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DB11 382-2006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管理条例》 ,促进本市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向程序化、规范化、科 学化发展 ,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切
实加强施工现场 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本规程将 《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对安全监理的要求具体化 ,使其具有较好的可操
作性 。 本规程为管理性标准 ,涉及 的内容 国内尚无其他标准 。编制 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 ,经广泛征求意见 并在几十项工程上试点 ,历时一年多编制完成 。
本规程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如下 :
主编单位 :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银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泛华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兴 电国际工程管理公司 北京光华建设监理有 限公 司 北京双圆工程咨询监理有 限公 司 北京 帕克 国际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T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1 2
2 61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 I . ・・・・・・・ ・・・・・・・ 1 4 6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 ・・,・・・ ・・・・・・
1 4 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 . 3 ・・・ ・ ・・・ ・ 1 5 64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 ・・・・・・・ ・・,・・・・
20- 10 0 6 1 - 1实施
北 京市 建设 委 员会 」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匕
联合发布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S eict no f y pc ai s e i f o fa t
c n tu t n s pe v so o sr ci o u r ii n
编
号 :B 1 8-06 D / 2 2 0 13
DB11T-382-2017建设工程监理规程(1)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 杨嗣信 刘伊生 姜 军 温 健 刘 柯 郭建国 邓 涛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Cod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编 号:DB11/T 382-2017 备案号:J× -201×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北京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施行日期:2017 年 10 月 01 日
2017 北京
前言
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 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3]136 号),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 建工京精大房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 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 382-2006 进行修订,根据主编单位的建议和市住建 委批复,决定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和《建设工程监理 规程》DBJ 01-41-2002 合并进行修订,合并修订后的新版标准名称拟为《建 设工程监理规程》。 本规程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北京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 意见,在遵守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与相关国家、行业和地 方标准进行了协调,与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进行了重点沟通,内 容和要求保持一致。 修订后的《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监 理工作启动;4 工程质量控制;5 工程进度和造价控制;6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 理工作;7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组织协调;8 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 理;9 相关服务;10 监理工作收尾;附录 A: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图;附录 B: 监理工作用表;附录 C:监理文件资料组卷规则;附录 D:监理工作常用工具 和仪器设备。本规程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 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归口并组织实施,北京市建设监理协 会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工作。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 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长椿街西里七号院东楼,邮 编:100053;电子邮箱:bcpma@;电话:83121086)。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4.1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4.2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4.3 安全监理方案 4.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5 安全监理培训 5.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5.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5.2 第一次工地会议 5.3 安全监理交底 5.4 核查开工条件 6.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6.1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管理办法 6.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6.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6.4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7.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程程序 7.1 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7.2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7.3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 7.4 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8. 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8.1 安全监理资料的内容 8.2 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 8.3 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5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5.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5.1.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
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卜、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吮签署意见。
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
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玉新报批。
}i }"核查施工一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个生产许可证。
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
5. } . 3审查施上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没强制性标准; 2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 y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
5. i. 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莽署齐全有效; 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 4专项施.1二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
5. 1.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是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工人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一、监理范围。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监督,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2.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确保其合理有效;3.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4. 对施工设备、机械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5. 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
二、监理要求。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2. 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能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安全设施设备,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如安全帽、安全绳等,并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4. 安全检查监督,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5. 安全记录报告,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确保安全生产情况得到及时反馈和处理。
三、监理措施。
1. 日常巡查,监理人员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2. 安全会议,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3. 安全培训,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技能。
4. 安全督导,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程督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正文带附表)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正文带附表)3基本规定3.0.1安全监理工作的性质是发现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0.2建设单位在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安全监理费用。
3.0.3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监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
3.0.4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监理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3.0.5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0.6安全监理不得替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4安全监理管理体系4.1安全监理组织机构4.1.1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
4.1.2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4.2安全监理工作职责4.2.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检查表》;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4.2.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活动中的全过程,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结束后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应当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不得与其他部门或单位发生利益冲突。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职称和专业资格证书,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和施工工艺,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第二章施工前的监理工作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等施工文件,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一起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措施。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监理工作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第三章施工中的监理工作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施工文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现场巡查,检查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的设置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技术指导和帮助,促进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施工质量。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施工单位处理安全事故。
