期限整改,每次罚款1000~5000元;
8)现场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根据事故情况对直接责任单位处10000~元罚款。

2.2.4关于计划、进度
1)各施工单位进场须向监理提交工程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进度计划以及分部分项和各控制点的控制计划,如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计划的罚款
200~1000元。

2)按已批准的进度计划,针对合同要求外的其它重大控制节点进行考核,未按计划完成而滞后的,除承担有关损失外,根据情况,罚款1000~5000元。

2.2.5关于成本控制
1)不按要求及时报送预、结算资料或监理要求须提供的计量依据,罚款100~500元。

2)蓄意影响监理和业主开展正常工作,或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妨碍计量工作正常进行,罚款1000~5000元。

2.2.6关于会议制度、文档资料管理、施工配合
1)应参加周例会、专题会议等的施工单位,迟到或早退者每次罚款100元,无故不参加例会或专题会的施工单位,按合同进行处理,并无条件执行会议内容。

2)施工单位须按甲方及监理的要求报相关文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方案等,除业主要求的有关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先送达监理,由监理审核转发。

(其中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工程计划、设计及工程联系单、验证签证单在呈报监理的同时呈报业主同时审核),对于拒绝不执行者罚款1000~2000元。

3)施工单位应按监理或相关要求收集、整理、编写档案资料,如不按时提交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3、其他
1)对于同类问题反复违反的,将进行加倍处罚。

2)本奖罚细则2011年04月10日开始实施,由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中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执行,解释权归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中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本现场管理责任细则由进场后的总、分包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实施。

4)争议解决办法:由监管方和争议方协商解决。

深圳市中洲宝城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六监理部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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