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
华能煤业公司应急预案

一、前言为确保公司煤炭生产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华能煤业公司所有矿井、露天矿、洗选厂等生产单位,以及其他相关辅助设施和场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公司应急预案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应急预案的实施。
2. 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 各级应急小组各级应急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实施和应急管理工作。
四、应急响应1. 预警预警是指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
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接到预警信息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2)应急响应等级: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即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3)应急处置:各级应急小组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3. 应急结束(1)应急处置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评估应急处置效果,总结经验教训。
(2)根据评估结果,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终止应急响应。
五、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公司应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公司应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 资金保障:公司应设立应急专项资金,用于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
4. 技术保障:公司应加强应急技术研发,提高应急处置技术水平。
六、应急培训与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3.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
七、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3篇)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一、设立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企业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由业主、矿长、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矿安全员、矿井负责人组成,业主、矿长任组长和副组长,其余人员为小组成员。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本矿井各类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事故抢险救灾;负责事故调查、上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安全自救等方面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
二、设立矿井应急抢险救灾队为了及时处置矿井各类灾害事故,本企业在生产一线选拔5~10员具有相当安全知识和经验丰富的生产骨干组成应急抢险救灾队,一但发生突发事件,在矿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有序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三、本企业与就近的重庆市地方煤矿救护队签订矿井救护协议,一但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立即召请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四、备齐备足各类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器材,并对其救护器具性能完好进行经常检查,确保应急时正常使用,此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
五、针对本矿井主要灾害,分别制定灾害事故预防措施、年度矿井灾害事故预防与处置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但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将自动启动,由矿长全权调度指挥组织企业抢险救灾,企业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其他人员,按各自分工配合矿长迅速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六、事故的报告。
企业发生各类事故(伤亡事故)务必按有关规定和时限,及时统计上报,不得隐瞒不报。
七、企业每年组织1~____次全矿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自救、技能操作的能力。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煤矿行业特点,制定的一套应急预防、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理的管理制度。
煤矿作为一种高风险行业,面临着矿井瓦斯爆炸、矿震、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制度来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
煤矿应急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应急预防管理制度:包括煤矿的综合规划、建设设计、安全监测等,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前期预防措施,降低矿井事故发生的概率。
煤矿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煤矿应急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事故应急处置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生产中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规定所称煤矿,是指开采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地下或露天矿山。
第三条煤矿事故应急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应急相配、防治结合”原则,采取科学合理措施,实施分类管理,层级负责,分工协作,严格执行、示范引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煤矿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对应急处置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和分工,建立健全煤矿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抢险等机构,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六条煤矿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异常,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减少事故损失。
第七条煤矿应急处置工作人员要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掌握事故快速反应、应急救援等技能,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能够迅速高效地处置各类事故。
第八条煤矿应急处置工作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联动处置能力,实现信息共享、资料互换。
第三章应急预案第九条煤矿应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类型、应急处置程序、应急资源储备、人员组织、信息发布等内容,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
第十条应急预案应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和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确保预案有效可行。
第十一条制定应急预案时,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应急处置措施科学有效。
第四章应急资源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合理配置应急资源,包括医疗救援设备、抢险工具、救援车辆等,确保各类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处置。
第十三条应急资源应定期维护保养,检查合格后重新投入使用,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十四条煤矿应以应急资源库为基础,建立完善的调度机制,确保应急资源及时调配、有序运行。
第五章危险源防控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加强危险源监控,制定和实施科学的安全生产措施,降低事故发生风险。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 引言煤矿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其中应急预案管理是极为关键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2. 应急预案的定义应急预案属于一种非常重要的管理措施,是为了对应临时发生的紧急事态而进行的制定、组织和执行的一项防范工作。
应急预案分为不同的类别,应急预案的类型包括总预案、专项预案和临时预案。
总预案即是重要的、全面性的应急预案,是由地方政府或者直辖单位制定的,以应对一切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而专项预案则是根据特定的领域、特定的工程建设等而制定,这些预案也是为了保障安全和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
临时预案则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事件或场合而专门制定的。
3. 煤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重要性煤矿生产对于煤矿企业来说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它涉及到煤矿企业的发展和安全,因此必须要对煤矿安全事故进行应急预案的管理。
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包括煤矿人员的死亡、煤矿设备的损坏和煤矿生产的停工、停产等等,这些都会对煤矿企业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因此,煤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非常重要的。
4.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我国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具有以下基本要求:4.1 预案内容的制定煤矿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保障煤矿安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总预案、专项预案和临时预案。
总预案是最为重要的应急预案,是由当地政府或直辖单位制定的;而专项预案和临时预案则是由煤矿企业根据需要制定的。
总预案、专项预案和临时预案之间应该协同配合,确保各种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4.2 现场应急处置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管理机构和应急预案执行机构。
应急预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而应急预案执行机构则负责实施应急计划和处置应急事件。
应急预案执行机构必须按照应急预案中规定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现场应急处置的顺利进行。
煤矿安全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外资等所有制形式的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依法管理,科学应对;3. 快速反应,协同处置;4. 保障生命,减少损失。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煤矿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应急指挥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条应急指挥部成员及其职责如下:1. 指挥长:负责全面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应急处置措施,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协同作战。