第四章施工结束后的监理工作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结束后,监理单位应当组织验收,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监理报告。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第一章总则1. 规程目的及适用范围1.1 规程目的: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没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小区、工业厂房、公共场所等类型的建设工程。
2. 规程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3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2.4 《建筑施工安全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2.1 工地布置与围护2.1.1 施工场地选择与规划2.1.2 周边环境及地质调查2.1.3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2.1.4 施工围护措施2.2 材料与设备的选择2.2.1 原材料质量要求与检验2.2.2 施工设备选用与检查2.3 施工组织设计2.3.1 施工方案设计2.3.2 施工分解及工期计划2.3.3 施工机具与人员配置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管理3.1 安全技术交底3.1.1 工程施工安全方案交底3.1.2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交底3.1.3 临时用电与电气安全交底3.2 安全防护设施与施工操作3.2.1 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识3.2.2 施工安全防护网、安全帽等使用规定3.2.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3.3 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与检查3.3.1 日常的安全巡视制度3.3.2 安全设备的巡检与管理3.3.3 安全防护措施的评估与改进第四章施工结束后的安全管理4.1 安全整改与验收4.1.1 施工安全整改的要求4.1.2 安全验收的程序与要点4.1.3 安全整改与验收的管理4.2 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理与事后总结4.2.1 施工安全事故的分类与报告4.2.2 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4.2.3 施工安全事故的事后总结与经验教训第五章法律责任及违约处理5.1 承载违约责任的主体范围5.2 违约责任的判定标准5.3 违约责任的处理程序附件:1. 工地布置图纸2. 安全设备清单与验收记录3. 施工安全事故报告表4.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5. 安全巡视与检查记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规范了建筑工程的施工与管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次1 总则 (2)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4)4.1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4)4.2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4)4.3 安全监理方案 (6)4.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4.5 安全监理培训 (6)5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7)5.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7)5.2 第一次工地会议 (8)5.3 安全监理交底 (8)5.4 核查开工条件 (8)6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9)6.1 日常巡视 (9)6.2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0)6.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 (11)6.4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安全监理 (11)7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12)7.1 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12)7.2 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 (12)7.3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 (13)7.4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14)8 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14)8.1安全监理资料的内容 (14)8.2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 (15)8.3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15)附录: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用表 (15)附表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 (16)附表2: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17)附表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面 (18)附表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 (19)附表5:安全隐患报告书 (20)条文说明(略) (20)1 总则1.01为了促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组(以下简称安全监理)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水平,落实安全监理职责,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法规和标准编制。
本规程是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0的补充。
1.03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地区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活动。
1.04 安全监理工作除遵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北京市得政主管的有关规定。
2 术语2.01 安全监理safey supervision监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的监督检查和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抽查。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or项目监理部配备的具有中级(含)以上工程系技术职称,经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负责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包括专职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2.0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project of more dangerous divisional and subdivisional work《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所明确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家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2.0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management organization of safety manufacture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2.05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fulltime safety manufacture manager of contractor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施工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工作人中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6 监理日记supervision diary监理人员对每日实施监理工作台所作的个人记录。
2.07 监理日志supervision journal项目监理部指派专人对每日监理工作情况的正式记录。
通常也称项目监理日志。
2.08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technical measure for construction safety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在防护、技术和管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它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2.09 专项施工方案method for specific construction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单位针对该基工程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包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
2.10 安全监理方案method for safety supervision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于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3 基本规定3.01 安全监理工作的性质是发现安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02 建设单位在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安全监理费用。
3.03 建设单位应将安全监理的委托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
3.04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监理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3.05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3.06 安全监理不得替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4 安全监理管理体系4.1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4.1.1 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
4.1.2 项目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4.2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4.2.1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8、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4.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4)签发安全监理专题报告;5)签发《工程暂停令》,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2.3 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1、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5、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6、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7、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8、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9、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1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付款会议;11、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12、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4.2.4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3、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4、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本规程6.1节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向总监理工程报告;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4.2.5 监理员的职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或安全监理人员报告。
4.3 安全监理方案4.3.1 监理规划中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
4.3.2 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并明确给出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安全监理方案应具有针对性。
4.3.3 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安全监理方案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3.4 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4.1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安全监理方案的要求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具有可操作性。
4.4.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4.3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安全监理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安全监理检查重点、检查频率和检查记录的要求。
4.4.4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
安全监理实施强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4.4.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工程的变化予以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4.5 安全监理培训4.5.1 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人员培训计划,按计划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4.5.2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监理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等。
5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5.1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5.1.1 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顶保护措施。
1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
2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