2. 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应急处置现场的协调指挥。
3. 成员: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信息收集、报告、现场处置、救援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应急准备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等。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事故单位应迅速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等。
第十三条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组织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事故单位应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五条事故单位应配合救援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力量,制定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七条事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模板(5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模板第五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综合本级、本部门职责和煤炭行业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六条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应在全面分析危险因素和各类事故隐患,客观评估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及应急能力、应急资源,广泛听取一线作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矿山救援队伍指战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办法和《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及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制。
煤矿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一般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构成。
设计生产能力或核定生产能力____万t/a(含____万t/a)以下,且危险性较小的煤矿企业(低瓦斯、水文地质条件简单、无矿压冲击危险性),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合并编制。
第七条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是本单位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综合性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____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
第八条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如: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火灾事故、顶板事故、水灾事故、瓦斯突出事故、冲击地压等),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____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臵程序和应急保障等。
第九条煤矿企业针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作业场所、主要设备和设施,应当制定现场处臵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臵程序、应急处臵要点和注意事项等。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本办法》。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司、矿井)实际。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救援____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____应对法》、《____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____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煤矿企业。
本办法所称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指各产煤地(州、市)和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及其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煤监机构)。
本办法所称煤矿企业是指从事煤炭生产、矿井基本建设(含改扩建、技术改造)和承担煤矿建设工程的公司(煤矿)和单位。
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管理是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的各类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实施、修订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三条自治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____煤矿安全监察局(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全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各产煤地(州、市)和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保证各类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二)第二十一条应急预案的要点、应急程序和能够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矿井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张贴在应急指挥场所和相应的应急地点;将紧急避险设施与矿井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的安全避险系统图应存放在应急指挥场所。
神华专项应急预案

一、前言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神华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1. 瓦斯爆炸事故;2. 矿井火灾事故;3. 煤尘爆炸事故;4. 矿井水灾事故;5. 重特大顶板事故;6. 井下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事故;7. 矿井基建工程重大事故;8. 民用爆破器材运输和仓储安全事故;9. 地面火灾事故;10. 洪涝、雷电、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事故;11. 锅炉爆炸事故;1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3. 地震灾害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神华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应急救援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应急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交通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等专项工作组。
3. 各工作组职责如下:(1)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指挥、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
(2)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调度、协调,确保救援行动有序进行。
(3)应急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拨、分配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转运、救治信息收集等工作。
(5)交通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车辆、设备的调度、维护,确保救援通道畅通。
(6)信息宣传组: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发布、报道、宣传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1. 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发展。
2. 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 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 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五、应急结束1. 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区域得到隔离,人员得到安全撤离,救援工作完成,经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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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安监〔2016〕178号附件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各煤矿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对公司和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事故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与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引用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六)《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31号)。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了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体系、应急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应急响应与评估等应急管理工作内容,用于指导公司及各单位健全应急体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它具有处理的紧迫性和后果不可预测性的特点。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管理”是指避免突发事件发生或减轻事件后果,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识别,确定应对方案与措施,并通过培训、演练和改进,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与水平的管理过程,包括应急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恢复等过程。
第五条应急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事件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公司建立自上而下的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应急队伍。
第八条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及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九条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接受政府和神华集团公司应急领导,负责统一领导公司的应急工作,决策应急管理重大事项;(二)负责应急法规、政策和方针的落实,确保公司应急资金投入;(三)负责批准发布公司层面应急预案,管理公司应急队伍建设工作;(四)在生产安全事件发生后,负责听取事件情况汇报,决定公司层面应急预案的启动;(五)在公司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按照应急预案指挥、协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六)在公司应急预案的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负责停止已经启动的应急预案,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部署、指导事件调查及恢复重建工作;(七)负责组织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监督、指导应急管理的全局性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由公司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担任主任,由安全监察部、煤炭管理部、科技信息环保部主任担任副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兼任成员。
由安全监察部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安排公司应急总值班工作;(二)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公司及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三)负责定期评审公司应急预案;(四)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应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教育培训工作;(五)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六)在发生突发事件后,负责向应急管理委员会及时报告事件信息,召集人员、布置场所、准备资料、记录会议内容,传达应急管理委员会决议,监控各单位的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七)在公司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收集事件应急信息,定期向应急管理委员会汇报;(八)负责组织应急信息上报、对外发布和分析总结工作。
第十二条各单位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副主任由其他部门成员担任,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担任,下设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由本单位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担任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兼任成员。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急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接受政府和公司应急领导,负责统一领导本单位的应急工作,决策应急管理重大事项;(二)负责应急法规、政策和方针的落实,确保本单位应急资金投入;(三)负责批准发布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本单位应急队伍建设工作;(四)在生产安全事件发生后,负责听取事件情况汇报,决定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启动;(五)在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按照应急预案指挥、协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六)在应急预案的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负责停止已经启动的应急预案,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部署、指导事件调查及恢复重建工作;(七)负责组织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监督、指导应急管理的全局性工作。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安排本单位应急总值班工作;(二)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三)负责定期评审本单位应急预案;(四)负责制订本单位年度应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教育培训工作;(五)负责制订本单位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六)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宣传和培训工作;(七)在发生突发事件后,负责向应急管理委员会及时报告事件信息,召集人员、布置场所、准备资料、记录会议内容,传达应急管理委员会决议,监控各单位的事件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八)在应急预案启动后,负责收集事件应急信息,定期向应急管理委员会汇报;(九)负责组织应急信息上报、对外发布和分析总结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及各单位在应急响应启动后成立应急指挥部,在应急结束后解散。
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1人)、副总指挥(多人)和应急处置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处置工作组通常由组长(1人)和组员(多人)构成;应急指挥部各岗位人选需要根据事件的类型、规模、应急指挥需要等具体情况临时确定。
第十六条应急指挥部是负责按照应急预案指挥、协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非常设组织,主要职责:(一)负责召集相关应急人员参与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二)负责分析和确定应急处置工作任务;(三)负责协调、调度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四)负责选择、制定应急行动与处置方案;(五)负责指导、协调下属各单位应急处置工作;(六)负责向应急管理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进展情况;(七)负责配合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情况成立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通常由队长(1人)、副队长(多人)和应急专业小组(多个)构成,各应急专业小组通常由组长(1人)和组员(多人)构成,应急队伍成员可以为专职人员或者兼职人员。
各单位应加强应急队伍成员专业培训,建立有效的管控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应急队伍是承担各类应急抢险任务的专业组织,是开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人员保障和主要应急力量,主要职责:(一)负责本单位的应急抢险工作;(二)参加各种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接受当地政府及上级单位调遣,参与本单位以外的应急抢险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十九条应急管理包括应急组织、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响应与处置、应急信息等方面的管理,是一个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的、动态过程的管理。
第二十条公司及各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办公室和应急队伍应以正式文件下发。
各单位应急管理委员会、应急办公室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每年1月15日前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备案(参见附件)。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各单位应针对突发事件,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按规定报地方政府和上级公司备案。
第二十二条公司及各单位应将应急体系建设所需的资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以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保证抢险救灾、事故恢复及灾后重建所需的资金投入。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物资管理制度,应急物资管理要求如下:(一)应急物资的采购、使用与保管1.各单位应急办公室应按年度制订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并纳入企业年度总预算,切实保证应急物资所需的资金投入。
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应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预计金额、责任部门、需求时间等。
2.应急物资采购申请由责任部门负责提出,由各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
3.应急物资领用由各单位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领用或者借用手续。
4.应急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的,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及时补充。
5.生产急需的应急物资由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其余由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统一保管。
6.应急物资保管部门,应定期对应急物资的外观、防潮、防锈、防腐蚀等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性试验,并做好检查记录、维护记录、试验记录。
(二)应急物资的评价与报废1.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应急物资评价(是指对所储备的应急物资保管情况、试验情况、老化程度、完好情况进行评价的过程),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由于技术进步、规格型号被淘汰或无法修复不能作为应急物资的,由应急物资保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技术鉴定并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第二十四条应急培训管理(一)应急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教育培训,对各级各类应急指挥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急队伍和一线员工进行应急培训。
(二)应急办公室应利用已有的资源,组织开发和编制培训教材,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交流研讨、案例分析对策研究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培训工作。
(三)各级、各类人员应积极参加本单位、上级公司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应急培训,掌握应急方面的理论、法律法规、救援知识和专业技能,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四)各单位对生产一线人员定期组织应急技能培训,培训重点是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本岗位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增强防范意识和素质,提高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五条应急演练管理(一)公司及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演练要求部署各应急预案的演练,并至少开展一次全企业性的应急演练。
各单位年度演练计划于每年初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备案。
应以双盲演练和实战演练为主,尽量减少桌面推演。
(二)公司及各单位在应急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针对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针对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不同的等级。
公司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响应、Ⅲ级响应、Ⅱ级响应和Ⅰ级响应。